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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沉虽是老老实实的坐着,却也不明就里,惊讶的看着方童忙碌,她弄完了右面,又返回来在左侧也简单的鼓捣了几下,这才得意洋洋的抬起头,问沈安沉:“怎么样?这属于私人定制,现在有款有型有钱的人都这么穿,我有创意吧?”
“穿这个出去吗?不适合我吧?”沈安沉总算搞清了方童的意图,哭笑不得的看着被强制改造的新裤子。
方童洗干净手,围着裤子又看了一遍:“你得再配一件T恤才行,就是那种特“Rock”的,你有吗?”
沈安沉终于笑了,他仰头看看一本正经的方童,又低头看看裤子:“没有,不适合我吧?”
“等着啊,咱们可以网购的,你网购过吗?足不出户,尽享花钱的超快感。”方童噼里啪啦的敲着键盘,沈安沉情绪好了很多,也探过头盯着屏幕。
其实方童从没想过要做这些事,她这个人就是那种见到生人就淑女,见到熟人就疯狂的个性。对于沈安沉,她一直奉行敬而远之的原则,若不是今天的小意外,方童一定还会保持以往的客客气气。但她特别见不得别人难过,还是个大男人,站起来顶天立地的,就在她眼前摔倒了,她心里真不是滋味,觉得可怜,又有点儿心疼。她就想做些什么让沈安沉开心,至少赶紧忘了刚才的不愉快。方童不认可自己是对他有好感,她觉得做好事难免有牺牲,成全别人,委屈自己嘛。
她选了一件白色的纯棉T恤,胸前是一把吉他的图案,五颜六色的贴布,角落里还写着“rock boy”。不是什么大的牌子,却也不错了,两百多块,方童点击确认购买的时候,沈安沉乐得前仰后合:“不要这样,我真的没办法穿这个。”
方童执意付了款,沈安沉接了几个电话,都是工作上的事,方童在这个间隙里把向日葵放进花瓶,把原来瓶中的假花装进塑料袋存起来,然后就开始不停的打喷嚏。
“你先忙,我去一下厕所。”她对正在打电话的沈安沉指指卫生间,然后跑到厕所里擤鼻涕。
“怎么了?没事吧?”她一出来沈安沉就关切的问。
方童满不在乎的摇摇头:“小事,过敏性鼻炎,我去吃粒药就好了。”她被鼻炎纠缠很多年了,冷空气,花粉,动物皮毛等等都是万恶的过敏源。以前和乔森相爱时,经常收到乔森制造的各种鲜花惊喜,花束还有花篮,方童舍不得说出花粉过敏的事,怕让乔森扫兴,总是偷偷吃抗过敏的药,花还是要摆在显眼处的。
不过这次是沈安沉送的,也就不必顾及这么多了,她一边服药一边说:“下回千万别给我买花了,过敏,爆米花还成。”
沈安沉猛地从座位上弹起来,从花瓶里将向日葵拿出来,转身往外走:“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别放在屋里了,快扔出去。”
“别啊,不行不行,很贵的,你真扔出去我还不心疼死,再说药我都吃了,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方童伸手去拦。
沈安沉摆手:“不许胡闹。”他就像一个威严的大家长,方童见他沉了脸也就不敢说话了,眼睁睁的看着他推开门把一大束向日葵放到走廊里。
作者有话要说:
☆、悠悠我心(2)
第十四章
沈安沉真的是来喝粥的,他脸红着一说完,方童就迫不及待的笑了:“沈总,你别不好意思,这是我的错,我拖了这么久,你没有找我要利息,没把白米粥升级为海鲜粥,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幸好前一天方童扫荡了菜市场,她的习惯是周五下班把下一周的口粮都备齐了,所以这次不但有巧妇,还有米,万事俱备了。她怕沈安沉待着无聊,给他介绍了好几款电脑游戏,都是乔森喜欢的。乔森的最高纪录,是熬夜玩到凌晨三点,方童急赤白脸的跟他连吼带叫,他才悻悻的关机睡觉。
沈安沉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不感兴趣。方童快速回顾了一下乔森的日常生活规律,又问他:“您肯定炒股吧?您可以在我家看大盘走势啊。”
“不会。”沈安沉忍俊不禁。
“哦,我家还有几本旅行杂志,不过都过期了,要不您凑合看看?”那些都是乔森买的,最后一期就是他们分手前两个月。
沈安沉还是摇头:“不喜欢旅行,也没有时间,就不看了。”
方童惊讶的瞪大眼睛:“沈总,您,您,您平时什么消遣都没有啊?”
“你不用担心我了,我有事做的。”沈安沉大笑,抓起方童放在桌角的一本寓言故事,悠哉的读起来。
那本书本来是方童买来送给表哥家小侄女的,一直没有机会见面,她闲来无事就随便翻翻,最后倒成了她的床头读物。她悄悄打开音响,有舒缓的音乐飘出来,都是乔森爱听的,方童对这些没兴趣,音响一向是乔森的专利,乔森搬走后方童几乎就没再开过。今天她看到倚在沙发上读书的沈安沉,就燃起冲动,觉得这样的景象必须再配上一些音乐才说得过去。
她做了两个菜,一个糖醋藕片,一个雪菜肉末。雪菜也叫雪里蕻,是她妈妈自己腌的,这是乔森最爱的一道中国菜,通常方童会做雪菜豆芽或者雪菜炒花生米。这是因为乔森食素,其实在方童眼中,雪里蕻是必须和肉放在一起才好吃的,比如雪菜肉丝面,迷倒了多少地道的吃货。
时间充裕,白米粥也可以改进一下,方童放进去几块切好的红薯,都是方糖般大小,没一会儿就涌出甜丝丝的味道。既然有了粥就不要选米饭当主食了,冰箱里有买好的馒头,方童拿出两个切成厚片,然后裹了蛋液煎成两面金黄,又软又香。
她忙着布置餐桌,沈安沉走到饭厅外面往里看,方童对他招招手:“来吧来吧,开饭啦。”
“那个,我去卫生间洗手方便吗?”
“那有什么不方便呢,当然没问题。”方童要给他指方向,但沈安沉已经朝着那里走过去了。
沈安沉和上一次一样,还是吃得很慢,方童以为他怎么也得夸奖自己一番,哪知他全程也没说一句“好吃”之类的,只在刚落座时讲了一句:“不好意思,辛苦了”。方童是做饭一小时,吃饭十分钟那种人,一向风卷残云,乔森为此批评纠正过她好几次,总是没记性。她坐在对面观察沈安沉,他真是细嚼慢咽,一口饭咽下去的时间能顶上方童吃五口的,方童想,矫情吧,还真拿自己当贵族啊。
吃到一半,沈安沉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就摁断了。“没事,你接你的,别耽误正事。”方童以为他是怕自己介意,便随和的说。
“吃饭时不处理公务,除非是为了公事应酬的时候。”他淡淡的说,继续埋头于莲藕和雪菜。
电话就是不肯放过沈安沉,一叫再叫,始终没停过,方童都替对方急死了,也不好意思干涉人家的生活习惯。等终于吃完了,方童火急火燎的指着沈安沉的手机:“您快看看什么事吧,这多让人着急啊!”
沈安沉到客厅去回电话,方童有条不紊的收拾桌子洗碗,透过餐厅与客厅之间的磨砂玻璃,她看到那个人一边跛着脚踱步,一边表情严肃的与人通话,时不时的会停下来,眯着眼睛思考一下,然后就果断的说出自己的意见,要人家立即执行。
她禁不住又想起乔森,乔森与沈安沉不同,他与下属对话时大多是婉转的,和缓的,会认真的听对方的意见,但最后,却决不妥协,还是要灌输自己的想法让对方接受。而沈安沉,他的语气如此强势,他的态度如此坚决,他不会用一个略表商量的词语,完全是命令式的,只是要你执行而已,毋须多言。
方童回到客厅时沈安沉已经挂了电话,正站在照片墙对面,那中间乔森和她的合影分外耀眼。照片是在大连海边的沙滩上拍的,方童穿一条白色的棉布裙子,刚刚过膝,乔森是一件松松垮垮的白衬衣,下面只有泳裤,两个人都赤着脚,在落日的余晖里牵手蹦向空中。
“认识吗?他叫乔森,哦,对了,是Jonas,MAXAIR技术部的总监,我的前男友。”方童与他并排站着,也没脸红,大大方方的,如同在拉家常。
沈安沉侧脸看她一眼,然后继续盯着照片打量,随口轻松的说:“照得很好看。”
方童苦笑道:“好看有什么用啊,都分手了,兴许他这会儿正跟别的小姑娘在沙滩上翩翩起舞呢。”
“可是你也在和别的男人一起共进午餐啊。”沈安沉似笑非笑的望着她。
“这,这能一样吗?他跟人家跳舞那是情不自禁,我跟别人吃饭这叫情非得已。”方童一说完,就觉得自己又犯错了,她嘿嘿傻笑两声掩盖尴尬,偷眼看看沈安沉,见他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不满情绪,这才舒口气。
沈安沉临走时还记得把走廊里的向日葵带着,方童还想等他走了再悄悄捡回来的,不然扔了实在可惜,人家却没给她机会。她这次长了记性,出门时就随手拿上了抹布,很主动的跑到沈安沉前面先去擦楼梯扶手。刚才说了让人扫兴的话,方童心里也挺过意不去的,她就想趁这个机会好好表现表现。
沈安沉走在后面也没说什么,只是方童看他拿着手杖还要夹着那束向日葵挺不方便的,就想过去接过来,沈安沉却把花又夹紧一些:“你走你的,离得远点儿,还会打喷嚏的。”
一到楼下,沈安沉就把花束抛进垃圾桶,方童送他上了车,这次也没鞠躬,就说了句:“沈总慢走。”
沈安沉敞着车窗,目光灼灼的望着站在车外的方童,方童有些害羞了,刚要躲开,沈安沉忽然发动了车子,发动机轰鸣的刹那,方童听见他问:“方童,和我一起吃饭真的是情非得已吗?”
方童还没来得及回答,沈安沉的汽车就开走了,方童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不是。”
她潜意识里总觉得沈安沉生了她的气,然而日子继续,本来就交往就不多的两个人,倒也看不出变化。方童一向觉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