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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
“记住,不要再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凡是那天见过李家来人的人,你今天晚上,便让灵鬼出去,把这些人统统杀了,不要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说到最后。
金花教主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人的杀气。
为了成道,哪怕是杀个血流成河,哪怕是错杀一千一万人,那也都是值得的。
中年女人添了一下嘴唇,露出一丝残酷和冰冷,眸子里更是闪出一丝兴奋。
作为一个灵童
掌握着神通秘法。
有了这种超越了普通人的能力之后,她一直看不起普通的人。
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俯视天下百姓。
每一次杀人,在她看来,便如捏死一个个蝼蚁一般,根本是从没有放在心上。
“教主,请你放心!”
“我保证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只待天黑,我立即让灵鬼动手,把见过李府来人的人,统统的杀死,用他们的精血,滋养我的体魄,用他们的灵魂喂养我的灵鬼。”
金花教主点了点头。
“做的干净一点!”
“杨晨你不要动他,把他交给我,我亲自解决掉他!”
“若是没有其他事,我去了。”
灵童弯腰躬身:“恭送教主,教主仙寿恒昌,长生不老。”
一股黑云,从金花教主的身上冒了出来。
这股黑云裹着金花教主,飘出内室,直飞到半空。
刷的一下。
直往东南去了。
时光荏苒。
不知不觉,天色已黄昏。
渭城东南方向的一个石洞中。
金花教主猛地睁开了眼睛,望向了杨晨的家的方向。
“是时候了!”
一拍脑袋。
一个蛇形魂魄,跳出身体,夜游而去。
杨晨的家里。
孤灯,破屋,一人独卧,浑身僵硬。
杨晨睁开了眼睛。
“真是睡了一个好觉!”
摸了一下头。
没有一点酒后的后遗症。
在现代的时候。
杨晨酒量不大。
略微喝一些白酒,便会醉眼朦胧。
严重的时候,更是会吐的一塌糊涂。
第二天,更是头痛欲裂。
需要吃药才能够舒服一点点。
“想不到这大周朝的酒喝着不怎么样,却不上头。”
这个时候,杨晨还不知道,在他喝醉睡着的时候,吟了一首饮酒诗。
这首诗,引动了天地元气,对他的身体洗刷了一遍。
元气纯净无比,透体而入,把身体中的有害的酒精部分,早已经驱除。
不然的话…。。
喝那么多酒,怎么可能不头疼。
随后,扫视了一下四周。
杨晨愣住了。
这不科学啊,怎么会这么干净?
第四十四章:危险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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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不大,一眼扫过,便尽收眼底。
纵使杨晨喝的不省人事,却也知道,那杜公子、陆先生两个人,也是喝过就走了。
绝没有留下来收拾杯盘狼藉的桌子。
“是谁弄的呢?”
杨晨揉了揉头发。
皱眉苦思。
貌似自己似睡似醒的时候,鼻子里传来过一股幽香。
也貌似自己迷离的双眼,曾经看到过一个靓影在自己的眼前飘过。
更貌似,自己的鼻子被人捏过……
杨晨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手指尖上面,有着淡淡的幽香缭绕。
模糊的靓影,熟悉的味道。
“会是谁呢?”
杨晨的眼前,浮现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的影子。
在这整个渭城中,自己除了几个损友之外,其实没有任何的亲人了吧。
父族?
母族?
杨晨呵呵一笑。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父族可以说除了他一根独苗之外,已经没有他人了。
杨家数代单传,人丁单薄。
至于母族。
只有一段忧伤的记忆。
杨晨也没有去翻这段记忆,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
“应该就是她了!”
“我可以理解林为何来找我退婚,毕竟,像我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给我啊,一个百无一用的书呆子,换作是谁,也不忍心把自己的女儿或者妹妹推入这样的火坑的。”
“只是林诗诗,为何半夜来找我,还要和我继续做未婚夫妻,这估计是大周朝数千载的女德教育作祟吧。”
所谓“女人不能改嫁、好马不配双鞍、一女不嫁二夫……”
更不能退婚。
这便是大周朝的女德教育吧。
如今的杨晨,依然不知道,那天晚上来找自己的,并不是林诗诗,而是林诗诗的妹妹林文华而已。
若是他知道了真相的话,估计也只有一声苦笑吧。
“这一下,我亏欠‘林诗诗’不少了啊。”
“没有想到,她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会亲自动手,来帮我打理家里的卫生。”
杨晨现在基本确定,肯定。
这家里的卫生,定然是林家的大小姐‘林诗诗’打扫的。
除了她和自己有些亲近的关系之外,渭城中估计也没有人关心自己的死活了。
揉了揉脑袋。
杨晨苦笑一声:“罢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咱们有缘没缘的,就让老天爷当家作主吧。”
不再想有关‘林诗诗’的事情。
杨晨看到,家里的卫生虽然收拾的很不错。
可是很显然,还没有收拾完。
他有些想不通。
这‘林诗诗’为什么收拾了一半就走了呢?
是临时有事离开的吗?
不知是什么事情,会让她匆匆离去。
不过,当杨晨看到桌子上还剩下的半海碗的酒水的时候,一张嘴,笑了。
“我貌似是明白,‘林诗诗’是为什么离去了?”
“一个林家的大小姐,居然在我这里偷酒喝,说出去谁信啊?”
摇了摇头。
想象着‘林诗诗‘喝酒的模样。
杨晨忍不住又一次笑了。
笑着继续收拾家里的卫生。
片刻工夫之后,便收拾完了。
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收拾起来倒是方便了不少。
干干净净,清洁溜溜。
四处皆空。
把垃圾收拾了,拿起来,走出屋门。
一看,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整个院子里的积雪,也都已经被人打扫干净。
杨晨的心里顿时有些莫名的感动。
“莫非这积雪也是‘林诗诗’清理的?”
“她真是个心底善良的好姑娘啊,我要是真能娶上这样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当老婆的话,也不知道需要我前辈子敲碎多少木鱼。”
提着垃圾袋,走出院子,找了地方扔了。
折身返回家中。
如今天色已黑,原本是熄灯熟睡的时候。
可是杨晨刚刚睡醒。
精神抖擞,一点儿的睡意都没有。
黑灯瞎火的,坐在椅子上,四面寒风从茅草的缝隙中钻了进来,偶尔吹在身上,冰寒刺骨,令人牙齿打颤。
“我现在手里有着杜公子借给我的几百两银子,暂时是不愁吃的,等到冰雪融化,大地回春的时候,先盖上几间好房子,好好的舒服一些。”
看了一下自己现在住着的这几间破茅庐,摇了摇头,叹息一声:
“这样的房子,怎么住人啊。”
“待房子盖好,就剩下吃穿用度,也要处处花钱。”
“我还要修行工夫,要配药练功,每一种药材都是非常珍贵的。”
“纵使有着这几百两银子,也不够自己这样花,自己必须得想办法赚钱,这样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
说起来。
杨晨觉得自己还是挺憋屈的。
人家一穿越,起码都是什么侯府的少爷,皇宫的皇子,起码也是武林世家的大能的儿子,绝不会为吃喝拉撒发愁。
不想自己,这才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几天。
就花了外人两次钱了。
连肚皮都养不好。
一次是几个损友对的钱。
自己海吃海喝花了。
这一次,则是一个一见如故的朋友,本着朋友有通财之谊,借给了自己几百两。
真丢穿越者的脸。
不过,杨晨对这样的朋友是打心里喜欢的。
觉得,这样的朋友那是多多益善才好。
因为,杨晨很明白。
要是换做自己的话,绝不会把几百两银子借给一个才认识了不到一天的人。
“古代人真实在啊。”
“不像我那个时候,尔虞我诈,想向别人借钱,那可是千难万难啊。”
“不是很熟的朋友,一毛钱也不会借给你的。”
“要知道,那个时候,借钱的是孙子,欠债的是大爷,谁敢随便借钱啊。”
借出容易,收回来就难了。
杨晨心里想着杜公子的事情。
越发觉得,这杜公子不是平常人。
举止雍容大度,气质非凡,身穿锦衣,又怀巨款。
妥妥的一个高富帅。
用现代话来说,这就是个土豪啊。
几百两银子,对平常人家来说,是一笔巨款。
而对杜公子这样的土豪而言,说不准都不够一顿盛宴的饭钱。
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
杨晨收这钱,收的心安理得。
待自己有了钱,加倍还给他就是。
要是自己不收这钱,身无分文的话,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