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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打算给你们支付加班工资的,得,我去找别家!无论哪个时代,有钱还怕没人给印刷么?余文带着叶画梅等人失望走了,连九州异志的印刷也没问。
青城里,狗蛋闭着眼睛都能走且还不走错,一说到印刷作坊,他掰着手指头如数家珍:“怀三路上有一家印刷作坊,价格便宜,但是质量很次,若是预算紧张的话,可以考虑那家。呸老爷,不,老板自然不缺钱,这家直接排除。”
“第二家在清山路上,这家也是我最推荐的印刷作坊,做出来的质量能与李氏书坊媲美,除了价格偏贵外,没有任何缺点!”
余文点头,“就这家,速带我去!”
狗蛋的作用初步体现出来了,人不但机灵且过目不忘,周边的事但凡听过都有不浅的印象。就拿这些印刷作坊来说,他能全数出来,而大壮却一头雾水,甚至连印刷作坊是做什么的都不知晓。
不过,大壮虽笨,但绝不是孬货,事事虽然都落人后,但他从未沮丧过,且如一头倔驴一般努力,就拿今天来说,他硬是背出来了杂志社的宣传台词,若是一般人早就羞红了脸放弃了。
有人曾说过,上天夺走了你一些,必然会另外方面弥补,给你关了一扇门,就必然会给你开一扇窗。所以大壮天生脑子笨,于是上天赐予了他的体格身壮如牛,年岁将将十四,但却可以打倒两三个成年人。
这两个少年怀着相同的信念跟随在余文一左一右,心里同样想着再也不用流浪了,老板就是我们的归宿!
第三十四章奇怪且好听的歌()
四人回到杂志社,余文将印刷好宣传海报垒在办公桌上,正想带着众人去馆子搓一顿,叶画梅摇了摇头,指了指天空,都快黑了,若是再吃个饭,回家的路都要看不清楚了。
“老板,等明天杂志首发完,我们去好好聚一顿,今天太晚就算了,我和大壮先送画梅姐姐回家,你要吃什么,我打包回来。”狗蛋说道。
余文目中露出欣赏的眼神,这狗蛋倒是很机灵,不过送画梅的事怎能让别人做呢?余文当场就拒绝了,“你们两个今晚就在杂志社睡,那里到处是空房间,就是没床。我先送画梅回去,这儿是三百文,你们先去外头吃顿饭。”
大壮憨憨的说:“送人这种小事怎能让老板亲自做呢?我大壮有的是力气,交给我!”
狗蛋忙眨眼,最后拉住大壮,“老板,好嘞,明早我和大壮必定将办公室打扫的干干净净!这饭钱三十文就好,三百太多了。”
叶画梅倒是被这两少年逗笑了,“你们两个既然跟了老板,也不能落了老板的威风,这名字做小名可以,大名也这样太寒碜了,得改改,不如跟老板姓余。”
狗蛋和大壮立马乐呵起来,就要余文帮着取名字。
余文看了看天色,思索了一会,一时半会也想不到贴切的名字,于是摆了摆手,“现在晚了,名字的事,等杂志首发过后我们再好好探讨,我得先送画梅回去了。”
大壮和狗蛋忙称是,将余文和叶画梅送到青城门口,余文催促着二人回去,这二人才恭敬告退,回家的路上蹦蹦跳跳好不开心。
三百文可以买不少好吃的,但是大壮比较实在,将钱紧紧拽在手里,只买价格便宜且耐饿的食物,什么食物既便宜又充饥呢?于是两人提了小袋子馒头。
狗蛋埋怨起大壮来,“你就是一辈子穷酸的命!老板那么有钱,一给就是三百文,你却买这些狗都不吃的白馒头!真是真是”他没说出口的是,真是二货,傻子!
“真是什么?你当老板的钱是捡来的么?”
最后大壮实在耐不住狗蛋的碎嘴,买了一些咸菜,“也罢,今天就吃一顿肉夹馍!”
“是咸菜夹馍!”狗蛋虽然略有不满,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一男一女走在城外的路上,正是余文和叶画梅。
突然间,叶画梅如同被触电了一般,身子颤抖个不停!
余文却大笑个不停,原来是他故意捏住了叶画梅的小手,还不老实在手心挠了一下。
“猫哥,你是个大坏蛋!”挥手就朝着余文打来,可余文早有防范,脚下一滑就跑开了,还一边喊着。
“来追我啊,看你能不能追上我!”
叶画梅此刻虽然脸红了,心里头却是异常的兴奋,她反而享受这黑夜给她带来的刺激,若是白天给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如此疯狂,还追逐着余文大喊着“大坏蛋”,这若是被人瞧见了,非要安个浪荡女子的名号,报上官府要浸猪笼的!
只需将对方的柔荑一拉,再拥入怀抱,便可赢得美人归!余文一边跑着,一边心中在挣扎,该不该就地收了叶画梅,长这么大还没打过野战呢!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后,余文还是决定暂时先保持现状,等取得陆天蓝的芳心先!再说了叶画梅才多大啊?放在前生这就是个高一的学生,如此这般实在太邪恶了。
“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
余文如同回到了大学时代,在朝阳初生的时候,弹着吉他带着女友在跑道上,只不过初恋女友的样子他却忘记了,替代上的是叶画梅的瓜子脸,大眼睛,还有那总是带着害羞的纯真脸庞。
褪下古装,原来你穿校服也这般的美啊!
一听余文唱起歌来,陆天蓝也停止了追逐,安静了下来,她本就极爱唱歌,放在余文那个时代估计会走向中国好声音,介绍自己时还要用一句“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来标榜自己。
淡淡的民谣,余文清新的嗓音,给人如同情人的爱抚一般温柔。
这首恋恋风尘如此复杂的谱曲,怪异极了,可在富有音乐天赋的叶画梅面前,也是小菜一碟,不多时她竟然能跟着余文一起唱起来,声音空灵,若天籁一般,如同这首歌本就是为她专属而写的一般。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就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叶画梅不会这些歌词,只是抿着嘴,跟着旋律“嗯嗯”哼唱起来。
“你真是天才,可惜我身边没有吉他为你伴奏!”余文再也无法抑制自身的情感,一把抱住了叶画梅,“做我女友吧,我将用一生去呵护你,保护你,不让你受一丝委屈,要给你全世界最美的院落!”
叶画梅哽咽了起来,她无时不刻在等待这句话,可当她真正听到时,却想逃开余文的臂膀。
自卑作祟!
“猫哥,我配不上你!你找的妻子应该是像那天上的仙女!”
叶画梅毕竟是弱女子,又怎能逃出力大无比的余文之手,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便消停了下来。
“我爱你,你就是我的仙女,散发这无尽璀璨光华的仙女!”多年不说了的甜言蜜语,余文再次说起来,依旧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而叶画梅哭得越来越厉害。
余文的歌声再次想起,他的手臂松开了,叶画梅的紧张感顿时消失了,同时也有一阵小小的失落,还有那么一丝期盼,期盼猫哥能再抱住自己。
女人便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叶画梅停止了哭泣被余文拉着也慢慢变得欢快,“猫哥,你唱的歌很奇怪,但是真的很好听!”
陆朝的音乐比较简单,主要是单音,余文唱起的是二十一世纪的民谣歌曲,音律复杂多变,叶画梅自然没有听过这首歌,类似的歌曲也不曾耳闻。
“那是自然,猫哥唱的能差吗?好听才是正常的!”余文接着说道,“这是我家乡的歌,我教你吧,以后我想家了就给猫哥唱。”
“好!”
第三十五章十本够么?()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从青城门口来到破院仿佛不过一眨眼,看到屋子里微弱的灯光后,叶画梅停下了歌声,怯怯地站在了余文身后。
“猫哥,我回去了。”
“恩,今晚有你同行很开心,我说的话都是真心的。”余文神色认真。
“梅儿知道了。”叶画梅低着头声若蚊蝇,往自家快步而去。
“我事业有成之日,就是娶你之时!等着我!”余文高喊了一声,吓得叶画梅快步直接变成飞奔,拍着小胸脯,胆颤着但又异常兴奋。
“猫哥真是坏死了,这样的话怎能说的这么大声!羞死人了!”
余文没说的是,画梅是要做大还是小呢?
“天蓝看似恬淡,内心却很倔强,做小估计心里会有怨念,哎只能委屈下画梅做小了,任劳任怨的好姑娘应该不会介意这些虚名的!”
“念念叨叨什么呢?”
余文自语的时候竟然忘记了神行狸的存在,不过他也不在乎,瞥了一眼对方说道:“我在想两个媳妇谁做大小的问题!”
“胸无大志!”神行狸鄙夷了一声后,接着面色郑重说道,“我警告你别沉溺女色,不可浪费了这幅好躯体!”
余文嗤之以鼻:“切,我这是正经找媳妇,跟沉溺女色有半个铜子关系?”
“我不管,有我在你休想成亲!除非你的内力达到大成!”
神行狸的警告自然不被余文放在眼里,余文心情好不想去争执,打了个哈欠敷衍着:“好,好,暂时不成亲,你这老头管的还蛮多!”他心里没说的是,“老子想什么时候成亲就什么时候,你还真管不着!”
什么内力大成不大成的,不晓得神行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余文也懒得想,这老头奇怪的想法多得很,不可用常人的思想来度量。
不多时有人送来饭菜来,不用想肯定是叶画梅准备的,只不过送饭菜的人是叶画坤,余文有模有样问着:“你姐姐有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没有啊,还是和往常一样的。”叶画坤突然想起什么来,“要说不同也是有一点的,她今天心情倍好,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