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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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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浩知道是铁定追不上了,索性带着大家原地休息,他默默坐在沙地上喝着水,吃着胡饼,脑子飞速运转,想尽一切办法救出小迪,然而他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办法,沙漠是马贼们的主场,自己除了有望远镜和连弩的优势外根本没啥其他的优势了,关键这帮马贼反偷袭能力实在太强了,自己的两次夜袭都被提前发现,最让他不解的是第二次夜袭,明明他们是缓慢靠近,在茫茫黑夜中,既看不到人影,又听不到声音,对方是如何发现自己的呢,他做梦也想不到对方有个金属过敏症的患者,这也算是一朵奇葩吧。

    李浩想了很久,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沿途都无法救下小迪,那就只能等马贼回到老巢的时候再动手了,但马贼的老巢肯定防备更加森严,凭他们这点人,估计是九死一生,希望五百右骁卫能早点赶来。

    李浩始终吊在马贼的后方十几里到二十里处,又尝试了几次出击都被对方提前发现,能不被发现吗,现在正值夏日,每天都是东风,只要他们一靠近,罗三黑便能闻到风中的铁器味道,简直就是马贼们的监控雷达。

    七天之后,他们开始进入蒲昌海(罗布泊)地域,到了这里,金立恍然大悟,告诉李浩,这群马贼的老巢十有八九就在楼兰古城。

    楼兰古城李浩知道,古老而又神秘的地方,前世去新疆的时候还去过那里,不过前世去的时候那里早已是一片废墟,这个时代的楼兰古城也不知道是啥样的。金立告诉他,楼兰古城原本是丝绸之路的重要据点之一,那里汇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商人在此集会交易,跟农村赶集差不多,这也成了重要的水粮补给点。

    不过金立听一些商队抱怨过,楼兰古城从去年开始被一帮马贼霸占了,成了马贼的巢穴,现在已经没有人敢靠近那里了。

    而就在当晚,李浩又接到一条让他皱眉的消息,他们的水粮所剩不多了,而且粮草已然不足,马匹在沙漠之上太耗费粮草了。

    真是屋漏偏锋连绵雨,李浩想了许久之后,做出一个决定,丢弃马匹,当然不是现在丢弃,而是压榨完这些马的最后一丝利用价值,他知道这样很残忍,但他也很无奈,为了救人,他不得不这么做,现在就是他和马贼之间的战争,既然是战争,那必须是残酷的,牺牲几十匹马根本不算什么。

    退一万步讲,这群马被丢弃在沙漠中,要么是渴死,要么就是喂狼群,最终结果还是一个死。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便命令骑马追击马贼,跑到马匹没力气了,替马放血,让马处于兴奋状态,继续追赶。

    一连狂追了五十多里路,李浩这边的三十匹马最后全都累死了,而马贼那边也不好过,他们的马也废了大半,如今只剩二十匹不到了。

    接下来双方都换乘骆驼赶路,为了节省粮食,李浩让所有人吃了一天的马肉,第二天又杀了一头骆驼,足够三十多人吃了。

    第三天的时候,李浩通过望远镜看到远处一座古城出现在苍茫大漠中,那是一座废弃的古城,距离这里还很远,约有六七十里,整体呈黄色,虽然残破,倒也可以勉强住人,从这古城的模样,李浩大致可以看出来,这应该就是楼兰古城了。

    果然,隔天上午,众马贼就进入了城中,李浩在城外五里处停下,远远望着这座古城,若有所思,这残破的古城,仿若一头吃人的巨兽盘踞在这里,从这帮马贼入驻后,这里每天都演绎着世间的黑暗和罪恶,不知吞噬了多少生命。

146章:夜袭古城() 
李浩正望着古城发呆,只见古城的正门处忽然沙尘飞扬,仔细一看,竟有一大批马贼策马奔腾而出,朝他们这边冲来,李浩赶忙喝令:“撤!”

    一行人赶忙调头,驱赶骆驼逃命,马贼骑马,速度自然要比骆驼快,双方距离不断缩短,追逐了七八里后,已快要追上李浩他们。

    李浩见马贼逼近,大叫一声:“骑射!”说完自己率先回身,抬起弩便是一箭,射翻一个马贼,陆云和其余的特种兵也纷纷回身射击,一波弩射竟干掉了将近二十个马贼,弩箭的威力当真非同小可。

    马贼的带头人便是元金良,他见李浩他们一波弩射结束,心想这是个好机会,因为骑马射弩虽然比弓射准,但装箭速度慢,于是他大声呼喝:“快追!”

    然而,马贼们刚催马而来,李浩他们的第二波弩射又来了,毕竟他们用的是连弩,无需装箭,只需上弦便可以,这些特种兵都经过特别严酷的力量训练,骑马上弦并不是难事。

    第二波弩射又带走了二十多个马贼,差点还把元金良也射死,幸亏他戴着护心镜,不然早就被一箭贯胸了,元金良有点懵,他对弩还是有些了解的,然而李浩他们的弩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很快,李浩他们又进行了第三波弩射,这次马贼离得有点远,只射死了十几人,不过马贼们完全被压制住,没人敢追得太近,又追逐片刻,元金良忽然抬手高喝:“停!”

    所有马贼全都停了下来,元金良面目阴沉地望着远遁而去的李浩等人,咬牙愤懑道:“算他们命大!咱们回去!”

    “大哥?不追了吗?”罗三黑很不爽,明明就快追到了,为何要放弃。

    只有元金良知道,他们追不上了,毕竟对方的弩太厉害了,而且敌人骑得是骆驼,而他们自己骑得是马,前十几里内马占优势,然而骆驼胜在耐力,等到他们的马全都乏了,那么敌人很有可能反击,到时候敌人进可弩攻,退可逃跑,完全立于不败之地,就算自己这边人再多也会被慢慢蚕食而亡,不如趁早撤退,吓跑他们就行了。

    李浩逃了十几里,用望远镜回望了一下,发现马贼已然返回楼兰古城,于是他又下令折返,这次他在楼兰古城八里外的沙丘后边停下,在这里偷偷观察古城应该不会被发现。

    李浩匍匐在沙丘上用望远镜观察了很久,日已偏西,这时三十个特种兵已经扎好了临时营帐,他从沙丘上下来,问金立:“金掌柜,你对马贼比较了解,依你看,这楼兰城中有多少马贼?”

    金立答道:“大人,马贼根据人数多少分为大、中、小、散四种规格,倘若是十人以下,称为散行马贼,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称为小型马贼团伙,五十人以上,两百五十人以下,称为中型马贼团,二百五十人以上,称为大型马贼团,很显然,楼兰城中的是大型马贼团,刚才追击我们的便已近三百人了。”

    李浩皱眉道:“我是问你他们有多少人,刚才的三百人我也看到了。”

    金立不慌不忙道:“大人,再大的马贼团一般都不会超过五百人。”

    “哦?”李浩不解地望着他,“这是为何?”

    金立解释道:“马贼团伙虽然是人越多越强,但人多了,吃饭的嘴也就多了,沙漠之中金银易取,水粮难弄,一个马贼团若是超过五百人,吃喝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

    “这话说得倒是很有道理。”李浩点头沉吟,“人虽然能创造价值,但是也消耗粮食,同时,马贼虽是无本买卖,但钱财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人越多,分钱的人也便多了。”

    “就是这个道理。”金立给李浩点了个赞。

    “既然知道了敌方兵力,那就好办了。”李浩说完走向主账,边走边道,“刺刀队警戒,飞鹰队,起沙盘!”

    飞鹰特战队的十个人立刻拿出了一块块碎木板,到主帐中拼装起来,很快便组成了一个方形的大木盘,陆云和金掌柜的兄弟们看得一阵懵逼,不知道李浩要干什么。

    接着便只见飞鹰特战队的人用铁锅舀来黄沙倒入木盘中,每人一锅,正好十锅。

    李浩站在沙盘前闭目回想了片刻,缓缓睁眼:“接下来便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他说着手持一块木板开始拨弄黄沙,速度非常快,让人眼花缭乱,宛如画画。

    很快,众人的眼神开始变得惊讶,渐渐又从惊讶变成震惊,因为沙盘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型的楼兰古城,李浩还在继续,他在制造楼兰古城周围的地形。

    又过了十几分钟,李浩大呼一声:“大功告成!”

    只见沙盘之中的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立刻呈现在众人眼前,陆云的眼珠子都快惊掉下来了,瞠目结舌了许久,他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赞道:“简直神乎其技,神乎其技啊!”

    “别拍马屁。”李浩淡淡说了句,吩咐飞鹰队长,“接下来咱们商量正事,让刺刀队长进来!”

    飞鹰队长进去将刺刀特种队的队长叫了进来。

    李浩开始讲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儿郎们,证明你们价值的时候到了,眼前的沙盘中呈现的便是马贼巢穴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我决定今晚夜袭楼兰古城,现在,咱们制定一下战术……”

    待他们制定好战术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李浩让所有人吃饱喝足,陆云留下保护四个女眷,他带着其他人换上深色衣服后趁着夜色出发,前往楼兰古城。

    望着李浩带着众人消失在夜色之中,秦素终于忍不住,鼻子酸涩,落下晶莹泪珠。

    三十多人偷袭四五百马贼巢穴,简直是九死一生,李浩毅然决然地去做了,没有一丝的犹豫,为的只是那个被他称之为小迪的女人,秦素多么希望被困在楼兰城里的是自己,因为这样,即便是被马贼杀了,她也知道李浩对自己的爱是如此轰轰烈烈,如此义无反顾,可惜这一切都与自己无缘。

    秦素也害怕,害怕李浩这一去再也不会回来,想到这么可怕的结果,她浑身都止不住开始颤抖,很快,她心中已有决断,倘若李浩当真惨死马贼刀下,她也绝不偷生。

    离楼兰古城还有五里远的时候,李浩他们分成了四股,李浩带着金立等人绕向东边,刺刀特战队绕向西边,猎豹特战队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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