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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并没有因为胡桑的死而告终,因为那几声巨大的枪响,不但带走了一个不甘的灵魂,还引出了两个以为枪声是动手信号的傻瓜。
在另一侧草丛里潜伏的马秃子与二蛋等的很焦急,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么久了好没有动手的信号?不是说好了吗,不论什么情况,只要胡桑的霰?弹枪一响,他们就冲出来杀死眼前的每一个人。
当苦苦等待已久的两人,听到几声枪响后,瞬间大喜,误以为这是胡桑给他们的信号!
两个逗比就像傻子一样从草丛里冲出,随即被更多的人包围,然后马秃子中枪倒地,转身撒腿就跑的二蛋,被打成了千疮百孔的筛子。
看着被打成了筛子的二蛋,被五六个人围着暴踢的马秃子哭了。他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被胡桑这家伙蛊惑去打劫,更后悔不该在一年前出于义气的帮助胡桑藏匿。
如果没有这一切,二蛋不会死,自己也不会迎来被法院枪毙的命运。
曾几何时,胡桑在他心中,就像一尊大神一样令他景仰。在他的心中,胡桑是无所不能的智者,更是战无不胜的海外巨枭。
他至今还记得,当年他与胡桑初次见面时,眼前的这个异国汉子,因为交易纷争,凭一己之力独战包括他在内的十几名提刀马仔!
他甚至还记得,杀的满身是血的胡桑,对唯一站立着的自己爽朗的大笑,笑骂他跟错了主子,这种出尔反尔的家伙,根本不配混江湖。
在那一刻,马秃子觉得眼前的人才是真正的大佬,这种巨枭才拥有的英雄气,概彻底的让他臣服。他丢下了砍刀跪在胡桑面前,指天发誓的说自己愿意追随其左右。。。。
从那以后,马秃子成了胡桑在中国唯一的一个马仔,死心塌地的追随着这位大哥,尽管得到的报酬并不多,但仍然尽心尽力的办好胡桑交代给他的每一件事儿。
此时的马秃子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什么特么大哥,什么特么智者、巨枭,不过就是个普通人罢了,根本不值得自己崇拜,也不值得自己将命交给他,更不值得拖自己的妻弟下水!
想想曾经不堪回事的过往,被围殴到神志恍惚的马秃子,闭上眼睛之前对自己说道:算了,就这样吧,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本章完)
第136章 欲哭无泪()
我曾经觉得,命运就是一个**犯,不论我们是否情愿,他都会操翻我们每一个人。
但后来我发现,我曾经这个想法不对,人生不是一场**,确切的说人生应该是一场轮J,而命运这个杂碎只是第一个上的!
我有这种想法,不是因为我对人生感到无奈,而是因为每当命运无情的愚弄我们过后,会有更多的人对我们进行变本加厉的继续愚弄。
他们有的推波助澜,有的干脆自己提枪上阵……
如果说生死搏杀后身负重伤是命运的使然,那么后面发生的事儿,纯属是一群不知所谓的人在有意无意的将我推向深渊。
胡桑死了,死的糊里糊涂,死的不知所以。然而这件事儿,并没有就此终结。
这件事说起来,其实在无意中,我为另一个阿福完成了他的使命,算是对他短暂且壮烈的一生聊以慰藉。
说实话,我对亲手打死胡桑这件事,并没感到自己对另一个阿福有什么贡献,反而觉得这算是对另一个阿福的某种补偿。
因为与他相像,他的女人现在成了我的女人,为他做点什么,我觉得也理所应当。
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我这身与他极其相像的皮囊,却为我带来了一场足以致命的危机。
诱因说起来很可笑,就是因为某种为了突出政绩的领导干部,不顾后果的让媒体大肆宣传。
按理说这一切本不该发生,像胡桑这个一直被秘密追捕的外籍人士,在抢银行后被军警打死后,本应该被军警高层封锁消息,至少也不应该对外界透漏他的存在。
但封锁消息这事儿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需要相关部门知道嫌疑人身份的特殊性!可胡桑被我两枪打碎了脑袋,根本看不清五官轮廓;而被活捉的马秃子,为了避免自己家人因窝藏包庇罪被抓,又对胡桑的身份缄口不言。
这就使得一直在追捕胡桑的专案组,并不知道追捕对象死了,还在满世界追查胡桑的他们,根本就来不及阻止媒体对这件事儿的报道。
媒体这一报道可倒好,一直关注中国新疆地区的艾尔肯,马上就知道自己弟弟死了。
在媒体报道劫匪尸体的照片里,胡桑的脸虽然无法辨认了,可手上的月亮纹身艾尔肯认识,那是他们组织标志。
而且被捕的马秃子他也熟悉,那是他弟弟在中国唯一的马仔!马秃子出事儿,另一具无名尸体还有他们组织的纹身,这就是傻子,也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儿了。
虽说胡桑这小子有点不地道,但毕竟是艾尔肯的亲弟弟,就这么突然被人打死了,换做是谁,谁也会很伤心。
伤心归伤心,但艾尔肯还是有理智的。自己弟弟那是抢银行被被军警打死的,说白了那是他自己作死,怨不得旁人。
再说了,就算是失去理智了,他能怎么样?向中国政府寻仇去?别扯了,那更是作死呢!别说他艾尔肯就是一毒枭,就是当今世界的第一超级大国美国,也不敢随意招惹中国这个庞然大物。
哑巴吃黄连,忍着吧,忍到死他也没辙。
可媒体接下来的报道,一下让艾尔肯找到了报复的对象了!
当艾尔肯看到媒体报道自治州领导去看望亲手击毙匪徒的解放军战士时,气的他掏出手上对着天花板一通乱射!
怒不可遏的艾尔肯,当场就跟一众手下吩咐:
“麻痹的,怎么又是他!就特么这小子,害的老子损失两亿美元,还折了十一个兄弟,差点连咱们组织都被他搞崩溃了?对了,这混蛋一年多前不是被当场炸死了吗?怎么又特么活了?还把胡桑给杀了?大爷的,这是要赶尽杀绝啊!有这么欺负人的吗?没天理、没王法了还!赶紧给我找人,整死他!只要整死这小子,多少钱我都掏!”
据说艾尔肯的心腹听老大说的有问题,还小心翼翼提示艾尔肯:
“老……老大,咱们是犯罪集团,那有什么天理跟王法啊?”
正在气头上的艾尔肯被手下这么一提醒,差点没把那手下给一枪崩了。看着作鸟兽散的一众手下,艾尔肯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嚎啕大哭。
他是挺应该哭的,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连亲弟弟都搭了进去。但此时,与他相比,我却欲哭无泪了……
我特么招谁惹谁了了?杀胡桑,任务在身不说,更大的原因是胡桑要杀我!你说这事儿能怨我吗?
坑了艾尔肯价值2亿美元的货,又杀了他十一个手下的,那是李子烈他们干的好不?跟我有屁关系?再说了,这事儿跟李子烈也没啥关系,人家也是奉命行事!
退一万步说,这叫官兵抓强盗,天经地义的事儿!我们都听说过大家恨犯罪分子恨得压根痒痒的,有几个犯罪分子恨抓他的警察的?
就算是有,那也是这犯罪分子不江湖、不光棍,你既然吃这碗饭,就别恨人家抓你,这是基本道义。
这事儿最恶心的是,抓毒犯,那是政府行为,你艾尔肯想报复,你找政府去啊?找执行的小兵干嘛?
这就好像两家大人打架,一家大人个子小,另一家大人长得跟姚明似的,最后个子小的没打过个子大的,心有不甘的他,就跑小学一年级去打人家孩子!这叫啥?这叫没羞没臊,这叫不要脸……
虽然我对此很气愤,但我却无可奈何,碰上不讲道义的艾尔肯,我能怎么办?跑去跟他吵吗?可拉倒吧,他非把我扔油锅里炸了不可。
这事儿,要怪就得怪那些无良媒体!这么特殊的新闻,就不知道给你们口中战斗英雄们的脸上打上个马赛克?这么常识性的东西,还用别人交吗?
打上个马赛克,至于我们的容貌都被犯罪分子看到?至于王辉在吃过午饭出去散步的路上,被狙击步枪一枪划破了衣服?你们这些无良媒体,你们知道解放军一套衣服要花国家多少钱吗?一百多块……
啊,不好意思,跑题了,衣服不是重点。
要说这事儿真是万幸啊,我到现在都感谢那个枪法极烂的杀手,感谢他那斜视90度的眼睛,要不然小命早就没了!
也不知道这活爹是怎么想的,就这手艺还出来当杀手?还接暗花?接个屁吧!
不过这斜眼杀手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毕竟人家跑得快!上次在医院,被那么多武警特战队员包围,他愣是能逃的无影无踪,想不服都不行!
我觉得我应该为他日夜祈祷,求神拜佛的祈祷他别被抓住,更不要换别人来!其实他就挺好,至少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嘛。你们说对不对?
(本章完)
第137章()
第一百三十七章度日如年
人,总是喜欢刨根问底,总是喜欢探究一件事儿的真相,这很可悲,也很愚蠢。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我们离真相越近,我们离烦恼也就更近了,知道多了,不一定是好事儿!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难得糊涂……
听完整件事儿的始末,原本臭屁着佳人相伴的我,不免对自己的未来忧心忡忡。
这感觉就好像张大嘴唱歌的时候,一只苍蝇钻进了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我很想骂街,可搜肠刮肚许久,又找不出任何词语来宣泄内心的烦恼。
我能怪得了谁呢?谁又能够想到,因为这身皮相,会给我带来如此大的危机。
曾几何时,我很庆幸命运对自己的眷顾,因为这身与他人相似的皮相,为我收获了一份真挚的爱情。
而如今,我又很烦恼,烦恼这身皮相为我带来令我胆寒的噩梦。
我不知道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