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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你和人家交往了,就要负责任的,不想着以后,不喜欢,谈什么交往呢?”
说完了,自己倒是不由得怔了一下,不过还没来得及反应,何英晨就又开口了。
“就因为更喜欢你啊,没那么喜欢她,所以才这么说。”他大言不惭地透露了自己的小阴暗面,“但我对她也不会差的,这个你放心好了,我哪会亏待自己人呢?”
“这对话太荒谬了。”含光扶额道,“还是别说这个了吧——你期末考考得如何啊?”
“都及格了!”何英晨骄傲地挺胸,又问,“你呢?应该又可以拿到奖学金了吧。”
“没有,可能成绩也就一般了,我们学校强手如云,而且我现在也懈怠了。”含光就和他说起了学业,何英晨还很关心,“那你生活费怎么办?不拿奖学金的话,够花吗?”
以前含光不愿多说什么,现在两人‘暂时’离开了暧昧关系,她倒愿开口了,听了何英晨的话,便摇头道,“我自己也做过几单古董生意……现在不是很缺钱。”
她家学渊源,又有杨老师的财力背书,借鸡生蛋不稀奇,何英晨迅速被说服了,不禁惊叹道。“哎,你太有本事了——我不知道哪年哪月才配得上你,含光,你真不像是慈幼局里走出来的。”
看来又是一个‘权家孤女’的潜在买家了,含光苦笑了一下,没说什么。“那你就留在北京吗,还是也要去外地做做生意什么的……”
两人聊了半个来小时,刚好也把小区逛了一圈,便各自回家,何英晨果然没有什么儿女态,倒让含光松了口气,彻底把他放回了朋友范畴——不过,为免他有所误会,这个朋友,也是绝对不会联系的那种朋友。
回到屋里洗漱出来,手机上有睿王发来的问候短信,含光看了一下,正要回复时,不知如何,忽然想起了自己和何英晨说的那句话。
不想着以后,不喜欢,谈什么交往呢……
刚和何英晨说的时候,她自己都觉得有点讽刺,虽然和睿王一直保持联系,但……要说睿王有想着和她的以后,这话连含光自己都不会信。她和他已经算比较熟悉了,睿王的性格绝对不是那种为红颜轻江山的类型,他身为一个政治地位很高的藩王,也不可能娶一个——
孤女还勉强算了,‘权氏私生女’这个是绝对不可能的婚配对象,甚至连恋爱对象都是不合格的,和孤女在一起,勉强还算一段不计较门第的浪漫恋曲,可和海那边的豪门私生女在一起,感觉就充满了丑闻的意味。
虽然不是说在开始前,就一定确定要有以后,可完全没有以后,又何必要开始呢?
什么不计较未来的恋爱,那也是建立在如果愿意的话,有未来可言的前提下啊。
她忽然间就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对睿王的接触如此敏感——一定是因为潜意识里也感觉到了这段关系的不靠谱,所以才会如此排斥吧?
含光对自己点了点头,虽有些不舍,但还是下了决定:不用再浪费双方的时间了,还是放弃尝试,别在一起算了。
一旦下了这个决定,她真是一身的轻松,好像有个无形的重担被一甩而开——不是说她不喜欢睿王,感觉就此消失,只是……只是也许有些人就是比较适合做梦中情人的,留点强烈的一见钟情感觉,没事拿来缅怀,比起一起艰难地往前走,不断猜疑对方的心意,好像是要更美好得多。
她沉吟了一下,一边在心底怀念自己留在宿舍的台式电脑,一边披衣走到书房,还好杨老师和李年都没在里头。
坐下来斟酌着词句,给睿王写了一封长信,把自己的身世在最近的进展给他交代了一遍,又点出了于思平和权医师之间的怪异反应等等……确信睿王应该能推测出是怎么一回事了,她便点击了发送,又给睿王回了个短信,让他去看收件箱。
睿王那边悄无声息,再没回复,含光也不管了,她看了一会书,都快睡着了,手机一响——睿王把电话给打来了。
“你……你邮件里说的都是真的吗?”他的语调有些不稳定,“这就是你最近在忙的事情?”
含光一听,心里全明白了,真的就是一种感觉,但她本人无比笃定:睿王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冲破万难和她在一起的想法的,在她还是孤女的时候可能有,但现在……现在他的态度已经完全改变了。
她没怪他,也没有丝毫鄙视,如果说有什么改观的话,倒是更欣赏他了。睿王这么大的年纪,在她那个时代,应该是事业上用心的时间,把心思放在女色上,在那个时代是会被人很看不起的。作为一个藩王,有政治觉悟不是什么缺点,当机立断也比粘粘糊糊犹豫不决来得好,做儿女态,也许反而会让她觉得不是做大事的材料。——虽然自己想想也觉得很荒谬,因为她完全就是被她做大事的爹牺牲掉的,而且完全是做大事材料的于思平也让她很敬而远之……不过含光也早发现了,她的思想里可能还是有些旧痕迹没那么容易洗去。
“是,”她冷静地回答,“没有怎么和你联系,也是因为我觉得……现在这样,可能我已经没什么心情发展一些关系了,希望你能谅解。”
睿王立刻就抓住了这个下台阶,不过他还有些结巴,“没、没关系,那就等你方便、等你方便……”
含光嗯了一声,终究忍不住说道,“你也保重。”
她没等睿王回话,就把电话摁掉了。
一个晚上手机都安安静静,直到第二天早上,于思平发短信来,提醒她找人去他家打扫,含光才想起来——他要出院了。?
、我伙呆
?虽然没有怎么自己做过家事;但好歹含光也当了几年的孤女;还是懂得搞卫生的基本要点的。她也没让李年帮她张罗;自己打辆车过去;找到附近的劳务市场,直接就雇了个阿姨;把于思平家里系统地清扫了一遍,又换洗了一下床具;还好人做到底,去了一次超市,为他把冰箱塞了满满的速冻食品和水果什么的——由于于思平不会做饭;这个伤后进补的活计要么就只能专业外包,要么就只能麻烦他自己运行什么龟息功来完成了;因为指望她下厨实在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忙活了一天,回来已经是傍晚了,和睿王基本宣告了断的事一点都没影响到含光,她现在主要是羡慕别人能出国玩乐,比如说刘德瑜啊,杨老师夫妇什么的,其余留在北京的也都各有各忙,就她一个人闲着,现在也没心情去干别的事,然后所有人都默认她要忙于照顾自己的救命恩人兼长辈,所以她还不能计划短期旅行什么的,更不能把对别人的羡慕给显露出来。
不过,还好杨老师夫妇正好是于思平出院的第二天出国,所以还能出车来接他,不然含光还真不知道他们该怎么回去,打车吗?似乎也不是什么好选择。毕竟住了这么久的院,还是有很多生活用品落在医院,该拿回来的。
出院反正也就是那些程序,含光经过连番事情,也不至于连这些小事都做不好。她办完手续回来,正好医生在给于思平查看伤口,见到她来了,便招呼她道,“出院后半个月回来复查,如果有异状,比如伤口发痒、流脓之类的,那就随时回来,哦还有,如果不想留疤的话,家属还是每天给他换擦一下那个刚开的去疤灵啊。”
于思平在背上有一道不长不短的刀伤,伤口不是很骇人,主要是比较深,再加上他也愈合得好,现在看来,疤痕已经初步愈合了,不再红肿发胀,反而开始有些发硬了。暗红色的一道疤痕横在背上,倒是给他增添了不少男人的气息——主要也是因为人家身材好,宽肩窄腰,一下就把杨老师那样心宽体胖,微有肚腹的青年才俊给衬托得有点……咳咳,有点不轻灵了。虽然他和医生的态度都很自然,但秦国民风保守,李年已经闪到一边回避了,含光也有点脸红,奈何那个部位,他又没法背手去上药,只好和医生学着该如何为他护理伤处,“先涂,涂上去以后反复摩擦大概三十秒……”
学会了以后,又有一些比如说出院一周内不要沾水,洗澡前先贴上薄膜,又或者就干脆擦澡之类的吩咐,含光拉着于思平一起认真地学习了以后,转头对他说,“还是给你找个护工算了。”
于思平先是笑而不语,等医生走了,才道,“不需要这么讲究吧,回去配点我们家自己秘制的金创药,大概三四天内,疤痕就能淡掉了,几十天后就根本看不出痕迹啦。”
他说这话时,也没有特别瞒着杨老师夫妇,李年便转悠了回来,笑道,“是哦,说起来,权医师手里应该也有类似的药方,权家从中医起家,做了两百多年的药了,手里有珍贵奇方,也很正常。我还想着要么一会找找关系,问权医师讨要讨要呢,如今倒是免了这麻烦。”
于思平对李年含笑致意,“麻烦嫂子想着了,这些日子来,多亏您和杨兄照应。”
‘大人们’照例一番客套,含光有点无聊,往窗外看了几眼,忽然惊喜地站了起来,迎出房门。“权医师,你怎么来了!”
权医师还是那样的写意临风,他冲含光微微一笑,自然道,“我来看看他——之前说今天出院是吗?”
“是、是。”含光看到他就高兴,她雀跃着把权医师领进了门,笑道,“于叔叔,你看谁来瞧你了。”
权医师可能从那天上午以后,再没来过,他还没和于思平正常地对面站着说过话,进了屋和他打了个照面,先是微微一怔,过了一瞬,方才笑道,“听说你出院,我来看看……伤口不疼了吧?”
于思平神色复杂地瞅了他一眼,他对权医师的态度明显和对常人不同——虽然还不至于到上演变脸的地步,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心里对这个权医师,要么是有芥蒂,要么是有心结,反正就不是对陌生人的礼貌就对了,他俩之间感觉肯定有个故事。
“好了。”他淡淡地说,“虽然还留了点疤痕,但这时候用上秘制蒲黄祛疤金创药,似乎正是时候。”
权医师眉头明显一动,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白纸小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