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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我想多了。我以为,现代爱情中的男男女女互相比较互相算计是因为环境给了他们太多的不安全感,他们害怕受伤,所以才会拒绝选择先付出。可是现在看来,人的本性不外如是,阿星刚刚说的喜欢,到底有几分是出自真心?又有几分是分析了利弊后得出的结论?
我不想问他。问了,得到一句假话,或者我不想知道的真相,意义何在?
看来今天的阿星已经具有了做为一名部落首领的全部素质,时刻把部落放在第一位这一点他做得很好。
我突然没有与他再聊下去的欲望。
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阿星,终于,我们的缘分要尽了。三年的相处,即使是养条狗,怕是都要养熟了,可是你却一心想着夸越族,开始算计到了我的身上,变了质的友情,已经不能称之为友情了。
我自问到这之后,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对不起夸越族的事,甚至还努力帮助你们发展,换来的到底是什么?
经过那一夜,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躲避着阿星,不再随意离开部落,只待在棚屋里深居简出,除了吃饭和如厕等生理需求,我哪也不去,谁也不见。
阿星来找过我一次,我避而不见,之后他便不见了踪影。
这样也好,相安无事。
阿星也许不会懂,被朋友背叛到底是什么感觉。我也不指望他懂,我现在需要的并且仅有的,也就是时间而已,时间一长,心里舒服过来了,我还需要他的帮助。
什么叫蹋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真的领教了。
最近部落又在打仗,成年男丁都出去了,只剩些女人孩子留下。
我从来不喜欢杀戮,更加不会跟着他们去打仗,好在阿星并没有觉得我去了战场会对他们战胜有多大的用处,从来没叫我去过。
凯旋后的宴会成为传统,这一次我却无心参加。
“阿梦,快来,我送你一件礼物,是你们女人会喜欢的,亮闪闪的东西。”阿星的大嗓门离得很远都能听见。
占着人家的地方,好歹需要给主人一些面子吧?我挂着客套似的笑容走出棚屋,却马上被阿星手里拿着的东西吸引去了全部注意力。
他手中拿着的闪着亮白色光芒的石头,怎么这么像我上次在海底收获的那枚充能水晶碎片呢?
接下来的事,时空穿梭机帮忙确定了。
蓝宝石项链再次凌空飞起,以极大的力量拖着我向阿星走去。
石头落到我手上时,白光一闪,紧接着熟悉的眩晕感再次袭来,几秒钟后,我终于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家。
第24章 一别经年()
我以为我会很庆幸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这里是我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家。
可是从落后的蛮荒时代回归现代化喧嚣的都市,我居然很不习惯。不习惯这里灯火通明看不见星空的夜晚,不习惯这里到处都是人,再看不到其他动物的单调,最不习惯的,还是被数不清的工厂和汽车污染了的空气。
对于周围的人来说,我一直都在,只有我心里明白,我离开了长达三年之久。
一千个日夜,足以改变很多事。
就比如,我一直以为,我会在回到家之后,将阿星抛之脑后,再不会忆起。
可是现在的我在做些什么?遍寻网络与图书馆,只要有一星半点关于史前的发现都不放过,结果却只是徒劳。在我们已知的历史中,与恐龙同时代的人类是从来都不曾存在的。如果不是我亲眼见到过,与他们一起生活过,我也会相信,绿毛红眸的夸越族,存在于我的想像之中,庄周一梦,让我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但是时空穿梭机里存留下来的两块充能水晶碎片却在提醒着我,这一切有多少真实。
我迫切地想知道,为什么阿星他们的存在在6500万年后的今天,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每天奔走于各个博物馆与高校之间,几乎快被人当成精神病的我终于引起了小蓝人的注意。
“主人,主人。”
恍惚间听到的声音,更让我无奈。难道是折腾自己太久出现了幻觉吗?这里是我家,怎么可能还有其他人?
“主人,主人。”叫声很有毅力地一直持续,直到我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起身,才发现了时空穿梭机的异样。
那颗很抢眼的蓝宝石时闪时灭,一声声呼唤在我耳边想起,我终于反应过来,是小蓝人在叫我。
这家伙不是因为断电休眠,充能水晶碎片没收集齐前都醒不过来的吗?现在他居然在叫我?
“你?你醒了?”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它。
“主人,我只能短暂地清醒一小时时间,充能水晶碎片的能量不足以让我完全清醒过来。最近我检测到不止一次,您的脑电波波动出现极大异常,保护主人的程序设定将我从休眠中唤醒,主人,您怎么了?”
压抑在心里太久的情绪因为面对着的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小蓝人,我便缓缓开始倾诉。
虽然我一直习惯于独来独往。但人都是社会动物,怎么可能完全不与人交流?三年的时光,我仍然记得清清楚楚,手把手教他们结绳记数,打磨工具,与他们一起围坐在篝火旁边大口吃肉,跟着他们一起去狩猎恐龙……
等等等等。
那样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一个部落,几百号人,连带着还有生活在更遥远处的其他人类,为什么就连一丁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呢?至少让我知道他们的最终结局也是好的。
小蓝人一直很有耐心地安静倾听,直到我絮絮叨叨地说完,它沉默了一会才开口说道:“主人,如果您心里真的放不下,时空穿梭机还可以带着您回去一趟。不过这次没有充能水晶碎片些微溢出的能量做指引,穿越过去的时间节点可能存在很大误差,在正负50年范围内上下波动。”
正负50年。我刚刚有些激动的心情瞬间又跌回谷底。从我离开的时间点算起,负的50年,阿星压根还没出生,而夸越族也不会出现在我遇到他们的地方,茫茫丛林,他们当初是从哪迁过来的,我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去寻找?而正的50年,按照史前生存条件艰苦,平均寿命低来计算,部落差不多可以换两次血了。而阿星也许早已经化归尘土重入轮回。
当然以上是就差的情况。
不论如何,我需要一个答案。
时空穿梭机再次启动,小蓝人向我道别,又重新陷入沉睡。
还没来得及从眩晕中缓过神来。我就被一个高大的阴影笼罩住了。
这足足比我高出两倍的影子……我突然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有些僵硬地扭过头,果然,在我身后站着的,是只成年的霸王龙。我出现的位置几乎贴近它的脚。只要它轻轻一抬再轻轻落下,我就可以体会一下零落成泥碾做尘的感觉了。
两次都差点被恐龙弄死,这是什么鬼运气?
我小心地缓慢地往外移动,尽量努力不惊动这个大家伙。反正它长得太大,即使低下头也只能看到自己的肚子,是看不到在它肚子下面的小小的我的。
可惜事与愿违。大个头的恐龙看不到我,不代表它的主人看不到。
“站住!你是什么人?”沉稳的声音如炸雷般在我耳边响起,吓了我一大跳。
我已经无力吐槽了。历史总是这么惊人的相似?还TNND能再坑一点吗?
“你,转过来!”那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带着惊讶与颤抖。
我听话地转过了身。
在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后,被个陌生的满身汗臭味的长毛野人紧紧抱住了。
“阿梦,是你,是你,对不对?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了!我等你等得好辛苦!”野人的力道之大,让我喘不过气来,却也让我从他凌乱的只言片语中猜出了他的身份。
“阿星?”
“是,是我,阿梦,你好狠的心!一走就是这么久,我还以为,在我有生之年再也见不到你了。你回来了,真好。阿梦,阿梦……”
在我再三保证,不会再像上次那么突然不告而别的离开后,阿星终于放开了我。
而我也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
与我上次见到他相比,他老了很多,眼角的皱纹已经深刻得可以夹死苍蝇,腮上的胡子长得能够扎个辫子。
阿星前后差别之在,让我突然有些想笑,但在看到他眼里的不安时,我忍住了。
对于我来说,与他分别不过是半个月的事,可是对于他,却至少过去十年的时光。我欠他一个解释。
“阿星,你老多了。部落还好吗?这个难道是阿尔?它怎么又胖了?”
“是啊,你走了有多久,我光绳结就打了一棚屋的。部落很好。这不是阿尔,是阿尔的儿子,跟阿尔一样是个吃货。阿尔的寿数到了,很久前就生病去世了。”
是啊,我离开得太久了,这里的一切,一样,又都不一样了。
第25章 造山运动()
部落里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看得出来在阿星的领导下部落有了长足的发展。每个人身上穿的兽皮越来越多姿多彩,脸上总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着,除了偶尔几个衣衫褴褛神色紧张的女人外,处处都很和谐。
我不明白,未来到底会发生什么,让史前人类被从地球上抹杀。
虽然看不惯部落使用从其他部落掠夺来的女人作为奴隶的现象,但是我一个人的力量不可能改变一个时代,奴隶社会苗头的出现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存在即是合理,来自现代民主社会的我看不惯,却无法强求史前的夸越族讲究民主,讲究人权。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些女人虽然活得很悲惨,却仍然是活着的。如果部落不需要奴隶,等待她们的命运只有死路一条。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我沉默。
这一天夜晚,我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