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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越凡哈哈大笑:“王老啊,这事你安排吧。越早越好。”
王全义躬身道:“老奴遵命。”
丁越凡笑道:“一颗小树苗从地下钻出来,长出两片叶子,然后慢慢长大,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也许十年,也许百年。俗话说的百年树木就是这样的吧?似乎只有这样长大的树苗才能根深蒂固,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可惜,我们丁家不是这样的树苗。虽然现在看上去也很壮观,很高大的模样,只有大家知道,这棵树是移栽过来的。
俗语说,人挪活树挪死,由此可见移栽一棵大树而且能够成活是十分不容易的。
如果水土不服,要枯死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再有蛀虫蛀空了大树的树心,表面上看一时半会没有变化,时间稍长,这棵大树必然会轰然倒塌。内部被蛀空了、腐朽了。所以啊,我们要加倍的爱惜这棵大树。
只要我们把这棵大树栽种的深一些,护理得好一些,杀虫药彻底,需要水的时候,我们给它浇水,需要施肥的时候,我们给它充足的肥料。需要阳光的时候,我们砍掉所有阻碍它成长的藤蔓,我相信,就算是移栽的大树,也能根深叶茂,最后成为不可动摇的参天巨木!”
丁越凡的这个比喻就是在强调他的一个决心:丁家将义无反顾地一直向前走!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现在,他话就是法律,不,比法律还要大!
第134章 感悟和神通()
对于杀掉坐行,丁越凡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这么一个吃里扒外的鳖孙,不杀怎么能对得起被活活淹死在大海里的妇孺?特别是那些被父母举着,刚从海水中探出头来的小男孩,小女孩们,迎接他们的居然是无差别、大面积的法术攻击!
一个内奸的恶行有时候要比一支军队的危害还要巨大。
丁越凡终归成不了视人命为草芥,冷冰冰的修行者。他的生活经历让他的道德观念无法改变。只不过在世俗界的道德观念旁边,又加上一个修行界的丛林道德观念。就像一棵树的两个枝丫。
作为相当于金丹期的修仙者,他已经算是初级仙人了。他这个仙之异类已经决定,走自己的路。别人爱怎么说,随便。要来捣乱的,驱之,要来杀人的,灭之。
丁家想要尽早地把这棵移植过来的大树养活,让它成为参天巨木,必须要有必要的各种保障。
其中就包括以暴制暴和不断肃清企图腐化这棵大树根基的蛀虫。
丁越凡感到,自己正在走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条路上。这是因为,作为一界之主,这就是他的使命。
只不过啊,他对于北宋张横渠的这四句话有自己的理解。
第一句,为天地立心。
他的认识几乎完全和传统的几种说法不同。他认为,有人说天地无心,而人就是天地之心。人对天地的认识,也就是说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就是天地之心,这十分可笑。
天地无心,但是天道有心。
天道可以感悟,这就让他这个界主有了神通。
他的神通通过对天道的感悟获得,他渴望获得更多,更大的神通,这样才能保护这个界面,保护丁家这个新兴的家族。
还有人说,周易中提到的天地人三才宇宙模式才是体现了天地之心,而人在其中,构成了天地之心的具现。这样一来,还是回到了天地无心的论调上来了。
这样做出的结论其实是为人类社会制定了一个道德、律法等社会秩序的规范基础。
张横渠的本意其实就在于此。
可是,这和天地之道,和天道何干?
第二句,为生民立命。
丁越凡对这一句尤其反感。
我命由我不由天,何况你一个凡人张载?
所以,在丁家,除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没有人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和各种生存的权利和修行的权利。
所以啊,不需要任何人为生民立命。丁越凡这个一界之主也不行。
所谓的为生民立命,有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可以了。这个修士们自己制定的规矩就是天。表面上在为丁越凡负责,归根结底是为他们自己负责。
第三句,为往圣继绝学。
丁越凡尤其厌恶这句话。他同意老子的观点。一片树林,只能是参差不齐的,这才是天道。如果每一棵树都是同一种模样,同一种高度,同一种直径,那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而圣人实际上在做的就是这样毫无意义的事情。他们也根本做不到。
庄子所谓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其实说的不是杀掉圣人,而是谴责了圣人一心要泯灭人类的真性情。所以才造就了许多大盗。
这里说的大盗,不单单是那种杀人越货的强盗,还包括盗取民心、曲解民意、甚至强取民意的上位者。也包括盗取他人成果,雀占鸠巢的奸徒!等等盗匪。
丁越凡认为庄子的话有道理。但是并不会实行。因为,社会发展到现在,人的性情已经被各种圣人的、政治家的、政客的、甚至是贪官的、小市民的、市侩的言论给熏染得不知道都是什么东西了。
就如同庄子本人也是个哲学家兼准圣人一样。
圣人死了,就死了吧。他们的学问可以用来参考,不能当做万世楷模!绝对不能!
但是,丁越凡认为,像蔡和、毕昇那样的人,才应该当做圣人一样对待。而且要大力宣传,在他们成就的基础上,不断革新进步。
第四句,为万世开太平。
只有这一句,深得丁越凡的激赏。
世界大同,其乐融融,没有争端,没有杀戮,没有尔虞我诈和仗势欺人,没有贪污腐败,没有各种龌龊的圈子,没有争权夺利,没有各种的不和谐等等。这才是丁越凡想要的丁家最理想前景。
可惜,他现在只能浅显地思考一下自己对天道的感悟,要想真正地感悟天道,还要经历更多的各种事情,甚至是磨难和生死瞬间才可能顿悟。
现在他还有一个遗憾,就是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到妹妹,还有海若,还有自己名义上的徒弟们,还有自己没有得到奇遇的时候,那些兄弟们。
等有空了,一定要好好地陪陪妹妹她们。起码让她们能够早些换体完全成功,走上修仙之路,早些有自保之力。
非常可惜的是,自己的神通无法传授给他们。
梳理完了自己的世界观,丁越凡必须要知道自己的神通以后可以发挥什么作用。
丁越凡静下心来,仔细地梳理了一下自己得到的所有神通。他遗憾的是,只能得到神通,而学不会法术。如果被王全义他们知道丁越凡的想法,不知道会作何感想?神通啊,岂能是法术可以比拟万一的?
法术是随着修为的提升通过咒语、手印、符箓等辅助手段才能施展的一种物理和化学特殊组合变化出来的攻击和防御形式的实体具现。
神通则是神仙通过感悟天道、掌控天道之后改变天地规则的护法手段。
二者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法术可以后天学习。神通是不能学会的。
丁越凡最满意的第一个神通就是瞬息万里。
在黑石界,丁越凡可以做到瞬间到达任何地方。他就是黑石界唯一的,无人可以对抗的存在。
在地球上,丁越凡的瞬息万里可以在方圆一百五十公里半径的范围移动。而且可以把在黑石界中附带的五行遁法神通带到地球使用。而且还可以和地球的天道进行融合。所以,瞬息万里对于丁越凡来说,不仅是逃跑保命的神通,还是进攻的辅助神通。
第二个神通是拈山指。他感悟出来的这个神通还很浅显,而且很不熟练。但是他知道,修炼到极致,拈山指是攻防兼备,正面对抗和背后阴人的绝大杀器!
这么说吧,只要是丁越凡眼睛看到的,和他的神识中探查到的任何物体。只要能够在拇指和食指之间可以容纳得下。那么两指只要轻轻一拈,就是一捏啊,那物体就归元了。也就是消失了。
如果想抓活的,就轻一些,想要他重伤的,就可以捏断他的身上零件。
不过啊,丁越凡现在能做到的,最高的成绩只是可以捏爆一座山。因为山是不动的。要想捏死蚊子,需要好几次才能做到。
无他,不熟练尔。
第三个神通是神识攻击。
第135章 丧家之犬()
这第三种神通就是加强版的神识攻击了。它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个就是丁越凡称之为神识炸弹的神识轰击。利用强横的神识攻击对方的识海,这一点唯有丁越凡可以做到。
一颗大当量的炸弹不是在身体外面爆炸,而是在脑袋里面爆炸。这要多么恐怖?
就算是渡劫期的修士,在他的神识炸弹轰击之下,也会有片刻的呆滞,这短短的时间,足够丁越凡做出其他的攻击了。比如结合拈山指!
就算因为他修为太低弄不死渡劫期的修士,也会重创他们。
试想一下,一座大山都可以被丁越凡的拈山指给捏成粉碎,渡劫期的修士虽然要比一座山强大很多,可惜在他不能使用法术而且不能移动的时候,对于这种强横的物理攻击,能承受几次?
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丁越凡最起码可以把拇指和食指张合四次!
被重击四次以后的渡劫期修士如果不是事先使用了防御法宝,那结局只能是一个,逃之夭夭。就算用了防御法宝,能在仙人的大神通攻击之下,还有再战之力吗?
除此之外,丁越凡的神识攻击还有复制对手记忆,修改对手记忆和控制对手行动的神通。
其实,这才是丁越凡最喜欢的神通。兵不血刃就可以拿下对方。比互相打得血赤糊拉的要好太多了。
有本事的对手,或者敌人,可以用他们的长处。没有本事的对手,可以用来做一些粗苯的工作。废物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