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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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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连历史学家们都说不清北美为什么会爆发革命,我们就不必自寻烦恼了。该发生的迟早会发生,就让我们看看那第一把火是怎样点起来的吧。

    一切似乎都是“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或者说英法“七年战争”)惹的祸。1756—1763年的英法战争,以英国的辉煌胜利而结束。在北美,英国从法国手里抢来加拿大和路易斯安那的一部分,又从西班牙手里抢来佛罗里达,要多风光有多风光。可是,风光的背后是陷阱。为了供给战争,英国政府借债高达130亿英镑。更要命的是,仗打完了,军费支出却降不下来。为什么呢?因为有大约1500个军官不想离职。他们都是职业军人,不打仗就意味着失业。这些人跟上层政要关系密切,很多是贵族子弟。既然要保留这些军官的职位,总不能让他们当光杆儿司令吧?那只好维持大批的常备军了。英国本土的人已经厌倦了常年的战争,看见军队就头晕,不想交那么多税养活他们。咋办呢?就把他们送到北美吧,反正新占了那么多地方,总要有人维持秩序。于是,“七年战争”后,英国议会决定派1万名英国士兵常驻北美,每年开支约23万英镑。

    现在的问题是,英国将怎样还清那一屁股债?驻北美的军队由谁支付费用?英国政府跟世界上所有叫“政府”的怪物一样,似乎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征税。接下来的问题是,向谁征税?英国本土的税已经征到头了,再增加任何税收都有引发革命的危险。国王和议员们拿着地图一看,咦?咱不是还有一头又肥又大的“现金牛”北美吗?养了它这么多年,该是挤奶的时候了!

    其实,议会不是不讲理,他们确实有响当当的理由:我们出钱出兵打赢“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最大的受益人当然是殖民者;现在我们派兵常驻北美,保护的也是殖民者。那么,殖民地帮助分担一些战争费用,支付常驻军的军饷,不是应该的吗?再说,又不是让北美支付所有的军费,只是一部分与他们密切相关的费用而已,不算过分吧?

    可是,议会的绅士们哪里知道,这头“现金牛”实际上是“披着牛皮的狼”。它受到法国威胁时,见了英国兵亲着呢。可危机一过去,它马上就想回归自己的小日子,盼着这些兵从哪儿来赶紧回哪儿去。英国一决定在北美派常驻军,立刻遭到殖民地议会的反对,他们也有响当当的理由:俺自己会照顾自己,不用保护。殖民者们心里的小算盘打得精准,这么多当兵的,吃喝拉撒,谁管?你要是让俺喊“英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俺一天喊一万遍都没问题,可你要敢动俺的钱包,俺就跟你玩儿命。

    可惜,英国从国王到政府首相再到议会议员,没有人来过北美,他们连北美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更不用说了解那里的风土人情和民族性格了。他们按自己的逻辑做着自己认为正确的事。1764年4月,英国议会通过食糖法,规定凡北美殖民地进口的糖必须缴纳每加仑3便士的海关税,也就是大约4。5升才交3分钱,确实不算高。议会就是怕引起反抗才把税率压得很低,而且收上来的钱完全用于殖民地的海关管理,不回流宗主国。与此同时,议会还放出风去,将在第二年加征印花税。

    糖税和后来的印花税虽然都不高,却是英国议会破天荒第一次直接向北美殖民地征税。以前,英国因为不需要支付任何管理北美的费用,从来不向北美征税。税收完全由殖民地议会解决。各个殖民地虽然政府结构略有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大社会,小政府”,没有庞大的官僚机构,自然也就没有庞大的支出;没有庞大的支出,自然也就不用收多少税。于是,北美人享受了一百六十年低税收的生活。

    其实,英国议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慎重,在实行新税法,特别是征印花税之前,他们专门咨询了那位德高望重的殖民地驻英国的贸易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此时,富兰克林已经在伦敦住了10年。他热爱伦敦,非常忠于英帝国,同时也很热爱家乡北美。美洲人说他是英国人,英国人说他是美洲人,富兰克林觉得自己是个很公正的人。他看了议会的法案,觉得这个税还算比较合理,也不重,殖民地会不高兴,但不会闹上天。可是,老爷子这回算是看走眼了,也许他在英国待的时间太长了,低估了自己同胞的坏脾气。

    食糖法一石激起千层浪,殖民地人立刻爆炸了。想征税?没那么容易!当时,北美殖民地经济正赶上战后萧条期,大家本来就一肚子火,别说3分钱,半分也没有!你不是收糖税吗?俺不进口了,俺走私!结果,海关折腾了大半年,没收上几分钱。可是,不知为什么,英国议会好像没反应过来,也没看出殖民地人的刁蛮本性,还是自顾自地于1765年3月颁布了著名的印花税法案。

    印花税在英国本土已经实施多年,是一种很有效的直接税,它要求很多印刷品必须用带印花的纸,这种纸由伦敦提供。法案覆盖的领域非常广,比如律师、医生的证书,商业许可证,法律文件,报纸,小册子,书,甚至扑克牌,每页纸上都要带有英国政府的印花。当然,为了戴上“花”,就得交钱。印花税的金额也不高,每页就几分钱。但偏偏是这几分钱点燃了美国革命的燎原之火。

    如果说,殖民地人反对糖税时还只是本能反应,到印花税时就已经变成了大规模、有组织的抗议行动了。全美13个殖民地都开了锅,猜猜闹腾得最厉害的是哪个?当然是拥有悠久的“暴徒”历史的马萨诸塞!

    印花税法案一公布,波士顿立刻陷入混乱,人们走上街头,先是示威游行,后来就变成了打砸抢。人们冲进政府机关,殴打官员,砸玻璃,毁桌椅,烧房子,还差点拆了副总督托马斯哈金森的家,搞得一片狼藉。在波士顿人眼里,暴力就是“革命”,就是“自由”。

    这一次,人们已不再是单纯反对印花税了,他们更担心,如果印花税不能被制止,以后英国议会不是要为所欲为吗?昨天是糖税,今天是印花税,谁知道明天还有什么税,这还有头吗?他们好像看到一双巨大的手正在向他们伸来,要扼住他们的咽喉,让他们无法呼吸。当时的北美人认为,英国政府已经得了一种不可救药的病,这种病的名字叫“腐败”,他们特别害怕这种病横跨大西洋,登陆北美。英国议会连连对殖民地下手,说明他们已经开始放弃以前的“忽视”政策,变成“严加管教”了。对自由散漫惯了的北美人来说,这是世界末日。

    就在大家东一棒子西一榔头地搞破坏时,一位律师站出来说了几句话,给殖民地人的暴力行为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位律师的名字叫詹姆斯奥蒂斯。他不仅是律师,也是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议员。他说,根据英国大宪章和权利法案,英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是,政府在没有得到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征税。怎么才算是征得纳税人同意呢?就是通过纳税人选举出来的代表,也就是征得议会的议员同意。英国议会有征税权是因为他们代表了“人民”,他们同意就是“人民”同意。如果“人民”不满意他们的代表,下回选举换个人代表自己就是了。

    奥蒂斯说,问题就出在,北美殖民地在英国议会没有自己的代表(富兰克林不是议会议员)。既然没有代表,北美人当然也就没机会“同意”或者“不同意”加到他们身上的税收。英国议会在未经殖民地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殖民地征税,显然已经构成“违宪”,侵犯了殖民地人作为英国公民的权利。所以,大家抗税是应该的。他提出了那句美国革命中最早也是最著名的口号:“无代表的税收就是暴政!”后来,这句话演变为:“无代表,不交税!”

    奥蒂斯的话让整件事完全变了性质。殖民地人的暴行已经不是“抗税”,而变成了“维权”。那点税不算什么,要是咱的代表同意,咱就交。可是,咱没代表,凭什么交税?这不是抢劫吗?本来,人们闹事只是因为脾气大,这下可好,连不识字的农民都成了法律专家,挥着拳头高喊:“无代表,不交税!”人们一想,原来只知道俺的钱让人抢了,弄了半天,俺的权也让人夺了。那咱还等什么?使劲儿砸吧!

    估计英国议会的议员们个个都想把奥蒂斯活活掐死,可是没办法,人家说得不错,咱也得拿出理论来反驳一下吧?于是,议会说,殖民地虽然在议会中没有名义上的代表,但英国议员们却是他们“实际上”的代表,他们在制订税法时确实考虑了殖民地人的利益。而且,英国法律明文规定,英国议会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它高于王权,也高于殖民地议会,当然可以在殖民地征税。北美人一听,谁选你代表俺的?俺只认俺家门口那个议会,别的一概不认!

    自从有了“法律”依据,殖民者们闹得更欢了。在马萨诸塞,愤怒的人们又想起了一个绝招,就是把收税官的身上涂满焦油,粘上羽毛,然后把绳索套在他们脖子上,拉着游街示众。更有甚者,还把收税官的样子做成纸人,吊在树上烧,谁看了都得做噩梦。这种人身侮辱有点过分了,收税官只是执行公务,又不管制订税法,议会的决策跟他们有何关系?可是,殖民者们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让谁也不敢来收税,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果然,印花税的收税官们都哭爹喊娘地请求辞职,谁敢干这活?打死也不干。整整一年的时间,一分钱都没收上来。殖民地的暴乱让英国商人大受损失,他们也请求议会取消印花税。没办法,英国议会在1765年年底开会讨论印花税的去留。此时,富兰克林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他想平息殖民地的怒火,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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