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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荣把女儿出卖给蒙军,自知理亏,听到孟缺这话,他更加地心忧了起来。狂咽着唾沫,紧紧搂着已经昏厥过去的李兰琴,心里忖道:“专杀那些连畜生都不如的人?这人好凶残,如果被他知道我把梦盈抵押给蒙军……他……他岂不是也会杀了我?”
一念及此,他暗暗下定决心,等一下见到女儿之后,一定要她不要把自己的这件丑事告诉孟缺。一旦孟缺知道了这事,那还得了?
孟缺这时已经走到了外面的马路上了,回头瞥见沈国荣尚杵在那里似一块木头,心里冷笑了一阵,喊道:“莫非你们舍不得这个地方?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告诉梦盈让她们先走吧。”
沈国荣一听,忙回过神来,“别……别,我们这就来,这就来……”
比起孟缺的凶残,似乎这满地的死人更加地恐怖。沈国荣宁愿跟孟缺那个杀人狂魔在一起,也不愿意呆在这个死人成堆,更随时会有危险的废弃工厂。登时,他将李兰琴托上背,背着她,以犀利的速度冲了出来。
孟缺站在门口,看得颇为惊讶。这沈国荣表面上看起来比她老婆还文弱,可是刚才他背着他老婆,跑得比“百米冲刺”还迅速,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搞定这一切,已经到了北京时间,立功凌晨五点钟了。且看东边的天际已经微微泛起一刀弧白,最初蒙蒙胧胧,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推移,它逐渐地从昏暗当中变得清楚了起来。
回到那个黑暗的巷子的时候,沈大美女和她表姐田春花也都还清醒着,一个个精神抖擞地跟山地里被烟雾熏出来的田鼠一般。瞪着黑漆漆的眼睛,张望着玻璃窗户外面的一切。
当看到孟缺带着两个人从马路上走来的时候,田春花一拍沈梦盈的肩膀,吃惊道:“梦盈你看,那不就是你爸妈么?孟缺真的把他们救出来了?”
沈梦盈仔细一瞧,孟缺所带之人,还果然是她的爸妈,心情一激动,忙把车门打开,奔了出去。
孟缺见沈大美女从车里奔了出来,自己则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眼见着这一家三口劫后重逢,心里也不禁升起一股温热的暖流。看来有句话的确是没说错——“做了好事,在高兴他人的同时也温暖了自己。”
沈大美女所关心的果然只是她妈妈而已,对于她爸爸,她甚至叫都没叫一声。而沈国荣脸皮偏厚,沈梦盈没喊他,他却厚着脸皮连续喊了三声“乖女儿”。
孟缺作为一个外人,站在一边,不禁听得身上起鸡皮疙瘩。暗想:“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为人之父的?”想到这个问题的同时,他也不禁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孟晋,话说自己的死鬼老爸在爷爷的描述当中也是一个十足的混蛋,他拈花惹草也就算了,最后居然还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之上。唉唉,屡次想起他的死因,孟缺都感觉脸上无光。暗忖着自己以后如果当了老爸,一定要成为一个儿子、女儿心目中最牛逼、最强大的老爸。
第0241章 大舅子归来
目送着沈大美女一家人离开,孟缺却并未跟着她们上车一起走。俗话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今次既然已经大开杀戒了,为了自己的身份不外泄,他当然要把那些所杀的人,好好处理一番。
重新回到了蒙军的工厂,从仓库当中找出了十几桶汽油,一桶桶地打开,全部倾洒于工厂的各个角落。从某个死人的口袋里摸出一只打火机来,将火一点,“轰”地一下,那火焰就如蛟龙一般几乎是瞬间在空旷的场地上蔓延而开了。
既杀人、又放火,嗯嗯,自己这一次也算是坏事做绝了。跳上墙头,隐入黑暗当中,当眼瞧着整个工厂变成了一片火海之后,孟缺方才满意地顺着蒙胧的晨光,朝海边而去。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白居易/忆江南)
古代那些文人骚客似乎都挺喜欢看日出的,偶然之间,孟缺想起白居易的这首诗来。一时百无聊赖,瞥着东边的天际那道隐隐发红的光芒,觉得今天应该是个大好的晴天。
话说自己来上海的这段时间,一直都是忙着忙那的,很少有真正属于‘休闲’的时间。反正瞧着现在的钟点也快天亮了,与其回家睡“白日觉”倒不如去海边欣赏一下上海的日出。借此陶冶一下自己的情操亦是好的。
一念及此,心中笃定。进入“郊环线”后,笔直往东边而行,直通“宝山区”。一路上孟缺肆无忌惮,狂运“龙血之力”。奔跑起来速度极快,几乎堪比跑车。没用几分钟就到达了“宝山区”。
其时,已近六点。毛太阳已经从海平面缓缓升起,初升的太阳就像一个被敲碎的鸭蛋蛋黄,深红似火,又大又圆。半边太阳一升起来,海面上波光粼粼,一圈一荡的波浪,闪耀着红彤彤的光芒。蒙胧以白雾,整个景象看起来,让人如坠仙境。
景色虽然极美,但是唯一可惜的是风太大了。吹得人感觉凉飕飕的,这都已经是初夏的天了,早上的气温还是这么冷酷无情。
早起看日出的人,除了孟缺之外,还有很多老头老太太,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的年轻人。跟他们一比,孟缺感觉自己杵在这一群老头老太太的中间,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太阳其实升得很快,特别是在看日出的时候,你能明显地看到它在一寸一厘地向上升涨着。每一分每一刻的高度都不一样,只看了十来分钟,偌大个太阳已经从海平面上浮出一大半了。水面映射着它的光圈,辉映交错,一圈圈的涟漪,照得人眼睛发花。
由于光线越来越明亮,透过白蒙蒙的雾气,孟缺隐约地能看到海外不远处的一个狭长的‘长兴岛’。顿时心里暗想着,如果自己有朝一日能粉碎了其他三大家族,那就带着一大群美女,出海买个小岛,从此过隐居的生活。
话说和一群美女住在单独的一个小岛上,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全岛就自己一个男人,其他的全是美女。夏天一到,几乎不用穿衣服,个个光着屁股跑,随便抓住一个就……呃呃,算了,这些事暂且就不说了。
看日出一直看到六点半,待那太阳已经完全脱离海平面二三十厘米之后,孟缺索然无味地叹了口气。在马路上拦了一辆车就直接杀回了虹口区的醉仙楼酒店,本想着这一回来能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没想到自己刚刚洗完澡,一钻到床上还没睡够十分钟,房门立刻“叮咚叮咚”地响起了闹铃声。
“孟缺你这个懒猪,还不起床?太阳都晒屁股了,你快给我起来。”门铃没响完,罗大小姐闹腾的声音相继响了起来。
孟缺翻了一个白眼,心说这还让不让人活了?本想用被子捂住脑袋,来个“眼不见为净,耳不闻不烦”,可是罗大小姐的声音太有穿透力了。区区一堵防盗门,完全阻隔不了她那萝莉嗓子的“音波功”。
没得奈何,只得硬着头皮把刚刚萌生的睡意全部驱散,打开了门来,抱怨道:“亲爱的罗大小姐,这么一大清早的你想干嘛?”
罗贞儿瞪着他,气鼓鼓地说道:“你自己看看都几点了,还睡?再睡就成猪头了。”
孟缺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妹的,七点零七分。自己是七点零一分开始睡的,也就是说刚才才睡了六分钟,“罗大小姐,我真没睡够,你有什么事啊?没事的话你就大发慈悲就放我去睡觉吧!”
罗贞儿一把揪住他,十分认真地说道:“不行,今天无论怎么地你都不能再睡觉了。”
孟缺纳闷道:“为什么?”
罗贞儿道:“我哥昨天半夜刚从美国回来,今天收到我送给他的礼物他很开心,所以他想见见你,顺便谢谢你既赚回了他的车又救了我们全家。”
“还以为什么事,原来就这个?没事啦,都一家人了,还玩什么客气,真是的!”孟缺耷拉着眼,懒洋洋地说着。
罗贞儿一听他说的这话,俏美的脸蛋刷地一下就通红了。臻首一垂,随即又抬了起来,瞪着孟缺,哼哼道:“谁跟你是一家人了,你少臭美,我还没答应要嫁给你呢。”
孟缺不由一笑,道:“你爸都答应了,你不嫁我,你嫁谁?”
“哼哼哼,想娶本小姐,可没那么容易。等你先做好临时男朋友再说吧。”罗贞儿一派正经地说道:“我哥现在正在下面等你呢,如果你不去的话,可不礼貌哦。”
她哥也就是自己未来的大舅子,唉唉,不看僧面看佛面,见就见吧。走回床边穿上外套,顺便泼了把冷水在自己脸上,借此清醒一下精神,“走吧,罗大小姐!”
下到一楼,只见偌大的餐厅里只有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坐在临窗边,此刻正在端着一壶茶在自斟自饮。孟缺问及大猩猩以及贞儿的父亲罗程,贞儿回答说他们一大早天还没亮就出去了,听她父亲罗程说似乎要做一些什么准备,所以找大猩猩一起出去了。
孟缺点了点头,罗程的能力自然不用怀疑,他当了这么多年的洪门舵主,即便是现在没有了以前的实力,起码还有着一些一般人无法拥有的关系。带着大猩猩出去熟悉一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还有一些可能是他也顾忌着洪门会随时找上门来,所以想利用自己的关系跟大猩猩团结一些周边势力,借此来抗衡各方面的威胁。
对于青帮、洪门的事,孟缺就不插手了,这些交给大猩猩跟未老岳父罗程就好了。他们两个老姜配小辣,估计即便是青帮、洪门联起手来,都有够受的。更何况青帮和洪门向来就是死敌,又怎么可能会联手呢?
也许是听到了脚步声,坐在临窗边的男子缓缓回过了头来,当看到孟缺的时候,他俊俏的脸上浮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你就是孟缺?”
孟缺点了一下头,心里头暗暗惊叹着这男子跟罗贞儿长得还真是相似,真不愧是两兄妹。她哥哥的容貌几乎跟她有七八分地相似,如果给她哥哥换一个假发,看起来亦是个大美女。唉唉,能把他们兄妹俩生得如此美好,她们的老妈功不可没啊。
男子站起了身来,友好地伸出了手,“我叫罗威,贞儿的哥哥。”
孟缺也伸出手来与之一握,道:“幸会。”
罗威笑道:“你是贞儿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