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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第4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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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如果他和我在一起是为了钱,那我给他很多钱就是了,我家有钱,爸爸开了很多工厂。

    我出钱,他负责陪我。

    我想明白了,我难得找到一个那么喜欢的,就像小时候喜欢巧克力一样,一定要抓紧时间的去吃,不然过了时间就不喜欢了,反而会后悔。

    ————

    1999年1月1日

    他说他不喜欢我,还打了我,耳光不重,却很疼,我心里疼,非常非常的疼。

    我就奇怪了,我哪儿不招他喜欢。

    他带着他的老婆到我面前,亲口说他有多讨厌我,有多迫不得已的和我做戏。

    那么曾经的喜欢都是假的?

    那就当作是假的,不喜欢就是的了。

    尽管我难过。

    有什么关系?

    我方倩倩拿得起放得下。

    ————

    好极了,知道这笔记本的主人是方倩倩,尽管她不知道方倩倩是谁。

    那页有纸张卷曲的样子,整张笔记本中,就只有一张是这样,不用多说,应该是泪。

第728章 茅十八7() 
郁婕十分理解,如果是她遇见这样的事,如果公孙先生敢在她面前这么对别的女人的话,她肯定肺都气炸了。

    何况,这事真发生过,她舍不得为难公孙先生,只能选择遗忘,她放弃了自己的七情六欲,如果不是第二次团体赛中的意外,她未必会选择拿回七情六欲,未必会再次爱上公孙先生。

    情之一字,最是伤人。

    郁婕怏怏的翻过后面几张,她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戛然而止,这笔记本应该被方倩倩扔掉,最不济,应该不会再用这日记本写些什么,她也就是抱着万一这王倩倩会抽风写的想法。

    哪知道,王倩倩还真写了,看时间没过多久,就有下一张日记,日记里的王倩倩可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那么容易那么快就知道这一切事情。

    ————

    1999年2月1日

    如果不是运气好的话,我大概不知道,这背后还有我妈的缘故,我就想不明白了,一个男人,现在穷,就算家里贫苦,只要肯上进,总会发达的,何况我爸有钱,爸爸只要愿意帮点儿忙,土老帽迟早会干出自己的事业,我借土老帽的钱,土老帽自己下个学期就还上了。

    土老帽虽然土,但不笨。

    土老帽。

    算了,怎么光说土老帽。

    我要去告诉他这一切。

    ————

    1999年3月1日

    我死了,土老帽把我埋在他的祖坟里,好寂寞啊。

    土老帽。

    季方。

    ————

    到这里整个笔记本就完了。

    最后这一页上的所有字成了血字,血迹不断往下滴落,滴在地上,成了一滩血水。

    郁婕没有动,她在想季方这个名字,季方这名字实在是太耳熟了,她应该在哪里听过,但是她实在是想不出来,总觉得自己差一点儿就能够想起来。

    血水已经在地上蔓延成一滩,整个破旧的房间都染上血迹,很快,这个房间就会成为一个血房间。

    房间里的郁婕没有再沉着眼睛盯地上,而是打量着房间,房间里极其简约,简约至极的风格不像是一个女孩子该住的房间,加上九几年那会儿的大学也不能是一人一间房,所以,这房间应该不会是王倩倩的。

    郁婕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情报的缺失,不然,她就应该光凭这一点儿就猜出这房间是怎么回事,是谁的。

    她记得,这个房间2000年后没多久就没用,之前一直是女生宿舍,有时候学校会把教师宿舍安排在学生宿舍里,难道这里是一个女教师的宿舍,不,这风格不应该是女生的,应该是一个男性住的地方。

    而且,这本笔记本如果说谁可以拿到,就只有方倩倩的爹妈和季方了,她爹妈是不大可能跑到这里来住,还留在这里,只有季方比较有可能。

    如果这里是季方住的地方,那么有可能,季方毕业后因为方倩倩,而留校任教,二十年前的季方最多二十多岁,现在满打满算不过五十,苏杭大学里叫季方的老师没有,姓季的有好几个,不排除季方后来换名的可能。

    郁婕根据一本笔记本的内容,在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将事情真相推导到这一步已经是极其不容易了。

    她看着血房间叹了口气,这房间里一片血色,也就只有她站的那一片脚下一丁点儿还是白色。

    她慢条斯理的将血色大刀拿出来,血色大刀疯狂的吸收着这栋旧楼里阴气的煞气,随着煞气的变化,血房间里的血慢慢褪去。

    房间逐渐破败出原来的颜色,只是仍旧没什么变化,屋中间并没有像里出现幕后boss,郁婕也就只能拿着血色大刀,从房间里出来,漫长的走廊上,墙壁上嵌满了奇形怪状的死尸,脸上的绝望悲伤痛苦简直可以让人看一眼就陷入绝望的情绪中,从哥特角度来看,也许可以算成艺术品,可实际上,要是换作任意一个心志不太坚定的人,可能会被影响,同样陷入绝望中,好在郁婕这人心理素质极强,强到被别人一看就知道她没廉耻。

    她拿着长刀,心里没有半点儿紧张,极为淡定的走完长廊,好在这长廊没有出现半点儿危机。

    长廊尽头,是一间空屋,门打开着,里面有一个人,除了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在。

    那人看见她,第一句却是问:“我们第一天见面是多久。”

    郁婕眨眼道:“哦,你是碰见另一个我了,事实上,我并不记得。”

    他缓了口气道:“我就知道,要是你,你怎么会记得是哪一天。”

    郁婕估摸着那个假冒她的人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栽的,也许这幕后boss捏造的人是根据他算计的角色的记忆去设计的。

    所以,那个假冒她的人应该是回答出了相遇的日期,这代表着公孙辛清楚记得他们相遇的日期,还对她的不记得表示体谅,这种体谅让郁婕赫然,公孙辛是真的不指望她记得这些。

    想到这里,她亲了亲他的嘴角。

    他温和的笑着,甚是温柔。

    这么温柔的他真让人舍不得放弃。

    公孙辛摸了摸她的头,道:“你遇见了什么,没事吧。”

    “我站在这里自然就代表没事,我可是茅山派的大师姐。”

    “是啊。”公孙辛应了一声,和他一起往外走出去,走了一截,他才说了第二句,道,“你从茅山叛逃出来,有没有过后悔。”

    “你说的什么话?什么叫我叛逃?我是自己主动离开的,跟你有什么关系,阿辛,你不用觉得有负担。”

    公孙辛的眼神在她背后变得凌厉起来,甚至一只手变成了狼爪。

    她忽地一下冷下声音道:“你是不是以为我会这么说,呵,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离开茅山派,再过几年后,茅山就该我当掌门,我为了你才离开茅山派,我为了你失去了一切,我现在只能跟你一条路走到黑,所以,你不能对不起我,不然,我会杀了你。”

    她转过身,看着自己眼前的爱人,她说:“公孙辛,你不能对不起我,如果,你对不起我,我真会杀了你,天涯海角,一定杀你,不死不休。”

第729章 茅十八8() 
公孙辛的那只狼爪还没有变回来,而是维持着旧样,他却已经呆滞,他以为这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她不过是迫不得已,他从没想过,她会这么真挚的爱着他。

    郁婕叹了口气,走过去,又亲了亲他嘴角,她心里有很多话想说,这几个月里一直憋着。

    她不止一次的说过,她不是笨蛋,如果她不说,她只是不想说,给人留面子呢。

    她在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有很多问题想问了,到现在为止,她不止一点儿的问题想问。

    她想了想,最终没问出口,因为一切问题的源头都指向公孙辛,她对于自己护的犊子都是一个态度——她既然护了,除非他们对不起自己,否则,她绝不过问。

    她只是表明自己的态度:“公孙辛,我不知道你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你留在我身边一无所知,我对于有关你的一切都不曾知晓,却依旧爱你,若问我有多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除了你,我一无所有,所以,你绝不能抛下我。”

    这话她一共提了三遍,为自己竖的flag竖的牢牢的。

    公孙辛抱着她,恳切道:“从见到你后,我从没想过要离开你。”

    这话郁婕是信的。

    两人黏黏糊糊了一阵儿后,才继续往前走。

    这楼里透着邪乎,郁婕这血色大刀按说可以劈开一切阴气,再者,公孙辛是狼妖,他身上的妖气按说也可以驱散部分阴气,但是,这两人凑一块儿,不说自己没把阴气弄干净,还分别遇到些危险,郁婕心情不大美好,她本以为自己就可以解决,哪知道还解决不了,这楼实在是太古怪了。

    她虽然揣测写日记的王倩倩指不定会是大boss,但看了看这阵仗,实在不像一个才死了不满二十年的鬼的手笔,恐怕这下面的水不是一点两点的深。

    两人往前走着,通过郁婕待的那间房,什么都没有,荒芜破旧得紧,甚至连郁婕找东西时扔在地上的东西都在。

    郁婕将手中大刀往面前一挥,屋子破碎,里面成了另外的景象,甚至还有一个人,一个谁也不认识的人,郁婕看着那人,心里实在是不舒服,原因无它,实在是这人长得跟“她”太像了,像的自然是郁婕本尊,而非郁婕附身的这具身体,那人真是又美又艳。

    郁婕却觉着自己活像是一个被人盗版了的东西,心情不愉快,公孙辛的眼神突然复杂起来,甚至还皱了皱眉。

    那人从屋中的窗台处跳下来道:“我是王倩倩。”

    郁婕道:“你附在她身上做什么。”

    郁婕会这么问,是因为这个自称王倩倩的人身上的衣服是这几年比较流行的款。

    从某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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