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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笙箫-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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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和八戒在车站接我,我老远就看见他们俩见到我后先是朝我招手然后又相视一笑的样子。甜蜜的一对。

他们是在上个暑假开始在一起的,八戒向她表白的时候和我跟娟说我依然爱她那天(2003年8月15日)隔不了多久,还记得我和八戒拿着中国地图比来比去结果发现,北京和石家庄的距离,几乎与南京离上海的距离一样长(北京,石家庄,南京,上海,分别是我,娟,八戒,维四人的大学所在地。)两个同样等待着心爱的女生回答的男生打赌,看谁能先把这段相同的路程走完。结果我不仅输了,还输得很惨。然而看到我的两个好朋友能走到一起,尽管第一次听到八戒追维的消息时曾笑得直不起腰来(结果引来维的一阵捶打),我还是非常高兴的,因为一切顺利的话我就能省下一份结婚礼物了。

之所以一开始会笑他们俩,是因为他们的搭配太可爱了。把高中同学任何一位拉过来,在他事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告诉他维和八戒在谈恋爱,十个有八个能比我笑得厉害。因为每个人都会在脑海里冒出迪斯尼般的卡通镜头:一根电线杆正在追一只可爱的兔子,兔子狡猾地转圈把跟着转的电线杆转得晕头转向。

维是位非常开朗的女孩,她可以带给人快乐,在我为娟伤心的时候,总是她和萍在身边安慰我鼓励我,而我呢,总能在收起叹息后立刻变得油腔滑调,因此总是在被她们安慰过后紧接着被她们暴打。维称我为她的“蓝颜知己”,而我把她和萍叫做我的“左右护法”。曾跟维开玩笑说,等我以后实在没人可娶的时候,我就娶你吧。维回敬道,等实在没人愿意娶我的时候我会考虑的,问题是你觉得可能吗,像我这种人见人爱的女生?最后双方达成妥协,三十岁后要是双方都没有,就在一起好了。虽然这话是在她和八戒成功之前说的,但是她还是一直叮嘱我千万别让他知道,未来的新郎会吃伴郎的醋的。

八戒(又名猪)是我高中三年的同桌,他的外号全是他那不大走运的姓氏所赐,否则如何能将唐僧二号高徒与一根电线杆联系起来?小子瘦得没救了,还架一副把整张脸盖住的五百度近视加三百度散光的眼镜,这副样子真的很难让人相信他能踢足球,然而他不仅能踢而且踢得叫一个棒,司职后卫的他在班队训练时几乎没被我这位中场核心过过,被那频率极快的小腿死缠是很难受的,更何况一身鱼刺般的骨头插过来比护士小姐的针头还厉害,所以踢小场时我第一个要把他拉来做队友,否则能盘善带传球极具创造性射门精准这一串词儿都无法和我联系上,久而久之,我们之间的配合炉火纯青,往往把场下的维看得心花怒放。同桌三年,除了我的两位护法外,最了解我“隐私”的就算猪了,他总是一副稳重的样子,劝我放开,千方百计试图使我明白,被情所困使多么的愚蠢,而且动辄运用哲学原理来说明一切都是发展变化的,而他自己呢,似乎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曾经一段时间我还真怀疑他是不是激素不够,否则头发怎么长这么慢?——猪一年只要理两到三次发。当我知道猪也要追女生时我的感受,就好比,这么说吧,假设我是个惯偷,老是被同一个警官抓住并教育N次后(纳闷啊!)终于还是进了监狱,结果还没进铁门,赫然发现该警官穿着和我一样的囚服早就在里头等着我哪!警官坐监狱也就算了,问题是他还坐进了维这所非惯犯不敢坐的“监狱”!

八戒跑了过来踢我一脚,我也还他两脚。我说:一回到家怎么感觉自己好像就从来没离开过呢?废话,这是你的家啊!什么叫根儿你丫知道吗?维每次和我久别重逢总是这样的“粗暴”开头(郭敬明教的新花样)。不过还是女生细心,知道帮我拿行礼。

他们把我从长途车站送到短途车站,一路上给我讲我们那一批人的故事,于是我就知道了城有了新女友(其实我比他们先知道),是他初中的同桌娅,知道了肉胚和菲分手后依然保持着很好的关系,知道了嘉依然还在为燕儿庸人自扰……我们五个男生(简称FN,取五人名字拼音中共有的字母N;即fiveN;同时也为了向那会儿红得发紫的F4叫板,N比4多多了)是当年声名响彻莲花中学的高三五班足球队的中坚力量,可是五人有个通病,处理感情的能力远比控制皮球差劲,当年只有八戒没有涉嫌“早恋”但是现在只有这头猪后来居上享受着幸福,城虽然有了新的彼岸,但代价和我一样,被娟彻彻底底地伤了一次心。

“所以啊,你们俩千万要珍惜,可不能让我们五个都打光棍,怎么着也得留个幸存者吧?”

“那得看他表现如何了。”维对我说话可眼角瞟的是情郎。

“我表现很好啊!”八戒对她说话眼角瞟的我,想让我帮腔,我装傻ing。

“好个屁啊你,上次我花那么多功夫做了两个荷包给一个你,你给我什么啊!”

“停停停,你们俩等我走了再接着调情行不?咱可是破碎了千万次的玻璃心。”我找好座位,把他们俩赶下了车。

“过几天来我家玩,我妈想你呢!”车转弯前传来维的喊声。

维的确给做了两个上面绣着“维”字的相同的小荷包,她和猪一人一个。这是因为他们俩的大名里头都有个“维”字,用带有共用的“维”的荷包来“维”系感情。(这里本该具体出示他们大名的,只可惜这俩儿的万儿都不大雅观,一个听起来像“伪善”,另一个更是干脆与某著名宇航员去掉中间一字后谐音,还是算了吧。)

不用睁开眼睛,光凭对车子方向改变的感觉,我就能知道开到哪了。这条路我太熟了,六年,我走了六年这条路,家与学校一起通过这条路连接起我的中学时代。经过那棵树时我睁开了眼睛,它还是和六年前我第一次见到它一样,在离公路几里远的农田中陡然而立,像历史课本里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的蘑菇云。尽管冬日的它叶子早已落尽,可正因如此才显得更苍劲有力。六年里每次经过它我都会从车窗中探出头,每次它都能让我从失望中站起,每次它都能让我觉得前途那么明朗。我从来没有到过它的脚下近距离地抬头仰望,我想把那一天留给我最绝望的时刻,而我不会轻易绝望。

经过那幢房子时我压制自己不去看它。很久以前每当这时候我都警告自己说不要看不要看,可是往往总在最后一刻失去控制转过头去,看见娟家的白楼唰一声被树影埋没,然后想象穿着白裙的娟从白楼里飞出,飞过树影。

今天我没有。

下了车,抬头就看见了远处那再熟悉不过的山头绵延的曲线,我甚至能随手就把它画出来。沿着那条伴我长大的小河逆流而上,冬季的河水很少,但更清。我看见了山脚下那个村庄,那栋房子。

高考完的那个暑假,我意识到从此,家乡对我来说,某种意义上只是一个驿站了。我不再能随时看见那些山、那些水、那些人……于是那些天的每个傍晚,我一个个山头、一条条溪流、一棵棵树地走过去,看过去,我想,我是在跟我的家乡告别。

《白鹿原》里描写白孝文衣锦还乡,有一段话:“……,这些复活的情愫仅仅只能引发怀旧的兴致,却根本不想重新再去领受,恰如一只红冠如血尾翎如帜的公鸡发现了曾经哺育自己的那只蛋壳,却再也无法重新蜷卧其中体验那蛋壳里头的全部美好了,它还是更喜欢跳上墙头跃上引颈鸣唱。”如今,我回到阔别的家乡,可是也许我真的再也不能体验到这个生我养我的蛋壳里的全部美好了,尽管我很想抛弃墙头抛弃柴禾垛顶抛弃鸣唱重新蜷卧在这个蛋壳里,但我毕竟不能了。

我突然想到维和萍,我有些害怕。

爸妈又老了一些,可是我做什么能挽回呢?很早我就有个简单的梦想,有一天我一定会陪他们到最好的剧院听一出中国京剧院的《四郎探母》。

妈妈帮我把我的书房打扫好了,台灯也擦的很亮。

我打开抽屉,看见那条苍老的皮带依旧静静地躺在角落(娟给我的14岁生日礼物);看见那个玻璃瓶里依然存着满满的纸灰(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没敢给娟便把它烧了),那个时候我相当地迷信,每个周末在家睡觉前都会抱着那个玻璃瓶,坐在床上,向天,还有我的奶奶,祷告很久。

真的很累,火车上几乎没休息,我简单吃了些东西,洗了个热水澡,躺下便睡着了。

我梦见了维和萍,坐在花丛中,我们三人一起愉快地聊着天。突然间维站了起来,径直朝花丛深处走去,我问:你去哪儿?她没有回答。然后萍也站了起来,跟在维的后边,一起离开。我跟着站起来,你们去哪儿?等我一起去!可是她们没有停下来等我,只是回过头,望我一眼,什么也没说,继续往前走,落花随风飘过她们的头发,飘过她们的衣裾,飘落在她们的脚边。我似乎预感到什么,停下,停下!我追喊着,可是我追不上,渐渐地,渐渐地,美丽的背影,消失在我的眼里,只剩下空气中弥漫的花香和飞舞的落花,掠过我瘦削的肩膀……远处传来淡淡的旋律,我努力地听着,模糊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在开吗……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她们已经,被风吹散,飘落在天涯……

我是被冻醒的——家里没有暖气的坏处,可是没有暖气,才会更能感受被窝的温暖。外面是一个冰冷的世界,所以里边才会更让人留恋,睡懒觉的惬意,不是繁华世界能真正享受的。

我明白我是在自寻烦恼,维和萍终究要有她们自己的彼岸的,就像我也终究要有属于我的她。我是个对朋友很有依赖心理的人,尤其是最亲近的朋友,我喜欢随时把自己心里产生的一些感悟或者说感动,告诉她们,然后等待她们用或者赞赏,或者惊异,或者怀疑,或者怜悯的眼光看着我。其实真正让我伤感的,是曾经朝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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