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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弹打中人体,谁不害怕?谁不绝望?那是破坏人体组织,轻者伤,重者亡啊,而大帅连中五枪!
其实,就在唐莎莎第一枪打中大帅时,子弹进入自己的眉心的一瞬间里,大帅当时心中就冒出一个闪念:完了!
大帅中的这第一枪,基本上出乎大帅的预料。
这中这第一枪之前,大帅以极其突然的快速动作,连续击中三名杀手之后,本来想以一个闪电动作伏在地上,因为他知道,唐莎莎始终在一个暗处盯着他,然而,唐莎莎的速度,超过了大帅的想象,在大帅还没来得及趴回地上时,唐莎莎的枪声就响了。
不过当时大帅也不害怕,因为他指望着自己的左手,左手可以自动地完成化掉子弹的动作。
然而大帅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此刻他是两手握枪的。也就是说,此刻他的左手,是受他的神经支配,紧紧地握在枪身上的。而那个自动地完成化掉子弹的动作,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在大帅没有主动去支配左手的情况下。这个原理,大帅目前自然还不知道。
所以,大帅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迎面飞射而来的子弹,射中了自己的眉心。
来不及品味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大帅闪过的念头就是两个字:完了。
当然,大帅感性感觉还是有的,那就是觉得额前被一个滚烫的物体狠狠地撞击了一下,紧接着整个脑袋有一种发麻发木的感觉。在极其短暂的时间里,大帅还似乎还有一种失去意识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突然间懞了一下。
在大帅认为自己今天死在这个女杀手的时刻里,大帅竟然还能启动透视能力,认真注视了一下唐莎莎。
这一个注视,大帅似乎看清了这个女杀手的来历。她是枪神背影的徒弟!她是目前世界上最厉害的杀手!原来背影是世界顶尖的杀手!这个变态杀手,竟然收一个少女作为徒弟!有几个枪神愿意收女徒弟的?
此前,大帅是不知道唐莎莎的具体来历的,此刻,大帅脑海里关于唐莎莎的这些念头,像是一个电波传导成一个图像一样,闪现在大帅的脑海里。
此时大帅自己还不知道,唐莎莎这一枪,打中大帅的脑袋的这一枪,把大帅的脑潜力激活了。而子弹激活的这个潜力,就是可以通过注视对方,从而了解对方的底细,包括绝密级的个人隐私。
此时大帅来不及想想为什么会闪过关于唐莎莎的这些念头,但他却明白了,自己的脑袋挨了一枪之后,竟然没有死,而且,一点事也没有!再而且,似乎自己的脑袋多了一个功能!
在极短的时间里,大帅似乎感觉到了那枚枪弹进入脑袋之后的走向。
这枚枪弹,射穿了大帅的前额骨,却没有进入大帅的大脑组织。
快速钻进脑壳的子弹,被一股奇妙的力量给阻止住了。
大帅早已有了内视的能力,因为是脑袋上挨了枪,所以大帅的下意识,便在极短的时间里,内视枪弹打中的部位。
他看到,在子弹射进来的一刹那,他的丹田之中,一股金黄色的光流,以比子弹还要快无数倍的速度,刷地一下,转瞬间便上行到额前,这股金黄色的光流,自然不是用现实世界里的任何能量原理所能解释的,它似乎毫不废力地就把子弹阻止住了,要知道,快速钻进的子弹,力量是相当大的,然而面对这股金黄色的光流,子弹却一下子就失去了它的威力。
所谓内视,自然不是眼睛看东西的原理,它实际上是一种超感觉。利用这种超感觉,大帅看到,金黄色的光流不光阻止住了子弹,使它不得钻进大脑细胞,而且,这股金黄色的光流生生把子弹给炼化了!
那颗子弹,是专为唐莎莎使用的这种黄金手枪特制的,这是一种特殊金属材料,硬度高,熔点高,且能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血液里,能够自然爆炸。然而,这粒花生米大小的子弹,瞬间便被金黄色的光流炼化为另外一种物质,到底炼化为什么物质,谁也说不清楚,总之它不再是杀伤物质,而是转换为一种能量!
金黄色的光流把子弹给炼化成一种肉色的物质,这种物质旋即就把子弹在大帅额前打出的洞眼修补上了,而且,极其微妙的是,大帅忽然觉得额前一阵明亮,似乎是多了一只眼睛,而这只眼睛,看到的不是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而是另外一个世界!
不过大帅突然而至的这个视觉,不是长久的,它只是闪了一下而已。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叫做天目的第三只眼?
过去,大帅在小说里读过开天目的故事,然而他却根本就不相信!因为,大帅知道,人类的额前,虽然有过一只眼睛,但那是亿万年前的事了,人类的额前这只眼睛,作为一个组织,早就退化了,虽然有人通过艰苦的修炼,可以使它恢复某些功能,但要是让它成为真正的能看到东西的第三只眼睛,大帅觉得那不过是幻想而已。
然而刚才那奇妙的一闪,却使大帅意识到,原来额前这只眼睛真的可以开发,真的可以看到东西,而且看到的是另外一个世界!
最不可思议的是,大帅的这个功能,不是通过艰苦的修炼得来的,而是被唐莎莎这一枪给打出来的!
这太难以置信了!
当然,大帅自己现在还意识不到,他的这个获得,纯粹是个偶然。其中需要许许多多的条件。比如大帅自己身体的异化,身体里已经具备的神奇物质,兔仙那五百年功力,还有唐莎莎枪弹的特殊材料,这一切,累加在一起,才出现了这个偶然。
而且目前大帅还意识不到的是,他认为自己没有进行修炼,其实他早已在潜移默化地进行修炼了。
几年后大帅才明白,原来,人,打从一生下来,就开始修炼了,只是他自己意识不到而已。正因为意识不到,所以各人走的道路不同,其中多数中的多数,是在一生中走错了路的,所以他白白地修炼一辈子,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而只是少数中的少数,才能走上正确的道路,最终获得成功,或者小成,或者大成。
其实那些所谓的正式修炼,不过是有高人指路,从错误的道路上走向正确的道路而已。
正所谓仙人指路也。
好了,回到现场吧。
当大帅意识到唐莎莎开枪并不能伤得了他的时候,一瞬间里,大帅胆子便像迅速加温的气球一样哗地膨大了起来。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面对那枪口射出子弹时喷出的刺目的火舌,试想,有哪个人不害怕!大帅是凡人,大帅自然也是害怕的,然而,当你意识到这玩艺并伤不了你的时候,你对它的惧怕,便会淡去了。特别是当你和一个人对阵的时候,你还会持着和他叫阵的心理,用自己的行为和他进行挑战,进行心理上的较量!
现在的大帅就是这样,第一枪出现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结果,这令他对待眼前的枪口的心理急剧发生了变化,唐莎莎那黑洞洞的枪口,竟然仿佛是一个小女孩子用玩具枪来吓唬他一般。
于是就有了接下来大帅故意一步步像个机械人似的向唐莎莎*近,而唐莎莎连续射出子弹的怪异一幕。
而唐莎莎射出的第五枪,是她的绝活,这颗子弹是跳跃摇摆着行进的,所以她认为这一枪是致命的,而这颗跳跃摇摆着行进的子弹,最后竟然恶作剧般的向大帅的*飞去。
大帅有了第三只眼睛,于是他的感知能力,在这一刻又有了很大的提高,他能看到那颗子弹的走向!
当大帅看到这颗跳跃摇摆着行进的子弹直取自己的*时,心中便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这个女杀手,有着变态心理,爱和男人玩这个?
作为一个有野心的杀手,唐莎莎在艺成之后,杀掉的第一个人就是曾经让她动心的男人。那是一个在京城里数得着的富二代,比唐莎莎大十三岁,曾经为唐莎莎魔鬼般的美丽发疯般地追求唐莎莎,不惜花费两个多亿的资金,给唐莎莎购买小别墅,高级轿车,豪华家具,超名牌服装,最高档位的首饰,甚至包括唐莎莎现在手中用的这支全世界只有三把的绝版黄金镶有钻石手枪。然而唐莎莎却杀了他。而杀他用的武器,恰恰是他花三千万从意大利买来的这支黄金镶有钻石手枪。
唐莎莎杀这个富二代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汪和玲的指派。这个富二代影响到了汪氏集团的经济利益,而且是极大地影响,于是汪和玲指派唐莎莎杀他。唐莎莎在和这个京城大富且长相出众的年轻男人进行全身心投入的一夜狂欢之后,拉着这个年轻男人到窗边看东边刚刚出生的朝阳,左手搂着这个年轻男人的脖子,无比深情地偎在他的怀里,一边喃喃地说着情意绵绵的情话,一边用右手握枪,把一颗子弹打进这个年轻男人的心窝里,当年轻男人的鲜血喷射出来的时候,唐莎莎毫无犹豫地把自己的头部抵在喷血处,任凭喷泉一样的鲜血染红她的整个头和脸。
那个男人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唐莎莎,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女人。”
唐莎莎对那个男人道:“嗯,你说得很对,可惜晚了一点……亲爱的,我会终生记住
你的。”
这是唐莎莎开枪杀的第一个人,是她的处女杀,她完成任务很漂亮。
而今夜的此时,曾经杀掉过三十六个男人的唐莎莎,心里默念着一句话:“嗯,刘大帅,你是让我动心的第二个出色的男人,可惜你也不懂得女人。”
唐莎莎杀人,还从来没有这么麻烦过,直到唐莎莎打出这发飞行轨道为品字型的攻击子弹之后,她才确定了自己的信心。
当初,背影也是用这种枪法给了她很大的困扰。
如果不是突然间利用这个枪法,唐莎莎认为今天怕是讨不到好果子吃。
这时候大帅看到这颗跳跃摇摆着行进的子弹,竟然奔向自己的*而来,忽然间有了某种顾虑。
本来,大帅经过唐莎莎射出的第一颗子弹的体验之后,已经不再惧怕唐莎莎的子弹,在接下来唐唐莎莎的三枪之中,大帅全把子弹给“吃”了,而“吃”掉子弹的结果,虽然没有出现“吃”掉第一颗子弹那样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