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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黑影提示着,这个寒冬的夜晚,显然并不寻常。
这座钟楼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传教士时期,全红砖结构,木质内饰。它矗立在虔城已经有了几十上百年的历史,满清和民国都未曾对其进行过完整的修缮。木质的楼梯上,落满了灰尘。王小壮轻轻地踩上了嘎吱作响的台阶,伸手拂去了眼前的残破蛛网。他回头向站在铁门外的张德贵竖了竖大拇指,后者点点头,轻轻地掩上了铁门,然后挂上了已经被他破坏掉了的铁锁。
“注意脚下!”邹城提醒着开路的王小壮,那些木质楼梯看上去弱不禁风,人踩上去随时可能垮塌。但事实上这些木料选材考究,尽管经过了几十年的时间沉淀,看上去险象环生,实际上并没有带给两人多少麻烦。
王小壮小心翼翼地在楼梯上缓步上升,邹城抱着一支汉阳造跟在他的身后。
虔诚的地下组织没有军统那么财大气粗,能提供的武器总共只有四支步枪可以选择,而这四支步枪中,还有两只老套筒。邹城挑了半天,才堪堪挑了一支膛线都快磨平了的老汉阳。王小壮作为主射手,要在八百米外狙杀目标,可是并没有趁手的武器。关键时刻,还是翻译老赵拿出了自己压箱底的宝贝——一支八成新的德国毛瑟厂原产的菲德勒手枪。
这支枪的学名叫毛瑟m1932,中国人叫它和它的延伸产品和国产化产品为盒子炮、快慢机、镜面匣子。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并不足以在八百米外精准地击中目标,上枪托也不行。
所以邹城从同意王小壮使用这支枪开始,就一直处在懵圈的状态。
汉阳造就算没有膛线,但它好歹还是一支步枪。步枪和手枪的区别简单概括,就是一个打得更远,打得更准,另外一个打得也远,但并不知道子弹会飞去哪里。有效射程的限制,使得手枪不可能和步枪一样使用,尽管毛瑟手枪上了枪托,但它的精度最多只能保证三百米。
一个好的射手,是不可能用有效射程三百米不到的武器去打八百米的目标,这完全就是听个响。但王小壮十分笃定地认为,地下组织的所有武器中,只有这一支手枪能帮助他完成目标。父亲的那支毛瑟手枪是老掉牙的m1896,但他用这支老古董曾经打死过六百米外的目标。所以王小壮坚信,自己一定能超过父亲的战绩。
邹城挨着王小壮坐在了地上,他们准备在这里呆到天亮,然后寻找机会,伺机行动。
两人隔着冰冷的空气低声短暂地交谈。
“王瘸子!”
“嗯!”
“我觉得我信了你的邪!”
“如果你都不信我,谁还会信我。”
“你自己信吗?”
“我信。”
“吹牛逼!”
“我从来不吹牛的,连长你知道。”
邹城张了张嘴,觉得和王小壮聊天有点无聊,于是抱着枪闭上了眼睛,想闭目养神一会。谁知,这一觉睡下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发亮了。
远处的天空灰蒙蒙地一片白,寒冷的北风似乎停了,但仍然有丝丝的寒意从钟楼破烂的创口漫了进来。邹城一摸身边的空地,王小壮不见了。一回头,看见王小壮卧在一张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拖来的桌子上,用两块砖头垫着枪,聚精会神、一动不动地正在瞄准。
王小壮离着窗口有两米的距离,他的瞄准线延伸着从窗口破碎的玻璃一路直达建春别院钟林桂的住所。邹城缓缓地站起身来,从窗口向下望去,钟楼下一片宁静。八百多米外的建春别院,薄薄地盖上了一层轻雾,隔着这么远,他完全没有办法一窥别院的全貌。王小壮瞄准的目标也是一扇窗户,从钟楼看过去,比一块案板大不了多少。
邹城自觉没有把握在这个距离上击中窗后的目标,但他看见王小壮认真的模样,或许这货能创造奇迹也说不定。
天色渐渐地亮了,太阳冲不破雾霾的阻挡,阳光也穿不过厚厚的云层和雾气,整个虔城都是白茫茫的。
起大雾了。
隆冬的雾气非常浓稠,一瞬间就能伸手不见五指。王小壮准心下的建春别院渐渐地被雾色笼罩起来,但他并没有离开他的射击阵地。
邹城观察了一会,直到什么也看不见,就连钟楼下街边摆摊做买卖的人,也只能听到吆喝声而看不到影子。
“瘸子,休息一会!”邹城道,“这么大的雾,可能要等到中午才会散。”
王小壮纹身不动地答道:“不行,我已经做好了瞄准准备,如果要重新来过的话,我还要花时间来适应这个姿势。连长放心吧,我不累的。”
“勺子!”邹城心里骂了一句,但嘴上却没说。他掏出了一把子弹,这是老赵听说他们要用毛瑟手枪狙杀钟林桂后特意准备的子弹,这些子弹的发射药比普通弹要多一个数量级,打出去以后,子弹速度更快,飞行时间更短,受外部条件限制更少。
但王小壮不要。
因为他的父亲不仅枪打得好,更是改子弹的高手。他带着王小壮练枪的时候就说过,如果子弹不是自己改的,那宁愿不要。原因很简单,手工改过的子弹会破坏弹头,也会破坏弹头和弹壳间的密闭性,弹头轻一点,重一点还在其次,关键是会影响弹头金属的均匀度。每一个会改子弹的人手法都不一样,王小壮不知道老赵改出来的子弹稳定性如何,所以他当场就拒绝了。
邹城捂着脸,“你妈了个巴子的,一说到枪,你就头头是道。你既然这么专业,为什么不自己改一改?”
王小壮闻言抬起了头来,看着面前的邹城,半天才开口说道:“我爹说我蠢,没教过我改子弹。所以,我不会啊!”
第66章 风向()
邹城预料地没有错,虔城今天的大雾的确非常浓密。两人在钟楼上又呆了整整一上午,雾气才渐渐地消散。邹城估摸着,这会儿恐怕已经都上午十点了。太阳懒散地出现在了碧蓝的天空,阳光穿过了碎玻璃的窗口,印在了邹城的脸上。
邹城站了起来,他靠着墙,向窗外探了探脑袋。街角对面的墙下,张德贵打扮成了一个叫花子,穿着一身破棉袄,把双手插进了袖子里,正坐在那和旁边的乞丐套近乎。在半个小时前,周亮和张宜生推着一辆板车刚刚从这里路过,他们要去建春门附近的路口,等行动开始后,随时准备掩护众人撤退。曾华生被安排在了钟楼的背后,监视大家的身后,而老徐的任务相对来说就更加特殊了。
她在钟楼和建春别院的这八百米的距离上,竖起了三面日本国旗。日本人对高高飘扬的太阳旗帜很是高兴,路过的巡逻兵都自豪地抬头行着注目礼。
但这对于王小壮来说,意义却是十分不同。
他可以根据这些国旗的摆动方向和力度,来判断风向和风力。
所有的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剩下的事情,就是等钟林桂站到那扇窗户前,然后停留三秒钟。王小壮扣动扳机需要一秒,子弹在空中要飞两秒。三秒后,钟林桂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而这整个行动,就像中国的一则寓言——守株待兔。
知道了撞在树上会死之后,天下就再也没有了那么愚蠢的兔子。但那位守着树桩等兔子的农夫却不会这么想,人要有理想,不,人要有梦想!不然万一实现了呢!
邹城之所以一再地说王小壮是个蠢货,原因就在这里。就像在六十里狙杀日军大佐那次一样,王小壮确定他的目标会老老实实地站在窗口来让他开上那么一枪。和在六十里不同,这次行动,邹城的心里一直都巴巴地盼着钟林桂那大汉奸赶紧出现。
但是这一次,王小壮的想法显得有些天真。
因为整整一天,那扇窗户的后面,没有露出哪怕一个人影来。
太阳在头顶悄悄地略过,它向西移去的轨迹没人能够改变。街角上的乞丐换了一波又一波,张德贵实在撑不住了,偷偷地睡了一觉起来,不仅没有发现错过了什么,反而天还黑了!
曾华生躲在茶水铺里,怀里揣着一支王八盒子,战战兢兢地看着巡逻队一次又一次地在眼前路过,面前的茶碗已经叠成了一摞,茶水费都花了快半个大洋了。路口负责阻止援兵和追兵的张宜生无聊地躺在了靠墙边的板车上,周亮怕引起日本人的注意,还特意往他身上盖了一层席子让他装尸体。
整个一天,除了王小壮心无旁骛、平淡如水地盯着目标之外,所有人都度日如年。
好不容易挨到了天黑,行动队终于可以收工了。
老徐深深地喘出了一口气,一挥手,周亮拉着张宜生往回走,路过钟楼下面的时候,邹城打着手势告诉他们先回去。他不是不想回去吃一顿热乎乎的饭菜,而是因为王小壮压根就不想走。这愣货决定的事情,没有人能改变。而且邹城也知道,这个时候,王小壮的状态才是最重要的。
老徐尊重邹城的决定,但是他帮不上什么忙,因为虔城表面繁华平稳,但夜晚依然是要宵禁的。没有人想在夜晚的大街上和日军的巡逻队遭遇,那绝对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
王小壮一天下来水米未进,再加上隆冬的寒冷,他的嘴唇已经冻裂了,肚子也咕噜噜地发起了抗议。
没人能想到钟林桂那个老狐狸会如此谨慎,本来一天能完成的任务,愣是被延长了不可估量的时间。
眼看天色越来越黑,邹城也觉得快要忍受不了了。就算不吃东西,总不能不喝水吧。
“瘸子!走吧!先回去吃点喝点,回来我们带足了干粮和水,你要趴多久,老子就陪你趴多久,成吗?”
王小壮摇头,“不成!连长你要是饿了,你就先回去吧。我想等等,万一钟林桂晚上站在窗口,我也能打的!”
“打个屁啊打!”邹城骂道:“夜晚风大,老徐插的旗子你也看不见,你怎么判断风向和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