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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这就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叫花鸡了,砸开了这黄泥,里面的鸡肉鲜嫩,香味浓郁,令人欲罢不能。”
裴律师率先就提溜了一个烧好的叫花鸡到了裴寂的案前,献宝似的给裴寂介绍道。
“你也老大不小的了,陛下当前,不要失了体统。”
裴寂这父子两的性格就是两大极端,一个喜静,一个好动,一个文采斐然,一个武艺了得,简直不像亲生的。
“啪叽。”
无视了老爹的斥责,裴律师使一双肉掌,将那包裹着叫花鸡的黄泥拍开,顿时,一股浓郁的香味便在场中散发,连案几上美酒的味道都被压制了。
“何物如此之香?”
程咬金和尉迟恭几乎是同时抽动了鼻子,连一向斯文的裴寂都差点没绷住,何况是他俩,这可又是极品美食出世的前奏啊!
随着两个老货的大喝声,场中跳胡旋舞的少女也舞步错乱了,暂时的停了下来,而大家的目光,也都聚焦到了中间那座大亭子外的左首第一个案几处。
“父皇,好像是鸡肉。”太子李承乾眼尖,瞄到了那只被裴律师从黄泥荷叶中巴拉出来的肥鸡,向李世民道,眼神中的意思就是‘我要吃’。
“快,快,快,把这几只鸡给陛下送过去。”内侍在罗阗的催促下,匆匆的将一个大托盘抬入李世民歇息的凉亭,托盘上面堆着六七个大大的黄泥巴团子,里面都是叫花鸡。
看到自己这里也有那香喷喷的鸡肉送来,几个皇子们都围了上去,小胖子李泰最先忍不住动手,却被滚烫的黄泥把手指都烫红了,不过疼痛都依然没有阻止他对美食的渴望,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从他手上夺过黄泥块的王得全忍着烫,用手将被黄泥荷叶包裹的鸡肉取出。
叫花鸡的魅力就是在整个烹调的过程中,香味一丝不泄,鸡油高热的油温将鸡肉,和鸡肉肚子里的姜蒜烫熟,刚剥开的时候,香味一下子爆发出来,勾人食欲。
“香,父皇,丽质要吃。”
别说是李泰和李丽质这样的孩子,就是这段时间吃炒菜和酸菜鱼把口味吃叼了的几位贵妃,此时也开始吞咽口水,目光只盯着帮忙剥鸡的内侍,此刻,哪里还有人会关注那几个跳胡旋舞的少女。
“当真是斯文扫地,好好的一场胡旋舞,却是被这鸡肉破坏了。”
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大臣这就开始在下面嚷嚷了,太宗朝,一品国公,宰相的人数都有数十人,更别说二三品的郡公,县公,乃至级别更低的侯爵的人数了,御膳房当然不可能准备这么多鸡,所以,此时许多连赐坐资格都没有的勋贵和大臣们,只能站成圈在远处围观,气氛很是不和谐。
不一会,李世民一家就把嘴巴,手指都吃的油乎乎的了,叫花鸡嘛!用手撕着吃才带劲,等李世民意识到自己失态的时候,已经不好意思再让那些少女站在亭前跳舞了。
“今日重阳,朕与众卿登高望远,把酒同乐,各家的才子佳人,可有诗作献上?”李世民用内饰抬来的水净了净手,擦了擦嘴,就大声向群臣们道。
“陛下想要听佳作,需得下些彩头,如此,各家的才子佳人才不会藏拙。”裴寂是酒宴场上的老手,调动气氛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是信手拈来。
“裴爱卿言之有理,朕有白玉鸳鸯佩一对,今日若那位才子佳人有好诗作献上,便将此玉赏赐一枚于他,若是再唱的好,朕便将另一枚也赏赐于他,众爱卿当与朕共评之。”
李世民此言一出,群臣纷纷叫好,白玉鸳鸯佩的价值不好说,但如果一个人的诗作能够得到皇帝和满朝文武的称赞,那此人的才名,不久就会人尽皆知,是非常露脸的事情,试问,那个文人不好面子呢!
于是,那些读了几天书的官宦子弟们,便都开始跃跃欲试,不过,要拿到皇帝和众多高官面前唱的诗,品相差了也是丢面子的事情,一时间,诸多才子佳人们也没有轻易出手。
孙享福其实觉得古人这一套很无聊,但为了躲避从宴席上下来纠缠他要更多叫花鸡的程咬金和尉迟恭两个老货,只得负手往人群中一站,躲在人群中和大家一起看热闹,两人老货还不至于为了点吃的,搅和所有人的雅兴吧!
不一会,就有胖少年行至亭前空地,清了清嗓子道,“九九重阳来登高,菊花茱萸满山坳,望景峰前美味至,直把云亭比九霄。”
胖少年名叫武元庆,是应国公武士彟的长子,也是长安城有名的纨绔之一,仗着脸皮厚,也不怕出丑,就念了一首打油诗。
然而,即便是这么一首打油诗,场中仍然有许多人叫好,将李世民所处的云亭比作九霄,那岂不是在夸李世民是盘踞在九霄里的神龙。
龙乃汉人之图腾,亦是天子的象征,在得位不正的李世民初登大宝之时这么比喻他,当然是赤裸裸的马屁,然而,他老爹应国公武士彟乃是李渊朝旧臣,这样拍推翻了自己恩主的人的马屁,是很没有节操的,有人夸赞的时候,自然也有人瞧不起他,站在孙享福身边不远处的一个小美女就是如此。
“应国公府长公子武元庆作了诗作,可有那家小姐愿意抚琴唱来。”
裴寂自然是瞧不起这首打油诗的水准的,但既然有人作出来了,又是拍皇帝马屁的,自然也要找个懂曲乐的人将其唱出来,便向人群高呼道。
第三十四章 唱词
唐时唱诗是贵族圈子里比较流行的活动之一,当然,一般以善琵琶,瑶琴的女子以乐曲配合,再配上清亮独特的桑音唱出为最美,在青楼之中,有专门唱诗的妓子引领着唱诗风潮,各官宦世家的小姐,无不争相模仿。
所谓的唱诗,即有节奏和感情的朗诵,需要掌握一些抑扬顿挫,和气声发音,将诗句的感情发挥到极致,想要唱好诗,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欣赏水平,这样才能够很精准的解读诗中含义,配以与诗词相同情绪的乐曲,武元庆的诗比较空洞,唱出来自然也不会太好听,所以,各家有唱诗功力的小姐,都没有要出场的意思。
见没有人愿意出来唱自己的得意之作,武元庆不干了,视线在人群中扫荡了片刻之后,便笑盈盈的走向其中一人道,“久闻虞小姐精于琵琶古琴,诗词唱腔更是长安一绝,可否赏光出来献唱在下拙作。”
众人的目光此时也随着武元庆看去,便见他身前有一女子,约莫十三四岁,个子不高,五官却十分精致,尤其那皮肤,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亲上一口,此时她正双手抱着一把淡红色琵琶,看向武元庆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恼怒。
这一幕也毫无例外的被李世民看在了眼中,让他意外的是,在这女子身后不远处,孙享福那个明显高出众人少许的脑袋正在其中,这娃挤在女人堆里看热闹,难道是瞧上了那家的女子了?
李世民浅饮了一口酒,便向坐在他左侧的韦妃侧身问道,“爱妃可知那抱琵琶的女子是那家闺秀?”
韦妃顺着李世民的视线看去,片刻便笑道,“此乃永兴县子虞世南的孙女,名唤虞秀儿,去年还在王府唱过诗呢!她爹好像是在工部任职,应该是应国公的属下,想必这武家和虞家,应该是相熟的吧!”
韦妃善强记,阴妃善机谋,二杨善美貌,燕妃与世无争,这是李世民后宫中几大妃子特色,是以,李世民有记不得的事情,一般都是问韦妃。
武家和虞家何止韦妃说的相熟,都熟到成为仇人的地步了,那武元庆乃是个好色之徒,自从一日随父亲到虞府做客,瞧见了虞秀儿之后,便开始念念不忘了,他爹武士彟是虞秀儿的爹虞昶的上官,即便是比她爷爷虞世南也高好几阶,所以,色胆包天的武元庆自然是不把虞家放在眼里的,几次调戏不成,便想让他老爹去虞府提亲,虞家自是知道武元庆的德性,言辞拒绝,然后,两家的面上就不好看了。
当然,这些事情李世民和韦妃并不知道,但目光再度扫过了孙享福和虞秀儿之后,李世民脑海里灵机一动,多了些想法,这虞世南可是秦王府旧臣,李世民的铁杆,而且虞家书香门第,忠君报国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正好是那小子的良配么,不过他没有强迫大臣嫁女的习惯,倒是要看看这两人有没有缘分。
场中,受到了武元庆的邀请,虞秀儿非但不喜,反而生怒,就让人看出了端倪,这是要出事情的节奏啊!
“怎地,秀儿妹妹瞧不起哥哥的拙作?”当着众人的面被拂了面子,武元庆面色阴沉道。
“你的拙作太拙了,人家小姐不稀得唱,你还死皮赖脸,当真不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么?”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站在虞秀儿身后看热闹的孙享福,在后世,吃瓜群众看热闹的时候帮忙说两句公道话很正常,可惜,孙享福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的规矩,替人出头可是需要有相应的实力的,否则,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你是何人,敢出言羞辱与我。”
武元庆闻言面色一寒,目光就向孙享福看去。而此时,虞秀儿才惊觉自己背后竟然站了个男人,回眸一看之下,发现,这个说公道话的男人,居然还有点小帅,顿时,便将身体侧向一边。
好吧,她这是给了孙享福一个英雄救美,正面硬肛纨绔的机会。
“在下吃瓜群众一枚,看不过去说了句公道话而已。”
“吃瓜群众一枚?这是个人名?”不光是武元庆,在场的所有人都面露异样的看向了孙享福。
糟糕,看戏太投入,忘记自己穿越了,孙享福心里吐槽了一句,又正色道,“在下牧监署渔业司下牧监丞孙享福。”
“一个奸臣,也敢出言羞辱本公子,当真大胆。”武元庆一听孙享福所报的这个上不得台面官职,气急冷笑道。
“是监丞,不是奸臣,在下也是有品级的,正七品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