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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听说突厥人、葛逻禄人还有什么党项人加起来有近十万人!”李姌的手一屈一伸的比划着说道,“可是你只带了不到三万人,平均一个打三个,怎么会?”
“怎么不会?”老罗抓着李姌不停比划的小手,有些戏虐的说道,“照你那么说,但凡碰见打仗,双方把人马拉出来比人数好了,还要打什么?”
“胡说!你明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感觉被小瞧了,李姌顿时不干了,抽了抽被抓住的手,发现根本抽不回,有些急道,“你放手,我还没说完呢!”
“不放!你说话又不是用手说。”李姌的手稍有些凉意,却软若无骨,好久没近女色的老罗自然不愿意轻易放手,干脆的耍起了无赖。
“可是……”李姌脸红了,即便性格火辣,被老罗这样牵着手还是不习惯,更多的是因为不远处还有一堆萝卜头,那些顽皮鬼正缠着高大的斯坦,随时可能转身回来。
“可是什么?”老罗明知故问,但为了避免这个火娘子恼羞成怒,他接着安慰道:“放心了,用不了多久你就要嫁给我做娘子了,牵着手算什么?”
话是这样说,其实他是懒得和李姌解说战争的话题,按照后世的逻辑,战争让女人走开,老罗是个有些大男子主义的家伙,他真的不希望自己未来的老婆也和曾经的女战友一样变成女汉子。再者,这种悠闲的时段说些砍人脑袋的话题,该有多煞风景?
老罗习惯了冷面孔,却并不是真的木头疙瘩。
没办法的李姌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侧过身子借着宽大的衣袖来挡住被抓着的手,那张小脸却越来越红。
只是,这种掩耳盗铃的举动又怎能瞒得过人?
不过老罗可没有让外人看自家未来老婆笑话的想法,“傻娘子,紧张啥?将来你嫁给我以后还要生十七八个娃娃呢,让别人羡慕去吧。”
娃娃?还十七八个?李姌的脑袋里再没有别的想法了,“呸,谁要十七八个娃娃?又不是猪娘子!”
火头上来,李姌也顾不上害羞了,小手抓着老罗的大手开始唠唠叨叨,至于先前说的什么打仗的事情更是不知道被遗忘到哪里去了。
老罗牵着李姌慢慢在前面走,花彪守在他脚下,在他脚步的空档里钻来钻去——这是它在非洲草原时候就养成的一个小习惯。
在他们身后不远处,一大群大大小小的孩子围绕着老罗的手下们,听他们胡吹大气,其中孩子缘最好的是大个子斯坦,机灵的小鬼们都叫他巨人叔叔,没办法,谁叫他脸上那副憨傻的笑容最有亲和力呢,当然其他的家伙也不差就是了。
老罗对这种互动从不干涉,反而有意推广这样的互动。每个男人都有一个英雄情结,不是成为自己心中的英雄,就是成为别人心中的英雄,而孩子们的单纯的崇拜目光恰好是多数男人心中的软肋,其效果并不差于女人的温柔。而且这样的互动其实是双向的,孩子们的单纯目光满足了军人们的英雄心理,抚平了他们战斗之后心中的那种焦躁,与此同时,铁血军人们的作为何尝不是孩子们心中的榜样?
别说什么太过血腥的东西不适合儿童的教育,这个时代可不适合温顺绵羊的生存。
十指不沾阳春水倒是活得无忧无虑了,但是背后需要多少人力和物力的支撑?
老罗可是清楚记得后世的chn,多少生活在歌舞升平世界里的人对护卫了他们生存状态的军人们的态度,那是怎样的嘲讽和鄙夷?单单是什么教育体系的缺失吗?
一方用血肉支撑起了和平的国度,另一方却在和平的国度里嘲讽他们那个世界构成的支柱,那该是怎样的不公平?
老罗可不希望自己收养的这些孩子变成那个样子,温情与和煦是必须的,风霜与雨雪同样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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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 马事
对老罗来说温情只能是人生的点缀,至少在时下这个阶段他没有精力顾及,陪着李姌走一段路回到预设给民营的位置之后,他就陷入了大堆的琐事当中。
虽然有一众人手帮忙安排具体的扎营事宜,但终究有些事情还是需要老罗来掌控的,没人可以替代。
这不,刚刚把李姌和童子营的孩子们一起安顿好,同样多日未见的李轩找到了老罗,“三郎,这次可是打了一个大胜仗啊。”
“算不上什么大胜仗,突厥人、葛逻禄人加上党项人三部人马还是有些底气的,只不过他们凑到一起就是个错误,令出多门就是乌合之众!只是可惜死了千多个战士!”老罗心底真的没把这次战斗当回事儿,如果不是对方非要统合在一起做拦路鬼,而是在东行的路线上轮番袭扰,那才是真正的麻烦。
“怎会不是胜仗?杀敌那么多,还有万多人的俘虏,光是那些马匹,足够用来替换水土不服的阿拉伯马了!”李轩比老罗想得开,虽然没有真正做过军人,但他认为胜利就是胜利,不管怎么胜的,只要是胜利就足够。
“那些阿拉伯马还没有好?”老罗不想纠缠这个问题了,这种观念上的事情没法分清对错,对比来说,他更看重那些实际问题,比如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的近千匹阿拉伯马。
“最近天气暖和了,有些恢复了体力,但是那些生病的马,多数还很瘦弱,不能供人骑乘。”从冬季开始就陆续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营队里百十个养马好手轮番伺候着才没有大量损失,为这个事情,李轩没少头痛。
“哦……这种事情没办法,以后看来还是要尽量保留北方马种,今后到了河西之后,我们要培育自己的马种,这事情还要劳烦轩兄多关注,还有,那些生病的阿拉伯马还是要精心照顾,毕竟都是好马,人能适应不同的地区,马也能!说不准过些日子那些马匹适应了,它们生下的小马就不会有同样的问题了。”老罗会选马骑马,但是对养马的事情真的说不上精通,不过有一个后世养马的哥哥,再加上一点优胜劣汰的基础生物知识,判断这些真的不难。
“有道理……人水土不服会生病,马当然也会,人会好,马当然也会好!”低头琢磨了一下,李轩就了解了老罗的说法,对这种观点大表赞同。
马匹的事情确实不是小事,在这个时代,它们就等同于后世的机动车辆,尤其是大量优良的战马,本身就是军队机动作战的优良保证,无论怎样重视都不为过。
老罗可是深知这一点,按照正常的历史发展,人类用马匹代步还要至少持续将近九百年,即便他到达这个时空,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带人在短时间内搞出替代马力的机械动力,更何况机械动力本身的消耗比供养马匹的耗费可要大太多了。
“嗯,是这个道理。”确定了李轩的说法,老罗接着说道:“大力士马的适应能力就不错,黑云,你知道的,我那个大家伙,牠只是在刚到库扎克的时候生了一场病,很快就好了,其他的大力士马也差不多。”
“大力士马确实不错,不过……”李轩稍有些犹豫。
“不过什么?”
“那些大家伙吃的太多了,一匹大力士马的吃食可以满足至少五匹马的胃口,现在大力士马只有三十六匹还好说,将来如果多了……”李轩的手里几乎汇总着所有民事的材料,对坐骑这一块的事情自然门清。
“但是……”老罗当然知道这样的消耗,但李轩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他却有不同的看法,琢磨了一下措辞,他接着说道:“但是轩兄你要知道,对于骑兵来说一匹好的战马意味着什么,虽然大力士马的速度比不上阿哈尔捷金马,但是牠的负重能力却是骆驼都比不上的,披重甲的战士能够选择的坐骑最好的就是大力士马,阿哈尔捷金马的负重虽然也不错,但是一旦负重太多,体力下降的就太厉害了……至于轩兄你说的食量太大,我倒不认为是什么问题,你知道的,我在到达希尔凡之前就在收集各种种子,这一路上也没断过,知道我手里都有什么种子吗?”
“是什么……”李轩听得很仔细,老罗说的前半段他也认可,却没想到老罗把话题突然转到了什么种子上面,不觉有些愣神。
“轩兄应该也见过,一种牛马非常喜欢吃的草料,希尔凡西面明盖恰乌尔那边就有很多,开着紫花的那种,我管它叫紫花苜蓿,这种草料适合大面积种植,用来当牧草最合适不过。”老罗这个倒不是瞎说,后世他哥哥的牧场就种了不少这种牧草。
“真的?不过种草这个事情……”李轩对老罗是比较信服的,但是这时代可没人说过草还需要栽种的,一时有些迟疑。
“除了这种紫花苜蓿,我还收集了很多其他的草籽,到时不妨混种试试,总有法子解决草料问题的,而且,种了牧草的田地适合养地,隔几年轮耕种麦也是不错的。”这个问题就是老罗道听途说来的了,他可没种过田,但是后世听来的不见得就不成,他有大把的时间和机会测试这个。
“也罢,就听三郎你的,据我所知,在希尔凡时候曾经用的麦种就比东方要好,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李轩半信半疑的认可了老罗所说的草种的事情。
“我也不是很懂,不过到了东方找几个农家的人总还是能搞得清的。”老罗说的这个农家可不是指农民,而是诸子百家里面专擅农学的那个农家。
“农家?这个时候东方还有农家的人吗?听说在大唐的时候,农家的人就被排斥的进不了朝堂了,如今?啧啧……”话语说完,李轩还很罕见的露出了揶揄的表情。
老罗不明白李轩表情下的意思,直接开口问道:“怎么说?轩兄莫非也是看儒家的人不顺眼?”
“算了,不说这个,还是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