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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个助力,甚至满眼都是劣势,名声差,血统低贱,这些作为普通的世家子弟都被群嘲了,若是想要登上大位,件件桩桩,都要引发血雨腥风!
想成就大业,无异于痴人说梦!沈泽已经位极人臣,就算李子期登基了,又能许他什么?宰相?太子太傅?爵位?
这些东西,只要他继续做下去,迟早都会有的,何必冒着么大的险,他不明白。
看在他是十八娘夫婿的情况下,看到他帮助他们兄妹报仇的份上,他沈耀可以为了他两肋插刀,可是沈泽呢?他最在意的是家族利益,可为什么,他这次连家族利益,都不顾了。
“父亲,不知道我沈氏一族,为何要为李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沈耀想了想,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沈泽心事(二更)
沈泽满意的点了点头,若是沈耀什么都不问,就傻愣愣的去做,那他当真就太失望了。
“子期,你和十八娘都坐过来吧,我要给你们讲一段很长的往事。以后我们沈李两家要共镶大举,有什么想知道的,今日一次说清楚,切莫生了嫌隙。”
李子期紧紧地握着十八娘的手,拉着她一道坐在了小桌子旁,听沈泽揭开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那年恰是九九重阳,整个晋阳的菊花都开了,一根一根的,像是龙须,张牙舞爪的恣意释放着。
在一处弯弯的山道上,两个穿着锦缎,腰悬佩剑的少年,头插茱萸,一步一步的往那山顶爬去。
那山里头的猎户正在一旁歇脚,笑道:“小郎君,这山中有恶虎,你们莫再上山了。”
其中那个稍稍年幼的小公子说着一口晋阳话,嘲道:“你莫诓我,这山我来了多次,哪里就有猛虎了。就算有猛虎,也要他从小爷的胯下过。这九九重阳,不登高望远,赏菊饮酒,岂不无趣?”
那猎户摇了摇头,“那小郎君小心些,别让那猛虎咬烂了袍子,等与你收尸之时,我也好拿去换钱啦!”
小公子一听,不怒反笑,从兜里头舀出了一串钱,往那猎户怀中一扔,“拿去沽酒喝!”
猎户接过,心中大喜,连连道谢,下山去了。
而在他身旁的那个年长些的少年,容姿绝佳,仅仅立在那儿,就好似天上的仙童下凡了一般,便是那广寒宫中的嫦娥仙子见了,也要羞愧难当。
他笑了笑,开口道:“世民心胸,泽自愧不如。只是若这山中当真有猛虎,你我二人岂不是危险?”
原来那小公子,正是当是唐国公李渊次子,李渊官拜太原留守,是当地的土皇帝。而那稍大些的,乃是范阳沈氏宗房幼子,才色谋略都是当世无双。
李世民哈哈一笑,“哥哥说的哪里话,世民就只有这么一个优点了。我在范阳全靠你照拂,此番来了范阳,又恰赶上重阳,我怎能不尽地主之谊,带你游山玩水的。咱们谁跟谁啊,你都与我阿姐定亲了,就是我未来姐夫了。”
沈泽一想到适才在那珠帘之后,隐隐约约瞧见的李贞贞,不由得俊脸一红,那就是他日后的妻子啊!
算不得什么绝世容颜,却也知书达理,温温婉婉的,恰是他最想要的贤妻良母。日后娶了回去,日日煮琴问道,岂不痛快?
更何况,她是李世民的姐姐。
李世民见沈泽不说话,眨了眨眼睛,用手肘戳了戳他,挪揄道:“看来哥哥是很满意我阿姐了。”
沈泽笑了笑,大大方方的承认了,“的确是很满意。”
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少年爽朗的笑声,在山中不断的回响,惊起了成堆的雀儿。
很快,二人就站在了山顶之上。这山颇高,极为险峻。抬眼望去,整个晋阳几乎都收在眼底,让人瞧着,忍不住心中升起万丈豪情。
李世民从身后的背篓里取出了一些菊花糕,又拿出两块巨大的卤牛肉,数壶好酒,放在山顶的大石头上,两人就这样坐着,对风饮来。
那肉风味绝佳,颇有嚼劲,连一向爱洁注重仪姿的沈泽,都不由得用手抓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二人从那范阳青山书院里的绯闻趣事,说道晋阳的风土人情,说来说去,也不知道怎么地,说到了那天下大势。
“炀帝暴政,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也不知道这种苦日子什么时候到头。我们这一路从范阳而来,当真是民不聊生,百姓们食不果腹,只能卖儿卖女,我们这是中原腹地,尚还好些。那些南蛮北疆,还不知道怎么凄苦,听闻都有吃人之事啦!当真是做孽!”
李世民说着,紧了紧手中的酒壶,问道:“哥哥,你学识过人,又是为何才寒窗苦读呢?”
沈泽饮了一口酒,豪气的回答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李世民一听,蹭的一下从大石头上站起来,“可是我们不在其位,如何谋其政?治国平天下,也得有国有天下。”
两人对视一眼,两眼亮晶晶的,心里眼里,全是默契!
没有国,没有天下,咱们一起造出一个来,不就有了吗?
正是少年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盖世英雄,无所不能。
两个少年,越说越是投契,也不知道是遇知音,激动的,还是喝酒上了头,那脸红扑扑的,竟然有了几分醉意。
正在这时,一阵腥风袭来,李世民双眼圆睁,大吼一声,“哥哥躲开,有大虫。”
沈泽背上惊出一声冷汗,那个猎户说的竟然是真的,这山里头当真有老虎,大约是他们带来的肉太香,将那老虎引出来了。
他急忙就地一滚,翻手就拔出了腰间宝剑,对着那大虫刺了过去。他是躲开了,可是李世民不是恰好直面大虫了吗?
却见那李世民手握长剑,嘴巴抿得紧紧的,一脸严肃!见那老虎扑来,大吼一声,迎面刺去,然后就势往那大虫的肚子下一钻,长剑顺着那大虫的肚子,直直的划拉了下去,险些将它开肠破肚,喷了满脸的血。
沈泽见状心急万分,两人与那大虫大战三百回合,遍体鳞伤,总算是虎口脱险,侥幸得了一条小命。
两人对视一笑,纷纷脱力了,往那大青石上一躺,以猛虎为枕,继续喝酒吃肉起来。
沈泽取下自己腰间的玉佩,扔给了身旁的李世民,“你我共饮美酒,是为同甘,以命相搏,是为共苦。女为悦己者容,世为知己者死。他日世民为天下主,沈泽为宰,令百姓有粟可食,稚子有家可归,开创太平盛世。”
李世民抚掌大笑,然后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个玉佩,挂在了沈泽的脖子上,两人三次击掌,“以此为誓,永不相忘。”
说完,又郑重的将沈泽给他的玉佩,贴身佩戴了。
两个少年酒壮人胆,竟然也不清理地上的血迹,就一人一条腿的,拖着那大虫,一路下山而去。刚走到山脚下,就看到那个猎户正提着酒筒,往家走。
“哎呀,我的天!你们真的遇到大虫了!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快来我家清洗一番,不然怎么进城啊!”
李世民摆了摆手,“改日改日,这是我姐夫送的聘礼,我得赶去送给我阿姐呐!”
沈泽在一旁听着,裂开嘴笑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噩梦开始(三更)
沈泽与李世民又在晋阳胡乱的游玩的三日,几乎搅和得那城中的母鸡都不敢下蛋了,这才依依不舍的辞了家,准备回范阳书院里去。
两人上了马车,好不悠闲。
沈泽用修长的手指捻了一块桂花糕,却被李世民抢了过去,塞进嘴里,“我娘真是的,非让我带一个小丫头,长得也不算很好看,名字倒是不错,叫朝华。这带了女子,就不好骑马了。”
沈泽却是笑而不语。世家子弟到了一定的年纪,母亲就会给他准备通房女奴了,这个朝华就是如此。
“不过是一个婢女,你若不喜欢,换一个不就好了。”
两人说着,就听到车外朝华问道:“公子,前头有一个茶寮,可要下车休息一下?”
他们已经走了很久了,是该歇歇让马也喝口水了。
“如此也好,就去饮杯茶吧。”
一行人下了马车,发现那茶寮里已经有一男一女二人了,正就着蚕豆喝着酒。
那女子一身戎装,大约是军户。那男子腰佩大刀,又风尘仆仆的,看上去是个游侠。
一见二人,那游侠便热情的走了过来,“二位兄弟,在下赵义,这是我妹子鲁萍,相逢即是缘分,一起饮杯酒啊。我一个人饮酒,正是无趣。”
李世民本来就是好交友之人,当下来了兴致,于是四人同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在今后的无数个日夜里,沈泽都不由自主的在想,当年若是没有在那个茶寮歇脚,那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后的噩梦了?可惜,没有若是。
四人喝得正是痛快,突然之间,一阵刀兵之声四起,他们竟然被一群山匪包围了。沈泽暗中蓄力,想要暴起脱困,却发现自己竟然手脚瘫软。
他大喊一声,“酒里有毒。”
赵义一听,怒道:“你这个黑店,竟然勾结山匪,想要劫财。”
那山匪叽歪了一番,拔刀就砍。因为他们人数众多,一时之间,沈泽和李世民竟然力有不逮。
更让他们意外的是,那赵义与鲁萍的功夫,竟然相当不弱,威猛之势,甚至超过二人。
还有那朝华,也是有胆气的,与山匪打了个难舍难分。
李世民饮酒太多,几乎昏昏沉沉的看不见了。沈泽把心一横,一把将他扛上了马,砍断了缰绳,且战且退。
突然那鲁萍大喊一声,“你们中毒太深,我没有饮酒,还能挡得住,你先带他走。”
沈泽冲着她一抱拳,就带着李世民绝尘而去,心中羞愧不已,只是他的眼睛也开始模模糊糊了,只隐隐约约的看着赵义鲁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