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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院门口,甚至建造了两尊张牙舞爪,用于辟邪的猛犬石雕。
这猛犬,乃是安东地区如今信奉最广泛的灌口二郎的宠物,名曰哮天犬,传说这哮天犬天生神异,可以吞食日月。
不过,司马迁却是知道,在蜀郡的灌口二郎信仰里,是没有哮天犬的。
之所以在安东有哮天犬,应该是托濊人、乌恒人以及韩国、真番等族的功劳。
因为,据司马迁所知,这些部族和王国,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都有蓄养猛犬的习俗。
特别是濊人与乌恒人,他们蓄养的猛犬,如今在长安都很受欢迎。
而仅仅是这两尊石雕,司马迁估计,起码需要数十位石匠,花费数月之功,才可雕琢出来,价值起码数万钱!
至于侯府的大门,更是大气无比。
用的是非常金贵的黄花梨木,这种梨木,在长安价值非常高,一根一丈长,三尺宽的黄花梨木就可以叫价数万!
但在这里,这种价格高昂的梨木,却被做成了祁候侯府的大门。
仅仅是这一扇门所用的木料,恐怕就价值数十万!
进入侯府之中后,更是别有洞天。
整个侯府内,有着亭楼阁榭、假山水池,走廊内外,更有着大量奴仆往来。
司马迁看了,叹道:“兄长难怪不愿回长安了……这座侯府,恐怕比长安的九卿府邸还要奢华!”
长安城里,恐怕连章武侯的府邸也未必能有这么大的空间和如此多的奴仆。
贺戎却是嘿嘿的笑了两声,道:“陋室!陋室!不足一提!不足一提!”
司马迁心里面却是疑惑不已。
这贺戎,哪里来的这么多的财富和资金?
司马迁记得很清楚,三年前,贺戎离开长安,来到这安东开拓时,只带了数十个家臣和家奴以及不过三十万的本钱。
短短三年,就变成这样?
怕是……
贺戎仿佛看出了司马迁的疑惑,笑着解释道:“不敢瞒贤弟,吾能有今日,多亏了棉花与大豆!”
他一边带着司马迁向侯府中走,一边介绍着道:“贤弟知道,愚兄的这个封国,多山泽盐卤之地,可耕作之地不多,是以愚兄不得不另辟蹊跷,恰好堂邑候世子陈公相邀,愚兄于是跟着种了些棉花与大豆,少少的赚了一些……”
“棉花?大豆?”司马迁陷入了沉思。
棉花他知道,最近三年,在长安市场上,棉布和棉被就是最畅销的奢侈品之一。
中产之家和小康之家,争相购买。
司马迁也曾经跟风凑热闹买了几匹棉布,做了套衣服,穿上以后确实很暖和。
只是价钱实在太贵,比一般的丝绸还要贵上一倍,仅次于蜀锦,哪怕是司马迁也是消费不起。
但,司马迁曾经听天子提起过,这棉布价格未来会不断下降,最终可能低于丝绸!
至于那大豆?
司马迁挠了挠头,大豆价格素来低廉,一直被视为饲料。
长安市面上,一石大豆不过四十五钱而已!
这还是这些年来,因为大豆可以做豆腐,才有所涨价的缘故。
贺戎却是笑着道:“这棉花嘛,种出来可以卖给少府,大豆则可以榨油后,将豆油出售给商贾,豆渣则卖给太仆……比种粟米和麦子划算多了……愚兄靠着每年种棉花与大豆,一岁少则可得百万,多则三五百万……”
说着他就笑起来:“只是些小钱,远不及其他人……”
司马迁却是疑问道:“敢问兄长,如今有棉花地与豆田几何?”
“棉花地大约有个四五万亩吧……”贺戎笑着答道:“至于豆田要多一些……因为哪怕是盐卤地也可以栽种,所以有个六万亩的样子……”
“十万亩???”司马迁闻言,吓了一跳,他问道:“兄长何来如此多人手照料?”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安东地区,地广人稀,人手奇缺,可能棉花和大豆的种植相对粟麦要容易,但也哪怕一夫可以照料数百亩,这十万亩也最少需要数百个家庭才能有可能照料的过来。
而以司马迁所见,这整个祁候封国,现在最多五百户人家!
这么点人,恐怕勉强只能耕作那些粟麦之地吧!
贺戎却是神秘的一笑,将司马迁带入自己的客厅之中,一个身着青衣的夷狄男子立刻上前,跪下来拜道:“主人,酒宴已经准备好了,请问是现在就上菜吗?”
贺戎却是笑着上前,扶起那人,说道:“我与你说过多少次了!你如今已经再非夷狄,而是我汉家臣民,乃我之家臣,以后不要叫我主人,应该与其他人一般称我主上……”
“来,我与你介绍一下,此我之世交,当朝太史公之子司马公子,以后在这家中,司马公子的话就是我得话!明白了吗?”
“诺!”对方对司马迁拜道:“夷狄野人敬拜公子!”
“又来了……又来了……”贺戎连忙对他道:“你如今已经是我汉家臣民了,户籍都已经批下来了,你如今姓贺名忠……”
贺忠却依然是一副唯唯诺诺,卑躬屈膝的模样。
这让司马迁在旁边看的一头雾水,搞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情况?
贺戎不得已,拉着司马迁的手解释道:“方今安东,乃杂家之天下,杂家诸位明公,皆倡废奴,以为人生而平等,以人为奴乃陋习也!”
“由杂家之倡,今日安东便是穷乡僻壤之处,大海汪洋之中也无奴仆矣!”
没有奴仆?
那这偌大的侯府的下人和仆人哪里来的?
司马迁更加难以理解了。
贺戎也是叹了口气,他知道,安东现在的情况,是很难与外人一时半会说清楚的。
别说是外人了,就是他,当年也是花了许多时间,才搞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
于是,他拉着司马迁的手,道:“我知贤弟心中有所疑虑,不过,这些东西,愚兄一时也难以与贤弟解释清楚,不如明日愚兄带贤弟去棉花地与豆田之中一观,贤弟便可知道虚实了……”
司马迁听了点点头,觉得也对,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听别人说,远远没有自己亲身去经历去观察来的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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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七十二节 在安东(4)
当天晚上,司马迁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穷奢极欲’。
单单是晚宴的菜肴,就已经让他目瞪口呆。
犹如珍珠一般散发着迷人色泽的鱼子酱,取自刚刚捕捞上岸,还在活蹦乱跳的鲟鱼腹中,在鲟鱼活着的时候取其鱼卵,然后立刻腌制。
腌制完毕必须马上食用,保鲜期只有三个时辰。
但味道超乎想象,让味蕾瞬间爆炸。
还有向来被视为珍馐的熊掌,取的是安东深山老林之中的公熊之身,经过一年熟成,然后以特殊方法烹制,味道浓郁之际。
吃过的人,都会明白,为何楚成王临死之前,依然念念不忘,死都想先吃一口。
更有着其他只有在安东才能品尝到的绝顶美食。
这一顿饭吃完,司马迁久久无语。
贺戎则是哈哈大笑,安东贵族,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这种事情了。
你们长安来的家伙,不是很骄傲吗?
好!
跪在我安东美食面前忏悔吧!
翌日,一大早,司马迁揉着依然爆炸的头,从一个侍女身上爬起来(这种事情在贵族士大夫之间很正常,有客远来,以美侍之,这是主人好客的表现)。
门口,两个穿着低胸装的婢女则已经端着漱口水和毛巾在等候了。
一边洗漱,司马迁一边问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回禀公子,如今已是辰时三刻……主人在东厅为公子准备了早膳……”一个婢女答道。
司马迁点点头,在一个下人引领下,来到了所谓的东厅。
然后,自然又吃了一顿他过去根本不敢想象的奢华早餐。
不过……
这次早餐让司马迁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在众多精致的米粥之外,居然还有着一大碗新鲜滚烫的牛血。
牛血的味道,非常浓烈,有些难以下咽。
但,下人们却是一脸期待和催促,让司马迁硬着头皮,将那碗牛血喝完。
这个事情,让他难以理解,所以,在见到贺戎时就问道:“兄长,安东之俗,有朝食饮牛血?”
在过去两个月,司马迁在草原上曾经见过无数奇葩的风俗。
但饮血为俗,却是他很难理解的。
毕竟,茹毛饮血,这是夷狄的习惯啊!
贺戎却是哈哈大笑,说道:“贤弟啊,你有所不知,安东地广人稀,且冬春寒冷、肃杀,不似中国……为了御寒,安东人喜烈酒、热血,犹喜饮牛血!”
“牛血可增强体魄,强壮身体,使吾辈士大夫,可拉硬弓,骑烈马!”
说着,贺戎就像司马迁展示了他强壮的体魄——他轻而易举的就拉开了一把至少是五石的硬弓!
这可了不得啊!
说起来,安东人饮热牛血的风潮是护濊军带起来的。
当初,护濊军初创,总共就两千五百人,驻守在一片蛮荒与冰雪之中的新化城。
在第一个冬天,新化城周围数百里,除了濊人之外,连只老鼠也看不到。
而新化城内物资却缺乏,士兵们蜷缩在屋舍之中,围着壁炉烤火,越烤越冷,甚至有人冻死。
在最危险的时候,新化城的粮食都开始缺乏了——因为大雪封路,原本应该按时送抵的军粮被堵在了辽东郡的直道上。
眼看着城内就可能发生人吃人的惨剧。
这个时候,一个士兵可能是饿昏了头,用一根长矛捅穿了一头牛的脖子,然后大口大口的痛饮其体内的热血,等喝饱了以后,这个士兵忽然想起来,擅杀军中牲畜可是要军法从事的,于是手忙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