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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8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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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光向着麦铁杖正色行了个礼,顺便也对王世充拱手致敬,朗声道:“小侄对麦将军所言,不敢完全苟同。马上作战,靠的就是三力,腿力,腰力和腕力。双腿需要夹紧马腹,腰力可以让你扭身放箭,而抡动长兵器,斩敌破甲,则全靠手腕和手臂的力量,跑马场毕竟在城外,练功有时候不一定要到那里,小侄这样爬杆后跃下,就可以锻炼这三力!”

    王世充听得连连点头,确实如这沈光所说,他这样攀爬高杆,双腿牢牢地盘住杆身,如同夹住奔驰的烈马,练的确实是腿力,而在杆上来回扭动,一下下地向上蹭,全靠腰部发力,在马上的驰射和枪槊功夫全靠这个,所以大凡猛将,全都是腰围宽大,至于腕力,能让人灵活地把长兵器运转自如,对于马上战士,极为重要。想不到沈光此举并非作秀,而是一种别样的练武。

    但王世充还是笑道:“沈光,你若是要这样练武,不需要爬杆到顶啊,这些旗杆越向上越细,人容易摇晃,一个不留神就会把杆子给折了,爬到一半多就可以跳了呀。”

    沈光的脸上闪过一丝自信的神色,朗声道:“回这位官爷,沈某除了练这三力外,还要练的就是冲杆登城,攻城的时候,爬云梯太慢,也容易给人砸下来,但若是顶在这冲杆之上, 可以直接蹬墙上城,沈某需要这样的感觉,免得真正地上了战场后,却因为不熟悉战具而功亏一篑。”

    王世充的脸色一变:“现在天下太平,哪来的征战?沈贤侄未免有些太过于托大了吧。”

    沈光微微一笑:“这回各位将军们不是随着圣驾一起出征吗,怎么能说天下太平,没有征战呢?”

    王世充的嘴唇抿了抿:“沈贤侄,这回我们打的是逐水草而居的吐谷浑,他们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即使跟羌人学习盖了几座城池,也不是那种坚城,可以一鼓而来,你根本用不了这种冲杆上城之法啊。再说这回也没有征召你从军。”

    沈光自信地摇了摇头:“对吐谷浑只不过是至尊的牛刀小试罢了,我们这些身处关陇的将帅之子们都知道,以后至尊一定会兴兵讨伐高句丽的, 到时候我们都会主动从军,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建功立业于沙场之上,即使是马革裹尸,也不枉人世走一遭啊!”

    沈光说这话的时候,神彩飞扬,双目中神光闪闪,这一 刻仿佛他已经置身于遥远的辽东前线,而麦孟才和钱兴刚才一直低着头,听到这话后也不禁击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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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八十四章 结交沈光

    麦铁杖重重地“哼”了一声:“好大的口气,军国大事,你们这几个毛头小子又懂什么,好好地练武强身,以后有外敌入侵了再谈沙场建功的事情,最近圣驾就在城外,圣上严令,这段时间内大兴城中不许生事,你们最好这段时间收敛点,不要再给你们的父亲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明白吗?”

    沈光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之色:“真的吗?圣驾真的在城外?”

    麦铁杖冷冷地说道:“若不是圣驾来了大兴,我又怎么会带兵在城中巡逻?好了,管好自己,别到时候出了事说我没有提醒你们。”他说到这里,眼睛狠狠地瞪了麦孟才一眼,“你现在就给我回家,在房间里呆着不许出来,等我晚上回去后有话跟你说!”

    麦铁杖说完之后,对着王世充一拱手:“行满,军务在身,等下了值之后,明天晚上咱们兄弟再到你的帐中痛饮一番,如何?”

    王世充微微一笑:“恭候大驾!”

    麦铁杖带着这队士兵向着街市的另一个方向走去,王世充看了一眼麦铁杖的背影,对着沈光一拱手:“沈兄弟少年英雄,王某实在是佩服,不知道是否肯赏脸,跟王某一叙呢?”

    沈光上下打量了一番王世充:“这位官爷,沈某与您素昧平生,只知道您是朝中官员,还没来得及请教高姓大名呢。”

    王世充知道刚才自己和麦铁杖表字相称,这沈光只怕多半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份,笑道:“我姓王,名世充,字行满,京兆新丰人士,现任刑部侍郎兼检校大理少卿。跟你父亲也是同朝为官,见过几次面。”

    沈光倒吸一口冷气,失声道:“您就是名满天下的首富王世充?”

    王世充微笑着点了点头:“以前做生意赚了点钱,要说首富。实在不敢当啊。”

    麦孟才脸上堆着敬佩无比的神色:“大哥,王侍郎可是标准的武将,以前跟我阿大一起,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呢。可谓智计无双的谋将,我阿大这辈子没佩服过几个人,王侍郎却是他赞不绝口的。”

    钱杰也说道:“是啊,大哥,你有所不知。当年我阿大也曾经跟随王侍郎一起到云南平叛,史万岁史元帅的奇谋,多出自王侍郎的谋划呢。”

    王世充知道麦孟才和钱杰两人的父亲是军将出身,跟自己也曾经并肩战斗过,在他们眼里,自己是一员武将,而沈光的父亲一辈子没上过战场,是以沈光也不太清楚自己在军界的地位,他笑着摆了摆手:“都是些陈年旧账了,提了有何用?哎呀。看着你们这些少年英雄,想想二十年前,我也是差不多你们这个年纪,也是和你们一样地从军报国,攻灭南陈,从此走了军旅仕途,想来真是让人不胜感慨啊。”

    沈光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王将军,咱们兄弟也有意投军报国,不知道您作为前辈,能不能指点一二?”

    王世充要的就是沈光的这句话。他哈哈一笑,上前拉住了沈光的手:“求之不得啊,今天能碰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王某还真想好好聊聊呢。前面一家醉仙楼的酒不错。年轻人,一起去吧!”

    麦孟才的脸上现出一阵难色:“这,我阿大刚说过。”

    沈光笑着拍了拍麦孟才的肩膀:“行了,你小子回去准备挨板子吧,也能练练抗击打的能力,这次就别掺和了。有急事我会找你的!”

    小半柱香后,前面两条街的醉仙酒楼的二楼,已经完全被王世充包下了整层楼,本是最热闹的晚饭时光,空荡荡的,连个小二也不见,楼上正中的一张八仙桌上,却是坐着五个人,王世充主仆三人加上钱杰和沈光二人,面前摆着满满一桌子的菜,多是整盘的酱牛肉,烤全羊之类的肉菜,而七八坛打开了封口的柳林酒,摆在桌下,整层楼都洋溢着浓郁的酒香。

    沈光微微一笑:“王将军,您现在可是侍郎级的高官,朝中大臣了,又是天下首富,按说是食不厌精才对,怎么跟我们这些粗人一样,都是大酒大肉啊。”

    一边的单雄信哈哈一笑:“我们家主公可不是一般的文官,那可是天南海北,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他老人家在战场上出名的时候,你们二位才刚生出来呢。”

    钱杰的眼中闪出一丝兴奋:“王将军,能跟我们说说那战场上的事吗?咱们成天做梦都想着上战场,可战场是啥样,还真没见过呢?”

    王世充笑着摇了摇头:“战场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很可怕,到处都是断肢残臂,满耳中听到的除了喊杀声外,更多的是伤者和垂死者在地上的翻滚哀号,你们要真是去了,只怕就不会这么有兴趣了。”

    沈光摇了摇头:“不,真正的男儿,不会被这点吓倒,在沈某看来,敌人的惨叫和悲呼,就是对战士而言最美好,最动听的音乐,而金铁相交之声,马嘶人吼之音,就是这世上最好听的旋律。”

    王世充点了点头:“那看来沈老弟是天生为战场而生的,来,我敬沈老弟一杯!”他说着,把面前的一碗酒一饮而尽。

    沈光连忙站起了身:“小子何德何能,让王将军敬酒!实在是不敢当。咱是粗人,来不得太多的礼节,只好回敬三碗,以示小子的惶恐!”

    他说着,把面前的酒也是一仰头就吞了下去,然后重新满上,再次一口闷,如此连干三大碗,将近一斤的烈酒下肚,脸皮都是没有半点红色,可见这小子平时也是喝酒如饮水的鲸吞海量。

    王世充满意地点了点头:“果然是少年英雄,沈老弟,请坐吧,今天在这桌上,也不用拘泥什么官职,你叫我一声前辈,我叫你一声老弟,岂不更好?!”

    沈光笑道:“那小子就却之不恭了,王前辈,您当年是怎么从军的呢?”

    王世充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往事历历在目,他缓缓地说道:“其实我当年从军报国,也是不得已为止啊,因为当时一个位高权重的大将。看中了我们家的生意,想要强夺我家家产,我们兄弟三人,为了能保住家产,才想到从军建功。搏个官位,不让人欺负,结果南陈一战,我大哥为了救我而战死沙场,可以说我王世充能有今天,全是大哥用命换的,所以我今天看到你们这三个后生,就想到了当年我兄弟三人一起从军的样子,这才会心生感慨啊。”

    王世充今天也难得一舒胸臆,干脆借着酒劲。竹筒倒豆子一般地,把自己当年从军以来,征南陈,平江南,定岭南,伐南中,击突厥,这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战役全都说了出来,当然,涉及国家机密和朝堂权谋的事情。一概省略,只说战阵之事,但饶是如此,也听得其他四人目不转睛。惊叹不已,不要说沈光和钱兴二人没上过战场,就是单雄信和刘黑闼也没有跟他经历过这些战役,不知不觉两三个时辰过去,天色都已经全黑,若不是小二上来掌灯添烛。只怕他们都会忘了自己身处的是酒楼,而非战场呢。

    王世充说完后,呷了口酒,感叹道:“这十年的征战经历,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现在还经常会在梦里看到身边战死同袍们的脸,尤其是我的大哥,虽然自从反击突厥以来,我除了随军平定杨谅之叛后,就再没有上过战场,但一想起这些往事,就壮心不已,唉,现在我人已经到了中年,身手跟年轻时相比也下降了很多,今天看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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