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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字缝里的梁山规则与江湖世界(出书版)-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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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仪式就是所有参加大会的乞丐人人向继任帮助吐一口唾沫。这种自唾其面,自污其身的仪式包含这个江湖中最大的帮会对自己位置的一种认知:帮主不管再牛,哪怕出身富户、武功盖世也是个叫花子头头,叫花子所承受的一切侮辱,帮主必须也有承受的诚意,否则就没有资格做帮主。这就是行规。
老鸨哪怕多少年已经不接客,但她和客人都知道自己原始积累阶段的所为,如果她再给别人大谈贞洁,只能叫人笑死。过去北京先农坛有一亩三分地,是由顺天府尹租给皇帝的,每年开春皇帝要前来假摸假样地扶着犁、赶着牛耕一番地,显示以农立国,自己是天下农民的头头。而实际上,除了几个开国皇帝,恐怕大多数长于深宫的皇帝不知稼穑之难。但在政治场里,这样的“秀”是必要的,这种秀为了博取的是相关阶层人士的认同。
《水浒》中的好汉们,都是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为营生的,那么要入这一行自然也有“行规。”
林冲雪夜上梁山后,拿着柴进的介绍信去拜见王伦,嫉贤妒能的王伦想:“我却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也只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只是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去便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却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
于是王伦给林冲出了一道“强盗资格考试”题:“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这京城里工作过的林武师,以为“投名状”无非是书面答题,“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为他解释什么叫“投名状”:“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王伦出这个难题,让欲到梁山避难的林冲没有理由回绝,因为这个入门考试题符合强盗的职业特点。强盗做的是刀口上舔血、脑袋别在腰上的高风险、高产出职业,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干这行必须要求上下同心,祸福共担,否则极易遭来倾覆之祸。那么做强盗,必定要有强盗的职业特点和从业要求,敢于心黑手辣,敢于滥杀无辜。有着精神洁癖,有着正常人道德观的人不但不能做一个彻底的强盗,也会使别的强盗怀疑你的忠诚。
林武师在入梁山之前,虽然也杀了陆虞侯、富安和差拨,但那是为了报自己的血海深仇,这种杀人行为在那个时代,可以被正常的道德观所容纳,在人格上,林冲还是干净的。可一旦杀了一个与你无冤无仇的过路人,你的手就沾了血,你在人格上不再干净,你回头无路,这个强盗便做定了。——施耐庵写林冲前两天空手而归,第三天遇见了杨志,两人交手不分胜负,最终王伦免了林冲的“投名状”。——耐庵此笔,非是闲笔,另有深意,下文再表。
这干强盗必须自己跳进脏水里,主动将一尺白布放到黑染缸里染黑的规矩,现在还存在。前两年流窜数省市抢劫杀人的张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破获后,案件显示张君在招兵买马时依然采用王伦那样需“投名状”的考试方法,那些刚进团伙的人,张君命令他去杀一个人做“入场券”,这样一为了让他锻炼胆子,二则绝了他们的回头路。为什么俗语中说,贼船上来容易下来难。
《水浒》中许多人就是这样主动或者被动欠了血债,最后一条道走到黑的。李逵这种以杀人为乐、天生具有做强盗素质的人毕竟是少数。鲁达是一时暴怒杀了郑屠,不得已出家,因为野猪林里救了林冲,大相国寺里也呆不住了,最后落草为寇。武松本来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都头,因为老兄被害死不能昭雪,愤而杀人,然后一步步走向为寇的道路。杨志是失陷了生辰纲,回去不得。朱仝死活不愿意入伙,就让李逵摔死了小衙内,让他没法在官府的势力范围内立足,最后也是不得已上梁山。从梁山各色人物上山的路径来看,大多数人但凡还有条退路,都很犹犹豫豫,包括老大宋江。
江湖上的人是不干净的,那么官府里的人呢?照样没办法独善其身。高俅以献媚宋徽宗起家,最后官至殿帅府太尉,这种媚上欺下的朝廷显贵,和童贯、蔡京是一丘之貉,自然没有干净的。而那些州县的地方官呢?照样如此。授受西门庆贿赂的阳谷县知县,利用权势开设“快活林娱乐公司”的张团练,陷害武松的张都监,将解珍、解宝关进死囚牢里的登州知府,以及收罗民脂民膏去为老丈人送礼的梁中书等等,哪一个不是贪官污吏。那么这些贪官们手下的小吏呢?除了孙定、叶孔目个别还固守良心底线的外,大多数是见钱眼开,为了金钱不惜伤天害理,为了个人利益根本不在乎法律尊严的小吏。这群人里面包括梁山的老大宋江以及他的心腹戴宗,还有施恩、蔡福、蔡庆等等。——大宋朝,真是从外到里,瓤子都坏了。在这样的酱缸里,坚守道德底线的人如果不同流合污,只能被排挤、被陷害、被边缘化。许多贪污腐败的“窝案”一出来,烂掉的是一个个班子。难道是上天安排,让一帮贪官如此巧合地聚在一起么?非也,同一个班子里面,如果有一个人不贪污,别人是不安全的,必须想方设法也要把他拉下水。民谣不是说有“四大铁”么?“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前二者是基于共同的青春经历而结下的友谊,后二者完全是相同的利害关系,彼此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在这个没几个人是干净的社会里,大家都有原罪,那么行事的规矩就是权力的比拚、阴谋的比拚、金钱的比拚,这样比下去没有绝对的胜利者,最后要分输赢,只有暴力解决一切。这样一个社会,没有谁有安全感。林冲作为一个禁军教头,不是寻常百姓,但作为军官的他在高太尉面前就是弱者,他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武松可以将害人的老虎打死,可以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可是不能为自己屈死的哥哥伸冤;施恩父子是个管监狱的官员,可以操纵别的囚犯之生死,但在张团练、张都监面前也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柴进可以庇护许多犯罪的人,却照样拿着铁券保不住自己的老宅。在这样的社会里,施暴者和受虐者的角色可以互换,强者和弱者只是相对的。那些知县、知府甚至太尉、丞相、皇帝也没有多大的安全感。因为暴力的比拚是没有规则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风险往往无法预测,就像抗洪时要防止的“管涌”一样,在看似平静的水面下,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有个“管涌”。失了生辰纲,知州担心自己被太师免官,只得给何观察下最后限期破案的通牒,何观察为了保住饭碗,履险去水泊征讨,最后被割了耳朵;西门庆能买通知县,却挡不住武二郎自我执法;张观察、张团练、蒋门神合伙陷害武松,却想不到一家十几口被杀;高太尉也有被梁山俘虏的时候;即使是大宋王朝的 “Number one”道君皇帝,在戒备森严时去和李师师幽会,也没想到梁山贼就在旁边。
所以,我们看到的《水浒》社会,被人害的人往往又是害人者,昨日为台上之贵,今日为阶下之囚。《水浒》在写刘高陷害花荣一章的结尾用了两句诗:“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这样的社会只可能是猴山,奉行的是丛林原则。
? 小吏毕竟是小吏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这是《诗经?邶风》中一首描写小吏生活贫穷艰难的诗歌,它可能是中国现存最早写小公务员生存的文学作品。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诸侯不尿国王,大夫和各地封建主也不尿诸侯,做一个小国的小吏,确实没有多少生财之道,也没有多高的社会地位,他不得不慨叹:“王事适我,政事一埤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不但要做牛做马一样干没完没了的活,而且要受人奚落指责。
宋代的经济文化繁荣胜于以前任何一个时代,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时候,公务人员寻租的机会要多得多,可以包揽官司、敲诈农商,这时候的小吏比《北门》中的小吏要好一些,但如我在前一篇文章中写道,大多做吏要么如李逵那样纯粹为一碗饭吃,要么如宋江、戴宗、施恩那样,将手中的公权力私有化,从而保护自己的家族或者以此为保护伞经营特殊行业。但没有制度化的保障,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卑微,在科举出身者的眼里,无非是群奴才而已。
宋江一怒杀了阎婆惜以后,逃到家里避祸,朱仝等人来庄园找宋太公,太公出示了文书,说他和宋江已经脱离了父子关系,因此不负任何连带责任。《水浒》中道:“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的做吏最难?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军州,重则抄扎家产,结果了残生性命,以此预先安排下这般去处躲身。又恐连累父母,教爹娘告了忤逆,出了籍册,各户另居,官给执凭公文存照,不相来往,却做家私在屋里。”
这就是官越大越好当的道理,做吏的风险这么大,为什么还能网罗宋江这样有能耐的人?主要是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或转嫁风险,最大限度地扩大收益。如宋江等人和父母在法律上断绝关系,跟现在某些官吏在老婆犯事后闹个假离婚一样的道理。顶着这样大的风险做吏,如果不好好地捞一把,那还不如回家做个田舍翁。所以我们看到施恩父子和张团练争夺“快活林娱乐公司”的经营权,戴宗让每个犯人必须交“见面礼”的潜规则。小吏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成本一般会想方设法转嫁给老百姓。其实,后世的许多小官吏也一样,不小心就会成为大官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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