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无争无疑很懂人心。
或者说,商人都懂人心。
他很明白一个从来不讨价还价的刀手突然开始要高价,是因为他想退隐了。
陈小桔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他的确想回家了,出门这许多年,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还有个梳羊角辫的小丫头,等着自己回去娶呢。
“八百两,剩下的三百两,算是我这些年的谢意。”秦无争答应了。
“谢谢。”陈小桔起身,没有再说别的。
二、
王十方是个和陈小桔完全不一样的人。
他喜欢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穿最鲜艳的衣服,玩最漂亮的女人,杀最难杀的人。
他的佩剑叫做奔雷。
一剑奔雷。
很快,非常快。
洛阳第一快。
他是洛阳最好的刀手。
所以理所当然,他也是洛阳价码最贵的刀手。
他最喜欢的就是穿着新买的鲜艳衣服,骑着刚到的良驹,招摇地闯过市集。
可他和陈小桔是朋友,很好的朋友。
很奇怪,但事实就是这样。
“你不该走。”王十方见到陈小桔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
他已经知道了陈小桔打算不干了,回乡下。
他觉得很愤怒,明明陈小桔是那么有天分的人,他应该成为和他一样的人。
穿最鲜艳的衣服,骑最神骏的马,然后他们并肩越过长街,簪花楼上的姑娘们掩面羞红。
可是他居然要回家了。
“还想你乡下的小媳妇?”王十方冷冷问。
“恩。”陈小桔点头。
“说不定她早就已经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王十方言语刻薄。
但陈小桔只是笑笑,就像是之前无数次,王十方说那个乡下的姑娘也许嫁人了,死了,或者别的什么。
“回家挺好。”陈小桔还是笑。
其实他也记不太清那个女孩的面容了,只记得他走的那天,她站在村口,羊角辫在风里飘啊飘。
家乡的桔子就要红了吧。
他仰起头,躺倒在床上,看着昏暗的天花板,笑了起来,觉得蛮好的。
三、
秦无争曾经是洛阳城最好的剑客和刀手。
十年前,他有个绰号叫青丘狂龙。
意思是他的剑法恣肆狂放,施展时犹如夜月狂龙舞青丘。
十年过去了,当年的青丘狂龙成了听雨楼秦掌柜。
很多事情变了,洛阳城里记得秦无争剑法高妙的不多了,只知道他杀人不见血。
他自己,也很多年没有再用剑了。
“掌柜的,茶凉了。”新来的小二殷勤地给秦无争换水。
听雨楼上,秦无争正和洛阳道上另一名中间人花四爷相对而坐。
“生意不好做啊。”花四爷叹口气,看了一眼秦无争温润的面容,又去看四周围的雕梁画栋,说,“也就只有你这听雨楼了。”
听雨楼建成数十年,历来是洛阳城的风水宝地,八年前听雨楼的老掌柜半夜中风死了,秦无争盘下听雨楼,自此生意越发兴隆。
“四爷多虑了,做下这一单,可以享几年清福了。”秦无争笑笑,很温和。
他仿佛永远都是这么温和,让人完全想不到他做的是杀人的买卖。
“但愿吧。”花四爷还是叹气,顿了一下,他又说,“我听说你手下的小桔要洗手了?”
洗手就是退隐。
这世道生意难做,便宜的刀手靠不住,贵的养不起,像是秦无争手下的王十方,每单要拿七成,最近这一单更是要吃九成,哪个中间人吃的住?
秦无争却听之任之,还是一副温和的样子。
独独陈小桔,与众不同,身手好,靠得住,又忠心耿耿,要价却比一些刚出道的新人还低,如今他要走了,别的中间人都是幸灾乐祸,四爷却也是难过。
因为他偶尔也能通过秦无争的关系,借用一下。
“要走的留不住。”秦无争还是笑。
他很明白这个道理。
这世上总有人来,有人走。
四、
听雨楼对面就是簪花楼。
簪花楼是洛阳城出了名的风流烟花地。
莺莺燕燕,长歌曼舞。
与清雅隽永的听雨楼遥遥相对,听雨簪花,也是别有情趣。
惊蛰前两日,天气很暖。
夜,月明星稀。
簪花楼三楼雅间。
簪花楼名妓小怜高坐堂上,正要开腔高唱。
堂下坐的是洛阳道上出名的黑道人物鬼眼凶刀仇无忌。
仇无忌一把大刀使得凶霸异常,杀人时更是杀气冲眼,犹如鬼妖。
可他此时眼里没有凶光,只有迷醉,盯着堂上佳人是一眨也不眨。
这时雅间门悄然而开,送酒的小厮小心翼翼地将酒菜端来。
堂上美人开腔唱道:“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是小晏的词,本来凄婉非常,此时却被她唱的婉转多情。
那仇无忌不知道小晏大晏,只觉得这美人钟情自己,恨不得立时冲将上去,将这美人拥入怀里好好爱怜一番。
小厮这时已经把酒菜送到,正一样一样摆开。
仇无忌却是不耐烦,挥了挥手就要小厮滚下去。
可谁知就在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
小厮猛然出剑,一剑简简单单,毫无花俏,却是杀人的剑。
一剑封喉。
陈小桔!
仇无忌甚至连一声喊都没发出来,鲜血就喷飞了出来,更不用说去拿手边的刀御敌了。
仇无忌倒下,堂上美人还在唱:“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乍见杀人,她没有丝毫惊慌,反而曼步走下堂来,将门关了。
陈小桔拔出长剑,确认仇无忌死了,就打算离去。
那名妓小怜却是拉住了他的衣衫,低声道:“晚上来我房间。”
陈小桔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陈小桔和小怜认识有六七年了。
六七年前,小怜还是个青衣丫鬟,陈小桔也是个初来乍到的新嫩。
六七年过去了,青衣丫鬟成了名妓头牌,新嫩却成了老嫩,还是穿麻衣,喝劣酒,一副穷酸样。
可小怜就是舍不得。
不知道是不是忘不了当年雪地里的初遇。
“真要走啊?”美人在镜前卸妆。
杀手在一旁端坐。
“想回家了。”陈小桔笑笑,他已经换回了平日里的粗布麻衣,笑起来又是那副简简单单随随便便的样子。
屋子里沉默了下去。
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
过了一会,陈小桔起身,说:“不早了,我该回了。”
小怜急忙转过身拉住他,也不管还有一支金步摇还没拔下来,低低说:“你没听我唱吗?”
“唱什么?”陈小桔愣了一下。
“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美人低唱。
夤夜深长。
未解的金步摇在烛火里耀着醉人的光。
原来之前堂上美人,万千情意,尽是对小厮说。
此时无声,胜有声。
陈小桔顿了很久,说:“我再留一会。”
快天亮的时候,陈小桔还是走了,他替小怜掖好被角,摸了摸她的脸蛋,转身出门。
江湖儿女江湖老。
此后,再见无期。
五、
二月初八,惊蛰。
早上的时候,下起了很大的雨。
陈小桔收拾好了东西,打算离去了。
他推开门,看着大雨满洛阳,想起当年第一次来洛阳时,也是这么大的雨。
那时少年麻衣仗剑,胸中也有志气豪情。
如今六七年匆匆过,心里想的却全是家乡的风景了。
该走啦。
他轻叹一声,关上住了六七年的屋子,撑开油纸伞,打算举步。
就在这时,有个伙计小厮,急急忙忙地闯进了他的院子,叫住了他:“桔先生!”
陈小桔看他有些面生,想了一会才想起他是听雨楼新来的伙计。
他不禁有些奇怪,最后一单杀仇无忌的钱已经结清,八百两上又加了两百两,这些年他和秦无争也算宾主相得,秦无争给的痛快,他自然也不会推辞。
难道说是秦无争反悔了?
照理说没这个可能,秦无争从来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桔先生……”那小厮说得有些颤颤巍巍,“王先生死了。”
“你说什么?”陈小桔皱眉,手下意识捏紧长剑。
他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王十方死了。
死的那么突兀。
这个喜欢喝烈酒,骑快马,穿鲜衣的男人,仿佛上一刻才刚刚纵马越过长街,他那狂放的笑声还没有散去。
可他死了,现在就躺在听雨楼后院的堂前,冰冷的雨水从屋外的檐角滑落。
“谁杀的?”陈小桔把包袱放在一边的几上,抱着长剑问得无比平静。
“江南一带现在风头最劲的那个。”秦无争站在一旁,还是神色淡淡。
江南一带,近几年风头最劲的,只有一个江南剑王,叶缺。
传闻此人善使快剑,一手剑法快若雷霆,亦有奔雷之称。
遇到这样的对手,以王十方的性格,自然是要会上一会。
“昨夜他出门前,我再三叮嘱,叶缺剑法极其高明,和他仅在伯仲之间,要他万万小心。”秦无争说道这里叹了口气,说,“可惜……”
可惜他不会听的。
王十方就是那样的人,他喜欢练最难练的剑法,杀最难杀的人,做这个世界上最刺激的事。
他见不得有人比他厉害,有人比他的剑快,他就要更快。
于是他死了。
过刚易折。
杀人者,人恒杀之。
陈小桔慢慢听完这一切,然后说了一个字:“好。”
好是一个字,却是一个决定,他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