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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哥哆哆嗦嗦地站起,他原先被撕裂的右耳已缝好,伤口已经开始愈合。寥长风摸了摸九哥的额头,淡淡地说道:“上次我曾经跟你说过,千万不要惹一些人,以免惹祸上身,引火自焚,因为你惹不起!可你就是不听劝告!”
九哥又扑通一声,再次跪倒在地。寥长风转过头,指着屋里那两个人,郑重叮嘱道:“今晚,我再跟你们说一次,千万不要惹一些人,因为你们真的惹不起!”
他刚说完,再次出手撕开九哥受伤的耳朵,九哥一声惨叫,耳朵旧伤未好再添新伤,恐怕想死的心都有了。寥长风连连摆手,示意他们赶紧扶九哥滚出去。他们前脚刚走,寥长风后脚紧跟而出,不过他出去跑步。他们看到寥长风紧跟出来,停下脚步十分恐惧地看了看,直到发现寥长风并不是针对他们,才战战兢兢地坐车离开。
第124章 诗和远方()
此事以后,南坡万也消失无踪,他跟寥长风所说的正事也不了了之。倒是社会上很多黑道的闲杂人员偷偷到寥长风的住地或者卖西瓜的摊位观察他的所作所为,不过他们并不敢上前轻举妄动,只是大老远地看着,看着无聊之时,拍几个人上前买点西瓜解馋。
他们对寥长风爱理不理,寥长风倒也省心,反正他也懒得搭理这些小瘪三。仿佛一夜之间,这座城市黑道上的朋友对寥长风这个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谓人尽皆知。不过寥长风非常讨厌这种被人熟悉,被人惦记的感觉,尤其是这些所谓的恶势力群体。
有道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更何况是像他这种特殊人员,被人熟悉终究不是什么好事儿。因此寥长风打算离开现在所待的这座城市,到一个僻静的角落里隐姓埋名,避开其他不必要的干扰,安静享受生活。
而地点选择的首要条件是不能距离薇薇服役的营地太远,太远不方便联系。再者他也担心南坡万再次找他麻烦。虽然他不是有意躲避对方,但是他也不想再跟这些人有任何瓜葛。一切顺其自然,随遇而安,即使躲得了一时,也躲不了一世。因为无论他躲到哪里,那些都能想方设法找到他,除非他死了。
他和薇薇只见似乎已达成某种默契,两人见面之后彼此心照不宣,谁都不提起前天傍晚发生的那件事。两人仿佛没事人一般,继续每天的生活,一起约会聊天,吃饭散步,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然后各自回到各自的地方。
寥长风每天依然继续喝酒看书和跑步训练,度日如年,浑浑噩噩。只有待在微微的身边,他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和生活的乐趣,人生的意义。
转眼又过了三个月,寥长风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座南方边陲小城,搬到微微服役所在地的东面一座相对繁华的都市。这座城市的生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夜生活非常丰富。
城里的人们生活富足,过得安逸而慵懒,甜蜜而幸福。寥长风很喜欢这种感觉,因为这就是他所向往的一种生活方式。搬过来之后不久,他在城市西边市郊的城乡结合部找到一处新的落脚点。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房租便宜,相对市中心,人少安静不少。
即便此地脏乱差,人群复杂,人口流动性大。每天奔波劳碌的打工仔,初出茅庐的毕业生,胸怀抱负的大学生,只求温饱的农民工,还有外面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各路美女和个体户老板等等,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社会人聚集此地。
寥长风住地的租房已不像原来租住的小区单元楼设施齐全,毕竟租金跟原来相比少了一大半。此地原是一座小山村,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地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发家致富的本地人,家家户户都建起标准的二层小洋楼。有钱的人家大都搬到城里安家落户,村里的房子也因此租给外地人居住。
寥长风租房在二楼最里面的一个单间,也是这栋居民楼最大的一个房。房里配备空调,冰箱,桌椅,床铺等房客必备的生活起居用具,美中不足的是没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租客做饭的炊具必须搬到走廊才行,否则煮饭和炒菜所产生的油烟,水蒸气熏得整个房间乌烟瘴气。二楼走廊的尽头只有一个卫生间,虽然有两个蹲位,但是人们每天的洗漱,如厕,洗澡洗衣都必须排队解决。
二楼的住户四个,寥长风住在最里面,他对面一个,隔壁一个,对面的隔壁一个。房东为了方便住户生活起居,特意在过道里修建一个公共水池,人们下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到水池那打水,洗衣,做饭。
这个城中村大约有三百多套类似的租房,每栋楼里几乎住满人,人满为患,鱼龙混杂。
寥长风收拾停当,安顿下来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薇薇,告诉她新住地。薇薇高兴得像个小孩,想要过来看看,寥长风拒绝她这个天真的想法。此时天色已晚,外面黑漆漆一片。人生地不熟,即使她能来,恐怕呆不了多久,还得赶回去,寥长风不想让她来回折腾。薇薇只好答应明天再来找他。
挂了电话,寥长风已感到饥肠辘辘,遂下楼买点东西填饱肚子。村里的小卖部距离住地大约几百米,他买了两瓶白酒,一包面条,还有一些油盐酱醋等佐料,悠然自得地回到住处煮吃。
由于夜深人静,已没青菜卖,他只能清水煮面条,煮熟之后再放点酱油和麻辣酱即可开吃,一边吃一边喝酒。营养虽然单一,可任何食物对他而言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填饱肚子。好吃或者不好吃的东西,对他来说其实没什么两样。
这时,下班归来的人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住处洗衣做饭,看书看电视,谈天说地,解除一天的疲劳。由于天气异常闷热,人们各自拿出小板凳,到院子里乘凉,一时间院里坐满不少人。寥长风并不加入纳凉的队伍,他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一边饮酒一边疯狂训练。
深夜十二点,人们进入梦乡之时,寥长风独自外出跑步。距离这个城中村大概一千米有一条主干道可直达市中心。他沿着这条主干道,一路狂奔。路上行人不少,有年轻的人们三五成群地抽闷烟,也有一些酩酊大醉的女人蹲在路旁胡言乱语,还有好几辆出租车停在路边揽客。
其实他所谓的跑步就是冲刺跑,一直跑到走不动了,才停下脚步休息。他并没刻意记住时间,跑到哪算哪,率性而为,不必较真。深夜虽然有些凉意,但是剧烈的运动过后,浑身上下汗流浃背,燥热非常。他开始慢慢地往回踱步走。
回到租房时已是深夜两点多钟,他一踏入院门,隐约可听到其他租客的房间里传出女人们此起彼伏的呻吟,这声音仿佛天籁,销魂无比,令人想入非非。这种楼房隔音效果很差,只要稍微有点动静,人们都听得一清二楚。
因此租客们都是等到很晚才会做这种男人们喜欢的不可描述的事情。寥长风无奈地摇摇头,苦笑着钻进房间,打水洗澡,蒙头大睡。虽然天气很热,但是他并不喜欢开空调。
第125章 梦入洪荒()
闲下来的日子,寥长风喜欢做梦,刚到新住地的当天晚上,他接连做了好几个梦,他梦到自己学生时代的生活,梦回军旅的生涯,尽管这些梦境中的片段那么琐碎,他还是记得清清楚楚。与其说是梦境,不如说是曾经的过往在梦中的回忆与再现。因为梦里是那么真实,一切的一切仿佛历历在目。
嘭嘭嘭。。。。。。屋外传来满带节奏感的拍门之声,紧接着传来他妈妈熟悉的声音,“阿风啊!阿风!快起床!太阳都晒到屁股啦!今天希望高中开学报到,还不赶快去!”
“哦,妈!我知道啦!”寥长风答应一声,动作麻利地穿好衣服,走出房间,进入浴室刷牙洗脸,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完早餐,跨上山地车,往学校飞奔而去。以前他是个十分懒散之人,动作总是慢别人半拍,因此同学们都笑他是个慢性子。
到校之时,全班只剩下他一个人没缴费注册,班主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见到寥长风出现,班主任登时就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寥长风,你这个慢性子果然名不虚传!我还以为你不来啦?你再不来,学校取消学籍,倒时找谁哭去?”
“对不起!老师,我贪睡,起床晚了!不好意思!”寥长风上气不接下气,道歉连连。
“快点到学校财务室缴费注册,然后回宿舍整理床铺。下午开始军训!”班主任叮嘱道,寥长风灰溜溜地遵照执行。
下午,天气燥热难耐,酷暑难当,屋外热浪袭人。希望高中开始入学军训,由于寥长风贪睡误事,晚到一天,他们班的罗教官只好安排他站在后排。
罗教官是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中等身材,二十出头,皮肤黝黑,不苟言笑。同学们都叫他为小罗。其实入学军训是个十分枯燥无味的活动,十分考验人的毅力和身体素质,体质差之人,往往吃不消。
傍晚时分,军训完毕。小罗正儿八经地说道:“同学们,哪位同学来给大伙儿唱首歌?唱完之后,我马上解散走人!”
话音刚落,众人面面相觑,全排鸦雀无声,没人敢当出头鸟。
小罗又将刚才的话语重复几遍,始终无人回应,他略显尴尬,看到同学们这么腼腆,他十分无奈地摇摇头。
寥长风百无聊赖地仰望天空,观察天边掠过的飞鸟行进的轨迹,心里却巴望小罗早点宣布解散。小罗却站在前排喃喃自语,显得十分无奈。
这时站在寥长风前面的一个男生扯他的衣襟嚷嚷道:“帅哥,快看!咱们班的美女站出来献艺啦!”同学们纷纷翘首期盼,只见班花白灵迈着轻盈的步伐款款出列。
同学们目光齐刷刷地盯着她,不少女生开始在底下窃窃私语。寥长风不禁瞟她一眼,惊艳之余不禁感慨万千,没想到班花竟然如此美貌,真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小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