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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虚甩了甩衣袖,很潇洒地飘然而去。他使用的仍旧是那具傀儡,如今已经用得完全看不出是个假人。(未完待续。)
第三七四章 知死而战为气势
明白气势是什么,做起来却并不那么容易。
打不过就逃,逃走了等有必胜的把握再回来报仇,这是钟珍多年来的习惯,
作为一个小地方来的小人物,对于强权,对于强大的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不由自主的惧怕,这已经根深蒂固,即使在军队训练了那么久,钟珍也无法完全彻底的克服。
倘若真是迫不得已,她当然会拼命,用全身上下每一样可以利用的东西来拼命。
但是内心深处,她是怕死的。
唯有一死最难!
钟珍想起独孤明珠,如此善良美丽又如此多情的女子,却在面对死亡的最后关头,彻底失去了常态。
仿佛是众口一词似的,人人都点着一颗虔诚的头,修行之人要心性强大,可谁又真的能做到绝对的心性强大。
当力量变得强大了,大家才恍然大悟,似乎如今的心性比从前要强大了许多。然而并非如此,这种因为力量强大而似乎显得强大的心性,其实只是镜花水月,在面对绝对的强者面前,瞬间瓦解。
她钟珍也用这种自我安慰的方式,努力地面对老皇帝,但是手心的汗水骗不了人,跳得比平常快的心也骗不了人。
即使坚定的心性没有彻底瓦解,能够强自支撑,也无法有必胜的气势。明知道打起来输定了,没有必胜的把握,怎么可能没有必胜的气势。
这是人性,任何一个人都不例外。
钟珍仔细的思索着李怀虚的话。从过往的经历中,渐渐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突然微微一笑,杏花这家伙不胡闹的时候。当个大门派的宗师倒是不错,保管教出一大批精英子弟出来。
彻底将死亡的阴影抛之脑后,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绝对的冷静,用一种最强大的声音告诉对方,我会赢。
即便是必输甚至必死,比不怕死还要不怕死,将死亡彻底抛之脑后。用必胜的信念去打一场必死的仗!
用元神将这心念传递,直憾对方的元神。即使明明知道会输,也要有这种必胜的信念。听起来很矛盾,但是其实归根结底,那就是彻底的不怕死。
她脑中泛起独孤破城一枪在手,勇往直前的气势。他坚信自己能赢。坚信即使是倒下,也是最后一个倒在自己人的阵营里。
钟珍记得探敌营的那一次,在宁国人挖的大地道中,与炼魂修者狭路相逢。独孤破城竟然以炼魄期大圆满力力战炼魂修者,与高出自己一个大阶层的人厮杀,简直无法想象,也绝无仅有。
炼魂期对付任何炼魄修者,根本就是直接碾压。毫无任何意外,但是他就是用这种必胜的气势去打那一场仗。
倘若没有钟珍偷偷以匕首将宁国炼魂修士的腿脚给扎穿了。独孤破城再拼命也赢不了。
我就是比你强,你会躺下但是我会站着。知死,而为胜而战,这就是气势。
明白这一点,钟珍直接去寻下一个魔,可惜她并未寻到炼魂后期的魔,却找到一个中期的。
站在三尺开外,她以元神向此魔极力地传达了一个信息:蠢货,你必死,我会赢!
无风,满头的发丝却在疯狂地舞动,空气中充满一种直逼人心的压抑。
在使用气势威压之后,魔的行动明显变得迟缓,充满犹豫和说不出的惧意。即使有魔身抵挡,也禁不起这种气势的打压。
钟珍心中充满喜悦,牛刀初试,竟然已经奏效。
她仍旧用的是同样的打斗方式,在三尺之外游斗,然而这次却明显不同,因为魔的犹豫和力不从心,也因为她心中强大的意志,钟珍简直如快刀斩乱麻一样,十分利落地就干掉了此魔。
更加让她欣喜的是,明白威压的使用方式,对元神本身也有极大的好处,会变得更加凝实。时日太短,细微得几乎觉察不到,但是长此以往,必定能够强大很多。
“倒也不是很蠢!”李怀虚神出鬼没地再次出现,快速念完渡亡经,很利落地吃完餐前小点。
从兴奋已经稍微恢复平静的钟珍面上仍旧带着笑容,因为她不单单领悟了威压,更让她收益的却是心性的强大。
狭路相逢勇者胜,虽千万人吾往矣!
对方是一个与她相当的魔,如果换了一个更厉害的,她希望自己能够做得更好。不过短期内却无法实现这个愿望了。
钟珍将手里的长剑慢慢收起,转身李怀虚以弟子之礼参见,继而笑着说道:“多谢老祖教诲。不过,我得先走了,有些要紧的事得去解决。你好生在这里住着,过些日子再回来常住。”
“你要走?不会是要将乾坤镜带走吧?”
“嗯,我得将它埋到天玄宗的地底,也不用埋太久,最多七八十年,等所有修士们的精血都回归了就取回来。”
李怀虚沉吟了良久,仿佛在很艰难的取舍之中,“七八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乾坤镜不在身边倒是个麻烦事。你不是说要存灵石打开乾坤镜吗?”
“眼下手头的灵石还不够,得出去再赚一些。除此之外还得寻一根养魂木,到时再你就可以抽一道神识进入乾坤镜里,借个快死的或者哪个坏蛋的身体做点事。”
李怀虚得意地哈哈大笑,“又得求到我的头上。现在你算是明白了,筑基期和金丹期太弱,神识离体之后就算有养魂木也存留不下来,很快散去。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没有好处的事我才不干,你得多赚些灵石来收买我。”
钟珍无奈点点头,先前李怀虚帮她剥除白鸟元神的时候,她才明白。元婴修士的一道神识,竟然有点像个化身一样,能说话能做事,根本不是她这种人能比的。
“家乡就你和我两人在外界,难道你不想多几个乡亲?”
李怀虚摇摇头,“我的家乡是杏花村,就是暗墓门那一块地方,其他地方没什么好想。那块苦难的土地,小孩子玩泥巴能瞧见枯骨。河水却断流闹旱灾,我就是那个时候离开村子的。活了这么多年,哪里还有什么家乡不家乡,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未完待续。)
第三七五章 且行且珍惜
钟珍默默无言,暗墓门附近的确是一块看着挺让人伤怀的地方,就连死了老杏树,因为太过天气又冷又干,始终没有腐烂。
老杏树就这么与杏花老祖的雕像互相凝视,变成了一具屹立不倒的老树僵尸。
李怀虚继续发表他的意见,“乾坤镜里的人都是灵体,本就不应该修炼,灵晶都是外界的灵石所产生,功法大概也是外界某个修魔者传进去的。小小一块地方被搅和得天翻地覆,你年纪小读书少不知道,我寻过一些很老的古书,从前没有修行这么一回事,大家安居乐业,其乐融融。”
钟珍很认同李怀虚的话,灵体修炼本身有太多的弊端,免不了互相吞噬。
再则镜中世界太小太小,并不适合修行,修行者与凡人混居,一方太强大,一方太弱小。
“可是我再也看不到曾经的朋友了,他们很快会死去。乾坤镜里的时间要快十倍,再过几十年,大家都是黄土中的骨头。我真的真的不想这么快就说永别。”
仿佛要将他一生最正经的话说出来,李怀虚做师公做得上瘾,语重心长地说道:“孩子啊,你还是活的年月太短了,不明白修行或者修仙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许有一些冠冕堂皇的说法,是要寻道,是要领悟天道,然而大家真正的目的乃是长生。吾等修者与天争夺生机,天道无情,人也一定要学会走向无情之道。活得越久。就得一次次与曾经相识的人永别。你的亲人,朋友,师父。最终只会剩下你一人。那么你是打算抹脖子跟着他们去死了,还是继续走下去呢?”
听了李怀虚的长篇大论,钟珍低头默然,杏花说的应该是正确吧!
不说凡人的生老病死,即使修仙者,也是一路走一路倒下,十万修士未必有一人结元婴。化神期就更稀少了。至于飞升之人,几万年都不见得有一人。
那唯一的一位飞升者,他的心该有多坚定。一生之中,面对如此多的生离死别,还能勇往直前。
修仙修的是长生,也意味着修的是无情之道。
钟珍细细地思索。她当初毅然地穿过了大雪山。其实已经是永远地告别了过往,走上了无情之路。古往今来,没有人穿过大雪山或者是苍茫海之后,还能再次出现在人前。
告别之后,发现还能够再重逢,这其中的喜乐却无法让人抵挡。
这大约就是执念了,她的执念是亲情与友情,不知道要用什么方式去割舍掉这份执念。
但是。真的要将一切都割舍吗?
钟珍断然摇了摇头,“不。我还是得去做这件事,常言道且行且珍惜,即使他们终将离我而去,但是这些记忆会存留在心中,他们的心中也有我这个人的存在。我之所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人,离不开那些亲人朋友们。”
她在心中又补充了一句,追寻长生之路,为何要将过去抛弃,人都是从过去走到现在,然后迈向未来。没有过去,又哪里会有将来。
自身的性格与命运将她推到一条孤独的路上,除了在这条路上不断向前,也要从中其中寻找一道光明与温暖。
回到大湖的附近,钟珍好好地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便出去寻了一些小动物,剥削干净,制成熏肉方便带在路上吃。
她需要维持魔身的生机,毕竟养魂灵草不那么容易弄到,价格昂贵,还不如多弄些阴地特有的小动物,制成熟干肉,味道虽然不怎么样,胜在不容易坏。
野果也采集了不少,用乾坤镜里带来的玉盒装无数盒子,平时吃腻了干肉,打个牙祭也好。
她在大湖旁边烟熏火燎的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