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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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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朝廷对蓉蓉一方从未曾放松过警惕,但神机营的露面,却震惊天下。朝廷十五万大军,三战三败,人数上占据优势的禁卫军,被打得一点脾气都没有。死伤三分之一后,剩下的十万军队,向着天后一方投降。
而叶欢亲入长安,与赵新风等人密谈。当蓉蓉大军来到了长安城之后,这座城市四门洞开,年幼的天子亲自出城迎接。
时隔两年之后,天后重新入主长安,并垂帘听政。
三个月后,周宏坤之子,如今的天子退位,蓉蓉成为了古往今来,破天荒的第一位女皇。
虽然朝野激起了无数非议,但蓉蓉的帝位却稳如泰山。经历了战乱后的黎民百姓,无比的怀念天后当政的时光,而周氏皇族,势力在相互攻伐中损失殆尽,也无力反抗。
蓉蓉掌控天下,而叶欢呢?
长剑在手,平定武林。
天下六大门派,五大联盟,以及四大奇门,叶欢一一拜访,并将其折服。这些门派,在朝野都有莫大的势力,甚至诸王之乱中,也有他们的身影。
当金陵沈家被叶欢扫平之后,几大门派纷纷宣布表示支持叶欢。而对于各地豪强、绿林好汉中的野心勃勃者,叶欢所做的就是举剑扫平。
蓉蓉为王,而叶欢身在朝野。
两人之间配合的亲密无间。
对于那些流落在各处的小股叛军、想要割据观望的豪强以及野心勃勃窥视天下的人,叶欢成了他们的追命符。
朝廷要除掉他们,需要动用大军或者拿得到台面的理由。但叶欢不需要,他成了朝廷的刀。
红袖盟的势力急剧的扩展,一跃成为天下第一。不过,不久之后,红袖盟会改名。
天下平定后,原来的洛阳王周感成,自请率三千子弟戍边。
明玉准奏,封周感成为燕王,而洛阳王的名头落到了叶欢的身上。此时叶欢应该叫周欢了,他的名字进入了宗世的名册。不过江湖中人,还有叶欢熟悉的人,还是叫他叶欢,他也喜欢这个名字。
新的洛阳王不像是以前的周天宗,手握重兵,权倾一方。如今天后明玉铁腕整治天下诸王,消潘减权,洛阳也不过有五百精兵。
而叶欢也不喜好重权,更多的是一名太平王爷。他放权下去,而洛阳自有诸官运作。叶欢更多的是寄情山水,甚至连到外地行侠仗义都少得多了──他身边美女如云,有这么大的一家人需要养活,昔日的大侠只能呆在家中,而不是逍遥自在。
君子剑的名声被天剑所代替,叶欢成为了一个传说。
江湖中很多人羡慕他的艳福,那一个个高不可攀的侠女洗手为他作羹。
谢梦落、解青丝、宁可娇、唐诗因……那些妖娆的绝色成为了叶家人,同时还有不少丽人陪伴在叶欢的身边。
再也没有人叫叶欢君子剑了,君子怎么能如此的好色,连禽兽都比他强得多。不过,大家说起他来,嫉妒中也有祝福。
好人应该有好报,而叶欢新名号,天剑,则为人所共知。
虽然有不少江湖侠少,觉得此称号过于的嚣张,但想一想叶欢平定诸王之乱,剑压天下群雄,大家也只能羡慕嫉妒恨的叹息自己怎么不是那个人。
温柔乡是英雄 ,那家夥迟早要变成药渣的。
大家都这样的说,虽然有好事者想要追究叶欢的后宫有多大,但都没有结果,而且有人帮叶欢遮掩。
江湖中每隔数十年,就会有一场风波,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拥有了过强的实力。对于天下各大门派来说,叶欢这柄天剑还是封存在温柔乡中比较好。
其实,叶欢的好色之名,只是因为他娶了江湖中几名最出色的美女,但却没有奸淫掳掠之事发生。这就够了,各大门派的头面人物,那个不是三妻四妾。
叶欢在洛阳扎下了根,而谢梦落依旧在海州和洛阳之间奔波,解青丝和宁可娇成了叶欢的侧室,唐诗因重整唐家堡,而且经常邀请叶欢前去,那里有不少的女子等着叶欢。
在叶欢刺杀诸王的那段日子里,唐诗因因为火器的研究,离开了一段时间,而梅兰芙被谢梦落请来帮忙。
至于两个人是否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每年,叶欢都要到白月峰呆上一段时间。
杨卢蔓和杨紫萱姐妹俩在洛阳开了一间茶店,生意很是不错,叶欢有时候去哪里喝茶,看着美女老板那温柔的笑容,然后留在那里,整晚也不回家。
白明雪和薛清影因为往事不堪回首,所以并没有住在洛阳王府。她们两人在叶欢的故居那里重建了白玉楼,白明雪成为了掌门。她们两人是幸福的,在以后的日子里,叶欢再也没有让她们伤心过。
但对于叶欢来说,身边似乎还少了一个人?
御书房中,元慎向着天后行礼完,毕恭毕敬的退出了房间。
明玉权威日重,就算是近臣见她也不敢随意言笑,尤其是成为女皇后,更是如此。
不过,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洛阳王叶欢。
刚才,天后召见元慎的时候,这个人居然在不远处,翘着腿看奏折。这种随意的举动,不知让多少人嫉妒的两眼发红,但这个人毫不在意。
天后明玉和叶欢的传言已经满天飞,但元慎等人却没有深究,或者说,不想深究。
天后明玉年方少艾,而以她宗师境界的修为,活过七八十也有可能。
江山是天后明玉亲手打下来的,她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所谓的清议、风评,对于绝对的实力来说,不值一提。
这次诸王之乱,天下间豪强宗族被杀得七零八落,明玉想要做什么,没有人敢于反对。
叶欢深得天后的信赖,无论是风言风语,还是恶意中伤,都难以动摇他的地位。
曾有地位显赫之老臣,直言上奏,却被天后当庭训斥,革去所有功名,永不录用。他的子弟纷纷上书求情,但全部被贬斥。
几次风波下来,再也没有人敢于上书言叶欢的不是。
“叶子,你不在长安多待几天吗?”
三十五岁正是一个女人黄金的年龄,而蓉蓉看起来和二十多岁没有什么区别。象牙般光滑的肌肤白嫩柔软,漆黑的双眸如同深潭,红唇艳若玫瑰,一举一动间,少 妇艳丽的风情宛如流淌着的蜜汁般浓郁。
蓉蓉的眸子中隐约有着奇异的光芒,更多的是期盼。
“不了,洛阳的事情不少,这次回洛阳之后,我会有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来长安了。”
“多留几天,好吗?玲玲和鸥蔓也都很想多陪你几天。”
蓉蓉轻轻的说着,但叶欢却只是摇头。
当然不能,蓉蓉越来越会骗人了。
就像是在洛阳城中一样,蓉蓉在一步步的紧逼。有了一日,就有一月,有了相聚,就想要一生。
亲爱的,我只是想牵着你的手,亲爱的,我想抱抱你,亲爱的,我只想在床上和你聊天……多少天真的女孩就这样沦陷了,叶欢可不想变得和她们一样。
王鸥蔓和玲玲可以来洛阳,他非常的欢迎。而且王鸥蔓也经常来洛阳,与他相聚。但蓉蓉这里,他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
他转身离去,再也不看蓉蓉那哀怨的双眼。
或者说,他没有看到蓉蓉嘴角处的那抹笑容。
“来日方长,不是吗?”
蓉蓉并不缺少耐心,游戏才开始,不是吗?她会编织成密密麻麻的网,将他包围,最后捕获与他。
罗马假日了的公主已经是女皇了,她有能力得到想要的幸福。
四月正是春暖花开之时,洛水旁游人如织。
这时候,就算是最保守的人家,也让女眷出行游玩。无数的丽人在洛水旁翩翩而行,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那些两眼发亮的年轻人,跑前跑后,追逐着丽人的身影。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无数的闺秀丽人在落水旁展露着美丽。
但今日,落水旁最美丽的,却是一群狐狸,美丽到了极点的狐狸。
个子矮矮的小狐狸霓裳走在了前面,摇着自己雪白的尾巴。阳光照在她如同美玉一样的脸上,仿佛是一尊美丽的瓷娃娃。
年轻的吴仙茹跟在了后面,二十三岁的她正是英气逼人,眼波流转,心中不知想谁。
而成熟高贵的大狐狸吴月娘坐在了轿子中,新嫁娘的装束裹着玲珑剔透的身子,谁看了都会羡慕。
长安一别后,吴月娘前往海州,开始做嫁人的准备──她才不要学谢梦落,到手的幸福最后搞得和别人分享。没有人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认为自己是必不可少的人。
她很快找到了合适的接班人,但就算是这样,整整用了两年多时间,才将一切事情都处理完。不过,这其中,她偷偷的跑到洛阳,偷吃了很多次。
所以说,皇宫中赵妃说的不错,幸福不需要等待,需要的是争取。
三只狐狸翩翩而行,后面跟着长长的送亲队伍。
这一刻,她们是幸福的。
亲爱的,我爱你。
叶欢在洛阳城外的住所修缮一新,面积也扩大了数十倍。这里成为了叶欢在洛阳城的别府,平日里叶欢就住在这里。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这里,轻轻的敲门。她的手很轻,但心跳却重的厉害。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她来到了她的家中,眼泪涟涟的求他收留。
“亲爱的,他在不在家?”
霓裳看着门里那一对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丽人,拼命的摇着尾巴。学会说话的她,终于回来了。
“别这样,霓裳,太丢脸了。”
吴月娘一把抓住了小家夥的尾巴,将她拖了回来。
“玲玲、珑珑,叶欢的聘礼准备好了吗?”
她的声音浸透着幸福的蜜汁,心已经飞到了他的身边。侠客和狐狸的故事,最终有了好的结局。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华年如锦,时光正好,从今以后,她就是他的人,就像是公主和书生的、好人和侠女的,以及那些相爱的人一样,都有了好的结局。
佳期如梦,莫要辜负那好时光。

后记
天剑歌结束语
经历了这么长时间后,天剑歌终于完成了。
日曜转生是玄幻,写完了以后,我就想,新书开什么题材。
当时有三个选择,一个是仙侠,一个是都市,还有一个是武侠。
最终,我选择了天剑歌,只因为心中有一个武侠的梦想。但现在看起来,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完成心中的规划,已经更新的缓慢,导致了这本书很扑。
天剑歌总共十一卷,讲述的是叶欢成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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