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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潘小闲才发现,原来这中间的距离竟然这么远,唐玉跑了好久才回去,回去的时候战斗都快结束了。
唐千机已经先一步干掉了战神蝎,正在和金龙蛇联手攻击唐朝臣,此时唐朝臣乱发飞舞,满身是血,明显是支撑不了多久了。
当唐玉再加入战团时,她虽然实力最弱,却是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唐朝臣一个分心,金角“嗖”的一下飞到他胸口,张开了血盆大口狠狠的咬在他的胸肌上,蛇信子就好像锥子一般瞬间就穿透了唐朝臣的心脏,美美地畅饮心头血。
“唰——”
唐千机飞身掠过,手中寒光一闪,唐朝臣的头颅便冲天而起,一股血泉瞬间冲出了断了的脖颈。
“大少,”唐千机很装逼的没有再看唐朝臣一眼,身形一晃便到了唐玉面前:“潘小闲呢?”
“他杀了飞天蜈蚣,有急事就先走了。”唐玉轻松的道,大反派唐朝臣已经死了,潘小闲没事儿人的功成身退,她又已经先收了巨灵蟾做毒宠——四逼少女表示情绪稳定、毫无压力。
“哦……”唐千机听了便放下心来,潘小闲是帮他引开了飞天蜈蚣,如果潘小闲因此而死,那唐千机心中必然会无比愧疚。
既然潘小闲没事儿,唐千机也是无事一身轻,然后便饱暖思淫玉的瞄上了金角。
虽然金角是跟潘小闲同时出现的,但唐千机并不认为潘小闲有这个本事收服金角,所以唐千机以为金角的出现只是意外,或者说是他的伴生缘到了。
如果唐玉没收服巨灵蟾,唐千机肯定是会把这金角先让给唐玉。但唐玉已经有了巨灵蟾了,唐千机还没有毒宠,对金角又十分喜爱,当然想要收服过来当自己的毒宠。
但是他才刚刚靠近金角,表现出了意图,金角便察觉到了并直接反馈给了潘小闲。
潘小闲并不知道唐玉已经收服了巨灵蟾,所以他是准备把金角给唐玉赢得伴生缘盛会的,当然不可能让唐千机给收了去。
金角的身体里可是有着他的血脉,交给唐玉那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给唐千机算是怎么回事儿?
唐千机小心翼翼的靠近着金角,他正面面对金角,他的脸上绽放着温和的微笑,他的眼中闪烁着慈爱的善意,他的心里在对金角唱着一首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歌:
孩子孩子,为何你这么坏;欺负欺骗,为何你做出来;学会做好小孩,相亲相爱;关怀就在心中,充满色彩。乖乖,你快回来,我怀抱,一直为你打开;乖乖,要真心悔改,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小孩……
好吧,虽然细节上有些出入,但本质上就是这个意思。
唐千机首先对金角释放善意,当金角对他放下了警惕的时候,他就开始尝试使用秘法去沟通彼此的精神,当然如果金角冥顽不灵、拒不合作的话,唐千机就会改为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这就叫做先礼后兵!
要么被我说服,要么被我睡服,永远不可能有第三条路的!然而今天唐千机开了眼界了,金角历史性的走出了第三条路。
“咻——”
金角鄙视的白了他一眼,唐千机发誓这条小蛇绝对是鄙视的眼神,然后它就飞向了唐玉。
唐玉吓了一跳,金角的速度之快竟然是让她都反应不过来,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金角已经盘在她的手中,吐出猩红的蛇信子轻轻舔着唐玉粉嫩的手心,一副“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的软饭气质。
卧了个槽?唐千机惊呆了,这尼玛什么情况?我这里爱着你求着你给你唱歌你都不来,她什么都没做你上杆子扑过去跪舔?你说你是不是贱?是不是贱?是不是贱!
然而说什么都没用了,唐玉笑逐颜开的伸出一根青葱玉指轻轻点了点金角的小脑袋:“唐千机,我已经有了巨灵蟾了,要不然我跟它沟通一下,让它跟着你做毒宠?”
“呵呵,不必了,收服毒宠是要看缘分的,它与我无缘。”唐千机“唰”地打开折扇,云淡风轻的摇着,心里却在流泪——我才不稀罕呢!呜呜呜……白给我都不要!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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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男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儿!【3更】
巨灵蟾依旧趴在原地,围绕着它的血潭已经渗入了大地,在地面上留下一滩稀稀的墨绿色淤泥。
此时巨灵蟾已经摆脱了命若悬丝的状态,虽然看起来还是气息奄奄,但已经有了生机。
它的大肚子沉重、缓慢的一起一伏着,大眼珠子有气无力的看着唐玉,流露出依依不舍的目光。
雪白小手轻轻的抚着巨灵蟾的大脑袋,唐玉轻声的安抚道:“你的状况无法奔波,就暂时留在这里休养吧,我先回去复命,等把事情处理完了就会过来带你走……”
巨灵蟾当然听不懂人话,但是它和唐玉已经建立了毒宠关系,又拥有一定的灵智,所以能理解到唐玉的意图。
“呼哧、呼哧……”巨灵蟾张开大嘴,羡慕嫉妒恨的盯着盘在唐玉皓腕上的金角。
金角在唐玉雪白晶莹的皓腕上盘了好几圈,看起来就像是条金灿灿的手链,它得意洋洋的吐着猩红的蛇信子,原本它并没有觉得唐玉这个女主人有多好,但是看到可怜兮兮犹如被抛弃了的巨灵蟾,金角顿时觉得女主人对自己真是太贴心了。
普通宠物之间同样有着争宠的心思,更何况金角和巨灵蟾都是宗师实力的毒宠?
唐千机远远的看着,泪水湿润了眼眶——为什么唐千机的双眼常含泪水,因为他对这金角爱得深沉……
安抚好了巨灵蟾,唐玉带着金角走了过来:“唐千机,我准备回去了,你怎么打算?”
我怎么打算?我还能怎么打算?
已知千毒岭上宗师级别的五毒总共有六只,死了四只,还有两只被你收了,求此时我心里的阴影面积……
唐千机仰起头四十五度角望天,听说这样眼泪就不会流下来:“你去向姥姥和门主禀报这里的情况吧,我会在这里守着以免被破坏了现场。”
“好。”唐玉想想也是,这山上多的是五毒,万一别的毒虫来把战神蝎、鸡冠蛇王它们的尸体,甚至是把唐朝臣的尸体也给吃了,那可就不利于唐门的调查了。
目送着唐玉离去,唐千机幽幽的叹了口气,忽地他抬起双眼,眼中闪烁着寒芒盯向了那重重黑雾外的天空,似是发现了什么。
但是片刻之后他摇了摇头,或许是自己太小心了,只是一只大鸟飞过去了而已……
……
潘小闲一路把唐玉护送到了千毒岭的边缘,他没敢再继续,因为离开了千毒岭就没有了黑雾的掩护,现在还是青天白日的,他在天上飞着就太显眼了,所以他只能又返回了千毒岭。
唐玉安全离开了,潘小闲就可以专心的思考人生了。
我这双翅膀到底怎么办?潘小闲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痛苦的攥紧双拳,有这双翅膀就无法融于人类社会,可是如果不能和老爸老妈老婆相见,我要这翅膀有何用?
男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儿!驴儿哥一咬牙一瞪眼,回手抓住了翅膀狠狠往下一撕——去特么的机巴!不是,去特么的翅膀吧!
“嗷——”
驴儿哥一声惨叫差点儿疼昏过去,这还不是主要的,就刚才撕了这么一下,他感觉翅膀的骨头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而且是承上启下的一环,换句话说这翅膀扯掉了他怀疑全身骨架都会散架!
不仅如此,潘小闲刚才忍痛扯开的一部分,转眼间就又长好了,完全恢复如初毫无ps痕迹!
宝宝心里苦啊……
要不然,把翅膀藏在衣服里?潘小闲这么想着脱下了后背上破了两个大洞的衣服,然后再重新穿上,试图把两个收拢起来了的翅膀套住,只听“嘶啦”一声,一双翅膀竟然是不愿被束缚的自动张开,几根从皮翼上伸出的锋利骨刺瞬间便将衣服撕了个粉碎!
天啦噜!驴儿哥顿时泪流满面,难道我以后都只能裸奔了吗?
等一下!我还能穿跨栏背心!
潘小闲幸福的看着自己的上身那件唯一完好无损的工字背心,因为背后是很细窄的一条布料,完美的把双翅的翅根露了出来,既保证了不会露点又不约束翅膀。
从只能被迫裸奔一下子进步到能穿背心了,有时候幸福来的就是这么的简单!
经过白天的反复确认,潘小闲终于是接受了自己成了鸟人,呸!是成了堕落天使的事实!
变异之后他很努力的活着,他手下拥有夜火娱乐城,他成了联邦军方的上校军官,他给父亲换了腿,他为母亲修炼精神并已经初见成效,他有了爱他的老婆,还有挺他的兄弟……
然而从今天开始,一切努力似乎都成了泡影……
潘小闲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么彷徨过,哪怕他刚刚变异的时候,他都很明确的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但是现在他真的不知道他想干什么,能干什么,可干什么。
先去看看老爸老妈吧……
在彷徨的时候,潘小闲的心里第一个想起的永远是老爸老妈,哪怕老爸老妈根本就帮不上他什么,也已经没有能力给他指引方向,但只要能看到老爸老妈,他的心里就会无比的踏实。
借着夜色的掩护,潘小闲扇动翅膀飞向了山城基地,来的时候他是乘坐的唐门的飞车,回去靠自己就可以了,虽然潘小闲不知道自己的时速是多少,但是他明显感觉自己比飞车飞得还要快!
刚刚过完年,天气还很冷,高空中扑面而来的寒风就更冷,潘小闲运转赤霞内力在体内循环的话就可以无视这一点。
至于扇动翅膀所需要的体力,驴儿哥最不缺的就是力气,说他是永动机夸张了,但体力不够内力凑,那都不是事儿。
军区大院对于别人或许是铜墙铁壁,不过此时潘小闲直接从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