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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雪道:“我们快走!”
车队再次开动!
阿雪开着车,沉默了好一会儿,问道:“刚才那条虫子真的不是你打死的?”
“你问这个干嘛?”我道,“我也很奇怪!但是我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死的!”
“是于彤哥哥!”小若的嘴唇苍白,虚弱地道,“我的身体里面流得有于彤哥哥的血,是血毒死了那条虫子……”
阿雪一怔,问道:“什么意思?”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那些蚊子咬我之后,都会死掉……于彤哥哥的血对它们来说……就是毒药……”
我心中也很纳闷,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有什么特殊之处。小若这丫头是怎么知道的?
阿雪不敢在峡谷中停下来,直到天大亮,我们才走出了峡谷。这期间也有两架车子抛锚,原因是车子的几根螺丝钉被那种虫子腐蚀坏了,车子没走多久就因为螺丝钉承受不了而断掉。机械师只能重新换上螺丝,继续前行。
出了峡谷后,植被明显增多。到得中午,车队终于进入了那个绿洲。
羊群咩咩地叫着,几个村民牵着骆驼,用一种奇异的眼光看着我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也不知道说着什么。
阿雪和安叔率先跳下越野车。我唠叨一句,其实这个安叔我相当地不看好。要不是阿雪叫他安叔,我看在阿雪的面子上才叫他一声“叔”!要不然的话……哼哼……光是看他那张臭脸我就够了。
连接坐了这几天的车,看够了昏黄的沙漠,我的脑袋也有些昏昏乎乎,见到了这个地方,也跟着跳了下去。
一群人笑眯眯地立刻就迎了上来,为首一个皮肤黝黑,微微有些胖的中年人轻车熟路地来到阿雪的面前,问道:“诸位是要在这里住宿吧?”
……
阿雪点了点头,接下来他们说的话我就听不到了。估计是在和他讲价。
猴子伸了一个懒腰,走到我身边问道:“小若妹子没事吧?她这小丫头,也真够倒霉的!”
“没事,”我看了一眼车内睡熟的小若,道,“只是有些虚弱,睡觉了!”
他在一块石头上坐下,递给我一支烟,自己也打燃了一根,狠狠地吸了一口,吐出了一个烟圈。
虽然我早想戒烟了,可此刻猴子一发烟给我,我的烟瘾又发了。
他望着远方起伏的山脉,问我道:“你有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也点燃了烟,摇了摇头道:“从洼子村出来,我就觉得我的生活有点不一样了!可到底是什么地方古怪,我也说不出来!”
猴子又吐出了一个烟圈,目光有些茫然,喃喃地道:“我是说阿雪他们!他们很古怪!让我猜不透他们要干什么!或许…‘那个人’要来了……唉……”
他狠抽了两口,掐灭了手中的烟,问道:“彤子,你明天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寻龙点穴?”
我吃了一惊,问道,“你还真会?”
他看了我一眼,道:“你以为呢?也不瞒你说,我是盗墓世家。从我曾祖父起,我家就开始以盗墓为生。那年头,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也没什么生计!就只好挖些死人的东西,拿去和洋人换东西吃!”
我问道:“你现在还在干这个事情?”
“没了!早就洗手不干了!以前家境窘迫,干过一段时间,后来觉得盗墓太过于缺德,还要冒着被法律制裁的危险,也就不干了!现在凭借着祖上传下来的经验,开始干古董生意。”
他站了起来,遥望着远处的群山,道:“这一路过来,我都在留意这些地方的风水。有许多的宝穴,只怕有不少墓葬!而根据阿雪她们的资料,我甚至都有些相信,成吉思汗的埋骨之地就在这附近。”
我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到底是不是成吉思汗的真正陵墓我们也不清楚。因为我们不是考古,并不是真正的要去寻找成吉思汗的陵墓,只是我们的目的地与这个地方碰巧是一处罢了。
现在在内蒙的成吉思汗陵,其实是他的衣冠冢,他的陵墓到底在什么地方,谁也说不清楚。以前有学者说,在蒙古国的首都附近发现了成吉思汗的陵墓,可这一报告立刻就遭到了其他人的反驳。也有人说在中国境内,可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想要解决这个千古之谜,还有待学术界商榷。
此时,就见到阿雪一脸古怪地走了过来。他望着我们,道:“我觉得这儿有问题?”
“什么问题?”猴子一呆,问道。
阿雪道:“这儿这么偏僻,没多少人来,可我怎么觉得这个村子里面的人像是……啧!怎么说了,就像是城市里面那些专业的营业户一样?这不正常啊?只是借住几天,却还要和我讨价还价,怎么看都像是一群干生意的!”(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七十五章:野村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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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车里睡觉都快睡得背脊生疮了。
阿雪打算让队伍在村子里休整几天,顺便筹备些物资,等大家的精神和体力都恢复后,再借些骆驼将装备送到目的地。
最后一程路,基本上是在戈壁滩上行走,汽车的轮子很容易被坚锐的石头割破,有些地方根本就去不了。使用越野车的效率还不如使用骆驼。
因为没有旅舍,队伍里的人都只能分散在各家各户里。
还是有人的地方好!不用再提心吊胆了。
躺在床上,美美地睡了一个下午。晚上肚子有些饿,刚想叫主人家煮些东西出来吃,就见到猴子坐在外间的地毯上,双手抓着一大块牛肉,吃得吧嗒吧嗒地响,他这吃相,也太难看了!
见到我出来,他笑道:“彤子,来吃一块!味道虽然没你们南方的精巧,可你看这量……也太厚道了……这种大鱼大肉……吃起来太爽了!”
只见他手一扬,一块热气腾腾的牛肉就朝我飞来。
我笨手笨脚,好不容易才将这块滑腻腻的牛肉抓在手里。一股香味顿时飘进了鼻子里。
还不错!
肚子开始咕咕咕地乱叫。我也不顾什么吃相了,学着猴子的样子,张嘴就撕下一块了,还不及嚼碎就吞了下去。
这种吃肉的感觉,太带劲了!
“怎么样?”猴子咂了咂嘴,喝了一大口马乳酒,又伸手从大瓦罐里抓出一大块牛肉出来。
我想我们两个现在的吃相,绝对会把那些女孩子吓死的!
“两位老板,我这儿有一个东西,也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我和猴子吃得正热乎,就见到主人家拿着一个东西笑眯眯地走了进来。
主人家是一个六十多岁的人,头发有些花白,可一双眼睛却比一些年轻人的要亮。听说他姓马,我们也就叫他马叔。
他的皮肤呈一种健康的黑色,鼻梁很高,很明显不是汉族。恕我见识短,我看不出他是哪个民族的人。
猴子的眼镜一亮,咽下了口中的牛肉,问道:“你手里有货?”
这家伙,不愧是干古董生意的!
马叔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一看这位老板就是一个明眼人!果真是!”
猴子问道:“什么年代的?”
“是我家祖传下来的!”
猴子皱了皱眉头,起身将手洗干净,带上一双白手套,又道:“我看看!”
马叔从一个套子里取出了一个卷轴,递给猴子。看样子是字画之类的东西。
我也来了兴趣,将手里的牛肉喂到嘴里,起身凑过去。
猴子瞪了我一眼,道:“将你的手洗干净!”
我嘿嘿地干笑两声,也将手上的汁水洗掉。猴子展开卷轴,立刻啧了一声,说道:“这女的还挺漂亮的啊?画的是谁?”
我愣了愣,向画面看去,只见上面画得有两个人:一男一女。
女的在前面,所占的幅面差不多是整张画面的五分之三。男的在女的后面,面容不是很清楚。
两个人都很年轻,约莫着二十多岁,似乎是一对情侣。
女的穿着汉服,只不过是白色的还是米黄色的,还是鹅黄色的,我已经无法分清楚,因为这画卷早已泛黄。这种汉服的名字我已然记不清楚,只不过可以肯定不是齐胸襦,齐胸襦在汉服家族中是比较性感的,因此很容易记住。
嘎嘎!如果别人知道我这个设计过衣服的人竟然叫不出衣服的名字,一定会笑掉大牙的,只不过……哼哼……只要我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
而那个男子的衣服就相当古怪,说一句实话,我跟服装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我硬是没有见到什么衣服跟这件衣服是类似的。
女子的表情非常细腻,婉似要从画中跃出来。我看着这副画,总有点怪怪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地方怪,却又说不上来。这种感觉,最让人头疼!
猴子拿出一小块高倍放大镜,细细地看了起来,笑道:“清初才子纳兰容若早期的作品?”
马叔堆起满是褶皱的脸,笑道:“你老识货!”
“你耍我!”猴子嗤笑一声,笑骂:“这只是有人模仿纳兰容若的画法画出来的!说是赝品?也不是!因为这直接没有鱼目混珠的动机。画画之人只是单纯地模仿纳兰容若的画法。如果是纳兰容若的真迹,那倒是值钱,可这个嘛……虽说不值钱……可考虑到它有些年代了,也算是一个古董!模仿纳兰容若的痕迹很明显,但画中这个女子非常有观赏价值,要不这样吧……我也不会坑你,我出九百块钱给你买了!”
九百块钱?
马叔有些许犹豫。他道:“能不能再高一点儿,一千?”
猴子又啧了一声,开始讨价还价,道:“整的不好!我也是一个爽快人,不喜欢磨磨唧唧,就九百八!你看多吉利!”
“好吧!就九百八!”马叔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猴子的眼睛骨碌碌地转着,问道:“叔,这幅画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