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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全实施爱德华六世的新教主张。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教会的实践中,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一些天主教的特点。英国新教在她的领导下,比欧洲大陆更温和、更保守。正是这个走“中间路线”的新教催生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标的“清教派”,也就是后来人们惯称的“清教主义者”或“清教徒”。女王的宽容使清教势力迅速壮大起来。
清教派认为,当时的英国新教与天主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完全奉行圣经的宗旨。他们主张在教会内进行改革,使它更加“纯洁、干净”,更严格地按照圣经的教义行事,最终彻底切断与天主教的关系,成为真正的新教。
在1570—1605年这段时间,清教渐渐分成两支。主流的这一支还是坚持在英国教会内部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另一支却认为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应拖延。持这一主张的人认识到,多年来在现有教会中进行的改革收效甚微,他们与英国教会之间的分歧变得越来越不可调和。于是他们提出要从英国教会中分离出去,追求自己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乘坐“五月花号”来到北美,成了我们现在所知的“清教徒”。准确地说,他们应该是“分裂派清教徒”。
清教派和分裂派都属于基督教,源出一宗,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得到上帝的保佑,也都忠于英王。清教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他们特别强调“团体”的重要性,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分裂派则不愿与现实妥协,强调“个人”的重要性,不惜以分裂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的信仰。清教派是更温和的“分裂派”,分裂派是更激进的“清教派”,两者只是“度”的差别。但这个“度”越扯越大,到最后两派竟然分道扬镳。
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她终生未婚,都铎王朝因此绝嗣。她的侄子,苏格兰国王詹姆士斯图亚特成为英格兰国王,从此把英格兰和苏格兰连在一起。他就是詹姆士一世,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一位君主。
詹姆士一世没有伊丽莎白一世的睿智,更没女王的宽容。他禁止分裂派建立自己的教会和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还囚禁了一些分裂派的教士与信徒。因为英王同时也是教会领袖,所以对英国教会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分裂派不仅受到来自国王的打击,他们的主张也得不到比较开明的宗教领袖(包括清教领袖)的支持。
受到迫害的分裂派不得不考虑逃离英国。从1607年起,分裂派领袖约翰史密斯、约翰罗宾逊、威廉布鲁斯特和前文提过的威廉布拉德福德,率领他们的教众开始了艰苦的迁徙。
分裂派教徒们将踏上怎样的迁徙之路?他们最终又为什么选择了北美?请看下一个故事:五月花。
第3章 五月花()
为躲避宗教迫害,分裂派不得不逃出英国。他们的首选目标是政治环境相对宽松的荷兰。詹姆士一世最初不允许分裂派离开英国,他们就想尽办法偷渡出境,前往阿姆斯特丹。1609年,他们终于获得许可,正式迁往位于阿姆斯特丹南面的莱顿市。
莱顿是个美丽的大学城,也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这就为分裂派教众的生活提供了保障。他们有的在大学教书或深造,有的在工厂做工,对那些因语言障碍而找不到工作的人,教众会解囊相助。生活开始稳定下来。
可是,几年之后,又有了新的问题:其一,由于惧怕天主教国家西班牙,荷兰政府越来越倾向于跟英王詹姆士一世结成政治同盟,自然也就有点儿不待见这帮从英国来的不速之客。其二,教徒们发现自己的下一代正逐渐失去对“英国人身份”的认知。孩子们进荷兰学校读书,说荷兰话,与荷兰人交往,似乎正在变成荷兰人。虽然分裂派坚持与英国教会分离,但他们为自己是英国人而感到骄傲并忠于英王,英国血统与文化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他们不愿让下一代失去英国烙印。其三,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群老化,小小的莱顿城渐渐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教徒生活出了问题。一些生活窘迫的教徒在花光积蓄后不得不回到英国,年轻人开始离开莱顿到别的地方找工作。这个团体的生存出现了危机。
怎样才能在保证信仰自由的同时也保住自己的文化和饭碗呢?分裂派的领袖们开始寻找新的定居地。1607年,英国在北美大陆建立起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弗吉尼亚的成功使北美在分裂派心中的位置渐渐超过了莱顿,领袖们开始权衡移民北美的利与弊。
像白纸一样的北美是教徒们心中宗教自由的天堂,而且不必担心失去英国文化传承。但新大陆也毫无疑问有着极大的风险。人们传说着北美的荒芜,食物的极度匮乏,疾病的流行,印第安人的凶悍。最后,对自由的憧憬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教徒们开始做移民北美的努力。
分裂派虽然决定去北美,却不想在弗吉尼亚定居。弗吉尼亚是个英国味十足的殖民地,是英国新教的天下,带着浓郁的保守主义色彩。分裂派教徒们担心到了那里就像回到英国,宗教自由无法得到保障。于是,他们派代表去跟英国政府谈判,想在弗吉尼亚的北面获得一块土地。一家叫“伦敦公司”的商行也愿意资助他们的远行,以换取将来在北美的利益。但谈判不太顺利,再加上伦敦公司问题重重,一直到1619年年底,分裂派才获得在弗吉尼亚北面定居的初步许可,那个地区将被称作“新英格兰”,不受弗吉尼亚管辖。
你也许会问,反正北美又没人,谁愿去谁去,为什么非要获得英王的许可呢?这是为将来考虑。在北美定居只是开头,更重要的是在那里发展。发展靠什么?贸易。只有获得了国王的许可才能跟英国合法做生意,这是殖民地生存的根基,也是英王控制殖民地的手段。殖民地相当于一个公司,没有这一纸许可,它是找不到投资人的。
拿到初步许可后,教徒们开始匆匆忙忙地准备行程了。大家变卖家产,采购粮食、工具、建筑材料等物资。因为对新大陆的情况不熟,他们决定先派年轻力壮的家庭参加第一次航行。布鲁斯特、布拉德福德及他们的妻儿也在其中。而罗宾逊则留在莱顿,继续领导那里的教徒,计划将他们陆续移往北美。教徒们租了两条船,一条就是“五月花号”,另一条稍小的船叫“佳速号”。他们打算到了北美后,留下“佳速号”做捕鱼船,并与“佳速号”的船员们签了一年的雇佣合同。
至于“五月花号”到底长什么样,现在已经没有人说得清了,因为在完成了这次著名的航行之后仅两年,它就被拆成了碎片。后人只能猜测它是当时比较常见的商船,27。4~33。5米长,7。6米宽。
1620年7月,“佳速号”载着教徒们离开了他们居住了快12年的莱顿驶向英国的南安普敦。在那里,他们与“五月花号”和其他的殖民者会合,于8月15日扬帆出海,往北美进发。
可是,那艘“佳速号”的表现实在不佳,刚驶出没多久就开始漏水。两艘船停靠达特茅斯港,在检查并修好“佳速号”后继续航行。没想到“佳速号”再次漏水,他们只好在普利茅斯停了下来。明摆着,“佳速号”靠不住,谁也不敢坐着它横穿大西洋,只能让“五月花号”单干了。当时,两艘船共有121名乘客,最后选了102人乘“五月花号”前往北美,其中一半是从莱顿来的分裂派教徒,另一半是由伦敦公司组织的殖民者。每个家庭在船舱中分到一个仅够容身的空间。事后才知道,大家都被忽悠了。那艘“佳速号”其实什么毛病都没有,是某些船员故意让它漏水的,这样他们就可以自动解除合同,不必到北美受苦了。“佳速号”摆脱了去北美受苦的命运,也失去了青史留名的机会。
1620年9月16日,“五月花号”离开英国普利茅斯港,驶向北美。从这时起,我们可以把分裂派改称为“清教徒”了,这是他们给自己的定义。多年来,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离乡背井,历尽艰辛。此时,他们怀着对宗教自由的追求,再次踏上茫茫的寻梦之旅。今天,“五月花号”是人们心中奔向新生活的单程票,清教徒的故事也融入了美国的主流文化。美国人对自由的无比热爱和对冒险的极大热情,都可以从当年的清教徒身上找到根源。
“五月花号”的航行开始还算一帆风顺,但驶出一多半时,遭遇了风暴,船上的一条横杆被吹断了,还有一个船员被掀入大海。他死命抓住船上的一根绳子才幸免于难。很多人提议返回英国,但后来人们还是用带来的工具把船修好了,继续前行。风暴使船只改变了航向。本来,按照与英国政府的约定,他们打算在哈德逊河口登岸,也就是现在纽约市的附近。但强劲的风力却把船吹向更靠北的今马萨诸塞州地区。在漫长的旅途中,一名乘客和一名船员死于疾病,一个婴儿在海上诞生。
1620年11月21日,“五月花号”终于看到了陆地。乘客们知道,他们即将登岸的地区已经不是计划中的目的地,他们与英王之间的合同不再有约束力,谁也管不了他们了。面对陌生的大陆和“绝对的”自由,有些殖民者提议完全随心所欲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不必向任何人负责,也不必效忠英王。
清教徒领袖们却看到了“自由”的另一面。他们认为,没有约束的自由必然带来不自由,最终将导致殖民地的失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船上所有的41位成年男子,经过讨论,签署了一份文件,这就是五月花号公约。这份文件只有200个单词左右,却是北美第一份成文的社会契约,为新大陆未来的政治体制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五月花号公约主要有三层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