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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十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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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子宁着上身,夜凉如水,虽说此时已经是初春,但是还有些春寒料峭,清凉的风打在他的身上,只感觉一阵阵的寒意。

他凝立在院子正中,手中持着一根长长的物事。

连子宁手中,是一杆河朔大枪。这是连子宁的武器,也是当年连父,百年前连家先祖驰骋战场的兵器,乃是连家家传的宝贝。连子宁抚摸着手中冰凉的大枪,心中划过一丝暖意。

这是一杆河朔大枪,两丈三尺长,鹅蛋粗细,虽然是木头的材质,但是木纹压的极其紧密,密度很大,这样一杆大枪,足足重有三十七斤。

国朝几千年以来,始终战乱不休,因此关于兵器与战争的理论可以是远超世界诸国,冷兵器时代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自两汉以降,先是南北朝的胡汉争雄,隋唐更是武功强盛的极致,及至唐末五代时,藩镇之兵亦不逊前代,譬如幽州刘仁恭父子以区区燕地,东抗后唐南拒大梁北阻契丹,十余年间互有胜败屹立不倒,亦可称得上是一个骄人战绩了。

唐末以来重斗将之风,以此对于马战之术格外热衷,唐时人多使马槊、铁鞭、镗、锤等重兵器,讲究的是力大降十会,武术中所谓的外门功夫;而中唐以后,中原河南河北一带藩镇兵强,五代更替更是全以汴梁为中心,是以当太祖皇帝在汴梁建基大宋皇朝时,世人皆知大宋甲兵精甚,甲于天下。

就是从这片中原地区上,产生了河朔大枪的武功,堪称冷兵器时代的杀人极致。这大枪与以往马战之术所不同之处,便是以上等的白蜡杆子代替了硬木作为枪柄,而白蜡杆子软硬兼具,弹性极佳的特性,更是将大枪的杀人艺术演化到极致。

被目之为千古战神的岳武穆,便是手持一杆河北大枪,打遍天下,练出来一支百战强军,护佑我汉人苗裔百年。

连子宁手中这条枪,这根白蜡杆子长达两丈三尺,鹅蛋粗细,色作淡金,重逾金石,通体上下无一块疤痕,纹理从头至尾丝毫不乱,杆头与杆尾粗细不差分毫。不知者当以为是人工削成,殊不知乃是一棵树天然长成如此,纵使是培育白蜡杆子的行家,用百亩之地来种这杆子,期以十年之功,似这等良材也只得两手之数而已。

这根白蜡杆子,来历也是大有不小,连家先祖跟随永乐大帝起兵靖难,立下了汗马功劳,当初永乐帝封了他府军前卫的千户,同时也是负责守卫皇宫的侍卫上直军中四十名府军前卫带刀官(御前侍卫)的首领,乃是赫赫有名的实权派,时常伺候在皇帝座前的。永乐帝知道他兵器为大枪,乃是百兵之王,最是厉害不过,便钦赐了一杆河朔白蜡杆子大枪。这杆大枪,哪怕是在南京城兵部武库里面的几十万根白蜡杆子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虽然历经百年,但是却是依旧坚固柔韧。

连子宁抬眼望天,这千年前的星空,分外的明亮,夜凉如水,星辰变幻。

他忽然动了,双手一抖,大枪的枪头便是一朵脸盆大小的枪花,精钢打造的枪刃在空中舞做一团,绽放出雪亮的光芒。

一时间只见小院儿之中只有枪影闪烁,大枪挥舞挺刺着,破开了空气,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尖啸,在这夜色中如同鬼叫一般。大枪回还圆转,如山一般的枪影充斥在空气中,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而且仔细看来的话,这一套枪法,并不是胡乱的舞动,而是极为的有章法,大开大合,威猛绝伦之余却又有着难言的绵密和细腻,一杆大枪,编织成了一张细密绵厚的大网,若是面前有敌人的话,定然要被死死的罩进去,再也无法挣脱。

 第九章 婴宁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这一杆大枪在连子宁的手中,却是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势。如同一条夭矫长龙,直奔苍穹!

连子宁家学渊源,虽然本身是个秀才,从小也是读书的,但是家传的武艺却是没落下。从五岁开始,他每天这个时辰就被老爹从被窝儿里拎起来,打熬身体,修行武艺。而从十岁开始,每天就要练一套这枪法,这十几年来,这套枪法已经是深深地融入到了他的骨髓和血液之中,因此虽然此连子宁已经是非彼连子宁,但是大枪一朝在手,却是立刻就本能一般的施展出这一路枪法来。

用后世的话,这就叫做肌肉记忆。

哪怕是一种很挑剔的眼光看来,连子宁也算得上是文武双全了,事实上,明朝的读书人,文武双全的也不罕见。

明朝读书人的地位虽然高,而且却绝对不文弱,不孱弱,更不是那种病蔫蔫的跟大烟鬼似的那种形象。太祖皇帝时期就颁下了命令,所有的读书人不但要读书考试过关,更要精通六艺,所谓六艺,便是包括骑射的。而永乐帝也是很重视读书人的身体素质方面的培养的,在明朝,读书人骑马射箭那是一种时尚,所以终明一朝,读书人的身体素质普遍都不错,至少也是中人之上。这种有利的环境也在天启帝和崇祯帝时期造就了一个惊才绝艳的异数——熊廷弼,此人学文是文状元,考武师武状元,乃是不世出的栋梁之才。

一路枪法完毕,连子宁缓缓地停住了身形,他轻轻地喘着气,满头满身的都是大汗,一条青色长裤已经是汗的了,虽然身体很疲惫,但是心中却是极为的愉悦。

整整半个小时,毫不停歇的舞动,大强度的运动量绝对不亚于一次二十公里的长跑,但是此时他却只是微微有些气喘而已,

他能感觉到这具身体中拥有的惊人力量,一米八多的个头儿,看上去有些削瘦的身体中满满的却都是精力,一身柳条形的腱子肉充满了爆发力,三十七斤重的大枪挥舞起来丝毫不费力,很有章法。连子宁也是经常打球的,身材保持的不错,在那个时代算是身体好的,但是跟现在比起来,却是天差地远。

有了一个异常健壮的体魄,和一身相当出色的武艺,都是一件让人很愉悦的事情。在这个时代,也更多了几条出路和生存下去活得更好的希望。

调匀了气息,收起大枪,连子宁走到井栏旁边,打了一桶水上来,从头到脚便狠狠的泼在了身上。

“哗!”他只觉得一阵寒气从天灵盖一直凉到脚底板儿,就像是被人掀开天灵盖往里面倒了一盆冰水一般,他浑身一哆嗦,却是感觉到畅快淋漓,哈一口大气,大声道:“爽,真他妈爽!”

将浑身都浇透,然后便是将身上黏黏呼呼的湿衣服脱下来放到了一边的盆子里面泡着,拿出一条毛巾细细的擦拭起来。此时天气还有些寒意,而这井水更是冰凉,浇在身上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等到一切都弄完,钟鼓楼的钟声也已经响起来了,现在才六点半不到,天色还是黑漆漆的。但是就这会儿,整个北京城已经活过来了。

今儿个是四月初一,按着当时的规矩,初一是朔日,文武百官要穿公服朝拜宫门,普通的上二十四卫旗校则要到各自的该管上司那里,摇签抽签,分派这一个月的新差使。若是连子宁承袭了父职继承了他在府军前卫的差事,这个点儿,就要去上差了。

他穿好衣服,将自己那衣服浆洗一番,晾在了绳子上。这时候西屋里面有声音轻轻地传来,接着正屋的油灯便是忽闪忽闪的亮了起来,门帘轻轻的掀动,一个纤瘦的身影走了出来,正是连城瑜。

“哥,早啊!”

她手里提着两个净桶,向着连子宁甜甜一笑,便是向门口走去,这个时间,正有人来收。

连子宁心中过意不去,赶紧上去要提,却被连城瑜给推开,嗔怒道:“行了,哥,这种事情我们妇道人家做就行了,你一个读书人,沾这事儿也不怕没得沾了晦气。”

连子宁感叹一声,自己还真是米虫啊!

回到自己房间,他点亮了自己书桌上的油灯,铺开了两张白纸,便是默默地想着。

对于他来说,写一点儿文字还是丝毫不成问题的,当初大学期间因为囊中羞涩也曾在起点讨生活,虽说成绩扑街,仅能挣回一个辛苦钱儿来,但是林林总总加起来却也有三四百万字的经验。但是,话本儿不同于小说,不单单要符合时人的口味儿,更是要有相当的文笔,就像是后世起点上看书的人,有的人看的是情节,有的人看的却是文笔。而且说话做事,总也要把小说中的时代痕迹淡化,将其与这个时代结合起来,这才更能有切身的感触。

而且这书长得合适,明朝人的耐心是有限的,而且这时候的文化传播也不如后世那么发达,不要指望他们能够耐下心去看一本一千万字的大部头(向雷云风暴大大致敬,这已经是一个传奇了),而且一千万字的书,前面的铺垫就不知道要有多长,既然是铺垫,又怎么可能引人入胜?书的长度,最好是在十万字上下,这样正好可以是印成上下两册子来进行发行,而且情节紧凑一些,也可以更加的吸引人。

昨天的一番思量,连子宁心中就有了几分定计,当下便是从神鬼志异才子佳人的这些小说里面选了一些,然后又是一一的将其排除出去。

思忖良久,终于是想到了一个绝妙的选择,既有才子佳人,又有神鬼志异,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合适的?

他拿过毛笔,饱蘸了墨,便是用极为遒劲潇洒的柳体在纸上写上了两个大字:婴宁!

连子宁的字是极好的,虽说现在脑子里面几乎已经是浆糊一般,那些圣贤文章都记不得了,但是这手上的功夫却还在,多年练习书法形成的那肌肉记忆也是很了不得的,一手柳体很有几分神韵,别的不说,单单是看这字,就得叫一声好。

他选的便是婴宁。

之所以要选这个,因为实在是没有比它更合适的了。

 第十章 个儿郎目灼灼似贼!

婴宁出自于聊斋志异,聊斋志异大致有四个主题:一是才子佳人式的爱情故事;二是人与人或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三是不满黑暗社会现实的反抗故事;四是讽刺不良品行的道德训诫故事。/ 这四个主体,除了第三个之外,其他的,可以说是都是被人所认可的,主流社会所允许甚至是称赞的。而婴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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