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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甘宁握枪的手刚刚垂下来,跪在地上的时候,白轻衣忽然从地上挺剑而起,朝甘宁急刺而去。
可是,白轻衣似乎也忘了,甘宁的手中还有竹子。
竹子比剑长。
一寸长一寸强。
白轻衣的剑还没有刺到甘宁的身上,甘宁手中那根长长的仍然在燃烧着的竹子就已经刺进了他的身体里。
可是,就在他的竹子贴着白轻衣的肋骨刺进去的时候,一柄冒着血的剑尖也渐渐地从甘宁的后背刺出,在前胸突显出来。
剑三十还是出手了。
剑三十捂着被火枪射中的地方,白轻衣捂着被刺穿的肋骨,甘宁捂着被刺穿的心脏,相互望了一下,然后,同时倒下。
但是,甘宁是永远地倒下去,而剑三十和白轻衣的伤势虽然很重,但是,却都不是致命的地方。
所以,没有死。
好人有好报,好人都不会轻易死去,这几乎是所有小说中很庸俗的主题,连我也没能免俗。
其实,我不是不想让他们死,而是因为,他们的故事还没结束。
所以,他们还不能就这么轻易死去。
以后的故事还指望他们挑大梁,所以,他们决不能死。
剑三十看了看白轻衣,白轻衣看了看剑三十,两个人就这么相互看了半天,突然笑了起来。
可是,谁笑到最后,谁才笑得最好。
他们并没有笑到最后。
这却成了他们最后的笑。
因为就在他们笑得最得意的时候,戚老爹突然从草丛里跳了出来,脸上带着一种狡诈而凶残的笑。
他一脚狠狠地踩着剑三十,一脚使劲地踏着甘宁的尸体,然后,又在白轻衣的身上踢了几脚,满脸的得意之色,大声道:鹤蚌相争,渔翁得利,现在有实力能跟我争的,不是已经死了,就是已经成了废人,七杀镇已经完全在我的掌控之中,剑三十呀剑三十,看来,我真该应该谢谢你呀。
剑三十看了看他,仿佛是被这突然的变故给惊住了,他仿佛还不大明白,往日里那个又善良又实在的戚老爹,怎么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他不懂,他实在是不懂。
惊呆了一会儿,又愤怒了一会儿,然后,才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道:你?原来你是早有预谋的?
戚老爹蹲下来,捏着剑三十的下巴,冷冷地道:我不是早有预谋,而是有任务在身,不得不如此。
剑三十有点儿迷糊,道:任务?什么任务?
戚老爹道:当然是宫主交给我的任务?
剑三十好像更迷糊了,道:公主?什么公猪母猪的?你说的到底什么意思?
戚老爹猛然一用力,将剑三十的下巴捏得嘎吱嘎吱直响,然后,甩手给了他一个大大的耳刮子,道:宫主的意思当然是冥镜宫的宫主了,你居然出言不逊,相不相信我将你的舌头捏出来?
听到这话,剑三十先是一惊,而后又喃喃地道:冥镜宫?难道江湖中真的有冥镜宫这个组织?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那只是江丰信口胡诌出来吓唬甘家兄弟和金钱帮的的?可是没想到,江湖中居然真的有冥镜宫?真是不可思议?我怎么一直没有察觉呀?
想到这里,他看了看戚老爹,忽然道:你真的是冥镜宫的人?
戚老爹笑了笑,道:不错,我是冥镜宫第十二堂三十四分舵的舵主,搜罗手戚天。三年前,我堂主之命,来到这个镇上发展自己的势力,打算劝说金钱帮和兄弟帮加入我们冥镜宫,作为其中的两个分舵,可是,他们两帮人却偏偏执迷不悟,根本就没有诚意跟我们合作,所以,宫主就给我下了命令,既然不为我用,那就将其消灭,这是我们冥镜宫一向的处事原则,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成为我们的隐患。可是,假如仅仅凭借我自己的力量,则很难将其消灭,所以,我就暗暗寻找机会故意去挑拨他们,让他们自相残杀,好让我坐收渔翁之利。可是,他们两帮人仿佛已经看清了我的用心似的,所以,无论我说什么,他们根本就不当回事,甚至还对我防备得更加严密,无论我怎么挑拨,他们就是不肯相互火并。可是,没想到,就在我手足无措,打算回去接受宫主的惩罚的时候,你剑三十却出现了,并且,略施小计,就轻而易举地将他们消灭掉,你说我们应不应该感谢你呀。现在,有了他们两帮多年来积蓄的家财,我就可以在这里作为我们冥镜宫的一个分舵,发展我们的势力,然后,帮住宫主一统江湖。
番外:江湖的名义()
1
众所周知的是,江湖可以分为三个时代。
第一个时代,是沈浪的时代。
第二个时代,是李寻欢的时代。
而第三个时代,则是叶开的时代。
这三个时代,也是江湖中最平静的日子。
在平静的江湖时代里,我们当然要说一些平静的江湖故事。
而下面的这个江湖故事就很平静,平静得简直吓你一跳。
2
很多年以前,江湖中的朋友送了我一个讨人喜欢的绰号,叫做聪明的丁喜。
他们会说,聪明的丁喜,你看我套枪耍得怎么样?
聪明的丁喜,去帮我搞定那匹劣马。哼,老虎不发威,你当我长蛀牙?
聪明的丁喜,你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丁喜呀。
聪明的丁喜,我喜欢这个名字。
其实,只要你有一颗平常的心,有一脸的真诚,再配上一身的活力,任何人看起来都会很聪明的。
当然,我并不在意别人叫我聪明的丁喜,还是愚蠢的丁喜,反正,只要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去做自己要做的事情,叫什么,都无所谓。
我喜欢风,也喜欢夕阳。
因为风可以吹去尘世间的一切烦恼。
而夕阳,那一瞬间的美丽,则可以化解我对人世间的一切偏见。
所以,我总喜欢坐在有风的夕阳下,静静地倾听着夕阳落入西方地平线的声音。
这个习惯是一个朋友传染的。
这个朋友,不仅喜欢夕阳,更喜欢鲜花。
在黄昏的时候,他总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轻地抚摸着那些犹如情人的嘴唇般柔软的花瓣,轻轻地领略着情人般的呼吸般美妙的花香。
他有一个很充满诗意的名字,叫做花满楼。
花满楼,鲜花满画楼。
他是一个瞎子。
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自卑。
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阳光般幸福的笑容。
那笑容让人觉得,他是一个那么可爱,那么充满活力。
我敬佩这个人,更敬佩他对生活这份热爱。
所以,在三年前,当我从江南老家出来的时候,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像他那样热爱生命的人。
人世间虽然有那么多的不平之事,但仔细想想你就会觉得,其实,上帝还是公平的,因为他给予每一个人的都只有一次生命的机会,穷人也好,富人也好,高贵的也好,卑微的也好,有生就有死,就像是花开就会有花落一样。
至于说什么才是人世间真正的幸福,并不是决定于你的出身,并不是看你究竟是出生在一个富有还是贫穷的家庭里,而是看你在这个或者富有,或者贫穷的家庭里,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生活。
我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
我曾经试图把这种生活习惯传染给身边每一个的人,希望他们也能用笑脸去迎接每一个新的开始。
我认为,只有大家都用笑脸去面对别人的时候,这个世界才会真正地充满和谐、温暖。
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有一个人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即使笑出来的时候,也是满脸的讥诮,像只冰冻的乌龟壳。
他的名字叫做马宁儿。
大家通常称他为愤怒的小马。
愤怒的小马,并不是真的喜欢愤怒。
只是因为他的眼睛很大,当他在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你觉得他正在愤怒。
但有时候,他是真的愤怒。
比如现在。
3
愤怒的小马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揉成一团,愤然地丢在地上,忿忿地道:这些吹乒乓的孙子,既然已经答应录取我们了,为什么好要收那么高的学费,老子如果真的有钱的话,还学个球呀。
聪明的丁喜却将他揉皱的通知书捡起来,展平,重新塞进他的口袋里,微笑着听他唠叨这些愤世嫉俗的话。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愤怒的小马说粗话的习惯了。
等小马的愤怒完全平息下来之后,聪明的丁喜才平静地告诉他说,学院之所以收那么高的学费,是理所当然的了,你身上穿的制服,你训练用的兵器,你集训请的专家,哪一样不得是花钱的买卖呀,而且,他们将你由一个小平民老百姓培养成一个吃国家俸禄,替皇帝老子办事的差人,稍微地收点儿费用还是说得过去的嘛,平常你去酒楼吃饭的时候不是还要付小费的吗?
愤怒的小马总算是不愤怒了。
甚至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是真的明白了,还是根本就没有听丁喜在说什么。
此刻,他正呆呆地望着南方。
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念他的家乡,江南了。
我的家乡也是在江南。
多山多水的江南。
多风多雨的江南。
多桥多树的江南。
可是,离开江南这么长时间,我好像也已经渐渐地适应了北方的生活了。
现在,即使再去想江南的时候,甚至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憧憬。
我总是觉得,江南的气候多了些粉脂的气息,就像是柳三变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暗,晓风残月”,虽然妖冶艳丽,却总是缺少了北方那种“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
在离开江南之前,我还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
他的名字叫做铁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