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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菁愣了愣,她默了一会儿,方才道:“你你还小。族中事物,自然有为娘撑着,就是为了你,娘亲也得撑着,这些事情都太苦了。蕤儿其实,你在昆仑,只需要开开心心的就可以了,本来,也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需要用你的时候。”
原来,晚菁反复确认我愿不愿意,是怕我在昆仑过的不开心吗?
所以,是我小人之心度娘亲之腹了?
我心中愧疚的扑上去抱住晚菁的脖子,软软的喊了一声:“娘亲娘亲说得对,女儿一定会好好的!不让娘亲为我操心!”
娘亲抚了抚我的背,温柔道:“乖。”
她指了指那收拾好的两个包袱,道:“昆仑的衣服都是一模一样的,没什么稀奇,却还偏偏不许人穿别的,娘亲给你带的都是贴身穿的。冬暖夏凉,水火不倾,只要不是神器,普通刀剑也伤不了,你记得一定要穿了防身。”
我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了我现在才三岁,这衣服虽然材料特殊,可是它也不会自己收缩啊!于是便说道:“娘亲,我会长大的,这些衣服若是小了可怎么办?”
晚菁微微一笑道:“无妨,娘亲既然要准备,必然是会替你全部准备齐全的。这衣服总归穿不坏,小了之后便丢镯子里,换件合身的就成。”
我简直掩藏不住我眼中对娘亲的倾佩之情!太厉害了有没有?居然连码数都是全的?娘亲你果然有钱啊!
只是我有点搞不懂,这些东西直接放在镯子里就好,为啥晚菁她非得把衣服单独收拾两包袱?
难不成她还准备长途跋涉了?不会吧!按照晚菁这个修为,我们要从魔界到昆仑,只不过是挥挥手的功夫而已,她应该不至于如此有情趣吧!
晚菁微微一笑,修长细嫩的手指在我的额头上一点,我原本那一身精致的纱绸华服,立刻便化作了最为普通的棉布交领裙,且是从头白到了脚跟,活像戴着一身重孝。
她自己亦是摇身一变,同样是披麻戴孝的打扮,头上还簪着一只同样白的晶莹剔透的素体玉簪。
“这”
有道是“若要俏,一身孝。”女孩子似乎总是觉得一身白能够浑身冒仙气儿,然后美的不要不要的,但是恕我俗气,我实在是无法get到这一身披麻戴孝的美点。而且,我也一点都不想穿这么一身丧气加晦气的衣服啊!
我正考虑着着要不要给娘亲提提意见。其实她穿红的更加好看,不,我娘亲美貌如斯,自是穿什么都好看,实在是不需要故意搞得这么凄凄惨惨戚戚,就听她不急不缓,悠悠然说道:“蕤儿,这几日,娘亲已经安排好了此番我们前去昆仑的身份。你父亲林睢乃是昆仑内门林贤长老的亲弟弟,他从小天资聪颖,却偏偏想要做一名散修,游历天下,斩妖除魔。你的母亲叫陈衾,同样是一名散修,他们是在外游历时结识并结为道侣的。两年后生下了你。而你要记住,从此以后,你的名字,不再是归蕤,而是唤作林瑰。现在,你的父亲不幸为魔兽所杀,因父母感情至深,所以在你父亲死后,你的母亲便将你送上了昆仑,托付给伯父。而她安排好一切之后,便会从昆仑绝壁之上一跃而下,为夫君殉了情。从此,就只留下你一个孤女。”
他的这种行为,很大程度的讨好了一众女性读者——谁不喜欢专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个货真价实的单身汉眼里,唯一的感觉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肾宝。
作为某点男主的孟寒凌当然不是基佬,他有真心喜欢的妹子,那是一个唤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凌十岁拜入昆仑,原本资质平平,只不过是个泯然于众人间的外门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回,他被师兄设计去采一种药草,孟寒凌兜兜转转在山里找了大半天,药草没找到,自己倒是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遇到魔兽妖兽那是天经地义,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难缠,你跑到哪里它追到哪里,就是甩不掉!
于是男主孟寒凌撒开两条腿一路狂奔,居然还真让他遇见了救星!
千钧一发之际,我们的白月光出场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作者对于林瑰的描写:年岁尚小却风华初成,轻纱掩面反而更添神秘灵动,一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点人世尘寰。
总之,这是极好的一个妹子,白衣飘飘,仙气满满,冷若冰霜,堪称小龙女再世,可惜,被男主这手辣的给摧残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剑出鞘,三两下就秒杀了魔兽,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两行鼻血。白月光虽然看着冷,但是她心肠还是比较热的(只对男主热),见孟寒凌受伤,还主动带他去自己闭关静修的洞府疗伤。
要不是此时男女主都还未成年,这一准是要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时他们两一个十五一个十四,做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纯洁,我一直觉得这个作者蛮拼的,为了这点纯洁的爱情,甘心被拍无数板砖。
白月光照顾了男主十天,什么仙丹妙药都不计成本的给男主用上,结果男主不仅伤好了,而且还连着突破了两级,一直从练气五层涨到了七层,虽然依旧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经伐髓过了啊!脏东西全给洗出来了,以后修炼绝对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时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内门某长老的亲传弟子,资质堪称千年不遇,被誉为整个昆仑的宝贝和未来。
如此优秀,如此美丽的妹子当前,男主动心了,决定早恋了,但是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了烂泥塘。
男主觉得,白月光是喜欢他的,就算不喜欢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实在太差劲,人家妹子无法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他身边。
于是乎,他决定自己跨过去。
从此,孟寒凌爆发了!
他觉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门生活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男主决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炼,终于,在两年之后,他十七岁那年,比武场上一战成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掌门破例收为弟子,羡煞旁人。
不要说这件事情有多么多么不可思议,有多么多么不合规矩,什么叫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为了主角而改变的!
孟寒凌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也终于能够接近昆仑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两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时间,但是好景不长,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兽屯于阶陛,魔族趁乱浑水摸鱼,不仅端掉了好几个较小的修仙门派,还大肆屠戮,残杀收集人类灵魂!
作为修真界的王者,龙头老大的昆仑山,终于不能再作壁上观,昆仑高层开了几天的研讨会,终于决定派一些能力比较出众的小辈下山历练一番。长长见识杀杀魔族的同时,也救救百姓为门派博一点好名声。
第一百七十六章()
此为防盗章那小白团儿似乎是正在酣眠;大大的尾巴出于本能,有一下没一下的晃荡着;似乎是要驱赶那些为了采花蜜蜂儿。
“斐鉴。”
这时;不知从哪里忽然传来了一声低低的呼唤,那睡着的小家伙耳朵一支,“忽”的一下就睁开了圆溜溜;淡金色的眼瞳,一下子跳下了那可老桃树,飞快地往一个方向窜去。
它的目的地是一个山洞。
只是这个山洞与普通的山洞有所不同——它并非为野兽所栖居,而是昆仑的太上长老扶桑所居住的修行之地。
山洞门口;正安安静静的立着一名红衣男子,他似乎是堪堪才在山颠的幽泉之中沐浴完毕,头发湿漉漉的披散在身后,散着淡淡的百花香。
小毛团子“跐溜”一下;熟稔的窜进了红衣男子的怀里。
扶桑一手抱着那只小毛团子;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斐鉴蓬松的大尾巴,淡淡道:“要下雨了;就不要乱跑了。”
他说完;便拎起了斐鉴的尾巴;甩手将它往山洞中一丢,再屈指一弹,便是一个结界;将那灵力微弱的小毛团子关了个严严实实。
斐鉴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儿;有些委屈巴巴的睁着大眼睛瞪扶桑;这个坏蛋!还让别人不乱跑,明明自己才是那个最喜欢到处乱跑的家伙!
小毛团子觉得自己被扶桑鄙视了修为!
虽然就目前来说,它的实力的确有一点点弱,但是现在弱不代表一直都弱啊!他肿么可以这么做!真是叔叔能忍婶婶不能忍,虽然它的叔叔婶婶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但是还是不能忍啊!
伸出爪子拍了两下却发现结界纹丝不动的某毛团子大眼睛水潞潞的一眨,嗯,它决定了!以后自己的尾巴,再也不给扶桑这个大坏蛋摸了!
而扶桑此时呢?
太上长老现在早就已经不知走出三泉峰多远了。
此刻时值夏季,俗语道,六七月的天,小孩子的脸。所以,初夏有一个特点,就是常有雷雨。
昆仑是仙山,虽然同人间有所不同,但是四季还是分明的。不仅如此,因为昆仑层峰入云,所以一旦打雷,昆仑的闪电还总是看上去特别的近,一道一道的,明明灭灭,便好似劈在头顶,要将你仰首所能见的那一片天生生撕裂一般!
年纪还小的弟子们看着那瞬间黑沉下来的天色,都觉得心中害怕,其中有个孩子,实在是怕的不行,便抓住个路过的师兄不撒手,带着哭腔说道:“师兄师兄!往常也有打雷闪电的,却不似今日这般师兄,你说,这闪电该不会劈在谁头上吧!”
被师弟拉住的师兄心中也是被那隆隆的雷电之声震得发虚,此刻一听要劈在谁头上就更加觉得头皮一阵发麻,但是他低头环顾一番小师弟们期翼的眼神,却又不得不硬撑着在师弟们面前装榜样,于是,他便整肃了一下面容,一本正经的教导道:“莫要胡言乱语。我昆仑何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