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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棺冥妻-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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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鬼墓之中的法阵还在,那些被困于鬼墓中的鬼灵,一个个依然被困在鬼墓中。

    一眼看去,墓园之中横七竖八的摆放着一口口陈旧的棺材,以及一个个露天的墓穴。

    一阵阵的心力从我的手中汹涌而出,朝着我手中的降魔杵汹涌而来。

    咔擦!咔擦!

    随着心力的涌动,那些摆放在墓园中的棺材立即发出了一阵阵棺材盖松动声,一个个的鬼灵随即从沉睡中被唤醒,从棺材之中爬了出来,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带着一种敬畏的目光看向了我。

    我是鬼墓的新主人,鬼墓中的一切都听从于我的意志。

    随着我意念一动,有十来个鬼灵立即从棺材旁朝着我这边走来,不一会便穿过了鬼墓周围的法阵,出现在了外界。因为是受到我的命令,所以他们穿过禁锢法阵时,法阵并没有催动。

    这十来个鬼灵,正是当初被我从人皮客栈救出,最后却又惨死在沈长秋所控制的活死人手中的那群小混混。

    这群小混混因为偷了沈冰瑶的金首饰所以遭到了沈长秋的惩罚,可无论如何,他们都罪不至死,更不应该被关在这鬼墓之中承受牢狱之灾,为此,我打算送他们离开。

    “百年黄土无后忧,阴阳路上莫回头。了却生前身后事,来世再解今时愁……”

    这一刻,我开始默默念起了法咒,在我的法咒声中,一道散发着白色光华的道路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一股令人灵魂都感到颤抖的阴寒随即从这条道路中散发而出。

    这是一条阴阳路,一条同样阴间的路,而现在,我便打算将这些小混混的鬼魂送回阴间。

    “何硕,我能够帮你的只有这么多了,投胎转世后,希望你能好好做人,别再当什么小混混了。”

    我看向这些鬼魂中唯一一个我记得名字的,朝着他说道。

    何硕的鬼魂此时受到我的控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眼神一片空洞,不过我知道他肯定是有听到我的这番话的。

    我不再多言,开始继续念诵起咒语,催使着何硕他们一步步走向了阴阳路。

    不一会,这些人的鬼魂都逐个消失在了阴阳路的白色光华里,而我继续看向鬼墓之中,又将所有的普通人鬼魂都一一放了出来,让他们前去了阴间。

    沈长秋是一个杀人狂魔,哪怕是身为他弟子的我也是如此认为,如果沈长秋就九泉之下得知我对他是如此评价,也不知道他会是如何反应。

    可不管如何,这终究是事实,被他困进鬼墓中的,有着太多的冤魂,我不忍心让他们沦为我今后战斗中的炮灰,便给予了他们本应该得到的救赎。

    没过多久,整个鬼墓一下子变得空旷了起来,只留下一百来具阴气浑厚戾气颇重的鬼灵。

    可是,在这剩下的鬼灵之中,我却并没有看到那个蓑衣人的身影,不过想想也不奇怪,毕竟在这之前,江怀也曾短暂成为过这座鬼墓的主人。而阴棺门对他出尔反尔给他种下尸毒,他将怒火撒在蓑衣人的身上也是意料之中。

    将鬼墓之中的冤魂放尽后,我也随即离开了这儿,按照谭炳坤他们的计划,在两天之后,我便要和包括鬼娘以及韩顺在内的九个人,一同离开前去刘启山的老巢。

    刘启山是阴棺门的堂主,他的堂口位于最西南方向的一处边陲山寨中。在几个月前,刘启山残忍的杀死了好几名鬼墓门弟子。

    鬼墓门对此震怒万分,可奈何眼下鬼墓门主宇铭渊正值闭关中,而刘启山最近又是阴棺门主身边的红人。鬼墓门若是在此时出动精锐弟子前去追杀于他,只怕会引得来自阴棺门的疯狂报复,而没有宇铭渊的亲自坐镇,一旦阴棺门主亲自出马,只怕鬼墓门难以招架。

    正因为如此,为了避免事情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造成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后果,谭炳坤便招来了我们这些与鬼墓门毫不相干的道家人,想借我们的手除掉刘启山这个眼中钉肉中刺。

    鬼娘他们过去曾承蒙过鬼墓门的人情,对于鬼墓门的邀请自是无可厚非,而我眼下是鬼墓门的贵客,我之所以想去杀刘启山,纯粹是因为个人恩怨,毕竟他与我也有着弑师之仇。

    过不了多久,便是农历三月初三,也就是我们道家人所说的鬼节。到时候刘启山将会返回自己的村寨,前去祭祀祖先,而我们这十个人便会在那个时候前去刘启山所在的村寨,拿下他的狗命。

    两天的时间眨眼即逝,很快,我们十个人也准备启程。

    在这两天里,谭炳坤也多次对我做出指点,教我如何正确的使用降魔杵的方法,如今,我对于如何利用降魔杵召唤鬼墓鬼灵也算是技轻驾熟。

    当初,是孙元与朱峦邀请我前来鬼墓门的,可奈何因为刘长云以及谢正德的事情,整个鬼墓门的弟子在看到我时,虽然表面上客客气气的,却实际上却都颇为疏远心有芥蒂,哪怕孙元与朱峦也是如此。

    为此,我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事情发展到这样一个地步,也不是我想要看到的,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两天里,我也没有与孙元朱峦二人再有过多少交集,全当是陌路人了。

    而这一天早上,我们十人离开了鬼墓门,踏上了前去西南山寨的旅程。

    许多的道家人,在脱下身上道袍之后往往都有着一个属于自己的普通人身份,比如韩顺是衣着光鲜的生意人,我是一个涉世不深的毛头小子,有的是工地的搬砖工,有的是某公关公司的皮条客……总之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在场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是个身无分文的穷鬼,除了韩顺之外,还有一个名叫郑起的道士是开着车来的,而这也省去了我们一行人转车劳顿的烦恼。

    在这十个人中,我与韩顺的关系算比较好,我理所当然坐上了他的车,两台车每台各坐了五人,而鬼娘因为惧怕我的缘故,便去了郑起的车上。

    与谭炳坤简单作别后,车缓缓驱动,随后顺着坑坑洼洼的山路朝着阴啸山外驶去。

    “韩大哥,我以前与刘启山曾有过两面之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的道行似乎远在我们之上,你觉得我们会不会有可能非但杀不了他,还反而将自己的命给搭上?你们如果仅仅只是因为欠了鬼墓门一个人情,而付出如此代价,这样值得吗?”

    车途中,坐在后排的三人因为疲惫已经睡去,可坐在副驾驶位的我睡意全无,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雨正在开车的韩顺打起了聊嗑。

    “人情大于天,你年轻还轻,恐怕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对此,韩顺摇头一笑,说道:“有时候吧,别人在你饿了的时候给了你一个馒头,而你将来想要再将这个馒头的情分还上,恐怕就得搭上自己的命。”

    “为什么?”我心中一阵困惑。

    韩顺笑了笑,说道:“正是因为我们都欠有鬼墓门一个人情,所以我们才来到了这儿,哪怕此行真的要搭上我们所有人的命,我想我们这些人也都会毫不犹豫,只因人情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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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章 医闹

    从龙诀山到阴啸山,而现在又来到了西南部山区,我感觉自己这一路上来,都是在钻山林子中度过的。

    西南一带地处高原,因为地理位置偏僻的缘故,使得现代文明止步于这山高水险前,方圆数百里内,几乎没有一个成型的城镇,唯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寨依稀分布其中。在文明社会中,那些只能在照片上才能看到的原始森林却也成了这儿一道独特的标志。

    地处高原森林,再加上临近边界,山高皇帝远,偏远的现状使得这儿成为了一个三不管的地带,偷猎走私是常有的事儿。却也避免了生活在这片地区的原住民们不曾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许多古老而神秘的传承都完好的在这些村寨中保存了下来。道士有道术,而巫师有蛊术。

    道术在很多时候都是用来给他人驱鬼镇灾,而使用道术的媒介多为符纸。蛊术大部分时候都是用在人的身上,而蛊术的媒介,则是利用某种神秘法门培育出来的蛊虫,以及某些可以用来制蛊的植物。

    大多数人对于道家并无陌生,可蛊术却鲜有听闻,而稍微对蛊术有所了解的人,无不谈蛊色变。

    “我是从事木材生意的,十年前,我曾来过西南一带一个村寨采购红木,恰好看到一个通奸谋夫的妇人被执行了族法。”

    在我们十人当中,郑起对这一带最有了解,在我们来到距离西南高原最近的一个小城稍做休息的时候,他跟我们说起了一些他所亲身经历的事情。

    “那个妇人被绑在了一根楠木上,给她执行族法的是村寨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当时,那个老人用铁钳撬开了那个妇人的口,将满满一碗通体黝黑的虫蛹让那个女人吃下。结果半天后,那些虫蛹在那妇人的身体里破茧而出,并且产下大量的虫卵,由这些虫卵所孵化出的虫子开始以这个妇人的血肉为食,不断啃食着她的身体。当时,那个妇人被捆在楠木上足足痛嚎了三天这才凄惨死去,而当她死时,她的血肉以及骨头都已经被虫子给吃光,只留下一具皮囊……”

    郑起所说的这个往事,听得我一阵毛骨悚然,整个人被蛊虫活活啃食到死,这听着都让人一阵毛骨悚然。

    “这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把人给处死,难道就没有警察来找麻烦吗?”

    我的心里不禁一阵疑惑,毕竟对于涉入道门不久的我而言,我眼中的世界依旧还是一个处于现代文明中的法治社会,对于这种近乎野蛮的氏族习俗难以接受。

    对此,郑起却是摇了摇头:“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不同的习俗,西南一带的山林里头,一个村寨就是一个大姓宗族,先不说这穷山恶水之中有没有警察,就算是有,想去管宗族内务,也得看自己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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