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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们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尽管他们的名字熠熠生辉,但他们是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美国就是由这些普通人创造的国家,它有普通人的梦想和追求,也有普通人的性格和情感;它有普通人的善良和宽容,也有普通人的傲慢与偏见。有时候,它是那么勇敢和坚强,有时候,它又是那么胆怯和脆弱。它正义吗?它邪恶吗?它光明吗?它黑暗吗?在探索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先审视自身。也许你会发现,我们自己就是这些问题的答案。一个普通人是什么样,他的国家就是什么样。当我们苦苦追寻着一个理想的国度时,是否应该先成就一个理想的自己?
制宪会议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新国家的开始,宪法还只不过是“草案”而已。只有在9个州接受它之后,它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宪法不再是秘密,它将毫无保留地面对全民大讨论。富兰克林刚从会场走出来的时候,他的朋友鲍威尔夫人问:“你们给了我们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富兰克林说:“一个共和国,如果你能保持它。”那么,美国人能接受这个共和国吗?他们能保持它吗?请看下一个故事:联邦党人。
第60章 联邦党人()
1787年5月到9月的制宪会议为新大陆写了一部新宪法,但这部宪法企图创造的国家还只是“水中月、镜中花”。费城会议规定,至少要有9个州批准之后,这部宪法才能生效,否则,它只是一篇自娱自乐的文章。每个州都分别由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投票表决是否批准宪法,一场“全民大讨论”正在展开。一时间,新大陆似乎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支持根据宪法建立联邦的人,叫“联邦主义者”或“联邦党人”;另一种是反对宪法的人,叫“反联邦党人”。这场大辩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的结果,更在于,它诠释了“建国国父”们对新国家最原始的设计和期望。
费城会议结束后,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他们可以回家歇歇了。但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他们面对的将是比制宪会议凶险十倍的“江湖”。当初,各州来费城开会的代表多多少少都是国家主义者或联邦主义者,有的激进,有的温和,但他们基本上是赞成建立更强大的中央政府的。那些“州权至上”的保守派根本不屑来开会。正因如此,宪法名正言顺地忽视了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抵制”策略反而让制宪会议变得相对容易。但现在不同了。当成文宪法摆在全民面前时,所有的人都要发表自己的高见,所有的利益集团都要在新宪法中寻找自己的诉求。“反联邦党人”决心在这一轮的较量中夺回失去的阵地。
“反联邦党人”反对新宪法的最主要的论点是:
国会授权费城会议“修宪”而不是“制宪”,新宪法有越权之嫌,不合法。
共和制只适用于小国寡民,应保持各州的独立主权,维持邦联的形式。
现有的邦联条例足够完美,不应被取代。
新宪法缺少权利法案,无法保障公民的个人自由。
新宪法创立的中央政府过于强大,它将压迫州政府,侵犯民权。
新的中央政府将是个“集权”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各州将失去独立性。
立法权(国会)人数太少,没有代表性,很容易变成“富人俱乐部”。
行政权掌握的资源太多,总统权力太大,将产生独裁。
司法权将取代各州的法院,使各州丧失司法独立,并有可能受到指控。
应该再开一次或几次会议修正新宪法的缺陷,然后才能考虑是否接受它。
听上去,新宪法简直是个怪物,正如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顿所说:它像个“巨兽”,“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恐怖的牙齿,准备吞噬眼前的一切”。
在13个州中,最大的4个是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马萨诸塞、纽约。如果它们不加入联邦,这个联邦没有实际意义。弗吉尼亚和纽约是最顽固的两个大州。在弗吉尼亚,“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各占一半,势均力敌。在纽约,“反联邦党人”占绝对优势。为什么貌似开放的纽约反而不愿接受宪法?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和中央政府对商业的强有力的保护显然会使纽约受益,纽约人为什么顾虑重重呢?
纽约州号称“帝国之州”,据说是因为华盛顿提到纽约得天独厚的资源实乃“帝国的根基”。此时的纽约虽然还不是人口第一大州,但殷实富足的乡村和迅速发展的工商业已经开始显示无穷的潜力,更何况它还有个“镇州之宝”——纽约市。纽约市到底有多重要,只看一点就够了。当时,仅凭在曼哈顿港口征收的进出口税就足以维持整个纽约州的行政开支,州政府无须再征其他税。多么幸福的纽约人!可是,糟就糟在这儿了。新宪法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和管理海关的权力由联邦政府垄断,州政府无权插手。这不是正踩在纽约的痛处吗?它怎么可能愿意把这块肥肉吐出去?
纽约的“反联邦”势力之所以如此强大,主要应归功于州长克林顿。克林顿从1777年起就担任纽约州州长,连选连任5届,直到1795年,共18年。1801年再次当选,任职3年,后于1804年就任美国副总统。长达21年的州长生涯使他成为美国有史以来任职时间最长的州长。克林顿成功地领导纽约州赢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他是纽约人民心中最红的太阳。他代表的是纽约上州的“自耕农”和农场主,专门为平民百姓说话,这种人要是不受爱戴就没天理了。纽约毫无疑问是克林顿的天下,他说新宪法不好,新宪法就好不了。
但是,这一次,克林顿碰上了一个对手,就是汉密尔顿。1787年,汉密尔顿32岁,跟已当了10年州长的48岁的克林顿比起来,有点嫩。问题是,汉密尔顿只认理不认人,连华盛顿他都敢顶撞,别说克林顿了。汉密尔顿是激进的联邦主义者,他的故事我们已讲过很多(参看054制宪之路),但以前的一切都不如他将要做的这件事更令人瞩目。在这场毫无胜算的博弈中,汉密尔顿将写下他人生最辉煌的一章。
“大战”是从媒体开始的。制宪会议刚结束,纽约各大报纸就刊出了“反联邦党人”的文章,把新宪法批得体无完肤。虽说作者都用笔名,但明眼人不难看出,其中很多出自克林顿州长的授意,甚至有几篇是他亲笔所写。在舆论力量非常强大的纽约,这些文章的影响毋庸置疑。汉密尔顿认为,克林顿正在误导纽约人的判断力,他可不能坐视不管。你不是会写文章吗?那咱就看看谁写得更好!
汉密尔顿拟好了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打算把新宪法掰开了揉碎了说给纽约人听,让他们真正了解宪法的含义。他几乎是纽约州在费城会议上唯一的代表(其他两位代表只开了一个月的会就离开了),也是唯一在宪法上签字的纽约人,他对宪法的了解是其他人望尘莫及的。不仅如此,汉密尔顿还找了几个“联邦党人”朋友帮忙,比如,约翰杰伊、古弗纳莫里斯、威廉度尔。杰伊是未来的首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也是未来的纽约州州长,莫里斯是美国宪法的作者,也是费城会议上发言次数最多的代表(此时他已从费城搬回纽约)。汉密尔顿的本意是让“纽约人写给纽约人看”,但他找的下一个帮手使这个计划一下子提高了规格,它似乎不再局限于纽约。这个人就是詹姆斯麦迪逊。
麦迪逊在开完制宪会议后没回弗吉尼亚,而是直接从费城赶到纽约市,因为邦联议会要在曼哈顿开会。就像要证明邦联的软弱无力似的,到了国会开会的时间,各州居然没几个人来,因为谁也没把国会放在眼里。凑不齐8个州,这会就开不成,大家只好等着。麦迪逊闲得没事干,正在那儿晃悠呢,汉密尔顿来找他帮忙。麦迪逊本来不想掺和纽约的事,但报纸上对新宪法的攻击实在太离谱,“宪法之父”终于坐不住了,他接受了汉密尔顿的邀请。
有点美国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是政敌。但那是后话。此时此刻,他们是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战友。他们共同创造了宪法,也将共同捍卫宪法里的每一个字。那时候的纽约人经常看到这俩在街上边走边聊。36岁的麦迪逊瘦瘦小小的,有些憔悴,但童颜依旧,看上去像弟弟;32岁的汉密尔顿个子高一些,一副军人做派,腰板笔直,衣着光鲜,满脸的沉思,看上去更成熟,倒像哥哥。当他们像亲兄弟一样漫步在纽约街头的时候,可曾想到,仅仅三年之后,他们将在彼此怨恨的眼神中迷失在费城的路口。
1787年10月27日,汉密尔顿打响了“联邦党人”宣传战的“第一枪”,他的第一篇关于宪法的论文出现在纽约的独立日报上,题目是联邦党人:致纽约州人民。这是一封“告纽约人民书”。大概汉密尔顿自己也没想到,他开启的这个文章系列如江河汹涌,85篇论文一气呵成,形成了美国政治史上的经典名作——联邦党人文集。
从1787年10月底到1788年8月,文章以每周2到4篇的速度出现在纽约的三大报纸上。后来,论文被整理成集出版,名为联邦党人。进入20世纪后,这个系列通常被称为联邦党人文集。85篇论文由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完成,莫里斯因生意太忙没有参与,度尔写了3篇,但汉密尔顿不满意,没采用。联邦党人文集的初衷是引导舆论,劝说纽约人支持宪法,加入联邦,但三位作者对宪法的深入广泛的探讨,以及他们表现出的雄辩的逻辑和一流的智慧,使这部文集成了对美国宪法最天才的注解。这些并非法学专著的文章在此后的二百年里成了法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必修课,到2000年为止,联邦党人文集里的观点已经被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引用了291次,它的权威性可见一斑。本来是给宪法打个广告,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