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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归麻烦,但这些他是避不开的。
当他走出警局后,已经是晚上八点,晚饭是熊晖请的。
并且因为蓝牧的特殊情况,熊晖甚至为他安排好了住宿和回魔都的车票,不过到时候回来出庭的车票,就是他自己掏了。
住进了招待所后,蓝牧把门反锁,手机充上电,稍微检查了一下房间,并没有问题。
蓝牧松了口气,看来警方还没有怀疑过他。
虽然他没有绝对证据表明自己不在案发现场,但很显然,谁也不认为,他就是那个一人之力解决十二个人的凶手。
他是故意不处理现场的,首先时间并不允许,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在显眼的地方打电话给熊晖,这样才能稍微证明他在案发前就逃出来了。
其次现场暴露的信息越多,也就越把身为人类的蓝牧的嫌疑排除掉了。
因为实际作案的,是白毛狮子。
变身白毛狮子的他,只要想,连脚印都不会留下。
蓝牧只是个记者,又不是职业杀手,就算熊晖稍微怀疑到他,恐怕也会立刻否定吧?
“这个案子估计会成为悬案,应该不会有后续的麻烦了。”
蓝牧爽快地洗了个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心中高悬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一心想着赶紧回魔都了。
不过在睡觉前,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弄清楚,实在是自己的能力不好好研究一番,睡不着觉。
一边想着,他一念之间就变身为白毛狮子,虚弱感和疼痛降临。
白毛狮子一共中了两枪,都是老猎手所为,无论人类形态过了多久,一旦变回白狮,伤口还是处于变回人类前的样子。
与之相反,人类形态不管受了多重的伤,一旦变身白毛狮子,等到再变回来,伤就好了。
想来想去,只能猜测变身时,融入体内的白色小球会提供变身的能量,而这股能量能够修复脆弱的人类身躯,至于更加强大的白毛狮子,因为太过强大,所以该能量不与修复。
不过也不是完全无视,白毛狮子本身也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伤口早就第一时间自己止血了,保持变身状态躺一会,大概一小时左右,伤口就基本愈合。
反复试验后,他也确定,自己随时随地都可以变身白毛狮子。
不过这就产生了一个疑点,当初在藩篱山,他变身了足足七天,其中不知道多少次心想着变回人类,为何当时不能变回来?要一直到七天后自动变回来?
最后想来想去,蓝牧只能无奈的归结于变身的副作用,初变身强制维持七天才能彻底掌握这种变身能力。
“天生追猎者,这种变身能力也算是超能力了吧?”
“不过,有毛用呢?除了在危机时刻,救自己一命,好像并没有什么大用处啊!”
“人活一世哪有那么多打打杀杀的危急关头。”
蓝牧挠挠脑袋,想来想去,这个能力恐怕也只是让自己永远不会生病,受了伤也能立刻修复而已。
对于超能力这回事,蓝牧心思其实挺淡的,尤其是这种鸡肋的超能力。
他已经决定,变身为白毛狮子这种事情,不到必要时刻,绝不轻易变身。
不然若是变身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恐怕他的生活将彻底破碎。
被搅得乱七八糟。
第十二章 被离职
青树山庄的特大凶杀案终究纸包不住火,第二天的报纸就有许多家当地媒体报道了此事。
虽然对于详细案情描述不清,但至少死者十二人,并且还有枪械这种事情还是报道了出来。
随后第三天,辅州市局干脆公开此案,向媒体召开记者招待会,详细介绍了案情。
其中最令人惊讶的是死者的身份,有八名盗猎者,曾经在岭南大肆盗猎,是盗猎团伙中的资深队伍。不光猎取珍稀动物,还经常为客户活捉某些珍稀作为宠物,相比起来,后者更加赚钱。
不光如此,这伙盗猎者在岭南还牵扯进五起谋杀案,竟然还是在逃的通缉犯,其中黄盛更是身负三条人命,还都是警察!
从岭南调来的卷宗里显示,这群人无不是罪大恶极之辈,岭南警方对其围追堵截多年无果,最近这伙人流窜到辅州作案,其中四名被警方逮捕,八名被人谋杀在青树山庄别墅区。
至于另外四名,警方没有提供过多的信息给媒体,只是随口一提属于涉黑分子。
但仅仅如此,也足够媒体和民众脑补这起十二名死者的特大凶杀案了,到底是仇杀?还是黑吃黑?
当从警方处得知作案者有极大的可能性只有一个人,疑似职业杀手所为。
这个情报更是引爆了辅州,要知道有三名死者是散落在别墅外一百米到三百米不等,可以说从现场来看,这十二个人是被追杀致死的,如果是一人所为,那么这个人该有多厉害?
十二个拿枪的壮汉,被一人追杀逃命,最终一个个被一击致命。
这是拍电影吗?这个杀手不太冷?还是刺客联盟?
青树山庄事件发生后四到五天,这个案件逐渐发酵,因为死者都是罪犯、通缉犯之类的,以至于民众不仅没有因为特大凶杀案而恐慌,反而都在议论这个杀手。
毕竟杀手这种职业,离普通民众太遥远了,尤其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大部分人认为这不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
所以民众热议的话题,从凶杀案本身,快速转变到神秘杀手身上来。
有的人在讨论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种电影式的杀手,以一敌十,一击致命。
有的人在讨论这个杀手的目的,有没有可能是为了替天行道才十步杀一人的?
甚至有的大学生在想该杀手是男是女,长得怎么样?是不是又冷酷又温柔的矛盾性格?
以至于后来,网络上还开始有人崇拜起杀手,话题早就把凶杀案本身抛到九霄云外了。
很快为了扭转舆论,许多家媒体开始宣扬正确的法律观念,这个杀手不管有什么理由,他本身也是罪犯。
杀人就是犯罪,无论他所杀得人是不是该死,都是触犯了法律,绝不值得提倡和崇拜。
……
不管这次案件在辅州闹出多大风雨,当蓝牧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些舆论时,人已经回到了魔都。
“这事闹的满城风雨,亏辅州当局还想尽量遮掩,结果也没什么乱子嘛!”
“这年头,大家的重点根本就不关注你是不是特大凶杀案。”
蓝牧笑了笑就关闭了手机新闻,心思回到魔都自己的事情上来。
“报社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梁主编把我拉黑了,我还是要先找程铭探探底。”
蓝牧到了魔都第一时间没有去报社,而是先回家了,那是租的房子,一室一厅,自己一个人住,潇洒得很。
刚到家就又给程铭打了电话,这回很快就通了。
“牧哥,怎么了?我刚回魔都,你就知道了?”程铭的嗓门很大,平时就大大咧咧的,说话生怕别人听不见似得。
蓝牧听了这话,一下子了然,问道:“你也出差了?”
“那可不,你走后两天,我就跟杨老大去了趟昌州,听说那里发掘出了汉朝古墓,我们报社派了十六个人呢!我也去了。还别说,真牛掰,听说是现在所发现的考古贡献最大的汉朝古墓了。”
蓝牧问道:“挖掘古墓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一个星期就搞定了?”
程铭咳咳两声,嗓门声音终于低了下来。
“那不是……呃……要不了那么多人吗?据说要挖掘三四年呢,咱报社就留了两个人在那常驻,我不就回来了嘛。”
蓝牧嗯了一声,又说道:“那你也不知道报社这几天的情况咯?”
“情况?什么情况?”
蓝牧跟程铭关系很好,直接就把自己在藩篱山被人弄下山,过了七天野人生活,然后和盗猎者搏斗,决死逃生,接着协助警方破案的情况说了一遍。
能说的他都告诉了程铭,光是如此,也足够离奇,一般人哪遇得到这些事?可以说他本身的经历,就足够一场大新闻了。
“……你是不知道,那一枪打中左臂,得亏我当时趴在地上,不然要是腿受伤,你以后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基本情况就这样了,你可以去查查辅州这几天的新闻,就知道我没骗你,真是大案子啊!我就近距离认了尸体的!”
“……梁主编绝对是拉黑了我,永远打他电话都是正在通话中。就算开除我,也得有个正式的解约程序吧?直接就当没我这个人了?你说这算什么事?”
程铭听完,消化了半天才说道:“牧哥,你出差一趟,就遇到这么多事?啧啧,我出差怎么没有呢?”
“别扯了,看来你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本来想找你探探底的,算了吧,我还是赶紧去一趟报社吧!”蓝牧摇头说道。
程铭急忙说:“行,你快来吧,我马上到报社了,先给你探探底,行了吧?我说牧哥啊,你怎么总是这么多疑啊?讲道理是你失踪了这么多天,连个假也没请,找你也找不到,难怪梁主编把你拉黑呢!”
“切!”蓝牧懒得跟他多扯,直接挂了后,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又在自家找到另外一张银行卡,便直接出门了。
先去取了一千块钱,充实了一下干瘪多日的口袋,然后直接打的前往晨光报社。
来到报社门口刚下车,就接到了程铭的电话。
“怎么样了?梁主编在吗?”
程铭说道:“牧哥,有点不对劲啊!梁主编单方面宣布了你离职,你的办公室都被人占了……”
蓝牧听了眉头一皱,说道:“什么情况?我办公室的东西呢?”
“都扔在仓库呢,要我帮你拿么?”程铭说道。
“拿你个大头鬼!嗯……总编在吗?”
蓝牧怎么说也干了几年了,不说因为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