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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除非你有阎罗王那样的实力,那些地府的人自然会唯你是尊。”胡小花扬眉笑说。
阎罗天子,那是阴阳两界为数不多能进云霄宝殿的神仙,我要有他那本事,自然是横行无忌,又何至于现在被魔门的人控制?
看来我要想报仇血恨,唯有进入冥宗,才有机会一探地府的秘密。
“好了,你这聪明的小脑瓜还是想想怎么对付幽灵吧。”我用手指点了点她可爱的小脑袋,笑问道。
别人或许不知道幽灵的消息,但小狐狸出现在这里绝对不是偶然,她多半是按照狐族的指示来协助我的。从这一点来看,狐族与魔门,多半有着极深的联系。
由于目前我对魔门的所知,尽皆是传闻,所以我对魔门并没有太大的偏见。在玄界混的越久,我对善恶之分越模糊,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未必就都是好人,而魔门这种邪门歪道也不一定就全是邪恶之辈。
如阴无生,他算不上一个坏人,爱恨分明,表面如蛇蝎一般,让人谈而色变,实际上却是一个大善人。在魔门还有很多邪派中,这样的人大有存在。
她摇晃着脑袋。竖起手指道:“这个简单,咱们先去探探底,据我所知,幽灵也是奉了某些组织的命令,在楚门行动,只是目前我们还猜不到,她是不是楚天齐的棋子。要知道楚天齐与他的弟弟现在正在争夺门主之位,而万云龙是楚家老二手下的智囊团首,杀了他,无疑斩断了楚天高的一条臂膀。”
连小狐狸都不知道她的具体情报,看来幽灵还真是隐藏的够深,难怪万龙云都被她阴了一把,恨入骨髓。
“不管她是为谁效力,我绝不会因为自己的计划受到干扰,非擒拿她不可。”我冷冷道。
小狐狸沉默了片刻,幽幽叹息道:“其实你还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向楚天齐表明你的身份,你们表兄俩联手,对付楚天高的机会也会大很多。”
“只是可惜了楚门门主之位只有一个,你肯定不会冒这个风险对吗?毕竟他们是亲兄弟,而你这个表哥属于外来人,楚家人是不会让楚门改姓的。”
我嗯了一声,她说的对,楚门门主关系着整个南方的大势,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盲目的来赌楚天高的人品。
霓虹灯照亮了整个夜空。南广璀璨的夜生活,是江北无法比拟的。
幽灵只在夜间活动,阴无生给我的线索很简单,幽灵最后一次出现在一家名叫乌托邦的酒吧,这个酒吧是一些狂热的摇滚乐青年男女汇聚之地,幽灵很可能就潜藏在其中,也许她的身份是一个摇滚歌手,也许只是一个调酒师。
阴无生并没有说明这一切,也就是说,要想弄清楚她的真实身份找出她的真身。只能靠我自己去判断。
走进乌托邦酒吧,里面震耳欲聋,狂躁的摇滚乐中,舞池中男男女女如张牙舞爪的魔鬼,我揉了揉太阳穴。大感头疼。
我是个比较喜欢安静的人,平时对摇滚乐并不感冒,这种音乐就像是能撕裂我的理性,让我随时都有一种发狂的冲动。
胡小花倒是玩的挺嗨皮,在舞池里跟着蹦蹦跳跳,我摇了摇头,在角落里找了个位置,要了一杯啤酒,双眼敏锐的在四周扫荡着任何可疑的目标。
很遗憾,我并没有发现想要寻找的目标,我的魔气蔓延,期间遭到了一两个在酒吧里游玩的野鬼反抗,但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为魔气所摄,连忙滚出了酒吧。
“你在这傻坐着。怎么去找幽灵,她可不会主动送上门来的。”胡小花走了过来,牵着我的手走进了舞池。
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又娇嗔笑道:“笨蛋,哪有你这么跳舞的。”说完。她把我的手搭在了她的腰上。
我与她在舞池里游走着,胡小花偷偷说:“你知道怎么辨别幽灵吗?”
我说不知道,用魔气外侵,一旦她心生恐惧,肯定会有元气的波动。这样我就能判断她的身份。
胡小花摇头道:“你这法子对普通人来说或许可行,但别忘了,她是幽灵,连万龙云这样的老狐狸都玩不过的女人,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她早就被人杀了。”
我一想也是,问她有什么法子。
胡小花道:“你不懂,女人的身上都有气味,在这里的女人大多数都使用香水,而幽灵绝不会使用香水。因为这样会残留气味,让人追踪。而且以幽灵这样的性格,她肯定不是普通的胭脂俗粉,你不是情场老手吗?用你的风流细胞仔细感悟感悟。”
我苦笑了一声:“我要是情场老手,还能甩不掉你个跟屁虫?”
胡小花笑嘻嘻的依偎在我的怀里:“那我这辈子还就跟定你了,你走到哪我就黏到哪,黏到你离不开我为止。”
我耸了耸肩,实在拿她没办法,她爱趴着就趴着吧,反正我心里有个度就好。
就在这时候。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气息从我的身后传来,那种感觉很熟悉,有点像当初我在封魔谷时,柳絮在一旁看着我相似。
但这种目光显然更凌厉,不像是柳絮那般温柔如水。
我顺着目光望去,好像是来自于乐队正在演唱的女主唱。她披散着柔顺的头发,穿着紧身的黑皮衣裤,鼓鼓的胸口,露出大半,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在吼唱着迪克牛仔版的《梦醒时分》。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我从来不知道一首苦情歌用烟嗓摇滚唱出来会是这般的凄凉,那狂野的背后,仿似潜藏了无数的心碎。她的眼神就像是蒙了一层雾气,看穿了世间的情爱纷扰,只剩下无尽的苦涩,如苦酒一般在心头流淌。
看着她的眼睛,我心里一阵发酸,我不知道是被她的歌声打动了,还是别的原因,那一刹那,我站在舞池内,凝望着她黑发下苍白的脸,竟然迷醉了。
“张枫,喂喂!”胡小花很快发现我不对劲,用力在我的胳膊上掐了一把,“靠,你怀里抱着个大美人。你还走神,张枫,还说你不是情场老手……”
“这女人有问题。”我被她这么一掐顿时清醒了过来,这时候,她已经唱完了,匆匆忙忙的就下了台,换上了一个男歌手,演唱《春天里》。
我连忙飞身往酒吧后面追了过去,酒吧有一个后门,我用力耸吸了一下鼻子。是一种很清新的香味,这种香味我有些熟悉,但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
入魔后,三尸神多少有些发挥了效力,我的感官与灵敏度大幅度提升。混沌之眼能洞若白昼的同时,鼻子也变的异常的灵敏,我根据蟒蛇传授的法诀,沙沙的吐着舌头,增加对香味的辨别。
万幸这个点。后门的人并不多,在追到一条小巷子里时,那香气突然消失了。
“你为何要跟踪我?”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了出来,我转过头,女人如夜色中的幽灵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经站在我身后了。她的双手拿着两把锋利的匕首,在夜色下散发着寒光,显然非是一般俗物。
我现在带着面具,身份与以前有了很大的区别,声音、气质、体型,甚至气味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她即便是认识我的人,也未必能猜出我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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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我是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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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浑身散发着浓郁的杀气,如同深山中最狠毒的毒蛇,随时都能予以死亡一击。
我迅速做出判断,这个女人是身手绝不在我之下,这是一台杀人机器。
“是鬼窝里来的,还是万龙云的人?”她问我。
鬼窝是阎罗殿的代称,也就是说这个女人不会是阎罗殿的刺客,她应该是别的势力。
我轻轻的抚摸着面具,淡然道:“我只是喜欢你的歌声,刚刚听到你的歌声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虽然带上了面具,但我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有一些过去的小习惯,如托腮,摸鼻梁。
她的双目微微一凛,饶有兴趣的问道:“哦,你想到了谁?”
“我的妻子。一个我很爱的女人,她与我永远像是在捉迷藏,有时候我触手可及,有时候却又心墙相隔,因为她我走上了现在这条路。你的眼睛很像她。也是这么的好看,仿佛永远隐藏着无尽的秘密。”我仰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有些伤感道。
王玲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我引到了这条路上,一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有时候会很累,想放弃,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为了一个承诺,我唯有咬牙坚持走下去。
我不想让她失望。不想看到她的眼泪,我想赢回她,证明我张枫并非庸人,仅此而已。
“你的妻子一定很爱你。”她突然道,浑身的杀气隐没,语气有些沙哑低沉。
“我不知道。”我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她。
“从你的眼中,我看到了懦弱与卑微,你缺乏仇恨,缺乏血气。你的妻子她是想让你成为一个强者,因为一头绵羊是注定无法守候天鹅的,你懂吗?”她语气森然道。
我仔细的体会她的话,确实有些道理,试想王玲若是不和我离婚,以我那时候的状态,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而她本就身不由己,自然是不能遂了我的心愿,与我甘心做一个市井小民。
我俩能在一起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成为绝对的强者,只有那样,我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与爱人笑傲江湖,笑看潮起潮落。
“是啊,我是一只绵羊,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说话间。我动了,浑身魔气飞扬,乌黑的头发飞舞与黑铁骷髅面罩散发着死亡的森寒,我一出手便是幽冥破!
她没想到我会说动手就动手,娇叱之余,手中的匕首一把刺向我的胸口,另一把横档在双胸之间的檀中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