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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目送着陆天蓝走入青城内,心里头美滋滋的,“媳妇儿正面好看,背面也窈窕有致,迷死人了!”
陆天蓝仿若听到余文心里头发出的声音一般,忽然间回头,狡黠一笑喊道:“余公子,你和二毛去看了好看的东西吗?”
“我是富有正义感的人,没去看哩!”余文高喊,心里头补上了一句,“才怪!”
陆天蓝满意地转过了头,接而撇了撇嘴轻声嘟囔了一句:“才怪!”
秋月一头雾水,回头看看余文,再看看自家小姐,“小姐,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家那么好奇做什么?”
“秋儿不小了,都十五岁了哩!”
“我说小就是小,不准问了!”
秋月嘟着嘴,暗道小姐是怎么了,今天奇怪的很,先是挥拳锤余文,然后一起聊天时又笑个不停,也不知道余文以前是不是说书的,总能让小姐忘却了尊贵的形象露出皓齿大笑。
最怪异的地方乃是,刚才也笑着问余公子看什么奇怪的好东西呢,怎么转身就板着脸了?而且还训斥我是小孩子!
“奇怪,太奇怪了!”秋月想不明白,又不敢问陆天蓝,只能将这事存在肚子里,心想着以后问问杏儿吧,兴许她知道。
回到破院的余文心中很是兴奋,以他的观察,他很明确陆天蓝已经认可了自己,甚至有了好感,这好感是一丝还是大到以身相许或是非你不可呢?没人知晓。
“陆朝女子虽然保守,但是小姑娘的心性和二十一世纪也没区别嘛!”余文打开门,往里走去,嘴里不觉唱出歌来。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哥哥怀里有曼里,跨下有大炮,嘿,看过来”
旁边似乎站了一个人,余文正欲进入房内,一瞥间一个妙曼身影立在一侧。
“那那啥,你吃过了没!”余文尴尬一笑。
这歌词老头有一次听到,稀松的双眼立马睁圆了,要吃人一般从席子上一跃而起,点指余文,胡须乱颤,口水四溅:“伤风败俗伤风败俗啊!”
兴许是神行狸词穷了吧,喊来喊去也就一个词——伤风败俗,若是换了余文来骂人,源源不断个把小时,还绝对不带重复的。
“我我吃过了,我是来跟猫哥说声,明儿你不用早起了,该买的,买多少,我都记住了,我一个人去就好了!”
来者正是叶画梅,双手捧着被染成如同朝霞的脸,飞奔而去。心里想着,“猫哥唱的是什么歌?曲调怪怪的,唱出来的词更是更是不堪入耳!”
第二十二章名文,字留仙()
这歌词原本不是如此的,是余文临场改了,变得极其露骨,放在二十一世纪也不好意思在女孩面前唱起,更别提陆朝女子了。
若是来着并非是叶画梅,换成个彪悍的女子,必然要上来掌掴,哪怕是陆天蓝怕也是要拳打脚踢了。
想到这,余文无奈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还是太平些,不可做这般“惊世骇俗”的事了,不然被人当成了登徒子事小,若是媳妇儿跟自己绝交那就悲惨了!
“那个这是我娘给你带的咸菜和瘦肉粥。”叶画梅去而复返,刚才听到余文极其流氓的歌词让她心慌意乱,竟将提在手上的粥和咸菜带回去了。
“哦,替我谢谢伯母,也谢谢画梅你。”余文不客气接过来放在小桌上。
这个年代,米不贵,青菜萝卜也便宜,但是肉是绝对的奢侈品,一般的家庭一个月也就吃那么两三顿,叶家的情况余文这几天也了解了一些,在自己没有雇佣画梅前,这家人摊上了一个游手好闲的酒鬼家主,恐怕过年都怕是吃不上肉的。
如今好了,才发了画梅两天的工资,送来的粥里面居然有三大块肉,可见叶母是个知感恩的人。
“这粥放在前世,起码也得五块钱吧!”余文夹着咸菜送入嘴里想着,见红着脸的画梅没有离去的意思,疑惑问道:“没吃晚饭?”
“吃过了,吃过了”
“那你回去吧,在漂亮女子面前吃东西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余文一眨眼笑道,心里想着小姑娘怕是心里又要泛起惊涛骇浪了,陆朝会这般说话的人怕是只有我余文,独此一家!
果不其然,叶画梅“呀”的一声,显然是被刚才余文的言语彻底惊到了,接着声若蚊蝇说道:“梅儿不漂亮的,猫哥你看走眼了!我我明儿买菜,手上铜钱不够。”
关键在后面那一句“手上钱不够买菜”,余文这才恍然,自己倒是忘记了。怪不得脸皮薄如蝉翼的叶画梅竟然听完怪歌加上怪话也不走了。
“早说嘛。”余文随手掏出一两纹银丢到叶画梅身前,“明天就拜托画梅啦!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提,我是你哥,亲哥哥,别那么生分!”
按照往日里余文买的分量,一两银子不止能买下香辣虾所有材料,外加上中午的菜也绰绰有余了。
“那我回去了。”少女提着裙摆飞一般跑开了。
画梅刚出去没一会,神行狸便进入了房子里,如同往常一样,余文转头,毫无意外发现一个老头正露出缺了一颗门牙的大嘴笑眯眯看来,样子极傻!
“不嫌弃的话,都吃了吧!粥里还有一块肉。”余文吃过晚饭,刚喝好几大口粥也差不多饱了,随后将碗一推,神行狸如获至宝一般,像个三天不曾吃饭的饿汉,也不取筷子,仰头就往嘴里倒。
“乖乖,这一块肉是精肉啊,不带一丝肥腻,我怎么就吞下去了”神行狸有些苦恼,粥可以一口喝,肉应该细嚼慢咽才好,如此吃肉那肉味只是匆匆过了咽喉,与暴殄天物无异!
“瞧你这土鳖样,明天还有肉,你急个蛋!”余文给了个鄙夷眼神。
“小娃娃,说话得算数,我跟你这么多天了,今儿可是第一天吃肉!明天若是看不到肉,别怪爷爷不客气咯!”神行狸抱过酒壶,往自己的席子上走去,躺下之前如同往常一样例行说道,“切莫浪费了这身好骨骼,跟老夫学功夫吧”
“十年保准成为一流高手!”每天都是同样的台词,这老头劝说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余文索性念了对方的台词,随后不耐说道,“拜托,我现在很忙,等以后清闲了我再考虑!”
“我神行狸可不勉强人,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我只传授愿意师从我的人!我有耐心,等你想学了,随时都可以告诉我。”
余文听后笃定神行狸很可能只是普通的高手,若是绝世高手,说出来的话,必然是齐天的气势,该死如此:小娃娃,你可晓得有多少人求着拜我神行狸为师么?那人多得起码可以从青城东门排到西门,憨仔,拒绝我是你这一生最愚蠢的决定!
这个晚上余文没有闲着,并非看通俗来着,而是试想着自己着手去写一部。
在艺术家的眼里,陆朝可能是茹毛饮血的世界;在科学家的眼里,这是一个落后的国度;在企业家的眼里,这处处是商机。
余文昨天看了一晚上通俗后,突然明白这其中的商机,这便是廉价的娱乐啊,平民百姓没钱上青楼妓院,唯有花几个铜子买一本专刊。
不但可以消遣时间,更难能可贵的是,落在别人眼里满是高雅啊!倍有面儿!
“你看那谁谁谁,虽然连童生都考不上,但他爱看书啊!”
“是啊,看书好啊,修身养性!”
诸如此类的话是很多的,陆朝文人地位颇高,所以但凡沾上书的事都是优雅的。
倘若要写余文他有着无以伦比的优势,前世的他也是个爱看书的主,里的经典桥段他如数家珍,这也是他有信心写通俗的最重要原因。
光是蒲大家的聊斋志异里面就有太多故事了,有小倩和画皮等众人耳熟能详的经典。
“松龄兄,聊斋志异可能要提前好几百年问世了,余某人对不住你!”余文嘴上如此说着,心里却遗憾得紧,“聊斋中几篇经典我记忆犹新,但是绝大部分故事却只有个大概情节!哎,若是身上带上了聊斋志异就好了!”
感情余文是想一字不动直接拷贝了!
事不宜迟,余文手执黑炭涂涂画画,回忆全了小倩的所有故事情节,再规划好明天如何去通俗发刊社商讨的问题。
躺下后,余文单手枕头,另一只手重重揉了揉太阳穴,自问了一句:“是不是去诗刊也发表一下太白和杜甫的绝句赚些稿费?还能装逼泡妞!”
最后余文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盗用他人的诗词,我这是剽窃,有罪啊!”
为了弥补心灵上对蒲松龄的亏欠,余文决定给自己取个蒲松龄的字号——留仙。
“今后我姓余,名文,字留仙!就这么定了。”
第二十三章福星(上)()
翌日早晨余文没有去买菜,也没有挺尸睡懒觉,而是准备好了第二则故事——画皮,回忆剧情加上完善细纲,不觉时间到了上午十点左右,按照陆朝的叫法,这已经是巳时了。
由于细纲完善到了临近收尾阶段,这时敲门声略有打断余文的思绪,他不耐喊了声:“谁啊?”
“猫哥,是我。”
小妮子是关心我呢,余文一听是叶画梅的声音,顿时放轻了语音,“门没锁,进来吧。”
叶画梅并不敢推门而入,她担心余文光着条子正在挺尸呢。“猫哥,你起来了吗?”
“睡得比猫晚,起的比鸡还要早!你说我起床了没?赶紧进来,麻利点!把菜都洗了吧,今天给你涨些工钱。”
叶画梅听到要涨工钱,心头一喜,须臾间神色略有暗淡,猫哥不是还欠着别人百两银子嘛,最多一个月的期限呢。
“猫哥,娘经常告诉我,做人要知足,不能做贪得无厌的人!一天有三百铜钱很多了。”叶画梅说完话,鼓起勇气走进了门来,见余文正在用黑炭笔写着什么,心想看轻人了,猫哥并不是睡懒觉,而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