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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闻到兔子肉的香味,睁开眼睛,过一会儿那伙计捧着一个铁锅出来,她让他清炖,他便当真只是白水加盐,连姜葱也没有放。她也不管了,接过伙计递给她的一把大勺子,舀了一勺汤,吹了吹,一口喝下去。
“小姑娘,我们也能吃一点吗?”那乡绅笑着问她。
刀疤脸见乡绅笑,自己也笑起来。
七七喝着汤,没有转过头看他们,却点点头。
这两个男人便堂堂地走了过来,跟伙计又要了碗筷,坐在一旁,大大方方地从锅里舀了两大碗,吭哧吭哧地吃起来,把骨头吐得满地都是,吃完一碗再舀一碗,边吃还边聊起天来。
七七只是低着头安静地喝着汤,也夹了几块肉吃,终于有了些力气,看了眼锅里,兔肉几乎都被这两个男人吃光了。
她拧了拧自己湿透的手帕子,擦擦嘴,缓缓说道:“你收了我三块钱,却吃了一半还有多,算少一点,就还我一块五吧。”
刀疤脸一口汤呛了出来,喷到那乡绅的身上。
那乡绅故意瞪起眼睛:“小姑娘你胆子好大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谁说话?”
她冷冷地看着他,也做出凶狠的样子来,那是属于她孟至衡的、独有的倔强的凶狠。
他与她对视半晌,再一次哈哈大笑。
她也笑,笑得有些苦涩,过了一会儿,却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舞了舞自己细嫩的手,哽咽道:“对不住,对不住我脑子里有点乱”
两个男人傻眼了。
她的眼泪汹涌而出,饱含泪水的美丽双眼把极为动人的哀求如子弹一样抛向他们:“求你们……带我去你们说的那个地方。”
……
附言:剧情需要,这一章和下一章会有简单的回述,有些事情是需要交代一下的……话说,看订阅有时候跟看收视率一样,乍惊乍喜……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二卷 孽海 第四十四章 千山暮雪(1)
第四十四章 千山暮雪(1)
“你不怕我们是坏人,会害你吗?”那乡绅脸色一沉。
“不怕,不怕你刚才提到了你的老婆,你……你还怕老婆……”她一双泪眼紧盯着他,他们的话,她一字不漏的听了进去,还细加了分析。她知道他打算回一个叫璧山的地方,那是他的老家,荒山野岭,天兵天将都找不到,可惜老婆哭闹着不去,舍不得红尘繁华的日子。七七断定一个心疼老婆的人,绝对不会狠下心来害她这么一个大肚子的女人。
他愕然地看着她,惊讶她的逻辑。
她啜泣道:“求你了,她不愿意住山里,我去陪她说话,我会做饭,我会缝衣服绣花,我给你们做家务。我……我只想找个地方把孩子生下来。”
那乡绅哑然失笑。
刀疤脸苦笑道:“四哥,反正嫂子要死要活地跟你闹,把这姑娘带着去,也还算个办法。”
乡绅看了看七七红肿的双眼,又叹了口气,道:“我考虑一下。”
七七跟伙计要了一个房间,走进去,床铺铺着一张油腻的草席,黑得跟土墙是一个颜色,她又累又困,顾不得那么多了,倒头便睡,那两个人带她走也罢,不带她走也罢,她也不管了。
睡到天黑,听见有人敲门。她挣扎着起来,打开门,见是刀疤脸,拿着一个干净的瓷面盆给她,笑道:“我四哥给你的,拿去洗脸吧,算是抵了那一块五了。”脚下还有一个小铁锅,冒着热气,应该是热水。
她接过盆子,感激地看着他,刀疤脸用脚把那个铁锅轻轻推进屋子里,顺手给她关上了门。
早上,她被吵嚷声惊醒。乡绅骂骂咧咧地,说上茅厕差点被猪拱到屁股,那伙计不住嘴地道歉。
她去过那个茅房,和猪圈只有一个木板相隔,臭气熏天,长满蛆虫,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七窍都冒着臭气,扶着外面的一个辘轳吐得昏天黑地。晚上用刀疤脸送来的瓷面盆洗了脸,索性悄悄就在盆子里解决了,到清早的时候往茅房里一倒,神不知鬼不觉,还能赶着回去睡个回笼觉。
乡绅点了根烟,慢悠悠抽着,长长吸了口气,见到她拿着张手帕子摇摇地走出来,走到水井旁,汲水的桶里有新打上来的水,七七把水浇出来浸湿了帕子,抹了抹脸,再摇摇地走回屋子。
那乡绅觉得她的行动奇怪极了,忍不住叫住她:“我不是给了你一个盆子吗?你没有用?”
她脸一红,转过身,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要不用就还给我,我买来还没有用呢,**,这里比我们那山里还要脏”他忍不住又要揪住那伙计,那伙计本来也要过来打水,见他白白胖胖的脸上突然又露出凶相,转身便跑。
“那盆子……不能用了。”七七嗫嚅道。
“怎么不能用?新的呀我让老夏去县公所买的呢”
原来刀疤脸叫老夏,她心想。
“反正不能用了”她的脸红得透了,眼睛不由自主瞟了一眼一旁的茅房,目光收回的时候恰巧与他对视,那乡绅忽然间恍然大悟,饶是他人已到中年,比她大那么多岁,竟然也刷的一下脸红了。
她窘得不得了,只想赶紧回到屋子里躲起来。他却突然柔声道:“小姑娘,你真要跟着我们走?”
她眼中露出一丝希望的光亮,朝他使劲点点头。
“你爹在找你,你丈夫在找你,连雷霁这家伙也在找你,个个都说重赏找到你的人,你就不怕我拿你去换钱吗?”
她惊恐地看着他,原来他知道自己是谁。
他上下打量了她一下,似乎这个时候才真正确认了,道:“他们只是到处张贴了你的照片,报纸上也有,那上头却没有说你大着肚子,我一开始并不确定,如今你这么害怕的样子,看来你确实就是孟小姐了。”
七七浑身无力,忍不住扶住门框。
“你是怎么回事,是跟小情人私奔了吗?若是这样,你那小情人又上哪儿去了?”
“我没有小情人。”她冷冷地道。
“那你是被拐子拐了?怀了……怀了野种?”他踌躇道。
“不”她怒道,“我的宝宝不是野种”
他笑了笑:“你生气做什么?你要我带你走,我连你的底细都弄不明白,凭什么帮你?”
“你会帮我吗?”她忍不住道。
“你说呢?要换成任何一个人,知道了你是谁,只怕都会先想着钱吧,你想,一货卖三家,这买卖做得可不小。”
“你要卖我早就卖了。”她想,突然脑中灵光一现,道:“你不会把我交给他们的。”
“为什么?”
“我知道你和那位夏爷是要归隐山林,自然是在外头有些瓜葛,我若见了光,你自然就跟着我见光,你虽拿了钱,麻烦却会不小。而且我回了家,也不会让你好过”到最后一句,她使出了威胁的语气。
“哈哈”他又笑了,“好,我把你带走,我赵四退出江湖前,还能拐走孟老板的女儿,也算得上了不起了,哈哈哈老夏,老夏”他朝房间喊去,“还没收拾好吗?”
“快了,四哥”
“去收拾你的东西吧,路上苦,可不要哭鼻子”他对七七道。
七七眼含热泪,却是满面笑容,连连点头,他看了她一眼,目光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爱怜。
这是纵横川南匪界的袍哥赵四与他的头号助手老夏,在归隐前做的最后一票生意。
赵夫人本是风流爱热闹的人,进了山后,如脱了半条命,奄奄不振,几次闹着要上吊。七七温言俏语地安慰,贴心服侍,她虽是大家闺秀出身,却全然没有架子,赵夫人知道七七身份不轻,见她如此敬爱看重自己,心中竟也觉得有些愉快自得。宋妈是赵夫人的佣人,与七七相处得也甚好,七七即将临盆,宋妈便去和她一屋住,好多出心来照顾。
怕赵家觉得自己是个负累,七七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交给了赵四爷,赵四爷拿着那张一万元的汇票苦笑道:“孟小姐,你知不知道这张汇票,若是去兑了,你家的人立刻就会找到我们。”
七七不明白,睁大一双晶莹澄澈的眼睛看着他。
赵夫人解释道:“先别说这张汇票有没有被那头给封掉,人家有心要找你,自然会通告所有的钱庄,凡有人去兑钱,先把他扣住不放,然后再顺藤摸瓜找上门来,你躲到天涯海角也会被人找到的。”
七七茫然失措,嗫嚅道:“可是,可是我只有这些钱了。”
赵夫人倒是很慷慨,笑吟吟瞅了一眼赵四爷,道:“你放心吧,我家这口子这几年攒了不少钱,不缺你这顿饭。以后生了孩子,让他认个干爹干娘就行了。”
七七流下泪来,便要跪下磕头,赵四爷忙伸手扶住。七七泣道:“四哥,嫂子至衡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二位的恩情,我一定不会白吃你们的饭,我不会给你们添麻烦”
人们都很好奇,这个即将做母亲的富家少女,究竟拥有一颗什么样的心,竟这般耐得磨折,即便在这荒僻的山村,也过的如行云流水般安详平静——对于命运的波澜看得如此平凡,对于纠结的情感看得那般冷淡她唯一看重的,就是用勤恳的劳作去应付现实,用满腔的热爱去抚慰肚子里的孩子。
她寄人篱下,凡事都小心谨慎,赵家人对她热情也好、冷淡也好,她都用感激的心去接受,对于他们的示好,也保持有分寸的距离。她不知道自己会在赵家待多久,但是孩子一出生,要把他带大,那是必须花钱的。她从来都不闲着,做家务、做女红,天气热的时候也会帮着洗衣服,不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吃闲饭,赵四爷有时候也会给她一点钱,让她攒着,说即便是请了个佣人,也是要给工钱的。他脸上有些为难的神色,怕她心里见怪,知道她是大家小姐,性格定然高傲。七七只是感激地接过钱去,脸上露出羞怯的红晕,可赵四爷却在她明亮的眼睛里看到坚韧与勇气,心中立时生出一丝复杂的情绪来,让他颇为烦恼。
虽然身体不便,七七从来都不娇贵自矜,知道赵夫人爱吃不软不硬的米饭,她便每顿饭都亲自数着钟点下水生火,看着火候沥米。山里蚊虫多,她总会和宋妈一起,从药农刘麻子那里买来药草,给赵夫人房间熏蚊子,宋妈年纪大了,碰到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