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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一边喝粥,一边傻乐呵的二弟,孙享福不想打击他,田地里的糜子和小麦得到中秋之后才能收获,现在才六月中旬,至少还得两个多月呢!
不过,既然认清了自己穿越的事实,孙享福不认为自己会被吃饭的问题难住,于是摸了摸弟弟妹妹的头道,“放心吧,以后大哥再也不会让你们挨饿了。”
“大哥你真好。”
这是三天以来孙享福第一次听到小妹说话,记得去年父母重病的时候,村长胡才曾经一度提议孙父将小妹卖掉,换些钱粮,熬过一年,而那段时间,正是小妹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光,有好几拨人伢子来村里看过她,并讨价还价,最后都是在孙母的强烈反对下没能交易成功。
这个时代,一旦卖身为奴,就世世代代都是贱籍,除非有大机缘,否则很难翻身,孙母娘家的具体出处孙父也不知道,战乱年代,逃难凑到了一起,就过上了日子,他想不到在这件事情上,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会这么执拗,宁可饿死病死也不妥协,最后只得两个人双双亡故。
也正是这段经历,让小妹的性子变的怯生生的,平时见到生人就怕,即便是跟家里的人相处,也小心翼翼的,生怕惹家里人生气。
“我是你们的大哥,对你们好是应该的,好了,一次不能吃太多,我给你们每人留一碗,你们先睡一觉,起来之后再吃,我得回去还人家锅了。”
孙享福摸着两个小家伙的头,两个小家伙乖乖的点了点头,只是眼神还是不断瞄向两个被盛着粥的陶碗。
出了家门,孙享福很快的将锅送到了村头,看着并没有刷洗的锅,村民王大牛喜滋滋的接过之后跑回了自家,想来,锅里残留的一些糜子能让他把今天熬过去。
有时候想想,人们为什么那么称颂贞观之治,或许是因为李世民把这个时期的人民从这么艰苦的条件下带入到了丰衣足食的地步吧!
十几根带着竹虫粪便的大竹被砍倒,里面的虫子不少,孙享福已经不知道那些军士们吃到第几串了,现在负责砍竹子抓竹虫的是以胡才为首的村民,至于军士们,则是一人拿着好几根竹签子在烤虫。
“几位军爷,吃了咱村的一顿肉食,却只给了半锅糜子,这么做有点不厚道吧!”
孙享福貌似是冲着所有烤虫的军士说的,眼睛却只看向那个少年军士,他知道,也就只有这个少年军士在乎他说的话。
“那又怎样?你们是民,我们是兵,民养兵,天经地义,这事拿到秦王面前去说,也是这个理。可别再打我们行军粮的主意了,那是有数的,后面的几天,我们这队人马还得靠这些粮食过活。”
少年军士并没有孙享福想象的那么好说话,而且,他说的也没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操蛋,统治者拥有这个国度一切人或物的主权,言出法随,他说要拿你什么,你就必须得奉献什么,而军士,则是具体执行统治者意志的人,尤其是像这队配备了横刀和马枪以及精良战马的军士,如果孙享福读的历史书够多,一定会猜到,这就是李世民属下的玄甲骑兵,只是现在他们没有披重甲而已。
“军粮小子自是不敢要,但那些不是必须要的物品,可否打赏些,要是这样,你下次路过此地,在下还请你吃烤竹虫。”
细细的打量过这个少年军士之后,孙享福确定了这小子是个富二代,因为他的脖子上居然挂着一块雕工精细的玉,而腰间的锦囊是用丝绸做的,鼓鼓囊囊的装着许多东西,至于那马鞍马镫,更是不用说,比军候张勇的还要好,就差镶金嵌玉了。
“我爹常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于是,他经常到那位面前哭闹,于是,就得了许多别人没有的好处,而你,这是想在我这里挤点奶吗?”
想不到少年军士的面相看上去有几分粗狂,内里却是个人精,孙享福的小伎俩被识破,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是用真诚的目光看着少年军士的眼睛,他相信,这个世界的人民是淳朴,这个世界的富家子弟,享受完是一定会给小费打赏滴。
可惜他猜错了,少年军士说完这句就没有下文了,于是,他只得站在一旁,眼瞅着这少年吃下十几大串竹虫后还意犹未尽。
于是,孙享福终于忍不住道“这些竹虫是全村上下秋收之前最后的一点吃食,虽然很难管饱,但营养充足,每个人一天只要吃一两串,就不会被饿死,所以,请你给这个村子里的人一条生路吧!如果你们实在嘴馋想吃个饱,我还有另外一种食物推荐给你们,管饱。”
“另外一种食物?你且寻来。”少年闻言来劲了。
“就怕你不敢吃。”
“会比这竹虫更恶心吗?不过既然被你称作是食物,想来也只是长的不好看,吃起来却很香的东西,快快弄来,如果真的好吃又管饱,我自有福缘给你。”
“呵呵,这东西你应该也熟悉,就是蚂蚱,或者叫它蝗虫。”
“蝗,蝗虫?那东西也能吃?”
少年愣了,他总算是体会到了先前张勇想抽刀打人的感觉。
第四章 做鱼笼子
不一会,孙享福和孙大力就在河边的田地里抓到了十几只蝗虫,后世他是专攻农业的研究生,对于虫害有着相当深的研究,从田间地头的蝗虫数量以及天气来看,最近这两年很可能会爆发一次大规模的蝗灾,贞观二年那次蝗灾的规模之大,还被大篇幅的载入了史册,可惜孙享福不是历史系的,他不知道这段历史,只是通过自己的经验判断出了一些蛛丝马迹。
蝗虫被略作清洗之后,依旧是竹签串起,在少年军士一脸懵逼的情况下,孙享福将烤熟的第一只蝗虫塞进了自己的嘴巴。
“嘎嘣脆,鸡肉味。”
吃完第一只蝗虫后,孙享福只说了这六个字,就见孙大力也用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将一只快有十公分的大蝗虫丢进了自己的嘴巴。
“嗯,真的有点像鸡肉耶,要是有点盐巴调味就好了。”
看着两人大嚼蝗虫的样子,少年军士有点相信蝗虫这种令人深恶痛绝的虫子也是可以吃的了,不过孙大力提到了盐巴,他的行李物品里还真有,于是从马背上解了个小布袋下来。
“沾一点。”
“嗯,好吃。”
好吧,两人再度刷新了几个军士的认知,他们是在生死之间摸爬滚打过的人,行军艰苦的时候,蛇肉,刺猬肉,老鼠肉他们都吃过,就是没吃过虫子,尝试性的在盐袋子里沾了一点点盐巴,这烤的焦红的蝗虫,还真就变成了一道美味。
于是,十几只蝗虫很快被几个家伙分食了,意犹未尽之下,砍竹子的村民也被他们吆喝到田里捉蝗虫,蝗虫个大,顶饱,不像竹虫只能给人塞牙缝,于是,每人在吃了十多只蝗虫之后,今天这一顿午饭,就算是华丽丽的结束了。
当然,在场的人并没有多少人想到蝗虫可以作为食物这件事情对这个社会的意义,毕竟,不闹蝗灾的时候,蝗虫也没有那么多。
“小子,你是个有趣的人,我记住你了。”少年军士用竹签剔了剔自己的牙缝,冲孙享福说了一句,就翻身上马。
“这就是你所说的福缘?”孙享福并没有奢望过这少年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但还是有些不甘心的道。
“小子,能被我记住,已经是了不起的福缘了,这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我还真记不住多少,不过劳你们忙活了半天,也不能什么都不给你们,这一小包盐巴,我就赏你了。”
说着,少年将那个小布袋的口子札好,向马下的孙享福扔来。
盐包入手,一斤左右的样子,足够一户人家吃好久了,关键这少年的盐包里装的是细盐,哪怕只有一斤,拿到县里集市上,也能卖上几十文,够买好几斤糜子了。
唐初耕地虽多,但产出较少,由于战乱,不能务农的人数比例较大,所以粮价居高不下,一斤糜子大概七八文钱,一石的价格去到了一贯,而一石大米小麦的价格去到了一贯五左右,所以,哪怕是做重体力活的劳力,每天挣三十文钱,一天也只能吃的起两顿饭,每顿饭还不能超过一斤粮,不然你家里其它人就吃不上了。
正当孙享福根据原主人的记忆换算着这包盐巴的价值的时候,一行几个骑兵都跨上了自己的战马,没有多话,打马就走,他们在这个村子耽误的时间已经够长了,还有好多个村镇等着他们去宣抚,只是跑了一段之后,那少年军士却是回头向有些发愣的孙享福喊道“我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可要弄些更新鲜的东西招待我。”
这就是个出来游玩的富家子。
孙享福心里这么嘀咕着,却见好多村民们已经靠向了还没有燃尽的火堆,而他们的手上,都在烤着蝗虫或者竹虫,尤其是一些小孩子,等军士走远了,他们才敢靠过来,看着父母手中烧烤的散发出香味的虫子,比了赛的流哈达子。
“各家都缺粮,所以,大力哥,咱们得想办法了。”
从前的时候,孙大力从来不觉得孙享福有什么脑子,大多数时候,都是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瞎混,可今天,一切都变了,故事的主角一下子从他变成了孙享福。
出于习惯,今天孙大力除了在孙享福说竹虫可以吃,和蝗虫可以吃这两件事情上稍微保持了一下怀疑态度以外,其它事情还是对孙享福言听计从的,就像从前孙享福对他也是言听计从一样。
事实上,孙享福今天也就只做了这两件事,而且都被孙大力质疑了,然后他的质疑又被事实给粉碎了,所以,此刻听到孙享福说要想办法的时候,孙大力理所当然的认为,只要他们还在这个村子,就没有什么办法可想,这也算是他对孙享福的第三次质疑。
“我要能想到办法,就不会天天窝在这个小村子里了,我看还是趁田里蝗虫多,咱多抓一些,晚上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