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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
“小娃子,你得便宜还卖乖。”七十多岁的村长开始给周围人讲述他当年的谋生故事。
“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他不灭了你,明天你就端了他老窝睡了他姑娘,没几个山头能屹立不倒的。当年我追随的那个军阀也就小打小闹,没到半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部队死的死、逃的逃,提拔我的那位军阀头子也在混战中不知怎么的死了。”村长很是感慨道。
“兵败之后,我跑回了老家,我老家可不是这儿的,而是黑牙子山外面的那个镇子,那时候败的太快,身上也没带钱,连续两天没吃过一口饭,我那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给自己杯子里倒上酒,喝掉一小杯。
“我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那时胆子也大,听说林家村太平,虽然在深山老林里,可却没有流匪骚扰,我就一个人大着胆子钻到黑牙子山里。”
“当时的林家村可没我想的那么好,似是世外桃林的地儿,到了以后一打听才知道,不是流匪没来过,而是来了,全死在黑牙子山里,没一个逃出去的!”
说到这里老村子故意一顿,看在场众人眼睛都盯着他,这才慢条斯理道:“那时候我也是一身是胆,拎着把猎枪就进了山林深处。”
“嘿!老官儿,你不说把枪给当了吗?又哪来的猎枪?”村支书打趣道。
“哼!我捡的行不行!那天也怪,我在找林家村的路上路过一条小溪,在那河水岸边,一把银色的双管猎枪就那么摆在地上,我也是当过兵的,从没见过那样的枪,兴许是个洋货,拿到手仔细一看,喝!你们猜怎么着!”
“那枪是纯银做的!”
“纯银的?老官儿你吹牛不打草稿的是吗?”村支书一脸的不信。:“纯银的枪管能开几枪?枪膛可能不炸吗?还是柄猎枪,知道全银打造的猎枪多沉吗?咱没文化不可怕,向毛主席学习,向党学习,前几天动员大会上唐工不是说过嘛,要敢于打倒一切牛鬼蛇神,为共产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我会不知道!”见村支书想‘批判’自己,老村长不干了,他吹胡子瞪眼道:“婆姨把枪给拿出来让他们瞧瞧。哼,让你们看看真家伙,闭上你那臭嘴。”
“死老头子,忘了前几年家里揭不开锅你把枪卖了换米饼了?”
王翔桌对面,年岁最大快赶上王翔奶奶的老人喝道。
众人一听哄堂大笑,以为是老村长喝多了吹牛皮,他老伴帮忙圆谎。
王翔却不这么认为,故事反常比有妖,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自己明明记得还有三四个时辰才到中午,等自己反应过来已经在吃接风宴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迟早会出事的。
任何一点线索都可能帮助到自己摆脱困境,银色的猎枪!王翔弄出一脸童真无邪的表情:“奶奶!奶奶!那猎枪跟谁家换了?它厉不厉害?”
慈爱的瞅了眼王翔,老婆婆:“回家问你爷爷去,当年是他用米饼换了枪的,现在看,他可真是赚大了。”
“你们别不信。”村长的酒劲上来了,掏了一件东西啪的拍在桌子上:“看,那时候枪里的子弹。”
桌子上,一颗长柱形蓝色表皮的子弹立在酒桌上,它上面密密麻麻的刻着淡金色梵咒。酒桌上的吴罡猛的一愣,那是一颗破魔枪专用的弹壳!
…………
入夜的江城,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一袭风衣的年轻人手中的长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他的腰间别着一杆双筒猎枪,如果老村长看到一定会认出,正是他当年捡到的猎枪。
“来了吗。”
系统:玩家‘青衫故人’是否进入?
“是。”
自己都被感动了!!!!!!!求打赏求推荐,求封面!!!!!作者发现的推荐都比创世的多,一本同样是狼人杀的小说都已经上推荐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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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自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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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触惊悚狼人杀前,王翔是名普通的大学生。唯一比别人强的也许是他有位有钱的爹,可他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他爹有钱而绚烂缤纷。他的性子淡然,不善于为人处世,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发呆,大学后好了一些,见的人多了,也就习惯插科打诨的生活。
按照他的人生规划,在自己大学毕业后,会参与到自己老爹的公司,可能从基层做起,也可能直接空降成某个部门的经理,活着本身是件很累的事了,他喜欢随遇而安,没必要虐待自己的身体与灵魂,老头是富翁,那是常人渴望不可及的。
明明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俯视苍穹,却非要从脚趾甲上自己往上爬,那不是勤奋进取,那是坑爹。
王翔没有异于常人的品性与资质,也没有非活不可的理由,参加惊悚狼人杀完全是一时兴起。他的父母很恩爱,即使父亲王善仁时常出差,他的母亲也没有过怨言。
为什么?
他为什么要玩这该死的惊悚狼人杀游戏?
难道就因为好玩吗?难道就因为积分商店里有不可思议的道具吗?他宁愿什么也不要,只要能脱离这个游戏,王翔本质上是一个无欲则刚的人,他的欲望太少太少,金钱、美女,权利。世人最重视的这些,在他的眼里也不过如此,甚至他对生的渴望,也很有限。
每个人都会死的,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婴孩、少年,丽人,老伯!没有人逃得过死这个字,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冥冥中的天意给了所有人一个最终的公平……
只是,王翔脑海闪过一幅幅温馨的画面,他舍不得。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稚嫩的小手握着一根筷子,而筷子的一端已经深入王翔的咽喉,筷子尖刺的他干呕难忍,周围的‘人’全部静静的注视着他。每个人的表情,阴森,冰冷,都死死盯着王翔。
一身冷汗哗啦啦的阴湿了王翔的衣衫,太可怕了,只差一点点,他就将筷子插进喉咙,自己将自己弄死!
王翔的父母怎么可能没有矛盾,自己的思想像是木偶般任人摆布,这令他现在的心情糟糕透顶,他父亲明明不怎么管他的,母亲常年信佛不理家事。他也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丝好吧,钱谁会嫌多哈,美女人人爱的好吗!难道一定要找一个矮黑胖?证明自己的审美与俗人不同?权利这东西听过古话: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没!是个男人都不会拒绝的。
虽然自己不擅长人际交往,不懂得伪装自己去应酬,可自己缺什么了吗?反而很多人巴结自己,为的不就是引起自己注意吗?身在社会这个名利场,不过是互相利用的关系罢了,归根究底,没有所谓的擅长与否,只有赤裸裸的利益。
擅长这个词只是善于利用长处的人,为了利益所用的手段之一。有的人一出生家贫如洗,有的人一出生家财万贯,有的人善于利用自身条件,有的人善于赚取利益增加身价,当然也不乏败家的,人生是道选择题,没有绝对的对错,困扰人的,往往是众多的选项,而不是题目本身。
得到多少,失去多少,往往是选择后才揭晓答案。
命运是如此残酷。它最大的爱好是贴着人的脸狠狠打一巴掌,最可气的是打完一下还不够,还会打另一边。
王翔生性淡薄可也不是轻易向现实低头的人。他很快就弄清楚了现在的处境,并迅速找寻应对办法,观察周围的每一个人。在筷子从口中拿出,饭桌上的众人又变的与平时一样,村支书说话间谈笑风生,老村长在一旁不断挑刺,小姑还是傻傻啃着一根香嫩的鸡骨,就好像刚才的一幕是幻觉一样,可王翔知道,这绝不是幻觉,轻轻将手上的筷子放在小碗上面,如果被恐惧压倒因害怕而随波逐流,那自己的结局很可能是自裁而死,或者忘记自己是谁。
感受着咽喉火辣辣的疼痛与筷子尖触目的艳红,王翔在饭桌上一刻也不想多待,所有人仿佛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那个穿着阿玛尼的泥瓦匠!
王翔觉得很邪门,这么明显的一个人自己第一时间就该察觉的,可酒席进行了大半,唯有自己在鬼门关转悠一圈回来的时候才发现,更荒诞的是自己缺失了部分记忆,他是怎么到酒席上的!一点印象都记不得了。
穿阿玛尼的泥瓦匠,在这样的大时代背景下,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唯一的解释是他与王翔一样,来自同一个地方!因此……王翔决定选择帮助他。他当然也有自己的私心,如果救下了他,自己遭遇不测的时候幸存的几率会大升。但更多的,是他想找到一个能够信赖的同伴。自己一个人在恐怖世界里如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迟早会死的。而在恐怖世界里,靠一个人是无法活下去的。正因为如此,他选择在这时候,帮这泥瓦匠一把,同样也是在帮他自己。
“这位叔叔!”小豆丁凑上村官们吃喝的酒桌:“你穿的衣服好漂亮呀!”
说着话,小豆丁来到吴罡面前轻声道:“这件阿玛尼的衣服跟大叔你的身板很搭呦!”
吴罡听后愣愣的瞅着眼前的小不点,他感觉自己在做梦!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孩知道自己身上穿的是阿玛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