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花了钱,我开了门,你只知道在学校里吃喝玩乐最后没有通过毕业考试无法拿到毕业证,我也没办法呀。
那个时候,成为圣斗士,是镀金的一种表现。
只要你拥有圣斗士的称号,以后无论是在官场和商场上,都将一帆风顺。
所以,尽管每年都有大量的富家子弟通过高价竞拍圣衣而取得圣域的入学资格,在年终的毕业考中被刷了下来,但依然会有更多的世家子弟以更高的价格去竞拍圣衣为自己的人生镀金。
这种往复不断地竞拍果然使得史昂获得一大笔天文数字的财产。
但是,用来训练和选拔圣斗士的开支几乎就是一个无底洞。
钱虽然多,但那个洞根本就填不满。
洞,无限。
圣衣,却是有限的。
88个圣衣,毕竟无法满足庞大的军费开支,所以,唯一的方法,就是让钱生钱。
圣域,不仅仅指黄金十二宫、女神殿所在的那座山,而是指位于遥远的西方的某个沿海岸城市群。
圣域,本就有很多经商的高手,黄金十二宫中的某几位大宫主,本身就是出自巨贾商家。
但是,对于那几位黄金宫大宫主的出身,史昂并不放心。
因为那几个对于他将圣衣进行高价竞拍给外人的表现本身就持反对意见。
所以,他遇到了凤南天。
哦,不,准确的说,应该是艾欧罗斯遇到了凤南天。
也就是如今名震中州,有天下第一巨富之称、富家山庄的主人——凤南天。
也是我们那位可敬可爱又可怜的凤飞飞大小姐的父亲。
在那个时候偶遇艾欧罗斯、被教皇史昂赏识委任他全权代理圣域商务的凤南天,还不是天下第一巨富。
那个时候的凤南天,年方弱冠,还只是中州籍籍无名的落魄文人,是大家口中的“倒霉蛋”、“扫帚星”。
大家从未见过像他那么倒霉的人。
至于他究竟是怎么倒霉的,那将是下一卷的故事了。
因为此卷至此终结。
画外音:这一章不要说要写教皇宝藏咩,教皇宝藏呢???林歌,你个大骗子!!!
林歌:我没办法啊,是蓝撒自己拖字数的。
读者:那你这一卷的名字“沾衣试酒”又是怎么回事?
林歌:哦,蓝撒,你来给大家讲解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蓝撒转身,给闻停远倒了一杯酒。
闻停远连连摆手,道:“别别别,明明是你自己要把你们圣域的这些破事儿说给我听的,现在居然想用毒酒将我灭口,没门儿。”
蓝撒举着杯子,笑道:“是不是毒酒,你可以试试嘛。”
闻停远:“不试不试。”
蓝撒:“试试嘛。”
此卷正式终结,可满意否。
画外音:林歌,你这个大骗子,你又糊弄我们!!!
一、海上漂流记()
荷叶披披一浦凉,青庐奕奕夜吟商。平生最识江湖味,听得秋声忆故乡。
他常常想念自己的故乡。
可故乡在哪里?
他是凤南天。
他是中州的传奇。
富家山庄的主人,天下第一富商。
可他觉得,自从家道中落、父母双亡被赶出家族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没了故乡。
如今的中州,大家只记得他遍地的商铺、眨眼工夫进账的数万金铢,却没有人知道他所受的苦难,他白手起家的辛苦。
甚至连他唯一的女儿也不知道。
只有那位跟了他大半辈子、最忠诚的下属、书童,如今富家山庄的老管家——火芒,知道他内心的惆怅。
凤南天七岁丧母,十岁丧父,童年极其悲惨。
如果不是火芒细心地打理着凤家仅有的一点儿资财的话,恐怕凤南天早就怀着饱饱一肚子的诗词歌赋饿死在大街上了。
火芒虽然勤俭持家,可他并不是经商的料。
几年来,他们为了填饱肚子,将祖上留下来的土地和资财一点一点地变卖。
最后卖无可卖,他们主仆二人只好放下少爷的架子去周边的大户人家打些能够填饱肚子的零工。
期间,两人在工地上搬过砖,在大街上摆过地摊,村头的祠堂里授课带过几个学生,给人代笔写过书信和诉状,甚至还凭着胆大心细嘴皮子利索为邻居解决过争端,但所有的这一切,都填不饱肚子。
饥寒交迫中,迎来了帝都天中新皇的继位。
即位的,还是当今皇帝陛下的伯父——谷羽帝云泽祀。
年号,业火。
新皇登基,除了大赦天下之外,还搞了一次恩科,开考科考选取人才。
穷途末路同时也饱读诗书的凤南天仿佛看到了希望,便变卖手中仅存的一点儿余财,带着火芒踏上帝都天中的漫漫科考之路,打算孤注一掷,凭着胸中所学挣得个一官半职,填饱肚子。
人生不怕选错方向。
方向走错了,可以拐回来重走一次。
但上天好像并不打算给凤南天重走一次的机会。
他的孤注一掷,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
他落榜了。
落榜的原因说来可笑,因为吃。
对于旧时科举有所了解的人应该知道,科举考试通常都是通天的考试,吃喝拉撒睡全部都是在考场。
凤南天的干粮是窝窝头。
其实,吃窝窝头并不是什么难熬的事。
自从家道中落以来,凤南天觉得每顿能够吃上个窝窝头都是世间最美妙的事了。
可如果你吃窝窝头别人却在你身边吃鸡鸭鱼肉,那情况就不妙了。
凤南天就摊上了这么很不妙的事。
坐在他隔壁的那位考生,是个地地道道的吃货,鼓囊囊的袋子里,带着美味儿的鲜瓜妙果鸡鸭鱼肉。
别人在那里认真答题,那个吃货就在那里大嚼特嚼。
而凤南天,则咬着笔杆子在那里看着他吃。
别人在那里答“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时候,凤南天就在想,如果你把你的美食跟我一起分享那就是与民同乐。
反正考试几天,他就在那里咬着笔杆子看邻座那位吃了几天。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以悲剧收场。
他很气愤,他很悲愤。
用至尊宝的话说就是,他从张挂在皇城外的那张榜上没有找到自己的名字而黯然离开的时候,好像一条狗耶。
如果说饥饿和穷困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生活的压力的话,那么,此次落榜则是压在他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家,是回不了啦。
帝都天中,他也呆不下去了。
他黯然地离开帝都天中,和同样神色黯然的火芒,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道接下来该要干什么,不知道该要去哪里。
他们的心里只是想着,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到一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去。
他们一主一仆,漫无目的地走,失魂落魄地游荡,最终,来到了中州的边界,穿越了崤函关,进入西池的草原,然后,进入戈壁和茫茫的沙漠,最后爬过号称“可以触摸到天堂的最高山峰”——天山,来到茫茫的海边。
再往西去,就是海外。
茫茫大海,茫茫无边。
既然中州已无容身地,再往西去又如何。
海的那边,是否就是天的尽头呢?
不知道。
所以,他们决定去探查一下。
渡海无船,他便削树为舟,然后,将采来的山珍野果搬上木舟。
为了防止海上的巨浪将船打翻将他们和储备的食物一起吞没,他们便将那棵巨大的树凿成中空,把食物塞进去。
无风的时候,他们就骑在树身上,随波逐流。
有浪的时候,他们便钻进树洞里,再用枯藤将洞口遮住。
——任你外边风卷巨浪三千尺,我在洞中安之若素。
饿了的时候,他们就吃点儿携带的野果。
但更多的时候,他们会用简易的钓丝钓鱼吃。
午后是钓鱼最好的时候,虽然天气炎热,人热,鱼也觉得热。
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撑开油纸伞——他们上京赶考途中所带,虽然落榜,但唯一的财产油纸伞却一直随身携带。虽然有好几次饿得实在受不了想把它当掉,但实在太破了,当铺里的人根本就愿意用它换银子。
扔又舍不得人,就一起带上了船。
幸好没有扔。
午后,他们就会撑开伞,躺在伞下,然后用钓丝勾着菇丝扔到水里钓鱼。
那些海鱼好像对这这些来自陆地上的蘑菇丝很感兴趣,所以,通常一杯茶不到的工夫就有很多鱼上钩。
凤南天和火芒就会用以这些海鱼的血解渴,以鱼肉充饥。
当然了,他是个饱读诗书的知识分子。
虽然是个落地的知识分子,但是,在做茹毛饮血这种野蛮人才会做的事情的时候,也比一般人做得优雅。
新鲜的鱼血有点儿腥,他们就会将储存的野果挤出汁液,搭配着一起喝。
然后呢,再把鱼肉切成薄薄的片,沾着调料吃,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如果哪天钓上来的鱼太多的话呢,他们就会把鱼都切成薄片,一片一片地搭在木舟的船舷上,晒干。
午后,海上的阳光热辣辣的,切成片的鱼肉不仅被晒出油来,甚至还被烤焦。
没有经过任何明火加工的烤鱼片吃起来更有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现在以太阳能设备进行烤肉的创意无疑来源于此。
鱼血这种东西虽然大补,但喝多了上火,也腻歪。
想用爽口的东西解渴,淡水是最好的解渴用品了。
可海上,淡水贵如……
反正就是很贵了。
再贵的东西也难不倒我们这位饱读诗书的凤南天公子。
二、遇险记()
这个时候,他就会舀上来一勺水来平放在船上,然后,用一面铜镜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