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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美利坚合众国”谈判,否则,咱啥也别谈。奥斯瓦尔德说:这不就是个形式嘛,不至于这么较真吧?杰伊说:不行!这是原则问题!奥斯瓦尔德只好派人回去找议会,重新发一份文件。这就等于英国已经承认美国独立了。
1782年10月5日,奥斯瓦尔德换好了文书,杰伊和富兰克林都满意了,英美和谈正式开始。可是,没几天,一个消息传来。英国皇家海军在西印度群岛大败法国与西班牙的联合舰队,连那位在约克镇出尽风头的法国海军上将格拉斯都成了俘虏。英国新首相谢尔本勋爵派了另一位代表——亨利斯特雷奇,来给奥斯瓦尔德助阵,英国代表们的“脊梁骨”似乎也硬起来。就在斯特雷奇到达巴黎的同时,美国的一位代表也到了,他就是约翰亚当斯。亚当斯增强了美国代表团的阵容,但也带来了问题,因为他与富兰克林严重不和。
这是亚当斯第二次来巴黎。1779年时他作为驻法特使来过一次,但因看不惯弗吉尼斯那种趾高气扬的劲儿,多次冲撞这位外交大臣。弗吉尼斯忍无可忍,让法国驻美公使向大陆会议抗议,要求召回亚当斯,明确提出:“法国只跟富兰克林打交道,别人都离远点。”平心而论,亚当斯的行为确实不太符合外交礼仪,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第一次当外交官,根本不懂游戏规则,只认一个死理儿:谁跟美国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他太不会拐弯了,在很多场合让富兰克林觉得尴尬。富兰克林给大陆会议写信,说亚当斯的一些行为不利于美法联盟。最后,大陆会议把亚当斯调往荷兰,确认富兰克林为唯一的驻法公使。后来,亚当斯在国会中大陆会议的朋友把富兰克林的信透露给亚当斯,亚当斯气疯了。哼!富兰克林背后捅刀子,真是小人!这俩几乎见面就吵架,好像不共戴天似的。
其实,亚当斯和富兰克林没什么深仇大恨,他们在起草独立宣言时曾密切合作过,对彼此的能力、品德都很敬佩。他们互相嫉妒,也互相尊重。他们之所以看对方不顺眼,主要是性格和生活方式差异太大。亚当斯是典型的清教徒,严肃认真,兢兢业业,不会放松,也不会娱乐,再加上他的固执和直率,很难讨人喜欢。富兰克林正好相反,他拼命工作,也拼命享乐;他爱吃喝,爱游戏,爱玩笑,爱女人,他那充满智慧的幽默让人们很自然地围在他身边。有一次,亚当斯去找富兰克林谈事儿,只见一个女人坐在富兰克林的大腿上正跟他亲热。亚当斯满脸通红,看都不敢看,富兰克林却旁若无人。亚当斯觉得这实在有伤大雅,太过分了;富兰克林说,我是个鳏夫,有权谈情说爱吧?还有,从他们学法语的方法也能看出两人的不同。法语是当时国际外交的通用语言,当外交官不会法语是不可想象的。亚当斯学法语靠背字典、背语法,搞得自己很累,还说得不流利。富兰克林的法语是在与女人的打情骂俏中学会的,很快就“出口成章”了。亚当斯说富兰克林的法语乱七八糟,语法完全不对;富兰克林说你倒是语法都对,咋说不成句呢?
说到底,亚当斯与富兰克林最重要的分歧是外交理念的不同。亚当斯是彻底的实用主义者,根本不相信国与国之间存在真实的“友谊”。比如,他认为,法国帮美国打仗,不是为了美国,而是为了它自己。美国与英国分离,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法国。既然如此,美国不欠法国什么,因为法国的付出已经得到回报。富兰克林则认为,外交应该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可以简单地用“利益”来解释。占据道德制高点非常重要,特别是像美国这样如少女般纯洁的国家。在外交中,情感与理智同样值得尊重。富兰克林很快就有机会向亚当斯和杰伊证明这一点。
亚当斯被富兰克林“排挤”到荷兰后,在那儿尝尽人情冷暖,还大病一场。大陆会议催着他向荷兰商人借贷,但荷兰商人一个个精得连眼睫毛都是空心儿的,怎么可能轻易把钱借给一个看上去这么不靠谱的国家呢?直到“约克镇战役”之后,荷兰才正式承认美国。亚当斯忽然成了香饽饽,商人们上赶子把钱往他怀里塞。1782年7月,亚当斯与荷兰三大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以5%的利息借得500万荷兰盾,解了大陆会议的燃眉之急。随后,美荷签署贸易条约。似乎天生就不适合当外交官的亚当斯,在荷兰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辉煌,荷兰人对他的尊敬不亚于法国人对富兰克林的热情。
10月8日,怀揣着美荷条约的亚当斯来到巴黎。一想起又要见到老“仇人”富兰克林和弗吉尼斯,他心里就疙疙瘩瘩的。但出乎意料的是,富兰克林和弗吉尼斯都对他很热情,大家似乎都想忘记过去,重新开始。杰伊也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还有两个很重要的“润滑剂”式的人物,给了这三位个性鲜明的美国代表坐在一起联络感情的机会,一个是杰伊的妻子萨拉,另一个是拉法耶特侯爵。
萨拉金发碧眼,身材高挑,是出了名的大美人。她出身名门,16岁进入社交界时,立刻引来年轻绅士们的“围追”,盛况空前。她最后选中了纽约的“人气”律师杰伊。身为州长的女儿,萨拉从小就熟悉官场的应酬,她成熟又不失活泼,大气又带着点调皮,温柔、幽默、随和。富兰克林、亚当斯、杰伊三个大男人可能互相不喜欢,但他们都喜欢萨拉,愿意围着她坐在一起吃饭、聊天,萨拉总是能让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
23岁的拉法耶特在“约克镇战役”后回到法国,成了“民族英雄”,也是凡尔赛宫的大红人。他经常过来与美国代表共进早餐,侯爵夫人也常邀请美国代表去家里做客。拉法耶特总是用英语书写精美的请柬,让远离家乡的美国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任何人在拉法耶特面前都吵不起来,所有的怨气怒气都会被他的温情融化。就算你恨死了法国,你也会爱上拉法耶特。后来,拉法耶特的小女儿出生时,他给她取名“弗吉尼亚”,富兰克林开玩笑说:“你还有12个州要生,加油!”
亚当斯到巴黎后,立刻表示绝对不能遵从国会让他们听法国人调遣的指示。他说:“我认为这不是国会的本意。如果是,我为这样的国会感到羞耻。我宁可辞职也不会这么做。”亚当斯和杰伊站在同一条战线,坚决主张英美秘密谈判,一点风也不给法国透。富兰克林考虑再三之后,同意了他俩的意见。富兰克林的表态让亚当斯和杰伊非常高兴,他们没想到富兰克林这么爽快。其实,不管三位代表的性格多么不和,在一件事情上他们高度一致。这条把他们连在一起的纽带就是美国利益。这三位都是激进的爱国者,美国是他们的孩子,是他们的真爱。此时此刻,他们愿意为了共同的目标心手相连。
美国代表提出的条约蓝本有九条,分“必要条款”和“附加条款”两部分。“必要条款”是:
英国承认美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在美国境内的英军全部撤离。
美英勘定边境线并确保边境安全。
美国在加拿大纽芬兰海域拥有捕鱼权。
阿巴拉契亚山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原路易斯安那地区归美国,英美共享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权。
附加条款是:
英国赔偿美国在战争中的损失。
英国承认对这场战争负责。
英美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英国割让加拿大给美国。
1782年10月30日是亚当斯47岁生日。从这一天起,英美代表关起门来,进行了一个星期的马拉松式秘密会谈。每天从早上11点谈到天黑,一条一条地敲定条约内容。
双方无异议的条款我们就先不说了,现在看看有争议的条款是怎样解决的。
1美国的西部边境应该在哪里,也就是美国提的“必要条款”里的第5条。
根据英王乔治三世的1763年宣言,阿巴拉契亚山以东归殖民者,以西归印第安人。也就是说,美国宣布独立时,它的西部边境是阿巴拉契亚山脉。但是,三位代表坚持说,美国西部边境应该是密西西比河,因为路易斯安那地区本来是英国的土地,美国应该顺理成章地接手这片土地。作为“回报”,美国愿意与英国分享密西西比河的航行权。
如果英国接受这一条,美国的国土就会在一夜之间扩大一倍。三位代表在这上面的心思完全一致,因为他们都有一颗同样的“大陆野心”。他们毫不怀疑,整个北美大陆都是美国的,“西进”是大势所趋,绝不能让任何外国势力横在中间。但要实现这一条,必定会损害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印第安人的利益,他们将失去家园;二是法国的利益。路易斯安那最初是新法兰西的一部分,英法“七年战争”后被英国抢走,法国本想这次趁机收回。
美国代表把这一条列为“必要条款”就是为了显示决心,这一条谈不拢,谈判就会破裂。英国代表在权衡利弊之后同意了这一条款。他们不在乎损害印第安人的利益,但若能把法国势力挡在新大陆之外,也不失为一条好计。于是,美国如愿以偿。正如代表们所预测的,战后的美国人迫不及待地踏上西进之旅,印第安人也就走上了他们的“血泪之路”。
2美国是否应该拥有在加拿大纽芬兰海域的捕鱼权?这是“必要条款”里的第4条。
纽芬兰海域是“黄金渔场”,得天独厚。以前,北美殖民地是英国的一部分,在这儿捕鱼没问题。现在,英美要分家,这片海域是英属加拿大的领海,英国代表当然不愿与美国分享捕鱼权。他们的理由是,这样做将损害英法协议,因为法国也想在这儿分一杯羹。
关于这一条,美国代表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来自土地肥沃、商业发达的中大西洋地区的杰伊和富兰克林,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