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东哥,那个金翅大鹏虽然是分身,可难保本尊会找过来,我们还是快撤吧。”
符离东赞同的点了点头,他本就没打算占据这座城池,否则也不会任由手下糟蹋作践城主府。于是一声令下,那些正在搜刮钱财欺负小女子的成员们纷纷归队。五百多人浩浩荡荡的冲出城池,隐入夜色中,后面跟随的还有上千头载满负重的骆驼。
满载而归的绝版军团没有回酒泉,而是在嬴战的嘱咐下,绕过义渠国领地,直奔匈奴的地界。
毕竟绝版军团洗劫的那座城池与金羽城有关,虽然不会惊动大鹏王,可是难保对方不会派遣高手找场子,如果大刺刺的进入义渠国,不是给千骑添堵么。虽然嬴战并不介意给千骑找点麻烦,可是如今千骑应对其他众多部族联军就已经很艰难了,万一再引来金羽城,千骑撑不住了怎么办?在没有榨干义渠国最后一滴潜力之前,嬴战还不希望千骑出意外。
而匈奴就不一样了。匈奴和中原的世仇由来已久,嬴战丝毫不介意将这盆祸水泼向匈奴。反正匈奴势大,也不会在意这些麻烦事。
绝版军团中有匈奴族的成员,在这几个成员的引领下,迅速进入到匈奴一个大部落。能够和匪贼有交情的,又能是什么好人?所以,在得知符离东销赃的意图,又看到近千头骆驼的货物后,那位部落首领十分热情的招待了符离东。
一包包财物拆解分类过秤估价,那位匈奴的部落首领觉得自己胸口仿佛压了一座大山,想想绝版军团五百人的成员,再想想自己部族数万的战士,他心中升起了不顾一切黑吃黑的冲动。
在做出这个重大决定之前,他找来族中的萨满,令其占卜一下吉凶,结果,那位萨满一番祭祀请神,感应到了绝版军团中隐藏着的金丹期强者,立刻将这个结果告诉了首领。
金丹期强者,已经不能用人类的范畴和思维来估量,一个金丹期高手所能够发挥的战斗力远超过一个万人队,如果金丹期高手放开手脚屠城,屠灭一个万人规模的部落,也只是盏茶的工夫。招惹上一个金丹期的仇家,绝对是挥之不去的噩梦。
得知这个结果,那位部落首领哪里还敢动歪心思,不但招待的规格又上升一层,交易时也没敢过分砍价,让绝版军团赚的钵满盆满。不过他将这些赃物转手后,赚取的利润将会是十倍于绝版军团。
有了这笔钱,绝版军团的成员立刻开始搜罗好马,只是一天的功夫,绝版军团上上下下的坐骑就全都换了一遍,而且每一个人都是骑一匹牵一匹,每个人都有两三匹备用坐骑。
而后是铠甲、武器、强弓、箭矢、衣着、被褥……有了大笔的钱财,所有成员都充分的武装自己,毕竟谁都知道,只有装备好了,实力强了,才能打更多的胜仗,抢到更多的财物。
食物饮水补给完毕,又在匈奴部族放纵了三天三夜,符离东终于带着手下离开了匈奴地界,再次向沙漠开奔而去。
而此时,绝版军团成员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一样样都是匈奴的用具,不知就里的人看上去,这根本就是一支匈奴军队。
远离匈奴地界之后,嬴战拿出一把金狼头的大旗交给符离东,坏笑着说道:“东哥,看,这是夜修士为我们拿来的匈奴王庭旗帜,金狼头旗。”
符离东虽然是中原人,可是对于匈奴并不陌生,自然知道,金狼头旗是匈奴大单于的象征,匈奴大单于就是匈奴各部族至高无上的君王,金狼头旗就是他的象征,只有他一人能够使用。除非大单于赏赐恩宠或者派人执行任务,任何人妄自使用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嬴战不在乎,他不但要用,而且要大用特用。
接过这面做工精美细致的金狼头旗帜,符离东疑惑的看着嬴战。
“东哥,咱们在沙洲打劫,万一被人盯上多不好。可是我们挂上匈奴王庭的旗帜就好办了,有什么麻烦也是匈奴的麻烦,找不到咱们头上。”
符离东一听,觉得十分有道理,如果自己打着匈奴王庭的旗帜做事,那金羽城就算想要找场子也是去找匈奴的场子,如果他们实力不行,说不定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可……要是事情败露了呢?到时候我们岂不是要被两边一起围剿?”一想到同时惹上两个超级大势力,符离东就有点后怕。
嬴战嘿嘿一笑,“从沙漠到匈奴王庭,中间有万里之遥,消息传递十分不易,就算败露了,那也是三五年后了,东哥,我们总不能三五年一直干贼匪的行当吧。说不定明年咱们就在中原建邦立国了呢!再说,那么多赃物全都是匈奴人接手的,匈奴人可是有口难辩啊。”
一提到建邦立国,符离东顿时被戳中痒处,而且,嬴战说的很有道理,于是符离东心一横,将这面旗帜交给一名手下,于是,绝版军团除了那一面写着军团名字的大旗,又多了一面威武霸气的金狼头旗帜。
以后的日子里,这两面旗帜频繁出没在一个又一个沙漠绿洲城池中,一番劫掠之后又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他们就像是一群隐没在夜色中的饿狼,让人防不胜防。许多城池想要联合绞杀,却连一根毫毛都找不到。十万里黄沙中人迹罕至的地方太多了,根本不可能撒网般的搜索。
于是,一座座被洗劫的小城向他们背后的势力哭诉求援,报告一层层递上去,最后落到了十万里沙漠中第一大城金羽城的城主手上。
第一百八十四章:大单于
在一次次突袭劫掠的行动中,绝版军团五百成员分成了风林火山四支队伍,分别由追风四人带领,也正是一次次战斗中身先士卒的陷阵行为,追风四人在所有成员中树立起了近乎偶像的威望,他们麾下的成员全都改用了他们使用的兵器、学习他们作战的风格,甚至连衣着言行也都模仿他们。 这种情况,和个人崇拜无异。
而与此同时,符离东却一直没有任何突出的表现,他个人的影响力无限下滑。只是符离东一直认为追风等人服下了他的毒药,所以,他还是想当然的认为绝版军团控制权一直在他手中。是以,他并没有制止军团中对追风四人的盲目崇拜,甚至还有些乐见其成。
而经过近百场战斗,再加上符离东的各种资源供应和追风四人严格的操练,绝版军团的五百成员也都芝麻开花似的突破、晋级,此时,绝版军团中最弱的成员都有了练气四层的修为,最高的,则是十几个炼气七层、八层的高手,还有两个炼气九层的。而追风四人则有符离东和嬴战双份的丹药供应,修为已经稳定在了炼气十层巅峰,只差机缘就能进军金丹大道。
近百场战斗中,绝版军团的名号已经响亮亮的打了出来。他们疾行如风、侵略如火,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战斗作风令沙洲中众多贼匪模仿研究,这些贼匪的打劫目标再不局限于过往的客商,而是瞄向了一个个绿洲城池,虽然失败居多,可是还真有几个贼匪团伙侥幸破城,那收获,更加刺激了其他贼匪团伙的野心,而这一局面令所有绿洲城池头疼不已,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求援信一封接一封的发往金羽城。
最后,绝版军团的威名在十万里沙洲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还被途径沙洲的商人旅者传播向东方、西方、南方各个国度和地域。
而此时,正在沙洲某个角落中商讨下一个劫掠目标的嬴战等人还不知道,金羽城派出的一个使者已经来到了匈奴草原的王庭,面见匈奴最高统治者单于和他的众多将领。
“大单于,你的心腹屡屡在我沙洲纵兵劫掠,杀戮我子民,掳夺我财产,迄今为止,已经有百余座城池横遭战火,敢问大单于,是打得什么主意。”
说话的是一个鹰眉深目的少年男子,他的长相与中原人、匈奴人都有所不同,最明显的就是那他一头仿若金丝般的长发,即便头上那个黄金打造的冲天冠也有些黯然失色。
他身着亮黄色丝绸长衫,腰扎巴掌宽的金丝腰带,肩膀、胯侧还悬着亮闪闪的黄金饰品,长衫上那些栩栩如生的花纹也是金丝编织,就连鞋底和鞋面也都是黄金打造的箔片编织。
若是其他人,从头到脚的穿金戴银只会给人俗不可耐的感觉,可是偏偏放到这个少年身上就是那么的合适,那么的和谐。黄金不但没有令他的气质受损,反而平添一股雍容的感觉,逼人的贵气扑面而来。
向前一步,少年将一封外封金黄的书信交给身边的匈奴侍卫,那个侍卫立刻面色一变,随后艰难的将其呈交给大单于。大单于接过这封金黄色的书信,蓦地感到手腕一痛,手中这封书信仿佛有千斤重,这时,大单于才恍然明白,自己那位受过狼神祝福的侍卫为什么会额头冒汗了。
信封内没有书信,甚至一个字都没有,唯一的,就是一根金色的翎毛,一根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凌厉气势的金色羽毛。
大单于不是傻子,他知道这根翎毛是谁的,也知道这根翎毛出现在这里代表什么意思。十万里沙洲以金羽城为尊,而金羽城城主在大鹏王面前,不过是个看门狗罢了,眼前这个鹰眉深目的少年郎能够得到大鹏王的翎毛,绝对是大鹏王的心腹。想到那个流传了千年的传说,再想到当初族内那位大萨满告诉自己这个传说时惊恐的表情,冷汗,一滴滴的从大单于头上冒了出来。
正了正身,大单于收起了脸上的倨傲,转而谦和的问道:“使者……怎么称呼?”
那一身金黄的少年郎稍稍昂了昂头,用平淡却雍容的口吻说道:“我姓傲,名叫邪云!”
听到这个姓氏,大单于只感到头皮一麻,因为,传说中那位大鹏王也是姓傲,这么说来,眼前这位少年不是心腹那么简单,他绝对是大鹏王的血亲。否则以大鹏王的傲气,绝对不允许身边其他人跟自己同姓。
“那个,使者,你说的事情,我也听说过,只是,他们绝非我的亲信,那面金狼头旗,也不是我赐予的。”
傲邪云修长的眉头挑了挑,冷声问道:“大单于既然知道他们的存在,却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