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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肩榛鸡和我国的花尾榛鸡和斑尾榛鸡是同类,本身有红尾和灰尾两种不同的色型。
雄性披肩榛鸡在炫耀的时候,尾羽也是竖立成扇面形,样子和火鸡的尾羽非常相似,所以在看到那只雄鸡之后,韩孔雀立即认出了这是什么东西。
小东西个头不大,这时候还挺凶的,看样子想要率先发动攻击。
看了看那些鸡蛋,也许就是因为有那些鸡蛋在,所以这只松鸡才会这么不知死活,挑衅韩孔雀。
本来不想理会这只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父母,但就在这时候,韩孔雀看到树丛里又钻出一个脑袋……
“居然有两个,难道觉得一个对付我就够了?”韩孔雀顿时有点苦笑不得的感觉。
因为这两只鸡的大无畏精神,韩孔雀也没有了心思捕猎它们,但看到蠢蠢欲动的三只细狗,韩孔雀又苦笑了一声。
韩孔雀随后一挥,五条七八两中的鲫鱼,从混沌空间里被扔了出来。
周围湖泊当中,就是鱼多,各种各样的鱼,其中鲢鱼、鲤鱼、草鱼和鲫鱼的数量占了很大的比例。
这些是韩孔雀这些天降雨的时候,顺手从一些湖泊当中抓的,本来存在混沌空间之中,打算炖鲫鱼汤的,现在只能是便宜了三只细狗。
这些鲫鱼韩孔雀养在了混沌空间中,灵泉之下的湖泊当中,本来只有一指长,可只有几天,就长成七八两中的大鲫鱼了。
雄鸡警惕的看着韩孔雀,过了一会儿,比鸡嘴要短许多的短嘴喙,捉了一下鲫鱼,登时小眼睛拼命瞪大,爪子一按鲫鱼,就撕扯着吃了起来。
一边吃,它还一边叫,这么一叫,另一只雌鸡看了一会儿,也钻出来吃。
三条细狗,每只细狗一条小鲫鱼,全都默默的吃着,再也没有了心思攻击两只飞龙。
不想在去狩猎,韩孔雀准备在这里吃午餐。
兔子韩孔雀没动,打算先把那两只野鸡吃了,因为没法吃这两只松鸡,那就吃其他野鸡。
“咦!这一对也是松鸡……”韩孔雀有点无语。
刚开始只紧张的射击了,根本没仔细看是什么品种的野鸡,这次仔细一看,居然也是松鸡,这种松鸡无论雌雄,都叫笨鸡,主要是体型蠢,智力也低,这也就怪不得那么容易被韩孔雀猎杀了。
这种松鸡学名叫漂亮树鸡,属于北美针叶林常见的松鸡,味道倒是不差。
韩孔雀处理的是那只公鸡,这只公鸡很大,足足有八斤,就算以韩孔雀的饭量,也足够吃一顿了。
随便找找就找到了许多枯枝,堆干燥的地方,再找块大石头放旁边,从混沌空间之内拿出砍刀和火机。
劈好了柴,点上火,这只大公鸡毛都不拔,放血后挖内脏出来就好,等熟了直接连皮一起剥下来就可以了。
韩孔雀坐一块石头上,两手拿着一根树枝,上面串着六七斤重的松鸡,不时转一下棍子,好让这玩意儿均匀受热。
旁边许多小树枝串着内脏肠子之类的,就插在地上烤着,这是比较原始的碳烧方法。
韩孔雀的午餐就是这些了。
听到有东西扑腾的声音,韩孔雀看了一眼,那两只榛鸡居然敢跟三只细狗抢食吃?
“咦?多了两只?”韩孔雀看了一眼还在吃鲫鱼的两只榛鸡,另外两只是新来的,看来这里的榛鸡还不少。
韩孔雀无奈的再次扔出两条鲫鱼,反正他空间里还有很多,丢到了一旁,韩孔雀就不再管了。
有了吃的,自然就没有了纷争,就连三只细狗,也顾不得乱叫,全都低头狂啃,这次不再慢条斯理的吃了,而是风卷残云。
吃得香甜,然后……
扑棱、扑棱的声响,韩孔雀一抬头,又来了几只!(未完待续。)
第一千四百四十二章北美野马
这里到底有多少榛鸡?
俗话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在东北那旮旯,说的龙肉就是飞龙啊!
难道这是想要让自己开开荤的节奏?
韩孔雀看着这些榛鸡,刚刚因为那两只二十四孝父母带来的怜惜,有点消退了,而口水,已经再次流了出来。
不过,看到火堆之后,韩孔雀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想法,松鸡就是飞龙,好像比榛鸡也不差。
“这次就放过你们一次,下一次遇到了,也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韩孔雀嘿嘿笑了两声,他到是忘了,这里面是美国,物产丰富,相比国内,这里的动植物资源保存的实在是太好了。
这样,韩孔雀以后也就有了打猎的理由。
视线再次转移到火堆上,韩孔雀感觉烤得差不多了,就把一团黑乎乎的烧烤方面前,小心翼翼撕开烤焦的外皮,顿时一股肉香袭面!
最原始的叫花鸡是什么味道,这个就是这个味道。
然而松鸡在国内老百姓们口中,又叫做“飞龙”,“天上龙肉”指的就是这个,味道当然比鸡强多了!
韩孔雀扯下一条嫩生生带油带水的大腿啃着,只觉得,爽!
三只细狗围在他身边,有吃鱼的,也有去抢夺韩孔雀随手丢掉的鸡骨头的。
韩孔雀在这边享受着,这种地地道道的中国味道,让韩孔雀感觉很舒服。
烤了两只松鸡,吃了整整六七斤的肉,韩孔雀拍拍肚子,感觉这次是吃饱了。
刚刚吃饱,韩孔雀忽然感觉到了动静,他转头就看到林子里走出一只庞然大物。
“这是野马?”看着那枣红色的身影。韩孔雀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什么。
重型挽马韩孔雀十分熟悉,马场里面的各种赛马韩孔雀也见过,而出现在野外的,肯定就是北美野马了,但这么大的北美野马,还真是少见。
所以看到隐藏在丛林里面的野马。韩孔雀的眼睛就是一亮,这些野马虽然被称为野马,但只要稍微驯化,就是十分良好的赛马。
而韩孔雀知道,北美野马是能够被驯服的,因为它们的祖先,就是原来被人驯服过的战马。
很多人认为,美洲马是世界上所有马类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们的发源地。
后来因为一些意外。美洲马去到了欧洲,然后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马因为各种原因灭亡了。
在十六世纪的时候,葡萄牙人把欧洲马带回到了美洲,这勉强算是一种出口返内销。
这些葡萄牙马适应了美国的环境后,开始疯狂繁衍,被人遗弃之后变成了“北美野马”。
到上世纪最多的时候,美国拥有野马数量超过200万只。然后反倒是欧洲野马完全绝种了,俄罗斯探险家寻找了许多年。没能在欧洲任何地方发现野马群。
一提起美国,许多人就会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马为各种战争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机械文明发展了起来,美国人又开始认为北美野马无用了。
首先北美野马身材高大、长得慢,这就导致了它们吃得很多。
其次马的全身没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营养,不像鹿肉那样补元气。不像牛肉那样补力气。
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们没办法当做肉畜来饲养。
美国当局觉得,北美野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草原资源,相当于1000美金,用来养牛羊将是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美国人又继续开始猎杀野马。
一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国会才意识到了野马是重要资源,才设置了保护法。
现在怀俄明州和蒙大拿州之间,有美国设立的差不多4万英亩的自然马场,供北美野马生活。
美国西部许多个州,也设置了野马收容所。
另外在美国还有少量自然野马群……
一个世纪以前,在美国西部大草原上生活着200多万匹北美野马,它们所具有的自由野性成为美国西部性格的代表之一。
但是今天,北美野马的数量骤减到不到五万匹,据估计到2005年,它们的数量将仅剩2万7千匹。
甚至到了现在,还有不少专家声称,这种情况不必过分担心,因为剩下的这些野马,已经经历过恶劣气候和艰苦环境的考验,再加上没有天敌威胁,野马的繁殖率又高,它们的数量会在未来迅速上升。
所以,今后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持野马种群和环境之间的平衡了。
看着这里的这批野马,韩孔雀就知道,美国的这种环境,还真是适合野生动物生存,只要没有人类猎杀,野马群确实存活下来了。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毛发油光发亮的野马,韩孔雀站起来竟没有它的背高,要知道韩孔雀身高可是超过一米八。
所以这绝对是一匹庞然大物,虽然不如重型挽马高大,但这个可不是挽马。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这匹北美野马到底有多么神骏了。
要想知道北美野马神不神骏,看走过来的姿势就知道了。
这匹神骏非常的北美野马,韩孔雀目测它体重接近700公斤!
即使在欧洲马里,除去那些重型马,它已经是非常大的大家伙了!
除了耐久以外,北美野马是没有缺陷的,身高、体重、力量、短距离爆发力,它们都是尖的!
韩孔雀特别盯着这匹北美野马的蹄子,看了一会儿,没有打马掌,说明这是真的野马。
只是,它来这里干嘛?这么大的一个大家伙,是怎么钻进牧场的?
牧场外面的围栏虽然残破,但这么大的野马,是肯定不容易钻进来的。
很快韩孔雀就弄清楚了,它是来这里吃草的,就算是看到了自己,这匹野马,居然也没有忘了吃草,这绝对是一只吃货。
不过,这种情况,好像也不是多么难以想象。
前段时间,韩孔雀特意在这边降下了不少灵雨,降雨速度不快,降雨量也不大,但已经让这里草木茂盛,一片生机勃勃了。
之所以下雨在牧场的边界,主要是这边牧场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