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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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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得杰斐逊很重视儿子的教育,他经常与孩子们一起读圣经,跟他们一起欣赏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文学、哲学、艺术。托马斯杰斐逊有一点跟富兰克林特别像,就是对天底下所有的事都感兴趣,他在文学、哲学、历史、数学、建筑、天文、气候、农业等所有这些领域都有很深的造诣。他懂拉丁语、法语、意语、西班牙语、荷兰语五种语言,对音乐情有独钟。他酷爱小提琴,每天都要拉上一两个小时,从未中断过。小提琴一直陪伴他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天。杰斐逊(以下单指托马斯杰斐逊)的多才多艺为他赢得了无数的粉丝。1962年,约翰肯尼迪总统在白宫宴请美国的诺贝尔奖得主们,在致辞时说:“白宫的宴会厅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各方面的天才,唯一的例外也许是杰斐逊总统独自在这里用餐的时候”他的话引来一片温馨的笑声。

    1759年,16岁的杰斐逊进入威廉与玛丽学院。他刚到威廉斯堡时,被那里的繁华和热闹搞晕了,天天开派对,玩得不亦乐乎。第一个学年风一样地溜走。杰斐逊放假回家后,回想起过去的这段时间,忽然发现自己什么都没学到。他追悔莫及。再回到学校时,他成了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发疯一样地学习,先跟一位教授攻读了两年数学和哲学,又跟当时最有名的法学教授乔治韦斯学习法律。韦斯可不是随便收学生的。他开始时没把杰斐逊放在眼里,以为他不过是个混日子的。可是,后来他发现这个“纨绔子弟”竟然是个严肃认真又悟性超群的学生,韦斯不但收杰斐逊为徒,还把他带进了自己的社交小圈子。每个周末,韦斯都邀请杰斐逊去他家吃晚餐。在这里吃晚餐的,都是弗吉尼亚的大人物,包括总督、市长、议员、学者、社会名流等。他们谈论古典哲学、启蒙思想、文学艺术、政治经济、科技发展、时事潮流。杰斐逊经常在这些聚会上拉一段小提琴,与其他人交流对音乐的感受。这些聚会不仅让杰斐逊大长学问,更让他大长见识,为进入政界打下了基础。后来,杰斐逊回忆道:“我所有的知识都是从这张餐桌上学到的。”

    1762年,杰斐逊以优异成绩从威廉与玛丽学院毕业,他获得了学校的最高荣誉奖。之后,他一面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面继续跟韦斯学法律。5年后,他考取了律师资格,开始经营自己的法律业务。他的客户都是威廉斯堡有头有脸的人物。1769年,杰斐逊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

    1772年1月1日,29岁的杰斐逊与23岁的玛莎威尔斯斯凯尔顿结婚。玛莎是个年轻漂亮的寡妇,父亲也是个种植园主。她弹得一手好钢琴,对音乐的热爱把他们连在一起。婚后,玛莎搬进蒙蒂塞洛。蒙蒂塞洛是个与世隔绝的所在。冬天,外面漫天大雪,里面暖气融融。杰斐逊拉着小提琴,玛莎弹着钢琴,他们像极了那对“琴箫合奏,笑傲江湖”的神仙侠侣。9个月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了。杰斐逊是个体贴的丈夫、慈爱的父亲、温柔的情人。此时此刻,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与玛莎长相厮守,共度余生。

    美国革命的呐喊声和枪炮声打破了杰斐逊一家平静的生活。随着北美与英国的对抗不断升级,杰斐逊与帕特里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等弗吉尼亚议会中的激进派,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抨击英国暴政的文章,挑战英国议会的权威。1774年,杰斐逊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英属北美洲人权概论。这本书从法学角度上否定了英国议会对北美的统治权,引起很大的轰动,成为第一次大陆会议期间弗吉尼亚代表团的指导性文件。杰斐逊的文笔优雅流畅,逻辑清晰,字里行间流露出广博的学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字辈”开始吸引各殖民地领袖的目光。

    1775年6月,佩顿伦道夫推荐杰斐逊代替自己去费城参加第二次大陆会议。杰斐逊不愿离开玛莎和孩子们,但责任感还是让他告别蒙蒂塞洛,踏上去费城的路。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名字将刻在一个新国家的出生证上,而且,他还是这个出生证的撰写人。

    从性格上看,杰斐逊似乎不适合当政治家。他是个非常害羞的人,天生不爱说话,在大庭广众之中一开口就脸红。他的声音很弱,就算他说话,别人也听不见。他严肃有余,幽默不足,或者说,基本上没有幽默感,难免让人觉得有点闷。但他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的是一颗执着的心,他那强烈的说服别人的欲望一点也不亚于以固执著称的华盛顿和亚当斯。杰斐逊还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脾气好。他追求一种和睦的境界,别说打架了,连吵嘴也没有过,因为他觉得争吵本身已经违背了内心的和谐。他是个温文尔雅的绅士,最激烈的发泄方式就是照着他的马屁股使劲抽两鞭子。所以,大家哪天看到杰斐逊跟他的马过不去,就知道他真的生气了。在大陆会议上,各殖民地的代表们天天吵架,嗓门一个比一个大。杰斐逊坐在那儿一言不发,看着大家吵。

    1776年1月起,潘恩的常识引发殖民地争取独立的呼声。本来一直回避这个问题的大陆会议不得不面对日益彰显的民意。2月,大陆会议正式授权“国家海盗”们在海上拦截英国的商船和运输船;接着,禁止向英国出口任何货物。3月,大陆会议下令将所有的亲英分子和“保王党”人解除武装。4月,大陆会议宣布北美的港口向所有的国家开放,英国除外。5月,大陆会议建议各殖民地开始制订自己的宪法,准备向独立国家过渡。约翰亚当斯说:“一部独立的宪法就是独立本身。”

    1776年6月,弗吉尼亚议会授权在费城的代表团向大陆会议提出“独立”的议案。6月7日,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了下面的议案:

    “这些联合起来的殖民地从此是,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他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他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

    此议案一出,全场哗然。支持独立的新英格兰代表大声叫好,反对独立的南方和中大西洋殖民地代表强烈抗议,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从早上一直吵到点灯时分也没个头绪。最后,头昏脑涨的大陆会议主席汉考克宣布,把对这个议案的表决推迟到7月1号,以便代表团向各自的议会征求意见。同时,为了不浪费时间,他要求亚当斯组织一个五人委员会,起草独立宣言,供大家讨论。

    亚当斯组织的委员会除他自己外还包括宾夕法尼亚的富兰克林,纽约的罗伯特利文斯顿,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以及弗吉尼亚的杰斐逊。除了杰斐逊,其余几位都是资深政治家,他们的入选理所当然。可是,亚当斯为什么会选中年纪轻轻又几乎从来不说话的杰斐逊呢?

    杰斐逊和亚当斯的性格可以说是冰火两重天。两人虽然都是律师出身,但杰斐逊这律师当得跟亚当斯比起来可差远了。杰斐逊不爱说话,亚当斯要是不说话就会死,他只要一开口,别人只有投降的份儿;杰斐逊不爱争吵,亚当斯觉得世界上最好的说话方式就是争吵,他的灵感和智慧都是吵出来的。亚当斯在大陆会议中绝对是领军人物,60%的开会时间都听他一个人讲。大家知道他能说会道,却不知道他还有个别人没有的本事,就是识人之能。亚当斯这一辈子为美国推荐过三个人。有人说,即使他别的什么事都没干,就凭这三个人,他对美国的贡献就已经非一般可比了。第一个,推荐华盛顿担任大陆军总司令;第二个,挑选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第三个,提名约翰马歇尔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华盛顿和杰斐逊就不必说了,马歇尔至今仍然是最有成就的首席大法官,没有他,司法独立不知要走多少弯路。

    杰斐逊在会议上的沉默没有逃过亚当斯的慧眼。他发现,虽然这个年轻人很少说话,但他说话时总能切中要害,见解深刻。而且,他工作也很勤奋,交给他的任务都完成得很出色。亚当斯读过杰斐逊写的文章和书,非常欣赏他的文笔和思想。他试着靠近杰斐逊,开玩笑说:“我从来没听你连续说过三句话。”杰斐逊冷冷地回敬一句:“我没有说话的天分。”就在这样的接触和试探中,两人开始互相了解,也开始了他们长达50年相爱相杀的友谊。

    亚当斯凭着对杰斐逊的直觉把他拉进五人小组。小组成员在讨论了宣言应该包括什么内容之后,亚当斯指名道姓要杰斐逊起草第一稿。杰斐逊立刻反对。他说,应该由富兰克林起草。70岁的富兰克林是大陆会议中年纪最大也最受尊重的成员,他的文笔众所周知。但富兰克林那几天身体不好,没有精力在短短两三个星期内完稿。杰斐逊对亚当斯说:“你自己怎么不写?”亚当斯说:“我没时间,我还有其他二十多个委员会的事要做。”杰斐逊还是不服气:“为什么偏偏是我呢?”亚当斯说:“原因有三:第一,你是弗吉尼亚人,这种事应该由弗吉尼亚人挑头;第二,我爱得罪人,要是大家知道是我写的,肯定会群起而攻之,你正好和我相反;第三,我看过你的文章,你的写作水平比我强十倍。”杰斐逊说:“你太谦虚了。”不管怎样,亚当斯定下的事,杰斐逊想驳也驳不了。毕竟,亚当斯比杰斐逊大8岁,从年龄上和资历上说都是他的长辈。富兰克林也鼓励杰斐逊,表示对他有信心。富兰克林是杰斐逊的偶像,既然他都这么说,杰斐逊就义不容辞了。

    杰斐逊把自己关在下榻的旅馆里,趴在自己设计的折叠书桌上,足不出户地写了三天。6月的费城又热又闷,蚊子在耳边嗡嗡地叫。连伺候杰斐逊的奴隶都热得受不了了,可杰斐逊好像对周围的世界失去了感觉,他完全沉醉在超凡的境界中。

    本来,大陆会议不过是想发表一份“声明”,告诉英国“俺不想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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