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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空与物质仿佛是彼此依存,无处不在的,它并非存在于一个地方,一个平面或者一个整体,而是在任何物质的周围,像是宇宙的基本粒子一般,无处不在。这是真正摆脱了束缚的自由,是至高的存在。
当所有精神体被发射出去后,这处地方不可避免的开始向虚空坍塌,也就是物质瓦解效应,分子链持续破碎,整块大地犹如被拥有伟力的巨人用勺子整块挖走,甚至不留下一丝痕迹。
只在这巨大坑洞的中央,站着马晓歌,她目光穿越无数时光,最终将不可说之透查之力重新封回意识海。
她是马晓歌,是一个人。此时,天空落雨,冲刷着周围的一切,大坑边缘盗了一地的人,他们都昏迷不醒,不过很快就会苏醒,在封印自己的记忆前,她也封印了他们的不会记得。
趁他们没醒,她回到车上,穿上了衣服,看着隆隆阵雨,久违的感受到了真实。
第363章 瞎马
清末民初,是一段纷乱又光怪陆离的时间,旧有的一切正在消亡,新生的事物充斥在周围,但这个时代,一个乱世将至的时代,却也是妖孽最为横行无忌的时代。(全本小说网,https://。)
天朝源远流长,有着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漫长的历史。在历史中战国是礼崩乐坏,五代十国人并不能称为人,他还可以是军粮,是食物,但百姓仍算纯良。而到了民国,人心向恶,几乎少有真正的善人,一幅幅面孔比之今日的伪善者更为恐怖,因为,若不恶便无法在这混乱的世道里生存下去。人们不能信皇帝了,那便更加疯狂的求问鬼神。
民国时期可算得上天朝历史上少有的纷繁乱世,军阀、酷吏层出不穷,百姓苦不堪言,而早在秦灭六国混乱的时就诞生了一种从墨家衍生出的职业——游侠儿。
这是一种游走在各国颇有武艺之人,他们有的宣扬墨家思想,有的劫富济贫颇有侠名,有的干脆就是打家劫舍自命清高的飞贼。游侠儿到如今早已经不是什么兼爱非攻墨家思想的传承者,不过就是一群无赖混混,但他们又不全然是混混,骨子里有一股侠气,似正非正,似邪非邪,不过就是同这世道一样,心有侠义,可身不由己。
在这里混乱苦痛的时代中,除了兵祸、天灾外,还涌现出一大堆的妖孽为祸人间。
酒肆,这通常是发生事故最高的地方,这也很正常,人吃喝拉撒,吃喝排在前面,行走江湖的混混居无定所,去酒肆吃喝的概率就高了很多,碰到一块不打起来都奇怪。
瞎马此时正坐在酒肆里,他一身灰色的破旧棉袄,看不出他和街上抗包拉脚的莽汉有什么区别,若说最大的特点就是眯缝着眼睛,他并不瞎,只是天生看不清东西,在现代这就是高度近视,那时也有配眼睛这个行当,且那是很时髦东西,那些不近视的先生、乡绅也愿意配副镜子架在鼻梁上。
不过瞎马没钱,他已经三十来岁了,也没有个家,四处流浪,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若说他和别人不一样,也的确有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他身旁的捉鬼降妖的幡子,那幡子已经褪色的厉害,上面摞着补丁,忒也寒碜了。不过这个时代,走江湖都一般都是这样的。
他的面前只一碗白水面条,连盐面子都罕得放,没滋没味的吃了几口,他便捋着自己的山羊胡子,胡子上还沾着上顿或者是上上顿的渣滓,邋遢劲儿就甭提了。
瞎马这人长的丑,丑到让人白天见了恶心,晚上见了害怕的地步。一个人美当然会被人记住,不过美人大多相似,高鼻大眼儿,根据当时的审美都是一个类型。但一个人若丑就各有各的丑,丑出花样儿绝不雷同,而且丑到一定程度,那也会叫人印象深刻。
“嘶,哎呀我的妈呀,鬼呀!”又一个被瞎马吓着的食客,差点就夺门而逃了。
瞎马有一双小的看不见眼仁儿的眼睛,一个塌鼻子跟伏地魔有得一拼,鲶鱼一样的咧着嘴,吃饭还吧唧,跟头猪一样。脸上满是麻子,一对招风大耳难看的要命。
这是一个丑到你不知道他具体多大年纪,如同乌云一般的男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穷酸味儿,高人风范?不存在的。
他吃面的汤迸溅的到处都是,一不小心就迸到了旁边一桌男子那边。那是一桌虎背熊腰凶狠无比的壮汉。
“艹,你他妈的真恶心,影响老子心情!”终于要发生了,酒肆里存在的找茬打架的混子,不枉费瞎马特意来到这种事故高发地段来碰瓷。
“两钱。”瞎马头都没抬,直接说出来价格。
“什么?”赤着上身的彪形大汉一时没有听清楚。
“我说,给我两钱我就走。”阿莱说的两钱是铜钱,民国之时zhèngquán纷乱,各地都有自己的通行钱,为了征战就不停的铸钱,直到钱币的价值都快低于铸造成本为止,若是军阀倒了,那钱就彻底成了废纸,老百姓更是哭瞎了。因此民间还流行用铜钱交易,至于银元,有的人一辈子也没见过一次。
于是民间主要流通的还是清朝的通行钱币,至于各地的钱币也收,不过是用来缴税用的。因此清末的铜钱购买力还是很强的,而且大户人家囤积起来,就更是减少了流通量,囤积居奇乃人之常情。
这样的两钱可以在这种小酒肆里买一壶的酒,换算起来就是七八个馒头。无疑,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一笔小钱了。
“艹你大爷,找死是不是?”大汉果然如预料中的一样打了过来,结果在众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时他就嘭的一声像头死猪一样倒在地上哀嚎。
“五钱,治好你。”瞎马消灭了眼前的一碗面条,抬起他那张丑到恶心人的脸说道。
地上那个壮汉所有luolu在外的皮肤都布满了恐怖的紫黑色,显然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下了毒。
跟他一起的同伴吓得纷纷跑路,去尼玛的江湖道义,混江湖的就不应该有什么道义可言。
“好汉,大侠,神仙,饶命啊!”壮汉感觉自己的四肢已经不能动了,浑身奇痒难忍,像是有无数的小飞虫再咬他。
“钱。”瞎马皱着眉头,什么好汉、神仙,他只是个神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神棍。不过他还是伸出他那细腻光滑的手,这手其实跟现代人没有区别,可是那是年代,普通百姓的手和我们不一样,多是粗糙像老树皮,指甲里黑脏无比,就算是做吃食的人也是如此,这是区分战乱年代与和平年代的一个标准,人们的脸和手是最直观的东西。
一看这手,就不像是做活的人。这可真是奇怪啊,明明浑身上下都是一股穷酸的味道,可是唯独这手不符合年龄的细腻,像女人一样,不由得叫人多侧目一番。
“钱在我口袋里,饶命啊!”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大汉从善如流的告诉瞎马自己的钱在哪里。
瞎马熟门熟路的摸走了他的钱袋,里面有十几个铜板,有钱人啊,可瞎马还是讲江湖道义的,于是他拿走了五个钱。那双手撒下了一点白色的粉末,那壮汉身上的紫黑就开始褪去了。
第364章 夜半盗尸
苏省丹阳境内,有名山大川,最着名者为茅山,茅山本五岳之名,又无九华、峨眉之秀,更无武当少室之武林泰山北斗之称。全本小说网,HTTPS://。.COm;堪堪称得上是风景秀丽,幽静宜人,蜿蜒起伏罢了。
可这座山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却比五岳更近,更神秘。但凡名山大川,必有传说,而哪一座山的传说也没有这茅山神秘。
令茅山有名的却是另外一种发源于中土的本土宗教文化,善异术,与崂山、龙虎山三山并为求仙问道、驱魔捉鬼者心中的圣地,这称号不仅为她披上了层层神秘的光环,也为她引来了许多奇人异士。因为有道教一宗“茅山宗”发源于此,人们便把其弟子呼之为“茅山道士”。
茅山脚下,句容县,一个名叫李孟村的偏僻山村。
按照习俗,整个农历七月的傍晚时分,也就是逢魔时刻,家家户户都要在门前烧了厚厚两捆纸钱,一捆烧给先人,另一捆是给过路的孤魂野鬼,祈求这些孤魂野鬼拿了钱,赶紧离去,莫要流连。
傍晚时分,天空中飞过一群群归巢的鸟儿,有几分荒凉。大风卷过,满地的焦黑与灰烬簌簌而去,像是被人扫走一般。烧完纸钱后,村里的人关紧门窗,早早休息。七月十五当天信佛信道的还要举办一场法式,祈求这一夜平安度过。
七月十五的深夜,下起了雨,打在树叶上,窸窸窣窣,如百鬼夜行,风声簌簌,如诉如泣,为这个不寻常的夜晚增加了一抹诡异的气氛。
村头小路上,一道模糊的身影在风雨中若隐若现,走出村子,径直上了后山,走进了一片坟地。
这片坟地乃村里人的祖坟,埋的是数百年来的先人。一排排墓碑朝南而立,在这样的大雨中,被冲刷的颜色深沉。
黑影最终来到一座没有立碑的坟前。一把白纸幡插在坟头,被雨水打湿,折断在坟头上,显得尤为不详。
坟上的新土黏黏腻腻的,黄泥被浸湿后,颜色暗红,远看像是血一般。雨水冲刷着坟头土,土壤顺着蜿蜒流淌,像是一行行血泪一般。
“冯二,今天是你的头七,正赶上又是鬼节,不是个吉利的日子,看你坟头土你应该是死的很冤吧?”嗓音沙哑,不正是瞎马么,他没穿蓑衣,整个人沐浴在雨水中,被淋透了,可是他却浑不在意,而是如同黑色幽魂一样,神叨叨的站在坟头念叨。
咔嚓一声,电闪雷鸣,瞬间照亮了这一片片山坟,分外的恐怖。常人见到这种场景恐怕要吓出个好歹,可瞎马就是吃这行饭的,这世上的鬼没有那种比穷鬼更恶,更凶,而他恰好是个穷鬼。
他在坟前静默片刻后,从背上解下一把油纸伞,唰的打开插在坟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