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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赫瑞修盖茨,菲利普斯凯勒,丹尼尔摩根,本尼迪克阿诺德。前三位将军的纪念碑都是他们的肖像,但阿诺德没有。一种说法是,因为阿诺德后来成了叛徒,人们不愿为他立雕像。另一种说法也许更真实:因为阿诺德太杰出了,一座雕像不足以表现他的与众不同。于是,阿诺德纪念碑变成了一只穿着靴子的受伤的腿,靴子上的星星代表了他的少将军衔。这座“靴子纪念碑”就立在他受伤的地方,献给“大陆军最才华横溢的战士”。事实上,这个公园中最有艺术感染力的,正是阿诺德这条受伤的腿。
萨拉托加是独立战争的转折点,不仅因为它歼敌人数多,更重要的是,它让大洋彼岸的法国成为第一个承认美国的国家。独立战争不再是英帝国的“家务事”,而成了两个大国争夺世界霸权的“国际战争”。法国的介入让北美人第一次相信,胜利,也许不再只是一个梦。
法国是怎样一步一步卷入战争的?它想得到什么?是谁在这场较量中起了关键作用?请看下一个故事:美法联盟。
第42章 美法联盟()
18世纪70年代的法国正享受着火山口上的繁荣,沐浴在波旁王朝最后的辉煌中。它是欧洲大陆第一强国,也是唯一可以与英帝国比肩而立的巨人。但英法的强国之路截然不同。英国的强大靠的是民主制度,法国的繁荣依赖于专制统治。与英国一脉相承的美国,无论是语言、文化、传统,还是政治、经济、信仰,都与法国格格不入。而且,北美人特别讨厌法国人。仅仅二十年前,他们还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大打出手,大陆军所有的高级将领,包括华盛顿在内,都是在这场战争中历练出来的。
可是,自从“莱克星顿的枪声”打响后,法国一夜之间变成了所有北美人的最爱。对刚刚诞生的美国来说,天底下最令人陶醉的事莫过于:两个“超级大国”是死对头。英法是世仇,在过去的440年里,两家除了打仗还是打仗,“此恨绵绵无绝期”。年轻的美国虽然没有外交经验,但它明白一个道理: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
美国宣布独立没多久就向法国派出使节。因为法国还没公开承认美国,这些“特使”只能以非正式、非官方的身份去巴黎。大陆会议派出三位代表,第一位是赛拉斯迪恩,第二位是亚瑟李。第三位,也是最重要的一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人们总是感叹,美国何其有幸,能同时拥有华盛顿和富兰克林。没有华盛顿,大陆军早就不存在了;没有富兰克林,美法联盟就是“没法联盟”。
1776年,富兰克林70岁。他早已是在国际社会享有盛誉的科学家、发明家、思想家、作家,也是北美最受人尊敬的政治家和外交家。此前,他在伦敦住了将近二十年,1775年刚回到新大陆。在伦敦的二十年是富兰克林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他除了搞科学研究,还兼任宾夕法尼亚等几个殖民地在英国的贸易代表,与英国的政要名流交往频繁。比如,北美英军总司令威廉豪的哥哥——海军上将理查德豪,就曾多次邀请富兰克林去家中密谈北美事务。对欧洲人来说,富兰克林是他们认识的唯一的北美人。
美国再也找不到比富兰克林更合适的驻法公使了,他的世界声誉和丰富的外交经验使这个青涩的新国家在国际关系的舞台上从一开始就气宇不凡。既然有了富兰克林这块宝,大陆会议为什么还要派迪恩和李同时前往法国呢?因为那时候交通太不方便,横穿大西洋单程就要一两个月,稍有不顺就得三个月,一个来回半年就过去了。所以,驻外使节想及时汇报并得到“中央指示”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根据情况自行处置,“先斩后奏”。多派几个人,遇事大家商量着办,可以避免偏颇。当然,这也是大陆会议窝里斗的结果。正如一位代表所说:我们怎么知道富兰克林不会把美国卖给法国?
1776年10月27日,病痛缠身的富兰克林登上开往法国的船。他手中握着的东西与华盛顿手中的东西一模一样:美国革命的命运。这位71岁的老人,仍然有一颗热爱冒险的心,但他也不得不面对自然之神的法则。他带着16岁的孙子和7岁的外孙同行。富兰克林想让他们接受欧式教育,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我死了,有一个孩子可以为我合上眼睛。”他似乎确信,此一去,不可能再活着见到新大陆。
一年前,富兰克林从伦敦回到费城时,他以为他的政治生涯已经结束了,却哪里想到,最辉煌的历程才刚刚开始。12月21日,富兰克林终于来到巴黎,这一路上的艰辛险些要了他的命。他的公开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学者,但当他的马车进入巴黎时,却受到人们的夹道欢迎。疲惫不堪的富兰克林本想悄悄地回住处休息,可是,巴黎已经准备好迎接一个超级巨星了。
早在1752年,富兰克林的电学理论就得到法国科学界的论证和认可,他的整套科学论著于1773年在法国出版。就在他到达巴黎后不久,他的穷人理查德生活指南法语版也问世了,并在此后的两年里再版了四次。这个“从天空抓到闪电的人”,这个以幽默的智慧讲述着人生真谛的人,既有卢梭的浪漫,又有伏尔泰的理智,把法国人对科学和哲学的崇拜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喜欢追星的巴黎人怎么能放过他呢?
一时间,不管是上流社会的沙龙,还是普通人家的厨房,富兰克林的肖像出现在巴黎的所有角落。窗帘上、壁纸上、衣服上、帽子上、首饰上、餐具上都印着他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幸亏那时候没有“肖像权”之说,要不然,富兰克林什么都不用干,天天忙着打官司就行了。他无奈地对女儿说,你老爸这张脸现在就像月亮的脸一样了。富兰克林引起的“明星效应”甚至惊动了凡尔赛宫里的路易十六。23岁的国王既好奇又有点嫉妒,不禁玩心大起,居然模仿坊间的做法,把自己的肖像画在锅上、盘子上,赐给那些整天在他耳边唠叨富兰克林的贵妇,似乎在提醒大家:别忘了谁是你们的国王。
跟那个时代的其他绅士不同,富兰克林从来不刻意修饰打扮。特别是这一次,他身负重要使命,在事情没有明朗之前,不想招摇过市。他穿着最普通的衬衫和外套,没有任何华贵的饰物,不戴制作精美的头套,大方地露出秃顶,随意披散着白发,在珠光宝气的社交圈里是彻头彻尾的“另类”。富兰克林想要展示的是北美特有的“平民风”,朴实自然,坦率真诚。可他越低调,巴黎越为之疯狂。人们从他简单的衣着上看到的不是寒酸,而是“自由的浪漫”。上流社会的贵妇,从十七岁到七十岁,都愿意围在他身旁,听他讲科学、讲美国、讲笑话,跟他下象棋、玩游戏、谈时事。富兰克林随意戴的皮帽子也被巴黎女性争相模仿,做成类似形状的发型,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富兰克林发式”。法国人甚至染上了韩国人的毛病,非说富兰克林是法国的,还考证说,法国某个县里的人很多都姓“富兰克林”,后来这个“富兰克林”家族移民到英国,再后来又移民到北美。
各个沙龙和社会团体都争相邀请富兰克林参加他们的活动。真正让他感到荣幸的,是他与法国哲学大师伏尔泰的友谊。此时的伏尔泰已是83岁高龄,平时很少出门。他亲自陪富兰克林参加哲学俱乐部的活动,成为巴黎轰动一时的大事。伏尔泰是泰山北斗式的人物,他尊重的人就是法国尊重的人,他的客人就是法国的客人。在聚会上,学者们一块儿起哄,撺掇伏尔泰和富兰克林“抱一个”“亲一个”。两人拗不过大家的盛意,于是,一个80多岁的老头和一个70多岁的老头拥抱在一起,并亲吻对方的两颊。这个本来很普通的法式礼节成了巴黎社交界的佳话。
富兰克林在巴黎风光无限,可他心里一点也不“风光”,都快急死了,他可不是来开派对的。美国想从法国得到三样东西:政治上的承认,经济援助,海军。可是,到目前为止,法国一直保持“中立”,只是通过“皮包公司”偷偷往美国运军火,秘密借给大陆会议一笔钱,默许美国商船停靠法国口岸,如此而已,其余的根本谈不上。
法国有法国的难处。首先,波旁王朝表面光鲜,实际上危机四伏。路易十六从祖父路易十五那里继承的是一个烂摊子。年轻的国王本想改革,但遭到贵族势力的极力阻挠,只好作罢。法国失去了自上而下走向共和的机会。英法“七年战争”结束才十来年,这口气还没缓过来呢。现在卷进英美冲突,无疑会让本来就很困难的财政雪上加霜。再者,法国可以帮美国打仗,但不能替美国打仗。大家都愿意站在胜利者一边。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美国有能力打赢这场战争。还有,路易十六对美国人追求的自由毫无兴趣,甚至有些害怕。谁都知道,世界上传染性最强的疾病,不是天花和麻疹,而是革命。万一法国人从美国那儿得到启发,也起来造反怎么办?事实证明,路易十六的担心一点也不多余。独立战争结束仅仅六年之后,法国就爆发了大革命,国王的脑袋也跟着搬了家。
法国犹豫不决,美国自己也不争气。华盛顿一败再败,丢了纽约又丢新泽西,搞得富兰克林手中一点筹码都没有。弱国无外交,他现在能打的牌,只剩下他的个人声誉了。声誉带来魅力,魅力带来影响力,他把这张牌打到了极致。但极致也是有限的。别看他是巴黎的贵客,路易十六却一直拒绝见他,美法关系只限于民间,没有官方支持。富兰克林丧气地在日记中写道:“我们怎么能指望君主制的法国帮助共和制的美国呢?”
好像老天还嫌富兰克林的麻烦不够多,平白又给他添了不少堵。大陆会议派来的另外两位特使都不是省油的灯。本来指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