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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翔看着眼前这两位把学校小径当t形台的美女,非常享受周围羡慕的眼光。耸耸肩,看来唐婉晴是误会什么了,不过他也不想多解释。
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倒不如什么都不废话。
王翔来到了叶晶晶的面前,“请问是叶晶晶同学吗?”
叶晶晶目光扫过王翔,她信奉一见钟情,一个人在第一眼见到对方会在十秒内确认是否是自己的另一半,不过显然,王翔并不是她的另一半,这个人她一点印象也没有。而且毫无感觉,如果王翔知道叶晶晶的想法一定会哭笑不得,自己又不是应聘男朋友的,用得着这么认真吗。
叶晶晶脸颊微微一红,淡淡的说道,“我是。”
“你好,这是给你的,我……”王翔拿出陈维的情书,刚说到一半就被叶晶晶的话打断了。
“这位同学,我对你没感觉,我相信你会在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上找到属于你的另一半的。”
叶晶晶对这类事情相当熟练,从初中开始她已经拒绝了不计取数的小男生,对她来说王翔不过是位比较特别的同学罢了,特别之处在于万年冰山的唐婉晴竟然会帮他,难道他是她亲戚?
一旁唐婉晴微微一笑,望着王翔摇摇头。这家伙,她实在看不明白,明明前一阵在动车上还巴结她,现在又让自己给他介绍叶晶晶。都说男人是善变的动物,不过他这也变的太快了吧,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见异思迁?
晃了晃脑袋抛出乱七八糟的想法,王翔怎么想的不重要,他做什么也不重要,自己又不是他什么人,想那么多干嘛。今天帮他也算还了他给自己买手机的人情了,一想到江城发生的那些怪异事件,唐婉晴顿时感觉不寒而栗,已经离开那里,无论发生什么都跟她没关系了。
“抱歉。”王翔绅士的微笑道:“不是我,是我的朋友,陈维。计算机系的,他想跟你交个朋友,这是他写的让我转交给你,请务必别把它丢垃圾桶。”说完将信封递给叶晶晶。
“……”叶晶晶眉头皱了皱,扫了眼一旁的唐婉晴,又看了看王翔:“原来如此,是我唐突了,这样好了,这周末咱们两个寝室聚聚,开个联谊会什么的。怎么样唐室长?“
“联谊?跟他?”唐婉晴没想到叶晶晶给她来了个将计就计,她这算是躺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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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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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
唐婉晴万万没想到叶晶晶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你不答应就算了,可你搞的整个寝室一起跟男生宿舍联谊是怎么回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尤其是女人的世界,想要相忘于江湖,做梦!
见到尴尬的唐婉晴,叶晶晶不动声色的眼眸闪过一抹笑意,从小在欧洲长大的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信手捏来,她的人生宛如镭射灯下的华尔兹,这趟回国竟碰上了势均力敌的对手,不管对方是怎么想的,叶晶晶是把唐婉晴当做一个潜在的比拼对手。做什么都要比个高低来,令人遗憾的是唐婉晴对此视若无睹,反而让学院的男生更为之疯狂,无论她表现的怎么平易近人,人气都比不过对方。
这是个傲娇的女人!
王翔准确捕捉到叶晶晶一闪而逝的神色,貌似和他所了解的叶晶晶不一样,传闻中的叶晶晶热情似火、神经大条,不过显然现实的她更真实些,要说现在的女孩呆萌的跟白痴一样,那说那话的人一定就是白痴,特意穿高档服饰打扮的却又平易近人,她出于什么目的王翔不知道,唯一确定的是叶晶晶的家世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不是扮低调就是闷sao女。
“刚开学,学生会还挺忙的,等有时间的把,我通知大家伙好了。”一个有时间的,把联谊拖到不知何年何月后,你这样做真的好吗!
嗔怪的瞅了眼唐婉晴,怎么说你也是我的助攻好吗?撮合陈维可是我的使命啊,不成功便成仁啊!
无视掉王翔,唐婉晴义正言辞的向叶晶晶介绍了双方,那公式化的表情怎么看王翔怎么觉得像是在敷衍他。
“那好吧,信我收下了。”叶晶晶晃了晃手上的信封放进口袋,陈维她听说过,全校有名的学霸大一就代表蓉大参加全国计算机编程大赛荣获冠军,有趣的是那次他拿回了两个奖杯,另一个是电子竞技英雄联盟百大争霸赛,代表蓉城奔赴京城,那次比赛她也有看,谁说懂数学的男生不迷人,虚空之眼维克兹的q技能准的几乎让对面崩溃,整场比赛更是让观众惊呼连连,恐怖的运算能力,惊悚的技能命中率,让他在整场比赛受到不到5000点伤害,自身更是输出恐怖的60000多伤害。
“任务完成,那我先回去喽。”见叶晶晶收下王翔也不会在跟二女纠缠,美人虽好,可要闹出绯闻来就不好了。
“不陪我们吃个饭吗?”叶晶晶含笑说,不在意的撇了眼唐婉晴。
“哈,刚运动完,怕伤食,你们吃好喝好哈。”说完,王翔恨不得在长出一双脚,一个箭步消失在二女面前。
…………
当林凌推开熟悉的房门时,见到的是满目疮痍的桌椅,还有狼藉的地面,自己只是晚了一天没回来,他们竟然…………
林凌的脑门上是三条黑色的竖线,千言万语道不尽他的苦楚,在他来的地方接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自从来到蓉大结识了许多朋友,尤其是他的室友,各个是百里挑一的奇葩,他喜欢读书,天天泡图书馆,借阅自己喜欢的各类书籍给自己充电,大概两个星期之后,发现自己很喜欢文字,看过一本书之后,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开始写写画画,参加了绘画社团,在第三星期,他爱上写文字,又参加了书法社团。
在室友的眼里,林凌的人生像开挂一样,惹得全校女生趋之若鹜,他就像只招蜂引蝶的苍蝇,男生见了恨不得拍死他丫的。林凌刚到大学一头扎进图书馆,惹得图书馆的妹子该了习惯,不去看书,而是坐林凌对面看他,两星期后林凌横扫绘画社,拐走绘画社美女社长的芳心,三个星期林凌横推书法社,徒留书法社社长张大福一个光杆司令,他拐走了所有社员成了他的粉丝。
这家伙不是来上学的,是来惹民愤的。是来扩充后宫团的!
林凌不仅从书本上学习知识,还从他人那里学习各种优秀的习惯,他学会了上课之前预习功课,上课期间认真听课,下课后回到宿舍,再看一下本节课所讲的内容。
由于大学期间,课程少之又少,有很多的时间都是自由支配,他便借用这样闲暇的时间去使劲读使劲写,去图书馆一次借书卡可以最多借六本,则给自己相应的要求:一星期必须跑两次图书馆,也就是可以借阅12本书并将其读完,就这样一直坚持到暑假,他渐渐的发现,自己真的改变了,也许是成长了的缘故吧,他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大学两个月后他毅然决然报考了建筑系,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学什么都行,学什么都无所谓。当然他在室友的眼里仍然是想什么是什么的火苗,引无数飞蛾前仆后继,看的室友眼热的林凌。
林凌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管做什么事,自己再不会那么冲动了,而是先去思考,想想最宜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更省力更省时的完成目的。暑假前他几乎都泡在建筑系专属的实验室里,天天沉浸在各种实验里,压压石块,拉拉钢筋,打打回弹,测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沥青最大理论密度,毛体积密度,吸水率,孔隙率,间歇率,饱和度,马歇尔击等等,实验室几乎让他玩坏了。
在暑假里,回到家的他做着从前期待非常现在却无聊至极的事,由于与自己兴趣相违,没有写作,觉得自己不能那样,便跑到附近镇子上记录见闻顺便买了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以备无聊时读一读,在暑假期间,他没事就看书,而后不停地写,全是手稿,一沓一沓的,看着那些,他甚是欣慰,要求自己每天必须写一千到两千字,内容不限,想到什么写什么,没有任何格式要求。
哪怕是在火车上他也忘情的去写,不管是什么,他想记录,去记录,乃至错过了站点火车直接开过蓉城,在学习这方面连同寝室的学霸陈维都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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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难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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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林凌的学习精神值得全寝室舍友去模仿,可他的学习精神也成了全寝室的人怠病的地方。
学习是好事,可你写的都是什么?一日游记?三人游记?一周见闻录?这是什么鬼?如果这还不够,那图书馆藏书目录是什么?啥时候林凌你改行当图书管理员了,话说这管理员也不用把所有书籍编在纸上把,图书馆电脑是摆设吗?
林凌写的东西大多数天马行空,常人很难从里面看出他写的是什么,可能是一篇日记,当然是开头部分,中间会换成对某件事的深入记录成为一篇叙事文,最后可能涉及到晚饭吃了什么或者回寝室的路上风景是怎样的。
连学霸陈维都说:“林凌不适合写作,因为他写的东西连网文网站都审核不过。”田胖子曾怂恿林凌去写网文,林凌不负众望成功创造每天日更10w字,不过看过他小说的读者都经历了非人折磨,知道他在写什么,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他在写什么,这三个阶段覆盖了林凌整部小说的主线,书友无奈齐齐吐槽要求作者按照作文那些写,叙事要清晰连贯,不要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看的人眼花缭乱,奇葩的是在林凌写小说过程中,哪怕日更10w也没一个错别字。
王翔看了后忍不住吐槽:“情圣还是去做情圣的事情吧,这种粗活不适合你,明明可以靠脸,你却偏偏靠‘才华’,这简直是浪费青春。”
然后在某个月黑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