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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三人买了一大袋子鸡腿和包子,吃到饱。接下来便是订做衣服的时候,还是余良带路,去的自然是质量不错且性价比不低的店面。
“掌柜的,我要给这两位兄弟订做两套衣服,大概设计是这样的。”余文掏出了手稿,其中画出了衣服的大概原型,若是放在余文前世,三岁小孩也能认出这东西来,这不就是黑色西服么?什么斧头帮、黑客帝国的,都兴这个款式。
“你别急,还有一套是为我订做的。”手稿依然提供出来,连颜料也给涂上了,余文借鉴的正是美军流行的绿呢子双排扣的军装大衣,就两个字——大气!
看着复杂的图案,中年妇女摇了摇头,这衣服太奇怪,见所未见,怎么做?
“你别急着拒绝,价钱问题好商量,至于你们什么时候做出来,一个月期限,如何?这是订金。”余文说完从兜里掏出一张银票来。
这可是一张十两银子的银票,出手如此大方,中年妇女咬了咬嘴唇,思考了片刻便接了下来。
“订金我这就收了,布料我们自然用上好的,若是做成了,大概的价钱在三十两银子左右,客官看如何?”中年妇女说完便喊来一位伙计吩咐了一番,“你将黑绸布和绿呢子布的样本拿来给客人看看。”
“用你们最好的布料!”三十两银子这个价格余文似乎不太满意,他的心里价位是一百两银子,毕竟这是杂志社的门面东西,自然得用最好得,不能节省!
“客官,这已经是我们最好得布料了。”中年妇女略有些不好意思,手放在了银票上,生怕余文反悔拿走订金。按照掌柜的预算,这布料成本最多十两银子,若是做成相当于赚了二十两,抵得上平时一个月的收入!这样的大生意自然不能黄了。
余羽惊得瞳孔放大,嘴巴都合不上了,大哥要给我们做衣服?还是十两一件,十两银子够我狗蛋花一辈子吧?而大哥就用来做一件衣服?
霸气,老板太霸气了!感动死我了,余羽眼眶里闪烁着晶莹泪光。
余良的反应比之余羽要好许多,“老板,这衣服我们不要了,你给自己做一件就好!十两银子可以买我狗蛋十条命了,你却用来给我做衣服,我余良不敢要!”
“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余文不予理睬,接着看向中年妇女道,“好,那就三十两,若是一个月内没做出来,这订金我可是要拿回去的。”
一个月的时间对于一个熟练的裁缝来说,至少能做出三十件衣服,就算是余文提出的新款式,裁缝师也有十足的把握能完成三件,加上余文出手阔绰,这可是个大客户啊,对于摇钱树,中年妇女可不会放走,自然点头称是,一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黑色绸布和绿色呢子布样本送来了,余文亲自感受了一番后还给余良余羽两人摸一摸。
余羽摸着黑色绸布后竟然舍不得放下来,很不争气得一直在搓揉着,“这料子又软又顺,不知道穿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就这出息!”
余文一把夺过布料递还给中年妇女,点头同意算是肯定了布料的质量,在纸上预留下杂志社的地址,以便衣服做好直接送来。
第四十五章新衣服()
出了店铺,太阳已经下山了,余文赶着回去,便与余良余羽分开走,可这两兄弟非要送余文到青城门口,说不看到老板走出城门,就不能回杂志社,否则就是大逆不道。
如此忠心,余文自然不会打击两位。等到余文出了青城门的那一刻,泪水早已模糊了两兄弟的双眸。
“男子汉大丈夫有点出息!”余良带着哭腔呵斥余羽。
余羽哇的一声哭的更厉害了,如同患了气喘病一般,许久后才平复,说道:“老板就是我余羽的再生父母!”
“恩,老板不但给我们取名,安排我们住宿,还发我们工钱,以后无论要我们做什么,哪怕刀山火海,我余良也不眨眼!”
就这样两兄弟带着跟随余文的坚定信念回到了杂志社内。
两兄弟除了订做了一套黑色西服外,身上也已经换上了新衣服,虽然只是一两银子一件的儒袍,可在这两兄弟眼里也是天价,换算成葱花大饼,那可是至少三百张啊!
老板真是奢侈啊!好浪费!可既然老板说这是门面,买衣服是为了不给咱们杂志社丢面子,于是也就欣然接受了。
“你照好了没?该我照照了!”余羽大喝了一声。
杂志社只有一块大铜镜,余良借着微弱的灯光站在铜镜面前搔首弄姿的,左扭一下右扭一下,时而撇一撇额前的刘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与那群书院里高傲的童生并没有任何区别。
这可急坏了余羽,最后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仗着自己力气大,一把推开了余良,占着铜镜卖弄起风骚来。
“啧啧这衣服料子就是好,人看起来也精神许多了,余良你注意到没?我仿佛比以前小了一岁!”
“土包子!”余良冷哼了一句,奈何力气不够,就算三个自己也推不动余羽啊。
余羽沉浸在其中,时不时砸吧着嘴巴,“嘶啊不行,我决定了,今晚不打赤膊了,穿着衣服睡!”
“有病吧!大夏天的,热不死你!”
这两兄弟是穿上了新童生服,舍不得换下来了。
余文也换了一身行头,同样花了一两银子买的现成的长衫,现在做总编了,自然也不能穿平民的衣服了。
连余良和余羽都有衣服了,那怎么能少了叶画梅呢,手上提着大红色绣着黄色花儿的丝绸旗袍正是为叶画梅买的,由于是丝绸材质,花了五两白花花的银子。
“小妮子不知道会如何感激我?”余文遐想非非,眼前似乎看到叶画梅踮起双足,轻轻一吻后飞速跑开了。
在叶家,叶画坤如一阵风一般跑进了房子里,在叶画梅耳中轻声说了些什么,只见叶画梅板着脸,凶煞着脸训道:“大晚上的乱跑什么,还不快回房睡觉!”
留下矗在原地的叶画坤,咧了咧嘴一脸鄙夷,轻声自语,“弟弟我善解人意,我特意通知你余大哥回来了!你倒好,还摆起老大的谱儿来了,真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
女子天生胳膊肘容易往外拐,叶画梅也不例外,此时她提着小篮子正兴冲冲前往余文家小院而去,“娘,我去余大哥那儿启蒙了。”
叶老三长叹了一声,“女大不中留啊!”
“呸,叶老三,我可警告你,在外人面前若是敢胡乱说姐姐坏话,我保不准余大哥会动粗!”叶画坤冷冷说道,拿余大哥来唬人,这一招用在叶老三身上屡试不爽。
常荷香默不作声,其实心里是高兴的,“女子生的漂亮并非是好事啊,不过若能嫁给余文这孩子也不错”
她想起了以前的自己,年轻的常荷香容貌可不输叶画梅,端是村里的一朵花,可爱恋她的人多了,其中难免会有精虫上脑之辈。也正是常荷香被凌辱了,失了贞操,才下嫁给叶老三。
有余文的保护,梅儿就不会重蹈我的覆辙了!常荷香嘴角露出憧憬的笑容,憧憬自己抱上外孙儿
叶老三被儿子骂了一通也不在意,反而挺起了胸膛,很是自豪,“我们叶家的孩儿不但长得俊,更有种,连爹爹都敢骂!”
“就你这贼眉鼠眼的酸样,幸好我跟了娘,若是跟了你的样,怕是要丑到娶不到媳妇了!也不知道娘为什么会嫁给你这样的人,样貌猥琐且又没能力!”叶画坤咕哝了两句,这话自然没有被其他人听了去。
余文前脚刚进门,叶画梅后脚便跟了进来。
“我我来念书识字,这是给你准备的小食。”
不用说,这些都是常荷香给准备的,余文很清楚,叶画梅的一切行为虽然是自愿,但肯定跟常荷香的授意也脱不开干系。
若是常荷香呵斥一句:黄花大闺女夜里跑进单身汉房子里,没事也被人说出事来了,丢不丢人?
当然,常荷香肯定没有这么说,不然叶画梅这般软性子的脾气,怎么着也不会忤逆了做娘的命令。
未来丈母娘都不介意,我介意个蛋,最好在我这儿通宵识字,余文脑子里有了坏念头,嘿嘿一笑,可把叶画梅吓了一跳,心想猫哥刚才的笑容好邪恶,那奸诈的样子跟城里的登徒子一模一样。
“额”余文意识到自己的失常,忙打了个哈哈,“走了这么多路,实在热得不行,我先喝绿豆汤降降暑。”
女孩子天然对色彩鲜艳的东西敏感,那大红色的绸子旗袍虽然放在余文身后,但还是被眼尖的叶画梅发现了,顿时小嘴一扁,就要落泪了。
“猫哥买的是女人的衣服吧?是送给哪个狐媚子的?”叶画梅委屈极了,心里头时刻想起那天晚上余文的承诺,“说什么事业有成后就娶我?骗子!骗子”
叶画梅毕竟是个十六岁的姑娘家,想到这些再也忍不住眼泪簌簌的就落了下来。余文正喝着绿豆汤,却听到抽泣的声音,赶忙放下碗,大喝了一声:“谁欺负你了?是不是你家爹爹叶老三惹你娘了?”
说完就要找家伙,可家里连家具也没有,哪来的武器?本欲抓着碗当成凶器,想想这碗本来就是叶家的,于是放下了碗,折下一条凳子腿握在手里。
第四十六章红旗袍()
到头来才知道是叶画梅看着红色的旗袍哭呢!
“我当是怎么了!”余文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重新将凳子腿安了回去,“你与那卖旗袍的掌柜身材相仿,我就让她试了下这旗袍,一个中年妇女穿了都漂亮了几分,我一想若是穿在我家梅儿身上,得分就能有九十五了!于是我就买下了,也不贵,就五十文而已!”
原来是小妮子被感动了,坚决不能说是五两银子买的,不然小妮子怕是要哭得更厉害了,余文如是想,可他哪里知道叶画梅一听是给自己买的,脸上的表情如同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