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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蓝泽,寇森眼里愈发的畏惧和惊恐:“不!蓝泽先生,我想你误会什么了!真的误会了!!我并没有打算用你爱人的来威胁你,是这样的,别误会,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们发现从法国还有英国以及其他的几个欧洲国家的吸血鬼家族陆续的来到美利坚,这引起了我们的重视,最终我们断定,他们的目的就是福克斯小镇的那个吸血鬼家族,很不巧,蓝泽先生的夫人,就是那个吸血鬼家族的一员。”
“是这样的蓝泽先生,本来按照我们的计划,如果你愿意帮助我们研发出来这种金属,我保证,哪怕是冒着被吸血鬼家族围攻的危险,我们也一定会保护福克斯小镇的吸血鬼一族的安全,这只是一个交易,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面对某个陷入极其恐怖状态下的人,寇森几乎是以自己人生中最快的语速将上面的这段话说完。
然后双手合十,祈求满天神佛保佑,好吧,寇森不信教,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信教有用的话,寇森决定以后自己一定要当一个虔诚的教徒。
也不知道是不是寇森的祈祷真的有效果,总之蓝泽看向寇森的眼神渐渐的收回了杀意,但脸色依然很难看,带着一抹万古不化的寒意:“吸血鬼家族围攻?”
寇森擦了擦脸上的冷汗,连忙点头:“是的。”
蓝泽的脸色愈发的难看:“你的意思是说,爱丽丝现在有危险?”
看着蓝泽已经难看到了极点的脸色,寇森咽了口吐沫:“应该吧?我也不是很清楚。”
“该死的!”下一刻,一道璀璨的蓝光在蓝泽的体表闪过,最终汇聚成一个被幽蓝色包裹的黑洞,一个闪身蓝泽消失在这一处废弃的汽修厂。
看着蓝泽的消失,寇森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整个人仿佛被抽掉了骨头一样,大口大口的瘫在地上喘气。
一旁的擎天柱一脸不解的看着瘫在地上的寇森:“喂,人类,蓝泽为什么走了?”
寇森没搭理擎天柱,如果是以前面对擎天柱,寇森就算身体在疲惫,也会涌出一股力气来和擎天柱拉好关系,毕竟来自赛博坦星球的机械生命体可是很少见的。
但现在?
寇森只想安安静静的大口呼吸空气。
见寇森不搭理自己,碰了一鼻子灰的擎天柱看向一旁瘫软在地上的大a。
只是这一次擎天柱还没开口问,大a似乎想到了什么,瞳孔瞬间一缩,随即一声惊呼,然后整个人仿佛失心疯了一样,眼里闪烁着惊恐,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了出来,嘴里不住的念着:“完了,这一次真的完了,是蓝泽先生,没想到居然是蓝泽先生。要死了,这一次真的要死了……”
擎天柱摸了摸脑袋,一脸的无奈。
好了,这家伙疯了,自己问都不用问了。
话说刚才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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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韦德自传 上(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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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死侍,我是一个好人!
没错,我就是一个好人,你不信?信不信我分分钟砍死你?
虽然我有的时候喜欢杀个人,爆个头,杀人的时候喜欢先捅几十刀然后再杀,杀死了之后还喜欢对着尸体玩各种羞耻play,但我真的是一个好人!
不信?你看我一脸真诚的脸
oo~~
其实说真的,我也不是很喜欢杀人的,但没办法,这都是被逼的。╭
我这个胆子比较小,这大概和我小的时候的某些特殊的不幸经历有关系。
小的时候,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大概是因为我长得比较可爱,天天有不怀好意的金鱼佬围着我转悠。
一开始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真的以为那些叔叔只是看我长得可爱,所以才送我棒棒糖吃,但后来我发现,原来其他小朋友吃棒棒糖的时候,都是含在嘴里“嘎吱嘎吱”的咬,而不是用小舌头一下一下的舔。
当时,只有七八岁的我还是懵懵懂的时候,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但经受不住糖果的诱惑,最终还是选择了屈服。
没办法,那些该死的怪蜀黍说了,必须要用舌头舔,要不然就不给我棒棒糖吃。
对此我只想说,真是一群邪恶的咸湿佬!
但现在偶尔自己想想曾经的那段记忆,那些混蛋看我自己的眼神,说真的,恶心的我都想吐了。
但没办法,谁让我长得可爱,当初只有七八岁的我,就已经展现出我独特的资质,身轻体柔,天真可爱,一副萌萌哒的小可爱模样,偶尔回忆起我自己小时候的女装照,说真的,我自己都忍不住想要有来一发的冲动。
没错,就是你们,想歪了是吧?我说的是用手枪来一发!想歪了的,自觉留下地址,说不定哪天我就给你送一发子弹!
至于女装照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那些邪恶的咸湿佬送给我的,我小的时候可是很穷的,能维持温饱就已经算是不错了,要不然怎么可能会经受不住棒棒糖的诱惑?
至于女装?说起来都是泪啊!当时天真的我还很奇怪的问那些混蛋为什么是粉红色的小裙子,那些混蛋居然告诉我粉红裙子和我很配,最过分的是,天真的我还真的信了!
好吧,你没看错,我真的信了!
这种女装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十岁前的那个夜晚,此前的那段时间,我一直很困惑,我到底是蓝孩子还是女孩子?事实上直到后来,接触的人多了,我才明白我自己的真实性别。
我十岁前的那一个夜晚,那天是我的生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我这些年唯一的一个在星期五晚上过的生日。
那天,我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腿上套着暖白色的长腿袜,头上戴着十分可爱的蓝色蝴蝶结,对了,我的皮肤很白,就算是后来我一直努力晒黑,但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十分的白嫩,比女孩子还要白嫩。
走在破旧的,遍地都是垃圾和污水的巷道里,为了避免脏水弄脏我的粉红色水晶鞋,我可是废了好大的力气,才一蹦一跳的走了过去。
穿过这条巷道,在一处距离废品站不远的一处地下室,就是我的家了。
对了,我是加拿大人,严格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混血,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所以我寄宿在我一个远方的叔叔家。
我的这个远方的叔叔脾气很不好,酗酒不说还抽大麻,长得凶神恶煞,脸上在靠近眼角的地方有一道如蜈蚣一样的刀疤,身高一米九以上,一身结实的肌肉,仿佛能将自己瘦弱的身体装进胸膛里一样,小的时候我特别的怕这个叔叔。
但在我十岁前的那个生日的夜晚,叔叔突然变了。
以往一推门之后就是刺鼻的烟雾或者大麻的味道,地面上不是啤酒瓶,就是生活垃圾,在不就是口香糖或者用完的套套。
家里的玻璃永远是充满了尘土,沙发前的桌子上,永远有清理不完的垃圾。
但今天,一切都变了,玻璃被擦干净了,地面被清理了一遍,甚至就连沙发还有桌子也被打扫的一干二净,只是我注意到,那张有段历史的沙发上,摆着一盒还没有开封的杜蕾斯。
这一切的变故让当时只有十岁的我,心中感觉到不安和恐惧。
之后?叔叔十分温柔的摸着我的脑袋对我说,十岁了,也该长大了,对了,一会还有你汤姆叔叔,大卫叔叔,还有杰克叔叔他们都回来。
那一夜发生了什么,我并不想说,我只想说,那一夜对我的改变很大。
从此我怨恨这个世界,该死的,长得可爱怎么了?为什么我就不能做一个无忧无虑,不受伤害的可爱蓝孩子?
直到若干年后,我已经足够强大之后,我找到了当初的那几个男人……
好吧oo
你不会真的信了吧?╮╭
伟大的死侍大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可爱的蓝孩子呢?
最多我也就是一个紧身衣变态,偶尔喜欢和大家一起捡肥皂。
对了,金刚狼的口活很好,维多克那个家伙虽然技术不怎么样但弹药充足,史崔克上校就算了,小的可以硬度还不够,最过分的是总喜欢扔肥皂,真不知道那家伙有没有发现每一次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兴奋那种达到极限的表情都是假装的。
再说了,我可是很猛的!金刚狼都要被我拍屁股叫爸爸!
话说,说了这么多我会不会被灭口?oo
算了,不管了,反正有小七给我撑腰,你们这些扑街咬我啊!╮╭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喜欢杀人?我之前不都说了吗?这都是被逼的!
我欠了蓝泽一百亿美金,不算本金,就说这些年的利息,就算是我天天卖肾也不够还的,最重要的是,我这个犯贱,手里存不住钱,苦逼的我只能做雇佣兵卖命挣钱。
至于为什么这一次会来福克斯小镇?没办法,对方开价高,灭了卡伦家族就给我一个亿,,这一单完成了,一年的利息就没了。
对了,那个叫做爱丽丝卡伦的妹子好靓,好眼熟。
我擦!
我靠!!
那谁?天啊撸!是爱丽丝!!
我了个圣母玛利亚!!爱丽丝卡伦?
夭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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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死侍自传下(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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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是谁?
这个问题很好。
爱丽丝,在希腊语里面的意思是真理,在老式德语里是贵族的意思。
因为英国童话大师刘易斯·卡罗尔的《爱丽斯漫游仙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这个名字现在被很多的家长当成了女儿的名字。
说真的,爱丽丝这个名字真的很普及。
别说整个欧洲,就算是西雅图,至少有几百个叫爱丽丝的姑娘。
对了,还有一个打丧尸的游戏的猪脚也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