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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之至者谓之元-闲话元朝往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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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惟祖宗肇造区宇,奄有四方,武功迭兴,文治多缺,五十余年于此矣。盖时有先后,事有缓急,天下大业,非一圣一朝所能兼备也。先皇帝即位之初,风飞雷厉,将大有为。忧国爱民之心虽切于己,尊贤使能之道未得其人。方董夔门之师,遽遗鼎湖之泣。岂期遗恨,竟勿克终。
肆予冲人,渡江之后,盖将深入焉,乃闻国中重以佥军之扰,黎民惊骇,若不能一朝居者。予为此惧,驿骑驰归。目前之急虽纾,境外之兵未戢。乃会群议,以集良规。不意宗盟,辄先推戴。左右万里,名王巨臣,不召而来者有之,不谋而同者皆是,咸谓国家之大统不可久旷,神人之重寄不可暂虚。求之今日,太祖嫡孙之中,先皇母弟之列,以贤以长,止予一人。虽在征伐之间,每存仁爱之念,博施济众,实可为天下主。天骣道助顺,人谟与能。祖训传国大典,于是乎在,孰敢不从。朕峻辞固让,至于再三,祈恳益坚,誓以死请。于是俯徇舆情,勉登大宝。自惟寡昧,属时多艰,若涉渊冰,罔知攸济。爰当临御之始,宜新弘远之规。祖述变通,正在今日。务施实德,不尚虚文。虽承平未易遽臻,而饥渴所当先务。呜呼!历数攸归,钦应上天之命;勋亲斯托,敢忘烈祖之规?建极体元,与民更始。朕所不逮,更赖我远近宗族、中外文武,同心协力,献可替否之助也。诞告多方,体予至意!” 
说先祖们“武功迭兴,文治多缺”,“尊贤使能之道未得其人”,那么自己要“祖述变通”自然是“正在今日”了。

制度上的变更,首先就在于统治机器的改变。忽必烈登基后,对于国家的管理已经与蒙古帝国时代大不相同。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后所确立的制度,可说集权与分封并行。首先颁布了《札撒》,以之作为国家一切生活的准则、制度和法令。《札撒》中包括选举、外交、诉讼、刑事犯罪、商业、赋税、义务、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条文。
在地方设置方面,成吉思汗设立了“千户制”。建国初期设有九十五千户,千户之上是万户,智将木华黎为左翼万户,统辖地直到大兴安岭以东;封幼年时便跟随自己的好友博尔术为右翼万户,统辖地至畏兀儿阿尔泰山西麓。各千户长要由功臣来担任此职,千户之下又分为百户、十户。万户、千户、百户、十户的大小规模不尽相同。比如千户:有的可达四、五千户,有的则不足一千户。千户的组成也各不相同:一些是由同族结合而成的;一些是重新收集分散在各部的同族组成的;还有一些是由不同部族组成的;此外,成吉思汗还将他的母亲、兄弟、亲属们分配为不等的万户、千户。
而在扩张之后,蒙古帝国实行分封殖民。成吉思汗的子孙们在所占领的土地上建立隶属于大汗汗廷的汗国,各个汗国的汗王享有相当的自治权。但各汗国的封地仍由大汗委以长官统管,诸子在其封地上只享有一定数量的赋入。其行政权、军事权很大程度还属于中央直辖。这种直辖则依靠“达鲁花赤”也就是“断事官”的设置。
蒙古帝国建国初期的大断事官是成吉思汗母亲的养子失吉忽秃忽,职责主要是两项:一是掌管民户的分配,一是掌握司法之权,它是蒙古国的最高行政官,相当于汉族官制的丞相。而诸王、贵戚、功臣封地内,也各置断事官管治其百姓,这些断事官是直接向中央汗廷负责的。
至于汗位的传承,如前文所说,蒙古帝国并没有立储制度,而是用“库里台大会”有贵族们选举产生。

而忽必烈登基后,对于这些制度进行了完全的改革,基本上如郝经在《立政议》中所说:“以国朝之成法,援唐宋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设官分职,立政安民,成一代王法。” 
在中央,设置行政、军事、监察机构; 即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 实行“三权分立”; 在地方上设立行书省; 简称行省或省; 置丞相一人; 掌管全省军政要务。
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关,总理全国行政事务。建元“中统”的第一年(1260 年) ;“夏四月戊戌朔;立中书省;以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张文谦为左丞。” 中书省长官由皇太子真金担任;未立皇太子时暂缺。实际长官是右丞相、左丞相,有时也叫平章政事代丞相之职。中书省管理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均设置尚书。
在地方上,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全国除“腹里”直属中书省和西藏地区由宣政院直接管辖外;共建十个行省:岭北行省、辽阳行省、河南江北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浙江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腹里”管辖山东、山西、河北及内蒙之大部或部分之地由中书省直接管理。行省建置是元代的创举,明代虽改行省为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之为行省。今日之省;是由元代行省演变而来。而西藏等“特区”,则设置宣政院管理。
当然,忽必烈对于其他汗国也希望能如父祖时代一样对其实行统治,但从他开始的历代皇帝,均没能达成目标。各汗国虽一度承认元朝为宗主,可内政外交全然自理,都是完全的主权国家了。
对于“库里台大会”,忽必烈直接予以废止,而是用中国历代王朝的立储制度,所谓“鉴於前事,知汉法玉信者,实宗社至计,乃定策立真金为皇太子。……授皇太子玉册金宝;太子有册礼始此。” 
【正文】


如果说整套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变化还不足以说明元朝与蒙古帝国不可一体而论,那么统治中心的迁移则直接关系到版图边界的变化,足以证明两者虽有传承却大为不同。
蒙古帝国时期,帝国的中心是蒙古高原,都城在哈喇和林,简称和林。这是一座典型的草原都市,由窝阔台汗于1235 年在鄂尔浑河岸边建成。该城南北约四里;东西约二里,蒙古大汗的万安宫在城之西南角;有宫墙环绕;周约二里,“&;#8943;&;#8943;城里有两个地区:一是萨拉森人区;市场就在这个区里。许多商人聚集在这里;这是由于宫廷总是在他附近;也是由于从各地来的使者很多。另一个是契丹人区;这些契丹人都是工匠。除这些地区外;还有宫廷书记们的若干座巨大宫殿;十二座属于各种不同民族的异教徒的庙宇;两座伊斯兰教寺院;一座基督教徒的教堂。城的周围环绕着土墙;并有四个城门。” 
到蒙哥汗时代,蒙古帝国的疆域西到东欧,西南抵达伊朗高原,北部囊括大部分西伯利亚,东部直到库页岛,南部则与南宋以淮河为界。和林城正好处于较为中央的位置,利用四通八达的驿道可以有效掌控各地。而到了忽必烈时代,窝阔台、察合台汗国已经成为敌国,和林城就几乎成为边塞,在忽必烈与阿里不哥、海都等征战时,和林城经常成为战场和双争夺的军事要地,首都再设于此,明显不合适了。因此,1260 年;忽必烈在开平称汗,后将之改称为上都。上都是北接哈喇和林;南通中原地区的要塞;符合当时的忽必烈统治区域的管理。
而随着灭亡南宋提上议事日程,也就不得不考虑日后如何治理江南地区。于是,1272 年;忽必烈汗又把都城从上都迁到大都(今北京) ,其城在金朝时称为中都,其地“龙盘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居中以受四方朝觐。”对于以中国为主要统治区域的元朝来说,再合适不过。这座城市日后继续成为明、清两代的帝都,也充分证明这里是当然的中国政治中心。

在引言中,笔者曾拿罗马与拜占庭的关系来类比蒙古与元朝。当然,前者的历史要远远长于后者,罗马向着拜占庭的转变经过也要比蒙古到元朝的转变漫长曲折得多。但这确实是可以比较直观的理解蒙古帝国与元王朝关系的例证。
拜占庭帝国又称为东罗马,是在罗马帝国崩溃后保留其东部领地而存在的国家,没有人能够否认,君士坦丁堡中的皇帝无论从文化还是从法统上来说,都是继承了罗马帝国。但从政治制度、宗教信仰、文化发展、统治区域等等方面来看,拜占庭对于罗马,只有名以上的传承关系,在实际上,已经是相当不同的国家。
有人指出,忽必烈是蒙哥的亲弟弟,其汗位直接连源于蒙哥汗,把他说成是另一个王朝的开创者很不合适。可忽必烈继承汗位时,并没有受到所有蒙古贵族的支持,而且很快就和另一位大汗阿里不哥兵戎相见,征战了四年才胜利,获得了蒙古高原的统治权。而元朝近一半的领土更是忽必烈自己打下来的(比如说南宋)。可以说,忽必烈的江山,在名义上继承了父祖,却基本上是自己打拼的结果。

蒙古帝国与元朝的关系究竟如何,恐怕还要争论下去。但只要作为历史问题而不是政治或情感问题,这应该是不那么值得争论的吧。


【下一章:空前为实,绝后则非——元朝的疆域】
空前为实,绝后则非——元朝的疆域

说到元朝的疆域,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便是“空前绝后”。自人们心中,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疆域最大的朝代,无论是前面的汉、唐还收后面的明、清都无法相比。
所谓空前,元人自己在官修、民撰的众多史书中说了很多。
元朝官修的《经世大典》,其中《序录&;#8226;君事》中用近乎阿谀的语气写道:“至四海之混一,若夫北庭回纥之部,白霫高丽之族,吐蕃河西之疆,天竺大理之境,蜂屯蚁聚,俯伏内向,何可胜数,自古有国家者,未若我朝之盛大矣。” 
而民间所修,作者名已经亡佚的《圣朝混一方舆胜览》也跟着赞颂:“唐虞三代以来之州域,北不逾幽、并,南不越岭徼,东至于海,西被于流沙。……方今六和混一,文轨会同,有前古未有之天下,皇乎盛哉。” 

本朝人说本朝事,自然不那么客观。当然,元朝没有文字狱,对于民间修史、作文没什么限制,相对而言,兑水的情况并不严重。也可能是因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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