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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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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干吗干吗。结果是:西班牙殖民地学会了独裁,英国殖民地学会了自治。这是拉丁美洲和北美的区别。

    弗吉尼亚公司大做广告,宣称新大陆“遍地黄金”,并很有可能找到一条直通中国的河道。当时的英国等级森严,平民根本没有进入上层社会的可能,而且,伦敦的街道拥挤不堪,似乎已经承受不了人口的爆炸式增长。弗吉尼亚公司的宣传显然有巨大的吸引力。对贵族来说,新大陆是黄金;对平民来说,新大陆是机会。

    此次,他们的目的地是北美东海岸的切萨皮克湾地区,他们仍然把它叫作“弗吉尼亚”,也就是今天美国的弗吉尼亚及其西边的其他几个州所在地。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温暖,至今森林覆盖率仍为65%,可想而知四百年前是什么样了。丛林密布、河道纵横的弗吉尼亚,盛产各种鱼类、螃蟹、扇贝、牡蛎,滋养着野鸭、大雁、野火鸡、鹿、浣熊、野猪、松鼠、野兔等,还长满野草莓、葡萄和各种坚果。

    像美洲的其他地区一样,弗吉尼亚是印第安人的家。这里的印第安人被叫作“波瓦坦部落”,是以他们的首领波瓦坦的名字命名的。波瓦坦是个杰出的领袖,他统治着切萨皮克湾地区的十几个部落、数千人口。他精明强干,恩威并施,深受人们的爱戴和尊敬。有一次,他去视察波多马克部落。年轻的猎手们聚在他周围,争先恐后地给他讲自己的狩猎经历,个个神勇无比,精彩纷呈。最后,一个小伙子站起来说:“尊敬的首领,我今天早晨在树林里打死6只麝鼠。也许我的故事不像别人的那么棒,但你刚才听到的大多数故事都是吹牛。”波瓦坦哈哈大笑,奖励了这个说真话的年轻人。

    波瓦坦部落过着男猎女耕的生活,种植玉米、豆子、南瓜、西葫芦,采集坚果。湿热的气候使他们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不需要穿什么衣服,人们只是用树叶、羽毛或兽皮遮住腰部以下的部分,只有冬天才穿上鹿皮做的袍子。他们在身上刺满图腾,头上戴着羽毛编的帽子,佩戴贝壳、珠子等各种首饰,看上去非常漂亮。

    波瓦坦部落的神父有个预言:一群来自东方的人将摧毁波瓦坦帝国。为了打破这个魔咒,波瓦坦率领他的部落消灭了住在他们东边的“切萨皮克部落”。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却不知道,在更遥远的东方,在那个岛国,有三艘小船正整装待发。

    1606年12月,伦敦的泰晤士河上彩带飘扬,一群英国人在人们的祝福和赞羡声中登上三艘商船。他们是弗吉尼亚公司组织的殖民者,就要驶出河口,穿越大洋,到那个遥远的大陆去书写自己的神话。三艘船共105名乘客,全是男人,其中一大半被称为“绅士”。什么是“绅士”呢?就是举止优雅、品位超群的闲人。他们一般出身上流社会,从小接受各种贵族教育,衣着体面,修养很高,彬彬有礼。他们谈政治,去舞会,玩马球,练剑术,搞探险,生活丰富多彩。可有一件事情他们从未想过,也从未学会,那就是:工作。

    绅士们穿着他们最漂亮的衣服参加这次远航,他们此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在新大陆建立殖民地,寻找黄金。探险,正是绅士们热衷的事,他们为自己即将创造的奇迹激动着。同船的还有绅士们的仆人,有在英国混不下去的手工业者,还有一些十几岁的男孩儿,他们大多是孤儿,在船上打零工。105人中,没有一个人是农夫,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会种地。

    三艘船的总指挥是克里斯多夫纽波特船长。他出身海盗,是英国最优秀的水手之一,曾得到过伊丽莎白一世的奖励。因为有他,波浪滔天的大西洋不再凶险。纽波特船长一声令下,扬帆出海。可谁知,老天故意为难这帮人,吹起反方向的大风。三艘船出去,被吹回来,再出去,再被吹回来。折腾了三个月,竟然没能移动半步。说实在的,绅士们还真不含糊,没有一个要打道回府的。你越不让我去,我越要去。1607年2月底,这些固执的英国人如愿以偿了。旧大陆消失在绅士们的视野中,他们终于驶进了大西洋。

    1607年4月,在弗吉尼亚最美丽的季节,三艘船来到切萨皮克湾的入海口。英国人踏上北美大陆后做的第一件事是竖起一个十字架,感谢上帝保佑他们平安到达。这时,纽波特船长拿出一个密封的盒子,这是弗吉尼亚公司委托他保管的,让他在到达北美后打开,宣读里面的文件。文件上说,他们要顺流而上,寻找一个适当的地点,建立定居地。并且,文件里列了六个人的名字,包括纽波特自己,由这六个人组成委员会,并从中选出一位总督,领导这个殖民地。

    六个人中五位是绅士,还有一位,不但不是绅士,在绅士们眼里他就是个罪犯。这个人叫约翰史密斯。他在哪儿呢?他正被铁链子锁在船的底舱。此人的名字出现在弗吉尼亚公司的名单上,不但绅士们哗然,连纽波特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史密斯简直就是个大麻烦,他在船上因羞辱绅士们,受到指控,被船长下令锁起来。纽波特船长打算返航时将他带回英国处置。这下可好,不但要放了他,还要跟他组成一个团队。那么,这位史密斯到底是何许人也?

    人都说猫有九条命,这位史密斯一定有十三条。1580年1月,他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小农家庭。16岁时父亲去世,他离开家去海上谋生,又到法国当雇佣兵,跟西班牙打仗。后来去了地中海,做过生意,当过海盗,还到匈牙利当兵打土耳其人,据说他一个下午砍了三个土耳其人的脑袋。他是匈牙利人的英雄,被提升为上尉,后来受伤被俘,卖给一个土耳其贵族为奴,又被转送给贵族的希腊情妇。没想到这个希腊女人爱上了他,带他去了克里米亚。他趁机逃脱,却被抓住扔进地中海。再后来,他去了俄国、波兰、德国,时而当兵,时而当贼。最后,又窜到北非去跟海盗打仗,1604年才回到英国。

    如果你觉得有点头晕,那就对了。看了史密斯的简历不头晕才叫不正常。这么一位能闹腾的主儿,看到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时,马上就看到了新大陆的无穷潜力。他对找到黄金不抱幻想,但坚信在北美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他还有一个和当年的沃尔特爵士同样的梦想:把北美变成英国人的国家。史书中没有记载到底是弗吉尼亚公司的哪位高管看中了史密斯,居然把他列在殖民地的领导名单中。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位高管的眼睛太毒了。史密斯是天生的领袖,没有他,弗吉尼亚不可能生存。

    当然,此时的绅士们不会选他当总督,所以,弗吉尼亚的前两位总督都是绅士。他们按照公司的指令,沿河勘探,最后选中了一块地方作为定居地,用国王的名字把它命名为“詹姆斯敦”,以此为中心建立“詹姆斯敦殖民地”。

    詹姆斯敦所在地几乎就是个独立的岛,只有一个角跟大陆相连。殖民者们看中了它易守难攻的地理优势,而且靠水,实在不行时,驾起船就可以跑。可是,上帝又跟他们开了个玩笑。在如此肥沃的弗吉尼亚地区,殖民者们竟然选了一块最贫瘠的土地。岛上不产任何能吃的东西,饮用水质量很差,夏天热死,冬天冷死。更可怕的是盛产一种特大号蚊子,咬得绅士们难以入眠,还传播痢疾病毒。

    想象一下,湿热的夏天,绅士们穿着带褶边的衬衫、漂亮的外套、灯笼裤、真丝袜,戴着有羽毛装饰的羊绒帽,在弗吉尼亚的丛林中,跟大蚊子搏斗,那是个什么画面?可是,绅士们的驴脾气又上来了,蚊子咬死我我也不走,就在这跟你死磕。詹姆斯敦居然就这么坚持下来。

    刚到北美时,殖民者们被弗吉尼亚的富庶惊呆了。那草莓顶欧洲的四个大,满海滩都是特大牡蛎,味道别提多鲜美了。绅士们在饱餐海鲜之后,开始寻找黄金。也许是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做得太到家了,绅士们觉得他们走两步就能踢到金矿石,结果走了三步还没踢到,于是就放弃了“探险”。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工作,每天由仆人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跟度假似的。可是,在恶劣的环境中,仆人和平民们要盖房子,找吃的,自己的生存都没有保障,哪有那么多功夫伺候这些老爷呢?

    詹姆斯敦很快就陷入困境,吃饭的比干活的多。此时,波瓦坦部落印第安人也开始袭击这帮不速之客。殖民地的前两位绅士总督拿绅士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根本控制不了局面。再加上,弗吉尼亚公司管理不善,最大的错误是,只给殖民者发工资,却不允许他们拥有土地和财产。干不干活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谁有积极性?眼看着詹姆斯敦殖民地就要爆发一场灾难,28岁的史密斯被选为第三任总督。他上台后立刻宣布:“不劳动的人不许吃饭!”绅士们马上提出严正抗议,“宁可饿死也不干活”,否则以后传出去这脸往哪搁啊。史密斯冷笑一声:“那你们就饿死吧!”三天之后,饥肠辘辘的绅士们终于平生第一次拿起工具跟大家一起工作了。他们虽然恨死了史密斯,但都敢怒不敢言。

    史密斯带领殖民者们到周围打猎捕鱼,寻找食物。他们也想种地,可没人会,傻眼了。史密斯痛苦地感到,一定要招一批农民来此定居。就在此时,一个印第安女孩来到詹姆斯敦,她只有十二三岁,活泼可爱又漂亮。

    这个女孩儿是谁?她怎样与史密斯开始了一段至今仍脍炙人口的美丽传说?她为殖民者们带来了什么?詹姆斯敦殖民地的命运又将如何?请看下一个故事:风的颜色。

第7章 风的颜色() 
来到詹姆斯敦的小女孩儿是印第安人的公主,首领波瓦坦的宝贝女儿波卡洪塔斯,她可比她爹有名多了。1995年,迪士尼的动画片风中奇缘,让波卡洪塔斯与史密斯的故事走进千家万户,影片主题曲风的颜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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